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

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
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

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金经理的自律管理,提高基金经理的专业素质,增强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解聘基金经理,应当按照本规则及时办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注册(以下简称注册)、变更注册(以下简称变更)和离职注销(以下简称注销)等手续。

未按照本规则完成注册、变更或注销的人员,公司不得聘任其担任基金经理或进行基金经理任职变更。

第三条基金经理应当树立长期、稳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勤勉尽责,执业行为应当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管理人义务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基金经理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负责报送办理基金经理注册、变更和注销等手续所需的申请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申请注册、变更或注销的人员,应当保证向所任职公司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申请基金经理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三)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

员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保险等行业的监管部门以及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通过协会组织的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公司拟聘任基金经理的,应当在做出拟聘任基金经理决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下列注册申请材料:

(一)注册申请报告;

(二)拟聘任基金经理的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拟聘任基金经理的相关决议或决定;

(四)拟聘任基金经理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的证明;

(五)最近3年任职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

(六)公司对拟聘任基金经理的考察意见;

(七)拟聘任基金经理的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八)拟聘任基金经理近1年参加合规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情况说明;

(九)拟聘任基金经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执业态度的个人承诺;

(十)协会要求报送的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协会接收公司报送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等机构征求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告知公司。符合本规则规定条件的,注册为基金经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注册为基金经理:(一)不符合本规则第六条规定条件的;

(二)被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尚处于市场禁入期内的;

(三)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年的;

(四)违反投资管理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及公司对投资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无特殊情况管理基金未满1年主动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1年的;

(六)短期内频繁变换任职单位的;

(七)尚处于法律法规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期内的;

(八)违反协会自律规则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年的;

(九)按照协会有关规定,未通过证券从业人员执业年检的;

(十)最近1年接受合规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时间少于中国证监会和协会要求的;

(十一)注册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事项的;

(十二)按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的规定以及审慎性原则,不得注册为基金经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公司应在对外公告聘任基金经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对外公告的信息。协会在收到公告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上公告。

第三章变更

第十一条本规则所称变更包括以下情形:

(一)基金经理在公司内部增加或者减少管理基金的只数;

(二)基金经理在公司内部由管理一只基金变更为管理另一只基金;

(三)协会规定的其他变更情形。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在做出变更基金经理决议或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备案,报送以下备案材料:

(一)变更备案报告;

(二)相关的决议或决定;

(三)公司对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期间的工作评价及变更原因的说明;

(四)协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协会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无特殊情况,基金经理管理现有基金未满1年即不再管理现有基金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公司应向协会提出变更申请,并报送变更申请报告、公司及基金经理本人做出的变更原因说明及本规则第十二条第(二)、(三)、(四)项所列的材料。协会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征求意见,并在自接受申请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告知公司是否同意变更申请的意见,同意申请的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在对外公告基金经理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对外公告的信息。协会在收到公告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上公告。

第四章注销

第十六条基金经理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的,公司应当在做出拟解聘基金经理决议或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办理注销手续,报送下列注销申请材料:

(一)注销申请报告;

(二)相关的决议或决定;

(三)公司关于调整基金经理的原因或者基金经理个人关于离职原因、离职去向的说明;

(四)协会要求报送的其他申请材料。

基金经理转任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的,按照本规则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如该基金经理2年内重新管理基金,无需重新注册,但仍需办理变更手续;超过2年没有再管理基金的,协会注销其基金经理注册。

第十七条协会在收到公司报送的注销申请材料后向中

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征求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公司解聘基金经理的,应当在对外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对外公告的信息。协会在收到公告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上公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自解聘基金经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关于离职基金经理的离任审查报告。

第二十条已注册基金经理不再符合注册条件的,协会建议公司解聘该基金经理,公司应在解聘该基金经理后按照本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被注销的人员拟任基金经理的,公司应当重新向协会报送新的基金经理注册申请。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协会的联系,及时报送基金经理注册、变更、注销等申报材料。

第二十三条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新产品的同时,应当按照本规则向协会申请办理拟任职基金经理的注册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和协会的相关要求,建立基金经理后续职业培训制度,并于每年1月20日前向协会报送在职基金经理上一年度参加合规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协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培训、注册、变更、注销等事宜,建立健全基金经理档案管理制度和数据库,确保基金经理注册管理系统高效、平稳运行。

第二十六条协会保持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司的密切沟通联系,对基金经理的诚信状况、执业行为、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持续关注。

第二十七条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注册、变更、注销等情况,并建立基金经理注

册、变更、注销等情况的公开查询系统。

第二十八条公司或个人违反本规则,协会将有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谈话、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受理有关申请等处罚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由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则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1. 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主要是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参考:软件产品评测) 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登记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份(须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4.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2005年7月1日起暂不收取产品样品); 5.境内拥有的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6.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上报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二份装订,每份顺序是: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复印件; 5、由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软件产品登记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退税流程: 已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小组”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的企业,自取得认定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软件企业证书》( 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损益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软件开发生产企业申报审批证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从认定之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软件产品开发运作管理作业程序

1 / 5 1. 目的 制定软件产品开发运作管理程序,对软件开发过程的各个工作阶段予以识别和控制,实施过程管理程序和质量控制,使软件开发过程各阶段得以有序进行,不符 受 控 分发号

合项得到及时发现并纠正,确保软件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客户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类型的软件产品开发活动:内部立项开发项目、客户委托开发项目、招投标项目等等包含软件产品开发的运作过程。 3. 职责 3.1中心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内部项目的立项申请、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任务定义、组织和软件开发技术评审,负责技术开发的外部联合有关事宜,指导开发部经理确定项目经理。 3.2软件开发部经理:协助中心副总经理进行项目任务定义和软件开发技术评审,确定软件开发项目经理,合理配置开发项目各种资源,监督项目经理执行软件开发运作程序及项目过程质量控制,并协同质量管理部人员对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与项目经理共同负责软件产品开发完成后的归档工作。 3.3项目经理:负责软件产品开发的执行过程:从项目任务书下达开始,对开发计划、需求开发、概要设计、测试设计与计划、数据库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编写用户手册(或操作手册)、模块开发卷宗、试运行、验收等产品开发活动的全过程实施负责,对产品概要设计、数据库设计、详细设计的实施负责。并负责项目开发完成后的归档。 3.4开发人员(软件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对指定任务的需求调研、详细设计、编码及单元测试、手册内容编写、测试任务、模块卷宗开发负责。配合项目经理进行开发文件、卷宗的编篡归档工作。 4. 程序内容 4. 1软件产品开发流程图 (左侧为工作阶段名称,右侧为工作相关产品,括号中的编号是文档的编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防范证券登记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依法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办理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证券发行人应当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根据证券账户的记录,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登记。 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记录采取整数位,记录证券数量的最小单位为壹股(份、元)。 第五条证券应当登记在证券持有人本人名下,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记录是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将证券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

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名义持有人行使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不得损害证券权益拥有人的利益。 本公司有权要求名义持有人提供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相关明细资料,名义持有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名义持有人出具的证券权益拥有人的证券持有记录是证券权益拥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第六条证券登记实行证券登记申请人申报制,本公司对证券登记申请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证券登记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前款所称证券登记申请人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持有人或其证券托管机构以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申请办理证券登记的主体。前款所称证券登记申请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包括证券登记申请人直接向本公司提供或通过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间接向本公司提供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七条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内的证券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证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证券持有人通讯地址、持有证券名称、持有证券数量、证券托管机构以及限售情况、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证券持有状态。 第二章初始登记 第八条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证券发行人应当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证券的初始登记。

中登上海分公司结算保证金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保证金 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3-7-12

版本及修订说明

第一章概述.................................................... - 4 - 第二章结算保证金账户管理...................................... - 5 - 1.1结算保证金账户开立........................................ - 5 - 1.2结算保证金账户的计息...................................... - 7 - 1.3结算保证金账户的查询和函证................................ - 7 - 1.3.1通过PROP综合业务终端查询 ............................. - 7 - 1.3.2通过电话语音系统查询 .................................. - 8 - 1.3.3结算保证金账户的函证 .................................. - 8 - 第三章结算保证金的筹集、补缴及退出............................ - 9 - 2.1结算保证金的筹集.......................................... - 9 - 2.1.1新增结算参与人结算保证金的缴纳 ........................ - 9 - 2.1.2结算保证金应缴纳额度的计算 ............................ - 9 - 2.1.3结算保证金的调整 ..................................... - 11 - 2.2结算保证金的补缴......................................... - 12 - 2.2.1 非违约结算参与人结算保证金的补缴..................... - 12 - 2.2.2.违约结算参与人结算保证金的追偿....................... - 12 - 2.3 结算保证金的退出......................................... - 12 - 第四章结算保证金的使用....................................... - 13 - 3.1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原则..................................... - 13 - 3.2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方法..................................... - 13 - 3.3 结算保证金的使用顺序..................................... - 14 - 第五章数据接口................................................ - 16 -

软件系统命名规则(互联网+)

1、目的 本指导书是为软件配置管理而制定。其目的是使公司软件产品配置标识的命名规范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软件产品的配置管理。 3、职责 4、控制内容 4.1、软件配置标识的组成 4.1.1、软件提供给用户的阶段产品和最终产品的配置标识由公司代码QW和以下五 部分组成。 a、产品类别代码 b、产品(项目)标识或子系统标识 c、配置项标识 d、版本号 其一般形式为:QWa-bbbb-cc-dd 4.1.2、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仅供公司或项目内部使用的配置项,其配置标识的一 般形 式为:bbcccccc-dd,其中,bb为产品(项目)标识缩写,cccccc为配置项标识,dd为版本号。 4.2、部门代码 部门代码按《体系文件编号规定》4.3条的规定控制。 4.3、产品(项目)标识及其缩写 产品(项目)标识由反映产品或项目名称的4~5位拼音字母组成,前2位字母为其缩写。如DHMIS是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标识,而DH则为其缩写。 4.4、子系统标识 子系统标识由2位产品(项目)标识缩写和2~3位子系统名拼音字母组成,其中第3、4两位为子系统标识缩写。如DHXS是大和项目销售子系统的标识,而XS是其缩写。 4.5、配置项标识 4.5.1、4.1.1所述配置标识中的配置项标示:识(cc)如下表所 配置项标识(cc) 系统规格说明书FB 项目开发计划DP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RS 概要设计说明书PD

详细设计说明书DD 用户手册UM 操作手册OM 源程序SP 4.5.2、4.1.2所述配置标识中的配置项标识(cccccc)有以下情况: a、配置项为数据项:配置标识由2位全局标识SY或子系统标识缩 写(局部数据)和3位数字码组成。 如SY001为001号全局数据的配置项标识 XS031为销售子系统031号数据的配置项标识。 b、配置项为数据流: 配置项标识由2位子系统标识缩写,2位数据流标识DF和2位数字码组成。 如ZCDF02为资财子系统02号数据流的配置项标识。 c、配置项为数据存储结构: 配置项标识由2位子系统标识缩写,2位数据存储标识DB和2位数字码组成。 如ZZDB01为制造子系统01号数据存储结构的配置项标识。 d、配置项为程序模块: 配置项标识由2位子系统标识缩写,程序模块标识M和2~3位数字码组成。 如XSM101为销售子系统101号程序模块的配置项标识。 e、配置项为存储媒体 配置项标识由2位产品(项目)标识缩写或子系统标识缩写,2位存储媒体标识FD(软盘)、HD(硬盘)、CD(光盘)或TY(磁带)和2 位数字码组成。 如ZZFD03为制造子系统的03号软盘。 f、配置项为测试计划 配置项标识由2位产品(项目)标识缩写或子系统标识缩写,2位测试计划类别标识和2位数字码组成,其中,组装测试计划类别标识为 TP,确认测试计划类别标识为VP。 数字码00表示产品(项目)或子系统的测试计划,其它数字则表示某一号分计划。 如DHVP00为大和项目确认测试计划的配置项标识。 XSTP01为销售子系统01号测试计划的配置项标识。 4.6、版本号 版本号由2位数字码组成。

一个完整的软件开发流程

一个完整的软件开发流程 一、开发流程图 二、过程产物及要求 本表主要列出开发阶段需要输出的过程产物,包括产物名称、成果描述、负责人及备注,即谁、在什么时间、应该提供什么内容、提供内容的基本方向和形式是什么。 三、过程说明 (一)项目启动 1、产品经理和项目干系人确定项目方向,产品型项目的干系人包括公司领导、产品总监、技术总监等,项目的话则包括客户方领导、主要执行人等。

2、公司领导确认项目组团队组成,包括产品经理、研发项目经理、研发工程师、测试团队等。 3、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每个阶段的成果产物需要进行相应的评审,评审有相应的《会议纪要》;从项目启动起,研发项目经理每周提供《项目研发周报》;测试阶段,测试工程师每周提供《项目测试周报》。 4、产品经理进行需求调研,输出《需求调研》文档。需求调研的方式主要有背景资料调查和访谈。 5、产品经理完成《业务梳理》。首先,明确每个项目的目标;其次,梳理项目涉及的角色;再来,每个角色要进行的事项;最后,再梳理整个系统分哪些端口,要有哪些业务模块,每个模块再包含哪些功能。 (二)需求阶段 1、进入可视化产物的输出阶段,产品经理提供最简单也最接近成品的《产品原型》,线框图形式即可。在这个过程中还可能产生的包括业务流程图和页面跳转流程图。业务流程图侧重在不同节点不同角色所进行的操作,页面跳转流程图主要指不同界面间的跳转关系。项目管理者联盟 2、产品经理面向整个团队,进行需求的讲解。 3、研发项目经理根据需求及项目要求,明确《项目里程碑》。根据项目里程表,完成《产品开发计划》,明确详细阶段的时间点,最后根据开发计划,进行《项目任务分解》,完成项目的分工。 4、研发工程师按照各自的分工,进入概要需求阶段。《概要需求》旨在让研发工程师初步理解业务,评估技术可行性。 (三)设计阶段 1、UI设计师根据产品的原型,输出《界面效果图》,并提供界面的标注,最后根据主要的界面,提供一套《UI设计规范》。UI设计规范主要是明确常用界面形式尺寸等,方便研发快速开发。UI设计常涵盖交互的内容。 2、研发工程师在界面效果图,输出《需求规格》,需求规格应包含最终要实现的内容的一切要素。 3、研发工程师完成《概要设计》、《通讯协议》及《表结构设计》,及完成正式编码前的一系列研发设计工作。 (四)开发阶段项目经理博客 1、研发工程师正式进入编码阶段,这个过程虽然大部分时间用来写代码,但是可能还需要进行技术预研、进行需求确认。

融资融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四条本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行交易权限管理。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需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以下材料: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二)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会员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 第六条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第七条投资者通过会员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会员为客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时,应当申报拟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号。信用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请由本所委托的指定登记结算机构受理。 第八条会员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应当根据约定与其客户了结有关融资融券合约,并不得发生新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九条会员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 第十条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第十一条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遵守前款规定,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第十二条本所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 第十三条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资金。 卖券还款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会员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 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办理。

版本发布命名规范

1. 1.版本命名规范 软件版本号有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主版本号,第二部分为次版本号,第三部分为修订版 本号,第四部分为日期版本号加希腊字母版本号,希腊字母版本号共有五种,分别为base、alpha、beta 、RC 、 release 2. 2.软件版本阶段说明 Base:此版本表示该软件仅仅是一个假页面链接,通常包括所有的功能和页面布局,但是页面中的功能都没有做完整的实现,只是做为整体网站的一个基础架构。 Alpha :软件的初级版本,表示该软件在此阶段以实现软件功能为主,通常只在软件开发者内部交流,一般而言,该版本软件的Bug较多,需要继续修改,是测试版本。测试人员提交Bug经开发人员修改确认之后,发布到测试网址让测试人员测试,此时可将软件版本标注为alpha版。 Beta :该版本相对于Alpha 版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消除了严重错误,但还需要经过多次测试来进一步消除,此版本主要的修改对象是软件的UI。 修改的的Bug 经测试人员测试确认后可发布到外网上,此时可将软件版本标注为 beta版。 RC :该版本已经相当成熟了,基本上不存在导致错误的Bug,与即将发行的正式版本相差无几。 Release:该版本意味“最终版本”,在前面版本的一系列测试版之后,终归会有一个正式的版本,是最终交付用户使用的一个版本。该版本有时也称标准版。 3. 3.版本号修改规则

(1)主版本号:当功能模块有较大的变动,比如增加模块或是整体架构发生变化。此版本号由项目决定是否修改。 (2)次版本号:相对于主版本号而言,次版本号的升级对应的只是局部的变动,但该局部的变动造成程序和以前版本不能兼容,或者对该程序以前的协作关系产生了破坏,或者是功能上有大的改进或增强。此版本号由项目决定是否修改。 (3)修订版本号:一般是Bug 的修复或是一些小的变动或是一些功能的扩充,要经常发布修订版,修复一个严重 Bug 即可发布一个修订版。此版本号由项目经理决定是否修改。 (4)日期版本号:用于记录修改项目的当前日期,每天对项目的修改都需要更改日期版本号。此版本号由开发人员决定是否修改。 (5)希腊字母版本号:此版本号用于标注当前版本的软件处于哪个开发阶段,当软件进入到另一个阶段时需要修改此版本号。此版本号由项目决定是否修改。 4.版本发布周期 (1)非紧急情况:首先由测试人员测试并提交Bug,其次开发人员会尽量在当天修复Bug并在第二天发布该版本的alpha版,然后由测试人员测试验证关闭Bug之后在第三天会发布该版本的 beta 版。 紧急情况:如果Bug比较紧急可跳过一般流程,由开发人员尽快修复Bug,测试确认之后直接发布该版本的 beta版。 5. 5 5 .版本号修改举例说明 如此时版本号为:1.0.0.0321_alpha ,此时为内部测试阶段 (1)开发人员修复了测试人员提交的bug并经测试人员测试验证关闭bug 之后,发布到外网时,此时就进入了软件的下一个阶段,版本号可改为: 1.0.0.0321_beta ,如当前日期跟上一个版本号的日期不一样,版本号可改 为:1.0.0.0322_beta。 (2)如果修复了一些重大Bug 并按照流程发布到外网时就可发布一个修订版,如1.0.1.0322_beta,日期为发布的当前日期。

软件发布流程

软件发布流程1目的 为了规范软件产品的版本发布过程,提高软件发布的可控性。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软件产品的发布。 3角色与职责 4软件发布流程 公司软件产品发布的流程如下: 1.1发布准备 软件开发完成,开发人员完成自测,并确定发布日期。 自测应当完成对以下内容的确认: 1)原有BUG是否彻底解决; 2)增加的功能,修改的功能; 3)新增功能是否达到需求及设计要求; 4)所做的改变带来的影响; 1.2提交测试 软件负责人提出测试申请,并明确以下内容: 1)软件版本号; 2)新增或修改了哪些功能;

3)修复了哪些BUG; 4)更改后的影响分析及测试建议; 1.3执行测试 测试负责人接收测试申请后,启动软件测试,完成后反馈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应包含以下内容: 1)原有BUG的解决情况; 2)BUG的新增情况; 3)测试用例执行情况; 1.4发布评审 软件经过全面测试后,由质量部SQA负责审核并判断软件是否达到发布要求。 发布评审中对软件缺陷的要求是:致命、严重级别缺陷为0,一般级别缺陷解决率为95%,轻微级别缺陷解决率为90%。 说明: 缺陷级别划分为四级:致命、严重、一般、轻微。 1.5源码、文档入库 软件负责人安排将软件源代码及文档入库。 源码包括软件所有源代码;文档包括需求、设计、测试文档,安装手册、使用手册等。 1.6程序打包 软件负责人安排将程序打包,标记源码、文档版本tag等。 1.7编写发布说明 软件负责人安排编写产品发布说明(或者release note)。 Readme的内容应该包括 1)产品版本说明; 2)产品概要介绍; 3)本次发布包含的文件包、文档说明; 4)本次发布包含或者新增的功能特性说明; 5)遗留问题及影响说明; 6)版权声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的通知(20210212090123)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的通 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科创板设立及注册制试点相关工作,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第十至十三条合并为一条,修改为:“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证券初始登记, 应当根据本公司有关规定提交证券登记申请、证券登记数据及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相 关文件等申请材料”; 二、将第三条“协议范本见附件”删除。 上述修订条款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重新公布。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03-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防范证券登记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依法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办理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证券发行人应当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根据证券账户的记录,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登记。 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记录采取整数位,记录证券数量的最小单位为壹股(份、元)。 第五条 证券应当登记在证券持有人本人名下,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记录是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将证券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名义持有人行使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不得损害证券权益拥有人的利益。 本公司有权要求名义持有人提供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相关明细资料,名义持有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名义持有人出具的证券权益拥有人的证券持有记录是证券权益拥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第六条 证券登记实行证券登记申请人申报制,本公司对证券登记申请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证券登记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中登公司 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20140909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证券账户开立业务 (7) 第一节 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 (7) 第二节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 (8) 第三节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15)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账户 (16) 第五节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专用证券账户 (17) 第六节 私募基金证券账户 (21) 第七节 商业银行证券账户 (23) 第八节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账户 (24) 第九节 保险产品证券账户 (26) 第十节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证券账户 (28) 第十一节 信托产品证券账户 (29) 第十二节 期货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 . 30第十三节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证券账户 (31) 第十四节 企业年金(养老金)计划证券账户 (32) 第十五节 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QFII账户) .. 34第十六节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RQFII账户) (36)

第十七节 外国战略投资者证券账户 (39) 第十八节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1) 第十九节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42) 第二十节 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43) 第三章 其他账户业务 (46) 第一节 证券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46) 第二节 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47) 第三节 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51) 第四节 休眠账户激活业务 (53) 第五节 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维护 (54)

附 录 附录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56) 附录 2 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 (63) 附录 3证券公司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71) 附录 4基金公司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76) 附录 5托管人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80) 附录 6 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自律管理承诺函 (82) 附录 7 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转换申请表 (83) 附录 8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合伙人信息采集表 (84) 附录 9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配号申请表 (85) 附录 1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承诺函 (86) 附录 11 保险产品开户确认函 (87) 附录 12证券投资基金承诺函 (88) 附录 13 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函(商业银行) (89) 附录 14 商业银行同意函 (90) 附录 15 理财产品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函(商业银行) (91) 附录 16 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92) 附录 17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承诺函 93附录 18 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做市商适用) .. 94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

附件5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 本规范旨在指导企业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规范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企业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企业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规范是对企业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规范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规范,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规范可在本规范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

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 软件组件也可兼具处理功能。专用型独立软件可单独注册,也可随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此时视为软件组件。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和结构组成的要求 1.独立软件 产品名称应为通用名称,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结合人体部位(如胸部、心脏等)、临床科室(如骨科、神经外科等)、处理对象(如CT图像、MRI图像、心电数据

软件开发流程图_软件产品发布流程_规范

一、软件产品开发流程图:

二、软件产品发布流程 1、发布准备。发布之前,所有程序由测试人员进行确认测试;检查系统内登记的所有bug 都已经被解决,或者遗留的bug不影响系统的使用,如果有严重bug未解决,则不能发布;程序打包前做冒烟测试(冒烟测试设计用于确认代码中的更改会按预期运行,且不会破坏整个版本的稳定性。)。(测试) 2、测试负责人编写发布产品质量报告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 3、源码、文档入库。源码包括数据库创建脚本(含静态数据)、编译构建脚本和所有源代码; 文档包括需求、设计、测试文档,安装手册、使用手册、二次开发手册、产品介绍(ppt)、使用demo等等。(按合同规定,或只提供部分文档)(产品、项目经理、研发、测试) 4、进行程序打包;标记源码、文档版本。(研发、运维) 5、填写发布基线通知,并通知相关人员;经理对发布基线进行审计检查。(项目经理) 6、在禅道系统上新建产品发布计划,填写配置项,发布产品。(项目经理) 7、传程序包、使用文档至Download站点。(运维) 8、编写发布说明。内容应该包括产品版本说明;产品概要介绍;本次发布包含的文件包、 文档说明;本次发布包含或者新增的功能特性说明;遗留问题、影响说明;版权声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项目经理、测试) 9、正式发布通知。通知开发、测试、市场、销售各相关部门并附上产品发布说明和产品介 绍。(项目经理邮件通知) 10、后续工作。产品发布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还会发现一些bug。在不影响正常使用 的情况下,这些bug将在下一版本发布时解决;如果bug严重影响使用,必须打patch 或者按照流程重新发布。(研发) 11、临时发布。软件产品未正式发布前,可能需要一个临时版本供开发人员或者用户应 急使用,这时候需要临时发布一个版本。这个版本只包括基本的程序包和必要的使用说明。临时发布需要通知相关开发、测试人员;研发人员需要为源码、文档打tag标记。 (研发) 12、附《常见问题排除手册》,内容简介:推荐硬件配置。(售后) 13、文件命名规则:惠朗_项目名_文件名称_版本号.xxx。如,惠朗_无锡银行_POC文档 _V1.0.doc。(ALL)。 14、写Readme,后有DEMO。(项目经理) 注意事项: 尽量使用Jekenis,如果没有,可将测试程序上传禅道。程序如果过大可以上传到文件服务器。 发版的程序一定要上传禅道或文件服务器。 Readme:(打到war包里,记录版本号,改进内容,项目名称,甲方,400电话等) 以下为DEMO =========================== ###########环境依赖 Mysql5.7+ redis ~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的通知 各证券发行人、各证券经营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初始登记 (4) 第三章变更登记 (7) 第一节 证券过户登记 (7) 第二节 其他变更登记 (9) 第四章退出登记 (11) 第五章证券登记相关服务 (12) 第一节 证券持有人名册服务 (12) 第二节 权益派发服务 (13) 第三节 查询服务 (14) 第四节 网络投票服务 (15) 第五节 股份持有人类别标识服务 (15) 第六节 其他服务 (16) 第六章附则 (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防范证券登记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依法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办理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证券发行人应当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根据证券账户的记录,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登记。 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记录采取整数位,记录证券数量的最小单位为壹股(份、元)。 第五条证券应当登记在证券持有人本人名下,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记录是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将证券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

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 一、单项选择题 1.汇兑业务中,收款人没有在汇入行开户,汇入行收到汇款时使用( D)会计科目核算。 A.活期存款 B.其他应付款 C.现金 D.应解汇款 2.托收承付结算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A )。 A.3天 B.5天 C.10天 D.接到通知的当天 3.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经收付双方签订经济合同,并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使用(B )结算。 A.托收承付 B.委托收款 C.银行本票 D.汇兑 4.既可用于支取现金,又可用于转账的支票是( C )。 A.现金支票 B.转账支票 C.普通支票 D.划线支票 5.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B)。 A.1个月 B.2个月 C.4个月 D.6个月 6.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的票据是( A )。 A.用于转账的银行汇票 B.填名“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 7.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D )办理结算。 A.支票 B.银行汇票 C.银行本票 D.商业汇票

8.承兑银行办理汇票承兑时,使用的科目是(C) A.应解汇款 B.有价单证 C.银行承兑汇票 D.重要空白凭证 9.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 C ) A.商业汇票 B.转账支票 C.托收承付 D.委托收款 10.结清银行汇票阶段,出票行收到代理付款行的有关凭证,对于申请人未在本行开立账户而多余金额的银行汇票,应使用(A)会计科目核算。 A.其他应付款 B.应解汇款 C.现金 D.营业外收入 二、多项选择题 1.支付结算原则包括(ABD)。 A.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B.银行不予垫款 C.遵守结算纪律 D.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E.不得拖欠货款 2.下列属于支付结算办法中规定的票据是(BCDE)。 A.支付现金 B.支票 C.本票 D.商业汇票 E.银行汇票 3.支付结算办法中规定的票据以外的结算工具有(ABCD )。 A.托收承付 B.委托收款 C.汇兑 D.信用卡 E.现金交款单 4.属于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的结算方式有:(AB)。

一个完整的软件开发流程精品范本

一个完整的软件开发流程一、开发流程图

二、过程产物及要求 本表主要列出开发阶段需要输出的过程产物,包括产物名称、成果描述、负责人及备注,即谁、在什么时间、应该提供什么内容、提供内容的基本方向和形式是什么。 三、过程说明 (一)项目启动 1、产品经理和项目干系人确定项目方向,产品型项目的干系人包括公司领导、产品总监、技术总监等,项目的话则包括客户方领导、主要执行人等。 2、公司领导确认项目组团队组成,包括产品经理、研发项目经理、研发工程师、测试团队等。

3、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每个阶段的成果产物需要进行相应的评审,评审有相应的《会议纪要》;从项目启动起,研发项目经理每周提供《项目研发周报》;测试阶段,测试工程师每周提供《项目测试周报》。 4、产品经理进行需求调研,输出《需求调研》文档。需求调研的方式主要有背景资料调查和访谈。 5、产品经理完成《业务梳理》。首先,明确每个项目的目标;其次,梳理项目涉及的角色;再来,每个角色要进行的事项;最后,再梳理整个系统分哪些端口,要有哪些业务模块,每个模块再包含哪些功能。 (二)需求阶段 1、进入可视化产物的输出阶段,产品经理提供最简单也最接近成品的《产品原型》,线框图形式即可。在这个过程中还可能产生的包括业务流程图和页面跳转流程图。业务流程图侧重在不同节点不同角色所进行的操作,页面跳转流程图主要指不同界面间的跳转关系。项目管理者联盟 2、产品经理面向整个团队,进行需求的讲解。 3、研发项目经理根据需求及项目要求,明确《项目里程碑》。根据项目里程表,完成《产品开发计划》,明确详细阶段的时间点,最后根据开发计划,进行《项目任务分解》,完成项目的分工。 4、研发工程师按照各自的分工,进入概要需求阶段。《概要需求》旨在让研发工程师初步理解业务,评估技术可行性。 (三)设计阶段 1、UI设计师根据产品的原型,输出《界面效果图》,并提供界面的标注,最后根据主要的界面,提供一套《UI设计规范》。UI设计规范主要是明确常用界面形式尺寸等,方便研发快速开发。UI设计常涵盖交互的内容。 2、研发工程师在界面效果图,输出《需求规格》,需求规格应包含最终要实现的内容的一切要素。 3、研发工程师完成《概要设计》、《通讯协议》及《表结构设计》,及完成正式编码前的一系列研发设计工作。 (四)开发阶段项目经理博客 1、研发工程师正式进入编码阶段,这个过程虽然大部分时间用来写代码,但是可能还需要进行技术预研、进行需求确认。 2、编码过程一般还需进行服务端和移动端的联调等。

银行结算业务心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银行结算业务心得 篇一:银行支付结算工作总结 恒丰银行南通分行20XX年支付结算总结20XX年是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立足南通,加速发展的一年,是我行新核心系统上线的一年, 也是人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更新换代的一年。回顾一年的工作,我行能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和上 级行各项支付结算制度,力求在办理每笔业务时能做到规范准确、快速迅捷,同时在对农村 支付结算环境的改善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一、账户管理方面。我行由营业部负责单位结算账户的开销户及变更工作,严格按人民银行的规定要求开户单位提交相关有产证件,并审核提交的登记证书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年检,是否在营业期限范 围内;对符合人行规定的方可受理,并与存款人签订结算协议,对基本户、临时户及专用支

现户均通过人行核准并领取开户许可证,对一般户开户能及时通知其基本户开户行,并能将 存款人相关信息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交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并能按人行和总行要求由专人对 开户资料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坚决不允许开户,能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长期未 发生业务的单位户转入久悬户管理并设台账与其印鉴 卡一起专门保管。 二、反洗钱工作方面。我行在成立初期就已成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小组,并由分行分管行长任组长,指导落实本支行反洗钱工作;设立了反洗钱岗位,落实由固定的人员负责反洗钱具体工作。基础台账健全,我行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对员工反洗 钱方面的培训,并记录在册,建立了完整的工作台账。大额现金的支取,能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或与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不符的不得办理大额现金支取业务,并 严格执行上级和的审批制度。我行落实专人进行大额交易数据补录工作,并能准确及时通过 总行向人民银行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严格按人行有关规定办理业务,对不符合规 定的一律不得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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