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要求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要求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要求

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专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聘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二)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门人才的能力,曾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效果显著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前3名)。

(四)获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获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六)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效益。

(七)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著1部(第一作者)

(二)出版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高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词(语)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重大科技成果:指对国家或本地区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成果。

3.科技成果奖:国家级奖包括科学技术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市(厅)级奖包括科技进步奖等。

4.获奖排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5.专业学术刊物,指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

6.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全优工程奖、优秀勘察奖、鲁班奖、茅以升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等。

7.重大项目:指重要(大)的大型项目。

上海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沪人社专发(2010)33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本市设立工程系列工业生产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另外,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和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评委也承担相应领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含持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本市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务(岗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对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的除外,但申报时需提供延长离退休审批表)。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学历条件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对仅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的,须在评聘高级工程师职务后获得以下奖项或成果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相当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经本市人才工作部门确认的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

6、具有两项(含)以上已获授权并有效应用的较高技术水平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前三位)。

7、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同行认可,并由本专业两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知名专家推荐(推荐专家在推荐函中应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三)资历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含)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0

年12月31日。

(四)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五)继续教育

完成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等规定的继续教育。

四、评审内容

(一)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地区、本部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4、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评价及市场分析能力;

6、具备指导研究生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专业经历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一项以上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2、曾主持或为主完成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三项以上,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曾主持过一项以上或为主承担二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4、曾主持过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并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5、曾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大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6、曾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省、部级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受到好评。

7、曾主持或为主承担二项以上国家级或三项以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划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三)业绩成果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下同)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2、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二项以上,其中一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和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国家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专家与国家主管部门认可。

5、在大型企业的生产科研工作中,对企业的发展规划、采取重大的生产技术措施、解决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过关键性作用,明显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和国家主管

部门认可。

(四)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独著或独立译著)10万字以上本专业的高质量、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合著)。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3、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4、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四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5、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在报告或总结中必须阐明项目水平,着重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和主管部门认可。

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阶段

申报阶段包括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组织申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四个环节,重点是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评议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评审阶段。

1、单位考核提名。各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按照本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情况,提出考核人选名单。

2、系统评议推荐。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组建由5-7位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按照隶属关系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无上级主管的单位由区县组织推荐或区县委托推荐)。系统评议推荐通过人员由所在系统填写《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的“系统考核推荐小组意见”栏。通过评议推荐的方能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须附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的《推荐证明》(附6)。

3、组织申报。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网上申报:登录21世纪人才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b1081752.html,. ... 贝蛴∩瓯ū怼??

高评委办公室及所属学科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书面材料报送:参评对象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应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由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集中送相应的高评委办公室(工业生产类可报送相关学科组)。

4、高评委办公室审核。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重点对申报程序、条件掌握、专业范围、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在对各系统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人选,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阶段

1、申报材料及论文鉴定。高评委办公室安排相关专家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及论文进行学术性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2、学科组评议(含面试答辩)。学科组对下列申报对象进行面试答辩,并对申报者是否达到任职条件进行评议:

(1)破学历推荐申报参评的人员;

(2)2008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

(3)专家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答辩的人员。

3、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照条件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重点对参评对象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

4、网上公示。对高评委表决通过的人员,由高评委办公室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20天。

5、下达通知并颁证。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高评委下达任职通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颁发《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

1、公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内容及相关程序;

2、组织考核提名工作;

3、对提名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核实并加盖公章;

4、逐级汇总后向所在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报送提名人员名单及评议推荐材料。

(二)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

1、组建由5-7位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

2、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

3、组织推荐人员网上申报;

4、核对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

5、将申报人书面材料按要求汇总后报送相关高评委办公室。

(三)高评委办公室

1、对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推荐人员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分配受理号;

2、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对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3、主持当年度执行高评委成员及执行学科组成员的抽选工作;

4、组织评审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和论文鉴定、学科组会议(含面试答辩)、高评委会议、通过人员上网公示等;

5、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取得资格的人员;

6、对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异议、举报进行查实、处理,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或评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制定和上网公布评审通知;

2、监督管理评审过程,对评审通过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政策,加强宣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1世纪人才网公布评审通知;各单位、各系统应向在职高级工程师公开申报范围、评审条件、评审内容、评审程序。

(二)做好考核提名工作

各单位在考核时要特别听取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意见,把握好考核的标准和条件,充分考虑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结构。要本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单位考核意见填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的“单位考核意见”栏。

(三)控制好推荐人选比例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评议推荐人选的比例,按照本系统本区域在职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以内控制。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要注意发现和选拔优秀中、青年高级工程师。

(四)把好送审材料质量关

所在单位以及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要把好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质量关。对参评对象科学技术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等,必须准确、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对象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名。凡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八、时间安排

(一)2010年9月15日前

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网上材料申报等工作(网上申报系统于8月1日起接受申报)。

(二)10月15日前

高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凭证。对于因申报人材料提交不全的,由高评委办公室通知补正,在10月10日前未完成修改补充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审核(国庆节假日网上申报系统暂时关闭)。

(三)10月15日—30日

申报人所在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凭证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学科组)。节假日不受理。

九、材料要求

(一)对个人的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3份;

2、《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综合材料》一式3份;

3、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重要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评审期间原件(除身份证外)由审核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以备查验;

4、主送论文一式3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

5、推荐证明、承诺书、继续教育证书、工程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各1份。

上述第2—5项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上传封面及目录)。

(二)对单位的材料要求:

1、《在职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统计表》1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一式3份;

3、《业务考绩档案》1份(该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

2015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网上申报须知

一、系统操作

1、填写信息。点击照片下方的“我要申报”,“操作区域”上方会显示蓝色的“栏目按钮”,点击相应栏目按钮后,系

统自动进入填写页面,请先仔细阅读页面上方“填写说明”,再填写个人信息。填写过程应按栏目序号依次填写,每个栏目在线填写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建议您事先编辑好文档,采用复制粘贴的方法录入本系统。

2、提交信息。每个栏目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进入查看信息页面,确认无误点击“保存”。保存不成功会弹出

提示信息,请按照提示内容修改。所有栏目都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确认申报信息”,最终确认所有栏目填报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3、填写状态。操作区域上方的各栏目填写状态由不同颜色显示。未填写的“栏目按钮”背景显示为浅蓝色,已填写

过的栏目背景显示为绿色,正在填写的栏目背景显示为深蓝色。如果状态颜色显示不正确,请刷新页面进行更新。

4、修改信息。在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之前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之后,点击“我的申报状态”中相应“栏目按钮”,在预

览状态中点击“编辑”,您可以对已经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须再次“保存”、再次完成“确认报考信息”的操作。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之后,所有申报信息将不能修改。

5、选择审核时间地点,打印申报表。申报信息正式提交之后,点击照片下方功能区域的“我的申报状态”,可查看

个人申报状态。状态条按不同颜色显示不同状态,已完成的环节为绿色,正在进行的环节为蓝色,未完成的环节为红色。当审核通过后,会显示“选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提示,点击选择适合您的时间地点,并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申报材料目录》和申报表,按要求将准备好的材料报送至现场审核。

6、后续参评程序。现场审核及资格复审通过后,点击“我的申报状态”将可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网上缴费操作成功

后,可查询打印《答辩通知书》。最终的评审结果和领证地点也将在“我的申报状态”栏目内提供查询。

7、我的信息管理。我的信息管理即常态化信息维护。您可以不受申报时间限制,随时填写或对已填写完成的信

息进行维护。常态化信息维护中的信息,可以自动带入您申报的其他职称评审或考试报名过程中,减少重复输入工作。当年已经确认提交过的报名信息不会被改变。若要修改当年已经保存的报名信息,请按上述第4点说明点击“我的申报状态”功能按钮后进行修改。

8、我的评审历史。该栏目提供您历史评审结果的查询。可以查询您参加过的历史评审结果(历史评审结果从2014

年开始记录)。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3月10日-24日

2、集中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4月8日-10日(请根据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我

中心将视申报情况适当提前或延长审核时间,增加的时间将在您选择时间时有所体现,敬请留意)

3、预计缴费时间:201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请您关注“我的申报状态”中的提示信息)

4、预计答辩时间:2015年5月9日-17日

三、缴费事宜

1、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实行网上缴费,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调整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请您提前准备好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以便进行网上支付,发票将在您参加答辩的当日发放;

2、申报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网上缴费”进入银行支付界面,按界面中的提示及要求在网上直接支付职称评审费。如银行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职称评审费;

3、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4、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不能参加后续答辩评审。

四、其它相关事项

1、申报人员在预计答辩时间范围内无法参加答辩,请在网上缴费之前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协商解决。既定面试答辩时间安排公布之后,将无法进行调整;

2、凡已成功办理申报和缴费手续的申报人员,请于文件规定答辩日期前3个工作日开始关注“我的申报状态”中相应答辩时间的通知,查看下载打印答辩通知书,并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答辩通知书中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答辩;

3、请保持您在申报系统里预留手机号码正确无误并信号畅通,以便于我们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下发,确保您能够顺利参加面试答辩;

4、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当场退还,我中心只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的存档材料统一发放,未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江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第一条评定标准 教授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工程系列各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现资格以来,考核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未满5年或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上述规定学位(学历)满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者,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1项国家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攻关(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等)项目以及重要引进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实施、技术报告或产品研制、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工作的全过程,并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主导作用。 二、开创性提出本专业的研究和开发方向,并主持和组织过重要技术活动,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持完成2项以上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设工程或1项大型、2项中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质量监督。 四、负责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产品性能达到国内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国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的人员。 二、评审专业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建筑、交通、机械、建材、电子电气、技术监督、冶金、化工、纺织、环保、测绘、地质、医药、粮食、综合等15个专业;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评审专业:农学、植保、蚕学、蔬菜、果树、土壤农化、畜牧、兽医、林学、农机、水产、水利等12个专业。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和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 1.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已取得的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可重复使用;符合免试条件人员,或免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2.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

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2016年1月20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精通环境保护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法规、政策,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本学科研究、开发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苏省从事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1次及以上者,延迟1年及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及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及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第五条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一)获得国家级科技特等奖1项,或一等奖1项(排名前5),或一等奖2项(其中1项排名前8),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3),或二等奖2项(其中1项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一等奖1项(排名前2),或省部级科技二等2项(其中1项排名前3),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及以上奖4项。

1、河南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附件1: 河南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总则 一、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型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推动我省的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职称改革有关精神和我省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2.对本专业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关键的技术难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3.全面掌握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重大科研项目、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理论水平。 4.具备较高的本专业现代管理知识、技术经济判断、评价及市场分析与预测的水平。 (二)工作能力与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有提出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大型工程项目或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建设、制造、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的能力和经历;或具有主持大型以上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和经历。 4.具有将国内外最新理论成果或先进技术应用于新的研究开发 领域和解决生产实践中难度较高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5.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行业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企业,全面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推动本专业科技进步和提高技术水平的能力。 (二)学历与资历 学历与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20年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8年(含8年)以上。 3、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和部颁及以上标准主要起草人(前三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含3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含5年)以上。 (三)外语、计算机

外语、计算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集团公司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外语A级合格证书 2、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四个模块和集团公司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A级),取得合格证书。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在工程施工、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生产运行等某一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具备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1、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集团公司大型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2、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3、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才的能力,签订导师培养协议,带徒2名以上,效果显著,经考核为优秀的。 二、业绩要求 (五)业绩成果 在受聘高级工程师以来,具有下列业绩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含优秀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推广奖、优秀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及以上三等奖; 2、获国家发明专利(以有效证书为准)。 3、获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特等奖或两个及以上一等奖。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研究员级 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工程(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4)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5)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项以上; (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

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 4、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5、主持省级以上重点信息化工程,已投入应用,经省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验收评估,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 7、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三)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讲课讲稿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 件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样本

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 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 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 熟悉相关专业知识; 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能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本学科研究、开发方向, 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 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 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 业绩显著, 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具有培养指导本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能力; 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工程师( 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 下同) 资格后,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 一)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 延迟1年以上。 ( 二)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延迟2年以上。 ( 三)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 延迟3年以上。 ( 四) 伪造学历、资历, 剽窃她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资料讲解

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应用研究员(正高)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后任高级工程师职称;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两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上述人员在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业绩突出,能指导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四项以上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发明专利),或取得六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人员; 4.获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部一等优秀设计奖、

部一等优秀勘探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员或主要设计人员; 5.主持或为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6.在省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高级工程师(副高)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 农业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推广研究员(正高) 一、评审范围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定范围严格限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中从事农学、种子、园艺、土肥、植保、农垦、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国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办法和附表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办法和附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加强高层次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勉励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掌握高新技术知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评审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统一颁发证书,可享受正高级职称人员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港口、航道(疏浚)、公路、桥梁、铁路、隧道、水利水电、民航机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及与之配套的工程机械、工程船舶专业及装备制造、计算机应用、安全生产等专业的施工、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科研、工贸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二章评审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在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技术干部定期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高级工程师工作满5年(申报人工程技术类大专毕业后,续读的其他专业如

经济类本科学历不列入工程技术专业范畴)。 (四)相近专业(或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要求任高工期间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时间至少4年。 (五)1970年至1976年期间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经单位评议组答辩,被认为达到申报教授级高工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可以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 第五条专业水平条件 (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知名度,为本专业学术带头人。 (三)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等。 (四)具有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培养本专业专门技术人才的能力。 第六条工作业绩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过1项或为主承担过2项国家级大型工程项目,圆满完成任务,并获得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1项及以上,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以上。 (二)主持过2项或为主承担过3项省部级大型工程项

职称评审:河南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河南省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总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国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本文中规定的条件为个人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分则 一、申报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 .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有关政策规定。 4 .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 5 .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 .对所从事的专业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有解决本行业中复杂、关键工程技术难题的知识水平。 3 .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4 .全面掌握本专业和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重大科研项目、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理论水平。 5 .具备一定的本专业现代化管理能力、技术经济判断、评价及市场分析与预测的水平。 (二)工作能力与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有提出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等能力和经历; 2 .具有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大型工程项目或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建设、制造、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的能力和经历;或具有主持大型以上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的能力和经历; 3 .具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和经历; 4 .具有将国内外最新理论或先进技术应用于新的研究开发领域和解决生产实践中难度较高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5 .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行业技术标准、技术发展规划的能力和经历。 (三)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二条(须具备 1 、 2 、 3 条其中一条)以上: 1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2 .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二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三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 .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三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有创新的技术成就,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去,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 .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6 .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水利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赋分细则

水利部享受教授、研究员同等有关待遇的 高级工程师评审赋分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三章经历与能力要求 (一)[基础业务能力]第一项(A1): 作为负责人之一,在水利科学研究、工程建设、产品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化和管理工作等某业务领域,完成至少3项专业技术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作为第一负责人至少主持一项。 选拔评审条件说明:(1)申报人须提供相应说明其身份的证明和在相应工作中证明其本人作用的文字记载复印件。(2)“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须提供该项工作完成的有关材料。 赋分说明:独立承担其中的3项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且作为第一负责人至少主持一项方可参与赋分,不满足不赋分。 本项赋分最大分值为3分,折项系数为P A1。项目负责人、主持人、技术负责人P A1=0.8~1.0;子项目负责人或子专业负责人、协助主持、骨干P A1=0.5~0.7;其他主要完成人P A1=0.2~0.4。 (二)[复杂业务能力]第二项(A2): 在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科研、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监理,以及运行管

理、水文、水资源、水利信息化等技术工作中,解决过复杂的技术难题,被采纳并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在验收、鉴定、评审、技术审查等相关文件、材料中明确认定。 选拔评审条件说明:申报人须提供相应说明其身份的证明和在相应工作中证明其本人作用的文字记载复印件。 赋分说明:本项赋分最大分值为6分,折项系数为P A2。技术负责人、主持人P A2=0.8~1.0;协助主持、主要技术骨干P A2=0.5~0.7;其他主要完成人P A2=0.2~0.4。 (三)[综合业务能力]第三项(A3):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或负责过省部级及以上专项规划、重点科研项目,或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科研、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监理,以及运行管理、水文、水资源、水利信息化等综合技术管理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3项以上。能发挥重要作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选拔评审条件说明:(1)申报人须提供说明其担任主要技术领导职务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处级业务管理或独立项目管理以上控制;(2)主持或负责其中的3项及以上技术管理工作方可参与赋分,不满足不赋分。 赋分说明:本项赋分最大分值为3分,折项系数为P A3。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人P A3=0.8~1.0;协助主持、主要技术骨干P A3=0.5~0.7;其他主要完成人P A3=0.2~0.4。 (四)[咨询评价能力] 第四项(A4):

教授级高工评审要求

附件: 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单位报送材料 《申报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 二、评审对象报送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由组织人事部门打印的《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4纸)一式50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

2份不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10.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1.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1套。 12.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破格条件的条款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

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摘要)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工程(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4)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5)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项以上;

(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 4、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5、主持省级以上重点信息化工程,已投入应用,经省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验收评估,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 7、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三)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

11、教授级高工转评的条件是什么

转系列申报职称问题 一、相关政策规定: (一)《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务系列后,原则上需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或资格考试,一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的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务任职资历连续计算(含试用考察期);否则,只能在下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后,才能与原任职务资历累计计算。 (二)《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第五点“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复合型人才发展”的第14条:专业技术人员除了可以申报评审与本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外,符合其它系列(专业)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申报评审其他系统(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工程系列: (一)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转系列申报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时,需先转系列为工程师并聘满一年以上,可将工程师聘用年限与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聘用年限累计计算,聘满5年以上可以转评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参评高级工程师,需在工程技术类岗位聘用满一年以上,方能参评。 三、经济系列: (一)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可直接转评高级经济师。

(二)已聘任工程师或经济师满5年以上可以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 (三)属于会计、审计、统计、教育、卫生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应转系列考试取得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师(或评审工程师)等资格并聘满1年以上的,可将现聘用工程、经济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限与之前的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年限累计计算,聘满5年以上可以转评高级经济师职称。 解答示例:1.您好!本人因工作变动,从中职学校调到别的事业单位,现要求工程系列职称。我原来的职称是中职学校高级讲师,请问如果我现在可以直接转评高级工程师职称吗?有关职称转评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复:您好!中职学校高级讲师如属于中级职称,需要先转系列为工程师并聘满一年以上,可以把之前的高级讲师年限累计计算,再转评高级工程师职称;如属于高级职称,可以根据单位新聘岗位来确定能否参评高工。有关职称转评的政策依据可具体咨询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2.您好!请问会计师如何转评高级经济师?是不是通过中级经济师的考试就可以了呢?要将原来聘任的会计师改为聘任经济师吗?我原来在单位聘任的是会计师,已满5年,如果中级经济师考试通过,最早什么时候可以参评高级经济师?另外,论文发表有时间限制吗? 复:您好!会计师不能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因为会计与经济

教授级高工的评审条件

适用于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1、精通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 要求1: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 要求2:执业资格证书 要求3:学术交流活动 2、根据国家和省科技发展需要,确定本专业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效益,发表高水平论著 要求1:征集集团公司科技立项 要求2:与高校导师、子分公司合作 3、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要求1:加强学术、组织和沟通能力 4、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要求1:英文文献阅读计划 5、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要求1:和谐,奋斗

一、思想政治条件要求: 任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如取3年以上,要求任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2、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显著效益 3、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才的能力,曾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效果显著 四、业绩成果条件 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前3名) 4、获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5、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家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6、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效益 7、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五、论文、著作条件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时间算至2007年12月31日,下同)。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工程(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4)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5)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项以上;

(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 4、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5、主持省级以上重点信息化工程,已投入应用,经省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验收评估,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 7、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三)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

国家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分类标准1

国家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一、科技岗位 岗位国家通用专业技 术岗位等级 岗位等级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技术系列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一级 研究员一级正高级工程师一级二级 研究员二级正高级工程师二级三级 研究员三级正高级工程师三级四级 研究员四级正高级工程师四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 副研究员一级高级工程师一级六级 副研究员二级高级工程师二级七级 副研究员三级高级工程师三级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 助理研究员一级工程师一级九级 助理研究员二级工程师二级十级 助理研究员三级工程师三级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研究实习员一级助理工程师一级十二级 研究实习员二级助理工程师二级 员级专业技 术岗位 十三级技术员

二、支撑岗位 1.专业技术系列岗位 岗位国家通用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岗位等级 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和出版系列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正高级工程师三级 研究馆员(编审)三 级 四级正高级工程师四级 研究馆员(编审)四 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高级工程师一级 高级实验师一 级 副研究馆员(副编审) 一级 六级高级工程师二级 高级实验师二 级 副研究馆员(副编审) 二级 七级高级工程师三级 高级实验师三 级 副研究馆员(副编审) 三级 中级专业技术 岗位八级工程师一级实验师一级 馆员(编辑、技术编 辑、一级校对)一级九级工程师二级实验师二级 馆员(编辑、技术编 辑、一级校对)二级十级工程师三级实验师三级 馆员(编辑、技术编 辑、一级校对)三级 初级专业技术 岗位十一级助理工程师一级 助理实验师一 级 助理馆员(助理编辑、 助理技术编辑、二级 校对)一级 十二级助理工程师二级 助理实验师二 级 助理馆员(助理编辑、 助理技术编辑、二级 校对)二级 员级专业技术 岗位十三级技术员实验员 管理员(技术设计员、 三级校对) 2.工勤技能系列岗位 岗位等级国家通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高级技师技术工一级 技师技术工二级 高级工技术工三级 中级工技术工四级 初级工技术工五级 普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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