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围绕“三农”改革开展政策调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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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业局(农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管理办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种,保障农业用种安全,加快建设现代种业强省,发挥良种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精细农业的关键作用,我委制定了《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现予印发。

请结合本地区种业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2月14日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2017年,我省种业工作坚持协调、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以推进依法治种、保障用种安全、建设种业强省为目标,全面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完善种业运行机制,突出突破性材料创制和突破性品种选育,推进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充分发挥良种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精细农业的关键性和基础性作用。

一、全面完善种业运行机制,激发产业创新活力1.完善种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落实《关于开展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建立健全种业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分类管理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权益分享,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加强育种理论方法等基础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等公益性研究,在育种材料创制方面有新的突破。

促进科企联合,推动科技资源、人才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商业化育种,在新品种选育方面有新的突破。

13家试点单位要加快种业科研成果确权,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推动成果转移转化,规范成果权益分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10•【字号】湘政办发[2015]72号•【施行日期】2015.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7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10日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我省是全国首批进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省之一。

为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制订本试点方案。

一、深入认识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意义自2004年起,国家陆续出台了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我省为鼓励双季稻生产2011年出台了双季稻补贴政策,其资金来源于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这些政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发挥了巨大的政策效应,成效显著。

但随着"三农"形势的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逐步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改革完善。

(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接轨国际农业补贴规则的需要。

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农业补贴受到国际规则约束。

在农业全球一体化的市场环境下,必须遵循通行的国际规则,调整改进"黄箱政策",更多地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不受限制的耕地地力保护、技术补助等"绿箱政策"扶持农业发展。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围绕“三农”改革开展政策调研活动的通知-湘农业办法[2014]16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围绕“三农”改革开展政策调研活动的通知-湘农业办法[2014]16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围绕“三农”改革开展政策调研活动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围绕“三农”改革开展政策调研活动的通知(湘农业办法[2014]16号)各市州农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以“三农”改革为主题的政策调研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研目的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任务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调研内容主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农业农村改革要求,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专题调研,题目自拟。

(一)农业农村经济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重点研究农业管理机构改革、管理职能整合、农业事权财权匹配、产学研相结合等问题。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重点研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机制,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问题。

(三)健全农业扶持保护制度。

重点研究农业投入稳定增长、农业补贴制度改革、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等问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6.05•【文号】财农〔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53号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适应农村改革内外部环境和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部研究制定了《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财政部2017年6月5日附件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我国不仅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一个农村大国。

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已基本搭建,各项改革政策正在扎实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为稳住“三农”这块“基本盘”和“压舱石”,继续为全局作贡献,落实好2017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适应农村改革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会同中央有关单位和部门以《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为蓝本,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现就做好试点试验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04.04•【字号】湘农业办委[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湘农业办委〔2014〕38号)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倡导厅机关文明风尚、增强干部职工的公民意识和奉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活动原则、内容和形式(一)活动原则。

一是坚持积极可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

既要紧紧围绕“党政所急、百姓所想、社会所需、志愿者所能”,积极做好志愿服务工作,要根据自己人力、物力、财力条件允许的程度,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开展。

二是坚持服务社会和提升自我相结合。

既要发挥志愿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有效作用,也要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陶冶情操、提升自我,实现“助人自助”。

三是坚持自愿参与和组织倡导相结合。

既尊重职工的服务意愿,鼓励职工自主参与,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加大志愿服务理念的宣传和倡导力度,加大单位组织引领活动的力度,加强有计划地志愿服务组织工作,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的通知正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的通知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立足新起点推动湖南科学发展,切实解决经济运行以及相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着力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总量、人均均量和运行质量的同步提升,省委、省政府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意义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是转变工作作风的务实之举。

活动突出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解难题,抓关键,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作风转变,以经济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改进作风的成效,彰显出实招、求实效、实干兴湘的实干理念。

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创新之举。

活动以解决当前工作特别是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智慧,调动各方面资源,及时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切实解决问题,体现在解决矛盾和问题中推进工作的务实精神。

是营造发展氛围的长效之举。

活动的开展,把各级各部门的注意力引导到中心工作上来,集中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去,表明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坚定决心,对于凝心聚力促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主题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紧扣主题主线,立足2013年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把握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找准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存在的关键问题,着力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全力以赴稳增长,推进“三量齐升”,守住“四条底线”,加快“四化两型”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法治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法治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法治建设调研活动的
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布部门】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3.24
【实施日期】2016.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法治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各地农业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提高水平,更好地推进我省农业法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农业法治建设调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市州农委调研内容
1、机构改革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问题调研。

任务承担单位: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湘西自治州农委。

2、简政放权后农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调研。

任务承担单位:长沙市、永州市、张家界市农委。

3、新时期农业地方立法问题调研。

任务承担单位:湘潭市、娄底市、郴州市农委。

4、“七五”农业农村普法问题调研。

任务承担单位:株洲市、岳阳市、怀化市农委。

(二)县市区农业局调研内容
1、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问题调研。

2、《。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药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药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药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药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农委: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全省农药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17年农药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3月21日2017年农药监管工作要点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加强农药监管,对于确保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今年,农药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以服务现代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为导向,以完善配套规章制度、理顺农药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农药全程监管、农药安全监管为重点,健全全省农药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广泛开展《条例》宣贯1.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一是配套规章。

在国家法规政策框架下,设立我省需要规范行为的配套规章。

重点是《湖南省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限用农药布局规划。

二是管理制度。

重点制定并实施湖南省《农药生产现场核查制度》、《农药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制度》、《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等。

2.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取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各级农药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悉《条例》的全部内容,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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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围绕“三农”改革开展政策调研活
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湘农业办法[2014]16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4.02.14
【实施日期】2014.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围绕“三农”改革开展政策调研活动的通知
(湘农业办法[2014]16号)
各市州农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以“三农”改革为主题的政策调研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任务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
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调研内容
主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农业农村改革要求,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专题调研,题目自拟。

(一)农业农村经济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重点研究农业管理机构改革、管理职能整合、农业事权财权匹配、产学研相结合等问题。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重点研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机制,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问题。

(三)健全农业扶持保护制度。

重点研究农业投入稳定增长、农业补贴制度改革、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等问题。

(四)完善重要农产品产业政策。

重点研究促进粮、棉、油、茶、果、蔬等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结构调整以及新形势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

(五)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重点研究重金属及农业内部污染治理、农业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节约用地用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等问题。

(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重点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权能关系,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完善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收等法律制度等问题。

(七)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重点研究完善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信贷政策、建立农业产业贷款保障和担保机制、发展农村信贷合作,建立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配套制
度,完善财政投入与信贷结合机制等问题。

(八)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重点研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建立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等问题。

(九)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重点研究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农村产权退出机制等问题。

(十)其他热点难点问题。

重点研究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新情况新问题或热点难点等其他问题。

三、组织形式
本次调研活动由厅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

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必须完成1个专题调研任务。

各市州农业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活动,要求每个市州、县市区农业局至少选择1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同时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自选课题开展调研活动。

省畜牧水产、农机、农垦、乡镇企业局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本系统开展政策调研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调研课题申报。

3月中旬前,各市州农业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局进行课题申报,县市区农业局确定研究题目后向市州农业局申报;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确定研究题目后直接报厅政策法规处,其中省畜牧水产、农机、农垦、乡镇企业局只申报本单位及内设机构的研究课题。

申报格式参照附件《2014年湖南省农业厅政策调研课题申报表》。

(二)调研任务下达。

3月底前,各市州农业局将研究题目直接下达至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研单位开展调研,同时将课题下达通知报厅政策法规处;我厅对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汇总、论证后下达调研任务。

调研任务下达后,由各调研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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