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网站建设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网站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财函[2009]93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11.02
【实施日期】2009.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网站建设的通知
(黑财函〔2009〕93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为更好地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宣传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方便各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交流票据监管工作经验,了解我省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获得财政部、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省厅票据监管中心建立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网站。现将网站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