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过程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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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过程检验规程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产品过程检验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成套设备中组装过程的检验。

2、目的

规范检验程序,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3、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控制满足生产要求必须的条件,并进行监督检查。

质检部门按要求对生产过程中零、部件加工实施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4、检验规程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在每道加工环节设定过程检验。

车间各工序组装人员装完本工序元器件后,根据图纸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确认无误后在“产品装配施工卡”的相应栏目签字。

对成批加工的零部件必须采取“三检制”,即:操作人员在进行首件加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进行互检,然后交车间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合格后,操作者在继续加工,在生产过程中,车间检验人员还必须进行巡检,发现不合格品立即停止加工,剔出不合格产品,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加工。待未经加工完成并经操作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送检单”,报车间检验人员,有车间检验员进行检验,在“产品装配施工卡”上填写检验记录,转送下道工序。

检验工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报质监部门确认处理。

成品总装完成并经装配人员自检合格后,连同“产品装配施工卡”及该产品的其他图样一并送到质监部门,由质检部门进行最终全面检验。

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除巡检外),对被检产品还应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检验状态标识。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均须及时作出明显的“不合格”标识,随后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型式试验报现场生产产品要满足一致性的要求。

5、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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