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区建设指导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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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工作方面 意见建议

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工作方面 意见建议

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工作方面意见建议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1.建立健全执法标准体系,明确各项执法标准及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执法水平和素质,促进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3.建立健全执法行为监督评估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1.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2.优化执法流程和机制,简化繁琐的执法程序,减少误工,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1.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执法协作机制,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互补,形成合力。

2.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执法合作氛围,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3.加强协调联动的能力建设,建立协作机制,完善执法工作配合机制,提高执法整体效能。

四、加强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1.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对执法工作的业绩和质量进行评估,并与个人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激励执法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奖励机制,并建立失职失责问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保障良好的执法环境。

3.加强对优秀执法人员的表彰和培养,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裙众的法治意识和合法权益保护意识,降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率。

2.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3.加强对执法部门的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公众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和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协同效应。

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并根据以上提出的建议,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综合执法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为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精心整理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合理确定国税系统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控制基本建设规模,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基本建设管理规定以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结合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国税系统统一的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是立项审批、编制和评估综合业务办第三条第四条 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二)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间、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三)附属用房,包括食堂、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第九条 办公业务用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按下列指标控制: 税务总局的办公业务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省国税局办公业务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市(地)国税局办公业务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县(区)及以下国税局办公业务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使用面积为8-10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80人时,应取下限。

第十条第九条建设标准中各级办公用房面积指标,未包括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汽车库、人防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四)县(区)局机关:正科级:每人使用面积15平方米。

副科级:每人使用面积10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5平方米。

第十二条专业用房的使用面积分别依照下列标准控制掌握,其中:(一)票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库房,按照进驻单位分别计算:省国税局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市(地)国税局不得超过80平方米县(区)及以下国税局不得超过60平方米(二)纳税人资料、档案室,按照进驻单位分别计算:直接管理纳税户在10000户以上的不得超过300平方米直接管理纳税户在5000—10000户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四)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1.18•【文号】国函〔2023〕130号•【施行日期】2023.11.1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3〕13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工作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我国超大市场优势,提升服务领域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对《工作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在努力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好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创新发展发挥引领作用。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

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督促和评估工作,确保《工作方案》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

五、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面向5G承载的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

面向5G承载的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

面向5G承载的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随着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综合业务接入区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综合业务接入区,简称CSP(Converged Service Area),是指在5G网络中为用户提供多种综合业务接入服务的区域。

在CSP中,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的终端设备,如移动手机、物联网设备等,来获取不同类型的业务服务,如高速互联网接入、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

首先,面向5G承载的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需要有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

5G网络相较于4G网络,具有更高的传输速率、更低的时延和更大的连接密度。

为了支持这些特性,需要在综合业务接入区域内建设更多的5G基站,并提供更多的光纤网络覆盖,以提供稳定、高速的数据传输服务。

此外,还需要安装大量的物联网设备,以实现智慧城市和智能家居等业务。

其次,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需要考虑用户的需求和体验。

为了让用户能够更好地享受到5G网络带来的各种优势,综合业务接入区应提供多样化的业务服务。

例如,通过5G网络,用户可以实现高速互联网接入,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视频直播、在线游戏等活动。

此外,综合业务接入区还应提供智能家居服务,让用户可以通过手机远程控制家居设备,如智能灯光、智能锁等。

同时,综合业务接入区还应提供智慧城市服务,如智能交通管理、环境监测等,以提高城市的管理效率和居民的生活便利性。

再次,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需要注重网络安全。

随着5G网络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也愈发重要。

综合业务接入区应采取一系列的手段来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

首先,应加强用户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合法用户才能接入综合业务接入区。

其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阻止网络攻击。

而且,综合业务接入区还应加强数据加密和传输安全,确保用户的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最后,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需要与相关产业链合作。

5G网络的建设需要各个环节的协同合作,包括网络运营商、设备供应商、应用开发商等。

综合业务接入区的建设亦如此,需要各个环节的合作和支持。

浅谈综合接入业务区建设思路

浅谈综合接入业务区建设思路

浅谈综合接入业务区建设思路摘要:随着5G大建设时代的到来,各运营商均提出建设综合接入业务区,期望以此对存量资源进行摸排优化,规范业务接入,提升现有机房、管道和光缆网的承载能力,以支撑5G业务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5G;综合接入业务区;存量资源优化引言:综合接入业务区建设需结合综合承载和共建共享的建设思路,立足于现状资源,统一规划建设。

运用信息网格化管理手段,深度挖潜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缩短建设周期,从而为5G网络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1 综合接入业务区规划建设以往工程建设通常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缺乏统一规划,导致资源利用率低。

在本地网工程建设中,应以5G建设为契机,深度挖潜存量资源,优化现有网络,统一进行规划建设,提升网络承载能力及安全性。

1.1综合业务局站通常在综合接入业务区内业务汇聚、中心区域设置综合业务局站,用以承载业务区内全部业务,同时可在业务集中区域或部分偏远区域设置多个接入点机房,将周边业务汇聚后上行至综合业务局站。

综合业务局站作为重要业务汇聚节点,其建设位置的合理性将直接影响业务承载能力。

结合工作实践,在较多省份,由于前期未考虑5G建设需求,现有较多机房无法有效支撑5G发展需求。

故而在5G建设规划阶段,需对规划区域内现状综合业务局站进行摸排,应结合机房产权、使用面积、引电情况、管杆线资源、机房基础设施、已部署设备等多方面条件选取综合业务局站,避免陷入“某机房已包含多种汇聚传输设备,此机房就是综合业务局站”的传统思维。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综合业务局站现有资源进行优化,如对老旧设备进行退网,以节省利旧光纤资源。

1.2ODN网络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普及,ODN网络应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建设,通过网格化精细管理,既能规范业务接入,也利于后期工程建设中对存量资源进行挖潜利旧。

在网格化初期,应结合ODN三级架构,自下而上划分调整网格。

配线网格:作为最小的网格化单元,网格内配线光交与配线网格一一对应,配线光交就近接入主干光交,统筹预测业务需求纤芯总量,新建光缆宜选择24芯或48芯。

综合业务管制指导意见_0

综合业务管制指导意见_0

综合业务管制指导意见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相关处室、相关直属事业单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监工作,将质量、标准化和计量等工作相继上升到政府层面,成立了全市质量、标准化和计量工作领导组织,出台了一系列的意见和政策,对推进全市质监综合业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质监部门作为政府质量、标准化和计量工作领导组织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全市质监综合业务管理(以下简称综管)工作绩效。

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层面质监综管工作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线,加快建立依靠各级政府、联合相关部门、依托技术组织、发动行业协会、强化企业主体的质监综管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多方参与、协调运作工作格局,不断提升质监综管工作的水平和绩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建设内容质监综管工作机制建设概括为“依靠五方力量、规范五项程序、强化四大保障”。

(一)五方力量1、领导组织。

市、县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发挥统筹、领导和决策作用,组织协调各方围绕工作目标开展工作;领导组织办公室主动参谋、善于参谋,为领导小组作出科学有效决策提供基础,并着力推进决策和工作落实。

2、主管部门。

通过加强联系和协调,使各综管工作相关主管部门发挥本部门管理职能,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领导小组部署和本部门实际,将相关综管工作纳入部门规划计划,制订工作实施意见,运用管理手段、政策资源共同推进落实综管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3、行业协会。

加强联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在开展产业调研、反映企业诉求、推进质量提升、运用人才优势、强化行业自律、搭建信息平台等方面功能与作用。

4、技术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5.13•【文号】国税发[1999]88号•【施行日期】1999.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88号1999年5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附: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通知的精神,有效控制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规范国税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特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地(市)级国家税务局新建的综合业务用房,购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业务用房也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综合业务用房的建设规模以现行机构和实有办公人员为依据,按照本规定的面积(均为使用面积)指标分项计算,综合确定;分项面积指标总和不得超过综合面积指标,分项面积指标在项目间可调剂安排。

第四条综合业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专业用房和其他用房。

办公用房是指办公室、会议室、辅助用房、服务用房及通用设备机房;专业用房是指专用票证库房、服装(装备)库房、纳税人资料档案室、计算机机房、征收服务大厅;其他用房指车库及人防工程等用房。

第五条工作人员办公用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严格执行国家计委有关办公用房标准的规定,分级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3.7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2.8平方米第六条专业用房的使用面积分类制定控制标准,其中:(一)专用票证(包括税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库房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不超过300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不超过100平方米(二)服装(装备)库房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不超过150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不超过50平方米(三)资料、档案室(纳税人资料档案)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不超过90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不超过100平方米(四)计算机机房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不超过300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不超过100平方米(五)征收服务大厅按纳税户数确定,具体按下列指标控制:纳税户在5000户以上不超过1000平方米纳税户在3000户至5000户不超过500平方米纳税户在3000户以下不超过300平方米第七条其他用房使用面积分项计算(一)汽车库及自行车库。

关于综合业务接入区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思路

关于综合业务接入区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思路
缆 网建设 原则 、 策略 。 关键词 : 本 地光 缆 网; 综合 业务 接入 区
1 前 言
随着宽带尤其是F T T H 的快速发 展, 固网宽带接 入的范围和
3 . 2综合业务接入区划分原则
综合业务接入 区划分应遵循 以下原则: ( 1 ) 密集市 区, 如大
行政等 高度集 中的功能区, 工业园区, 高密 带 宽都将大幅增加 。 同时, 随着3 G 向L T E 阶段的演进 , 移动 网节 中型城市内的金融、 度住宅 区等 区域可按照1 - 2 平方公里规 划; ( 2 ) 商户聚居区、 普通 点数量也会 大量增加, 从而导致对光 缆网的需求也越来越 强。
普通住宅 区、 写字楼 区及 其他 业务密集区的可按 照2 — 5 鉴 于此 , 电信运营 商必 须构建结构合 理、 容量充足 的本地光缆 商业 区、 平 方公里规 划: ( 3 ) 非 密集城 区、 县城 和发达乡镇等区域可按照 网。
2 某运营商本地光缆网资源分析
本地光缆网主要分为三层结 构: 核心层、 汇聚层、 接入层。
某运营 商目前 已经 形成了相 对完善 的光缆 网络 , 但随着城 市化
进程 、 宽带及 基站建设速 度 的加 快, 现有光 缆 网也存在不少 问 题, 主要表现在 : ( 1 ) 核心 、 汇聚层光缆在 承载核心了一些跨 区域 客户接 入业务 ; 多条

设计分析
关于综合业务接入区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思路
胡启明 杨世达( 辽宁邮电 规划设 计院有限公 司, 辽 宁 沈阳 1 1 0 1 7 9 )
摘 要 : 根 据 某运营商现 网情况及 业务发 展 需要 , 对本 地 光缆 网进行 分析, 引入 综合 业务接 入 区的概 念 , 提 出网络发 展 I l f 标 及研 究确 定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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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区建设指导意见
一、概述
(一)定义
综合业务接入区是指将一定范围内的家庭宽带、集团客户专线、基站等电信业务规划为一个独立的区域,能满足该区域内电信全业务接入需求。

(二)建设内容
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包含业务汇聚点、配线层光缆、分纤点。

二、建设目的
(一)合理规划ODN网络,降低网络建设成本;
(二)网络结构实现光纤化和无源化;
(三)配线层光缆更接近用户,用以提供下层快速和低成本接入
条件;
(四)配线层光缆应满足10-20年业务发展需求。

(一)汇聚机房(汇聚点)内的设备(OLT、ODF等)
(二)配线层光缆
(三)分纤点光交箱
(四)不包含主干层光缆环、用户层分光点等(见下图)



综合业务接入区规划的基准数据为规划区内的家庭建
筑户数、政企建筑户数以及基站数量。

并以汇聚机房为核心,以分纤点的布放位置为主要考虑因素,达到一次性建设满足今后多年全业务接入需求的目的。

(一)区域规划
1.相邻综合业务区的分界应依附集镇规划,以自然河流、湖
泊、公园、绿化带、主干街道以及其它妨碍光缆线路穿行
的大型障碍物为界进行划分。

2.相综合业务接入区内的道路和建筑物应相对稳定。

对于成
熟区域优先实施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

对于政府规划区等
新兴区域暂缓建设,等待开发阶段完成后再行建设。

3.综合业务接入区的基础数据分为两部分,独享纤芯业务和
共享纤芯业务。

其中,独享纤芯业务包含规划区内的目标
基站、室分站、拉远站以及A类政企(独享双向四芯)、B
类政企(独享单向二芯)等,共享纤芯业务包含规划区内
所有可接入OLT的业务,含所有C类政企业务和家庭住户。

共享纤芯业务按照等效住户数来计算,每一C类政企按照
2个等效住户数计算,每一家庭建筑户按照1个等效住户
数计算。

4.为便于
注:若一定范围内的等效住户数过少,则不适合采用综合业务接
入区架构。

(二)汇聚机房
1.每个综合业务区应规划1-2个汇聚机房;
2.机房尽可能靠近用户密集区域;
3.机房所在建筑物附近应设立地面分纤点(光交箱),避免后
期大量接入光缆进入机房施工。

4.机房进出管道应具备物理双路由或多路由联通至相邻的节
点。

5.汇聚机房优先考虑购买、自建(有产权)、开发商长期提供
方式,以利于规划期内的光缆网业务的稳定性。

6.机房楼层应在4层以下,建议在地面一层、二层或者地下
负一层,使用面积控制在60-120平方米左右。

城区(含县
城) 内优先选择商业楼宇及商铺,不建议选择进出条件不
便的住宅小区、中小学校等区域。

机房需具备足够弱电井
空间满足线缆进出的条件,在可能发生水浸的区域不宜选
择一层和地下楼层。

7.汇聚机房宜采用智能ODF柜(架),便于今后运维管理。

8.汇聚机房可与营业厅、基站等共同建设,降低综合成本
(三)配线层光缆
1.综合业务接入区内只有一个汇聚机房的,光缆布放应采用
物理环路设计;有两个汇聚机房的,光缆布放应采用两端
接入不同汇聚机房的设计。

每个分纤点(光交箱)均在物
理层面上有双上联通道。

2.光缆线路宜设计在区域边缘到区域中心点之间一半距离的
位置,避免设计在区域边缘处(见下图)。

3.宜采用高芯数光缆一次性设计到位
4.为减少衰耗,宜采用整盘无断点光缆的设计和施工,在分
纤点宜采用纵剖(掏接)设计、无跳纤设计,施工过程中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熔接。

(四)分纤点
1.分纤点可分为配线层分纤点和接入分纤点。

综合业务接入
区只考虑配线层分纤点,小区宽带、集客专线等考虑接入
分纤点。

2.(重点)分纤点布放位置在设计中应为重点考虑因素,分
纤点的选择位置应有利于发挥光交箱后期短距离辐射状的
接入的优势,避免靠近规划区边缘。

3.分纤点管道应具备物理双路由联通至相邻节点,分纤点的
成对纤芯均为物理双路由至汇聚机房。

4.根据承载的业务性质,分纤点所有成端的纤芯终点都在汇
聚机房。

5.分纤点可采用智能光交箱。

(五)纤芯规划
1.独立纤芯(含LTE基站、室分站、拉远站, A类、B类政
企客户)
2.共享纤芯(可分光纤芯,含家庭客户、C类政企客户)
五、材料和施工工艺
(一)为避免频繁的断点熔接造成光纤的反射损耗变大,光缆在
分纤点采用纵剖工艺,将需要成端的纤芯开断与尾纤熔,其余
纤芯直通不开断。

(二)除分纤点外,全程无熔纤接续点,一个综合业务区用一条
无断接光缆铺设。

(三)户外光缆宜采用可分支光缆(平行分支光缆/集成分支光缆)
方便纤芯掏接,减少熔接次数
六、设计步骤
(一)基础数据收集
(二)业务需求分析
(三)网格划分
(四)规划光交箱布放位置
(五)规划光缆路由
(六)完成方案
七、场景
(一)块状场景
(二)条状场景
(三)分散场景
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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