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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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工作准则,加强民主管理与群众监督。通过干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过程,全面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检查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督促干部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干部选拔、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

由学校管理的中层干部(含退居二线享受中层干部职级待遇的人员以及聘任为部门助理的人员)。

以上人员任职不满半年者不列入民主测评对象,但列入本年度干部考核范围。

三、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德(15分)、能(15分)、勤(15分)、绩(55分)四方面内容。按“好”(100%)、“较好”(80%)、“一般”(60%)、“差”(40%)四个等次测评。

(一)德(政治素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自觉性,政治素质,民主作风,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等。

(二)能(能力素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推动能力,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办事效率,开拓创新等。

(三)勤(工作表现):为实现工作目标体现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精力投入,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奉献精神等。

(四)绩(工作实绩):岗位或部门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的成绩,完成任务,管理效能,工作实绩,群众满意等。

重点考察干部在评建工作中的主要表现。此外,干部所在部门的综合考核情况、政治理论学习及年度述学情况、值班到位情况以及群众对干部廉洁自律的反映情况等也将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等级

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优秀率原则上控制在考核对象总数的15%左右。

五、考核方法及程序

干部考核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按照干部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中层干部分正职、副职两个层次并按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两大类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与程序如下:

(一)个人述职

每位中层干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填写《2006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并按考核要求进行述职。

(二)民主测评

组织干部、群众对被评议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分层、分类进行民主测评。各二级学院须进行内部述职测评。

1、对中层正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的测评:

(1)领导测评:由全体校领导对被评议干部进行测评;

(2)干部测评:由全体中层干部对被评议干部进行测评;

(3)群众测评:由全体教代会代表对被评议干部进行测评。

以上测评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校工会组织实施。

2、对中层副职干部(含部门助理)的测评:

(1)领导测评:由分管校领导对被评议干部进行测评;

(2)干部测评:由所在部门(系统)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对被评议

干部进行测评;

(3)群众测评:由所在部门(系统)全体教代会代表(10人以下

部门为全体职工)对被评议干部进行测评。

以上测评工作由各党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组织实施。

民主测评的综合得分=领导测评得分×0.2系数+干部测评得分×0.2系数+群众测评得分×0.6系数

其中,二级学院中层正职的内部述职测评得分按60%比例计入群众测评得分,教代会代表的测评得分按40%计入群众测评得分。

(三)综合评价

1、中层正职考核评议

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了解和掌握的各方面资料为依据,根据中层干部述职、民主测评情况,结合有关条线日常工作考察意见,由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考核等级初步意见,并将意见报党委审定。

2、中层副职考核评议

(1)职能部门副职干部:按政工、行政、教学及科研等条线分组进行。由有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党政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参加,在汇总各方面情况、测评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2)二级学院副职干部: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联系该学院的校领导参加,学院党政负责人、分工会主席等组成考核小组,在汇总各方面情况、测评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干部必须是测评排名名列前茅、条线工作考核为优秀。

中层副职干部考核意见经党委组织部汇总后,由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并将意见报党委审定。

对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中层干部经公示后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六、考核时间安排

1、2006年12月31日~1月8日由党委进行动员;中层干部进行工作总结,填写《2006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其中:各二级学院的中层干部须做好在部门内部(按党组织建制)进行述职的准备,其余干部为书面述职。

2、2007年1月9日~1月16日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组织实施本部门(系统)中层副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工作。其中,二级学院进行中层正、副职述职评议。

3、2007年1月16日~19日各条线、二级学院进行中层副职干部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4、2007年1月19日前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对中层正职干部进行测评。

5、2007年1月19日由校工会组织实施教代会代表对中层正职干部的测评工作。校领导同时对中层正职干部进行测评。

6、2007年1月19日由党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中层正职干部的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7、2007年1月22日~24日汇总各条线、二级学院中层副职干部考核意见;召开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中层干部考核意见;召开党委会审定干部考核结果。

8、2007年1月24日~26日对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中层干部进行公示。向中层干部反馈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提拔、晋职、晋级、享受有关津贴、特别奖励以及参加以后聘任的重要依据。

1、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者,发放年度考核奖金;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由学校另行嘉奖;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者,不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并由分管领导和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连续两个年度列干部考核排名末位者,不能参加下一轮同级及以上岗位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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