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专题研究1

合集下载

刑法调研报告

刑法调研报告

刑法调研报告刑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它规定了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和制度。

为了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刑法必须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对刑法进行调研,分析现行刑法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首先,现行刑法存在的问题是刑罚过于严重。

在某些情况下,刑法过度依赖于惩罚和报复,而忽视了教育和社会复原的作用。

例如,对某些轻微犯罪行为,过于严重的刑罚反而会导致罪犯再犯的可能性增加,这不符合刑法的目标。

因此,我们应该适当调整刑罚,加大对教育和社会复原的投入。

其次,现行刑法在执行方面存在不平等现象。

根据地区、身份、财富等差异,法官对同一犯罪行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决,这是不公正的。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或心智障碍者,刑法没有足够的保障和救助措施。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正而平等的刑法执行系统,确保每个人都能受到公正的对待。

第三,现行刑法对预防犯罪的措施不够。

刑法的目标之一是通过惩罚和预防犯罪,但现行刑法在预防犯罪方面的措施比较薄弱。

我们应该加强对犯罪预防的投入,例如提供更多的社会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增加对潜在犯罪团体的监控和干预。

最后,现行刑法在保护受害者权益方面存在不足。

虽然刑法对加害人的惩罚进行了规定,但对受害人的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们应该建立相关的支持机构和制度,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刑法在现行的基础上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我们应该适当调整刑罚力度,加大对教育和社会复原的投入;建立公正而平等的刑法执行系统,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加强对犯罪预防的措施;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只有不断完善刑法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刑法适用中的法律问题与研究

刑法适用中的法律问题与研究

刑法适用中的法律问题与研究
刑法作为法律领域中重要的一部分,其适用十分重要,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因此刑法适用中的法律问题与研究,对于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量刑问题
首先,量刑问题是刑法适用中的重要问题。

量刑是指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若干个方面来确定罪犯所应受到的刑罚程度。

量刑问题直接涉及犯罪分子的刑罚的轻重,而在实践中,由于判决机关的主观因素和被害人的主观及其家属的主观因素,往往使刑罚的确定显得不够科学公正,因此要尽可能地保证量刑科学合理。

二、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其次,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也是刑法适用中的重要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有辨认、意志和行为的自由,并应由此而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涉及到社会评价、医学鉴定等方面,如何科学地判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刑法适用中一个重要问题。

三、证据问题
再次,证据问题在刑法适用中也是十分重要的。

证据是刑事司法活动中的关键,证据材料是否确凿能否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犯罪分子的命运。

要科学合理地审理案件需要有正确而充分的证据。

四、法律适用问题
最后,法律适用问题也是刑法适用的核心问题之一。

不同的犯罪行为对应不同的法律条款,法律适用得当是刑法适用的基础,也是最关键的环节。

但实践中,由于法律的普及程度和司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程度不一,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之一。

综上所述,刑法适用中的法律问题与研究是与保障人民权益紧密相关的,应该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进取地开展研究,扎实推进刑法适用问题的解决,为司法公正和人民权益保障作出应有的贡献。

刑法调研报告范文

刑法调研报告范文

刑法调研报告范文刑法调研报告一、引言刑法是法律学中的重要分支之一,它规定了社会的行为准则和刑罚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利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为了了解刑法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和分析。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报告。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定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

我们发现,在实践中,刑法的基本原则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和执行。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地区对法定性原则的理解和执行不够到位,存在法律不明确的情况。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地域、国籍和法定年龄。

通过我们的调研,我们发现刑法的适用范围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四、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这些构成要件是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在一些新型犯罪中,刑法的构成要件可能不够完善和适用。

五、刑法的刑罚制度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所适用的刑罚,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我们调研发现,刑罚制度基本符合社会需要,但在一些刑罚具体执行细节上仍然存在一定问题,需要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统一和规范。

六、刑法中的案件审理程序刑法规定了案件审理的程序和流程,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

通过我们的调研,我们发现刑法中的案件审理程序在大多数情况下得到了有效执行,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案件的审理程序不够完善和顺畅的情况。

七、对刑法的改进建议在我们的调研分析过程中,我们提出了以下对刑法的改进建议:1. 加强对刑法原则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刑法的基本原则得到充分尊重和执行。

2. 完善刑法中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在一些新型犯罪的构成要件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3. 加强对刑罚执行细节的规范和统一,确保刑罚制度的公正执行。

4. 加强对案件审理程序的监督和改进,特别是对特殊案件的审理程序需要优化和完善。

刑法的各类罪行研究

刑法的各类罪行研究

刑法的各类罪行研究罪行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是对人类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的违反。

刑法的各类罪行涵盖了多个领域,其中包括了谋杀、盗窃、绑架、贪污等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

本文将对刑法的各类罪行进行深入探讨,以期理解罪行的本质和重要性。

首先,谋杀罪是刑法中最严重的罪行之一。

谋杀罪指的是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这种罪行对个人和家庭带来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和痛苦,也对整个社会秩序构成了打击。

对于谋杀罪的研究包括了犯罪动机、犯罪手段以及犯罪心理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罪犯的心理和动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预防和制止谋杀罪的发生,并保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其次,盗窃罪是刑法中普遍存在的罪行之一。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秘密方法将财物转移或者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盗窃行为严重侵犯了个人财产权益,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和信任危机。

研究盗窃罪的特点和相关因素,有助于完善刑法和相关法规,减少和防范盗窃行为的发生。

这包括了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社会安全意识,以及加强监控和警察力量等一系列措施。

在刑法的研究中,绑架罪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

绑架罪是指以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将被害人强制控制在某一地点并进行勒索、报复等活动的犯罪行为。

绑架罪对受害人和家属造成了极大的恐惧和心理创伤,也对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构成了威胁。

研究绑架罪包括了犯罪动机的分析、案件调查的方法以及相关的刑罚和预防措施的制定等方面。

只有通过深入研究绑架罪的本质和特点,才能更好地应对和防范这种恶性犯罪行为。

此外,贪污罪也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行。

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占有公共财物或者非法索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贪污罪的研究涉及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框架、行政监管、反贪力量的构建等多个方面。

深入研究贪污罪的本质和原因,对于加强公共监督、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刑法和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并深化司法改革,才能有效防止和打击贪污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危险驾驶罪刑罚问题研究》范文

《危险驾驶罪刑罚问题研究》范文

《危险驾驶罪刑罚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

然而,这也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如危险驾驶现象的频繁发生。

危险驾驶行为不仅对驾驶员自身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也对他人和社会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研究危险驾驶罪的刑罚问题,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危险驾驶罪的概述危险驾驶罪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其主要行为包括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规超车等。

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还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极大。

三、危险驾驶罪的刑罚现状目前,我国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主要包括拘役、罚金等。

然而,对于具体的刑罚幅度和执行方式,各地区存在差异,且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地区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过于严厉,而部分地区则显得过于宽松,导致刑罚执行的不公平和不一致。

此外,对于多次违反交通法规的危险驾驶者,缺乏有效的惩罚和约束机制。

四、危险驾驶罪刑罚问题的研究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1. 刑罚幅度的合理性:研究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刑罚幅度,分析其合理性和公平性,为完善刑罚制度提供依据。

2. 刑罚执行方式:研究当前刑罚执行方式存在的问题,如拘役的执行方式是否合理、罚金是否具有威慑力等,提出改进建议。

3. 多次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机制:针对多次违反交通法规的危险驾驶者,研究建立有效的惩罚和约束机制,如加强驾驶证管理、实施累计记分制度等。

4. 刑罚与其他交通管理措施的配合:研究如何将刑罚与其他交通管理措施相结合,如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等,以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

五、结论与建议通过对危险驾驶罪刑罚问题的深入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与建议:1. 完善刑罚制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下的危险驾驶罪行为,制定合理的刑罚幅度,确保刑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刑法学(一)

刑法学(一)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
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 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基本精神的准则。 对于确定犯罪与刑罚及其相互关系具有指导 意义。
我国第3、4、5条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 罪
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 刑相适应原则



理 论




第一专题:刑法的一般理论
学习内容:第一、二、三章
学习重点:刑法的概念、特点、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效力(刑法的 溯及既往的效力)
一、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地说,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
为了维护其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
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
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
罚处罚的法律
概念揭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刑法的制定者:统治阶级 2.刑法制定目的:阶级统治的工具 3.刑法制定过程: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
意志 4.刑法的基本内容:罪、责、罚 规定一个国家中有哪些行为构成犯罪 规定犯罪以后行为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规定刑事责任的承担方法(主要是刑罚方法)
刑 法
狭 义 刑 法
刑法典 刑法典
广 义 刑 法
单行刑事法规 附属刑法 刑法修正案
在中国具有效力国 际刑事司法准则
狭义刑法是广 义刑法的主体 和基础,单行 刑法和刑法修 正案以及散见 于其他法律中 的附属刑法规 范是刑法典的 补充与修正
(二)刑法的性质
刑法的性质有两层含义: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二

刑法学专题研究

《刑法学专题研究》平时作业一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为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判处刑罚也可以免予刑罚处罚2.广义的刑法包括()。

A. 刑法典B. 刑法修正案C. 单行刑法D. 附属刑法3.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B.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无罪推定原则4. 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原则是()。

A. 从旧兼从轻B. 从旧兼从重C. 从轻兼从新D. 从重兼从新5. 犯罪的三大属性为()。

A. 刑事违法性B. 应受刑罚处罚性C.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 严重的违法性6. 我国的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大类。

A. 同类客体B. 同类客体C. 一般客体D. 直接客体7. 甲为年满15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A. 抢劫B. 抢夺C. 绑架D. 放火8.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A. 直接故意B. 间接故意C. 疏忽大意的过失D. 过于自信的过失9.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

A.必然因果关系 B.偶然因果关系 C.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D.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0. “罪过”是指()。

A.故意 B.犯罪动机 C.犯罪目的 D.过失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2分)1.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我国刑法。

()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 3.有犯罪必然会受到刑罚处罚。

()4.危害结果未必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客观必备要件。

()5.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6.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双罚制。

刑法问题研究知识点总结

刑法问题研究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刑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刑法是国家法律系统中的一部分,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作为犯罪行为的发生采取法律制裁的一种措施。

同时,刑法又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它以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为基础,以犯罪行为的主客观方面作为刑罚的敲门砖。

刑法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专一性。

刑法专门规范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犯的罪行。

它是刑事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刑法专门知识。

(2)独立性。

刑法是国家的一种治理手段,具有独立的法律规范性质和法律系统。

(3)穷尽性。

刑法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是全面的、彻底的,它要求对于涉案的每一个具体犯罪行为都要做出明确的界定。

2. 刑法的三大原则刑法是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的工具,其内容和原则是明确的。

刑法的三大原则是:法律性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人身权利保护原则。

这三大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刑法立法制定和司法应用的根本原则。

(1)法律性原则。

法律性原则是刑法的首要原则,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有法律明文规定,而且必须经过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才能依法作出刑事处罚,任何处罚都必须有法律依据。

(2)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罪行和刑罚之间应当相适应。

罪行的性质与程度与刑罚的类型和量刑应当相协调。

(3)人身权利保护原则。

人身权利保护原则是指在刑法的运用中,应当保障人的自由和尊严,尽量减少对人的伤害和侵犯,避免刑法滥用。

二、犯罪构成要件1.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构成犯罪的主体。

一般来说,犯罪主体包括普通刑事责任能力人和刑事无责任能力人。

普通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年满十六岁的人;刑事无责任能力人是指不具有刑事行为能力的人,主要是指精神病人和精神残疾人。

2.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的客体,即受害人或者被侵害的法益。

不同犯罪行为对客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3. 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构成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行为的特征、基本形态和构成要件等方面。

深入研究刑法中的犯罪构成与处罚

深入研究刑法中的犯罪构成与处罚在社会中,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全。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刑法作为法律的一支,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

深入研究刑法中的犯罪构成与处罚,对于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运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犯罪构成是刑法中的核心概念之一。

犯罪构成是指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要件和条件。

刑法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着明确的构成要件。

例如,在盗窃罪中,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出于非法目的、使用非法手段等。

只有当这些构成要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认定为盗窃罪。

犯罪构成的研究不仅需要理解刑法的规定,还需要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内涵和适用范围。

其次,刑法对于不同犯罪行为的处罚也是有所区别的。

刑法中的处罚主要包括刑罚和非刑罚两种形式。

刑罚是指对犯罪行为人的刑事制裁,如剥夺自由、罚金等。

非刑罚则是指对犯罪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非刑事制裁措施,如罚款、行政拘留等。

刑法对于不同犯罪行为的处罚是根据其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性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犯罪行为越严重,处罚也越重。

例如,在故意杀人罪中,根据被害人的身份和犯罪动机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等多个罪名。

这些罪名对应的刑罚也有所不同,以体现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

此外,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和处罚也受到一些特殊情况和原则的限制。

例如,法定原则要求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处罚必须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凭空设定。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法律明确规定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不能以法外之罪论处。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例如,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行为中,犯罪构成和处罚都会有所减轻或免除。

这些特殊情况和原则的存在,为犯罪构成和处罚的研究提供了更加复杂和多样的视角。

总之,深入研究刑法中的犯罪构成与处罚,对于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运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构成的研究需要理解刑法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解读。

刑法研究

摘要在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一条很重要的法律制度。

它在很多国家在很早前就已经有了规范的法律效应并实施起效。

多方面考虑了各地方的实际情况,最终决定以未成年人为标体,组成了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成立过程中不应该是偏于理论知识的研究、制度的引用,而是在我国司法环境中与本制度实际运用相结合,解决目前所面临的实际难题。

为此,我们重点结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制度、相关法规及实际中出现的问题,解析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相关内涵。

第一章是讲述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基础知识。

第一,阐述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发展起源、历史进展、实践经验、理论总结以及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第二,讲述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历史发展演变的过程。

第三,着重阐述了制度的存在价值与国外相似的暂缓不起诉、延缓起诉、暂不起诉进行比对,陈述了其对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作用。

第二章是对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条件”理论知识和存在的价值意义进行解析,且对存在的有异议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经过对我国附条件不起诉中所附“条件”的理论内容的实际分析,来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展开了深入的探讨,解析所附“条件”特点象征,及这些特点象征背后所蕴含的重要法律意义,为此来阐述我国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具体情况及内容,第三章是讲述了我国附条件不起诉中存在的实际重要问题。

本章重点对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进行阐述说明。

第四章介绍了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进展及今后的展望。

本章着重对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疑难重点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及提出解决的方法,并对制度本身提出更加合理完善的建议及想法。

引言《刑事诉讼法》,1997年颁布,并于2012年3月1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重大修正案。

在修订的第271条到273条里体现了对未满18岁未成年违法犯罪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增加了未成年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及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一、单项选择题1.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B )A.属地管辖原则 B.普遍管辖原则C.保护管辖原则 D.属人管辖原则2.下列做法中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C )A.重法效力溯及既往 B.法律规定不确定的刑罚C.适用行为后的轻法 D.适用类推解释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C )A.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 B.着手实施犯罪时起算C.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D.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4、国家工作人员甲贪污公款八万元,逃到外地友人处,经友人规劝,甲向原单位党委写了一封信,信中交待了自己的罪行、赃款去向,后归案,还检举原单位乙贪污二百余万元的事实,后该案得以侦破,认定甲有重大立功。

对甲的处罚原则(D )A.应当从轻处罚 B.应当减轻处罚C.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 D )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检察院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甲明知自己的枪法很差,但为了杀乙,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遂从100米外向乙开枪,没想到居然打中了乙,致乙死亡。

此案中甲杀害乙的罪过形式是( A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7、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 C )。

A. 只能独立适用B. 只能附加适用C. 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 只能并科适用8、甲因遭丈夫乙的虐待而被迫离家独居。

某日某女儿丙(13岁)来看望甲,甲叫丙把家中的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

丙按甲的吩咐行事,致乙死亡。

对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C.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9、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改为(B )A.5年以上10年以下 B.3年以上10年以下C.3年以上8年以下 D.1年以上5年以下10、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以( A )定罪处罚。

A.拐卖妇女、儿童罪 B.绑架勒索罪 C.偷盗婴儿罪 D.绑架妇女、儿童罪11、某甲为某存包处工作人员。

旅客乙将一牛皮公文箱存放后存单遗失,某甲即拒不承认收存过该箱。

后某甲将该箱取走据为己有。

某甲的行为构成( C )A.盗窃罪 B.贪污罪 C.侵占罪 D.职务侵占罪12、下列表述中,正确的说法是( A )A.村民委员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物,构成贪污罪B.普通公民乙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侵吞国有财物,不构成贪污罪C.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但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D.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13、在下列情形中,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是( A )A.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 B.盗窃增值税发票,数额特别巨大C.盗窃扶贫款项,数额特别巨大 D.盗窃文物,情节严重的14、甲男明知乙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

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

甲的行为属于( B )A.幻觉犯,不构成强奸罪 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强奸罪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强奸罪 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强奸罪15、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

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末锁)。

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

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

李某的行为( C )A.贪污既遂 B.贪污未遂 C.盗窃既遂 D.盗窃未遂16、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

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

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

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C )A.盗窃罪 B.抢夺罪C.抢劫罪 D.诈骗罪17、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

对甲应当(D )A.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B.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C.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D.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18、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加重法定刑情节的是:(B )A.强奸妇女多人的 B.利用妇女处于昏醉状态而强奸的C.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D.二人以上轮奸的19、A与B在某一商场前拦住C准备抢钱,因人多一时难以下手。

刚好E经过此地,因为E与A、B认识,E就对A、B说:“你们在这里下手,自己找死啊。

要下手也应该找个偏僻的地方。

”结果A、B听信了E的话,就将C 劫持到一僻静处,抢走了C的钱物。

则E在此犯罪中:(D )A.是主犯 B.是从犯 C.是教唆犯 D.不构成犯罪20、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门外,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李某家中的一头牲畜。

张某( A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因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C.应负过失杀人的责任 D.因其行为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二、多项选择题1、广义上的刑法包括(ABC )。

A.刑法典B.单行刑事法律C.附属刑法规范D.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判例2、导致行为人无责任能力的因素有( AD )A、行为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B、行为人又聋又哑C、行为人系醉酒人D、行为人患精神病3、下列情形,哪几种根据犯罪的规定,实现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ABCD )A、甲行贿,但因情节较轻,被免予刑罚处罚B、乙盗窃5000元手表一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C、丙诈骗1000元,经过十年,因超过诉讼时效,公安机关不再追究D、丁是一外国大使馆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因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交涉4、( BCD )致人死亡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A.非法拘禁B.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C.司法工作人员暴力取证D.监管人员虐待被监管人5.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主体是( ABC )。

A.国家机关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C.人民团体D.社会团体6、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ABC )A.故意杀人 B.强奸 C.抢劫 D.绑架7、我国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 AB )A.侵占罪 B.诽谤罪 C.重婚罪 D.非法侵入住宅罪8、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情形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ABCD )。

A.外国人甲在中国境外打猎,因疏忽大意击中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斯某,致其重伤B.外国人乙乘坐外国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中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C.中国人丙乘坐中国民用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外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D.中国人丁在中国境内打猎,因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中国境外外国公民布某重伤9、甲武装掩护走私毒品,法院判决其构成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甲的下列哪些财产可纳入适用没收财产刑予以没收的范围( CD )。

A.甲在走私毒品中使用的枪支 B.甲被查获的毒品和贩毒资金C.甲在银行帐户上的500万元存款 D.甲所有的2辆豪华轿车10、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BC )。

A.判决宣告前,查明甲分别实施了三次受贿行为,数额分别为2万、3万、5万元B.乙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查明其另外一起受贿2万元的罪行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执行完毕后,又发现其在该次盗窃以前还有一起重大盗窃犯罪行为11、甲误认为遭到乙的紧急的不法侵害,而对乙实行防卫行为,致乙死亡。

事后证实乙的行为不具有不法侵害的性质。

甲的行为( BC )。

A.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B.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可能属于意外事件 D.可能属于防卫过当12、甲未获烟草专卖许可,擅自购进明知是假冒的“中华”牌香烟100箱进行批发和零售,在被查获时已销售出80箱,收款120万元。

经检验该批香烟属于不合格产品。

甲的行为( ABCD )。

A.触犯非法经营罪 B.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C.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D.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13、我国刑法规定,法定的量刑情节有(ABD )A.自首犯 B.累犯 C.犯罪动机 D.中止犯14、按照我国刑法规刑,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原则应受的限制是(AB )A.总和刑期的限制 B.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的限制C.罪责自负原则的限制 D.罪刑相适应原则的限制15、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ABCD )A.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B.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C.剥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D.剥夺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E.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问答1、什么是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如何正确理解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特点? 罪刑法定原则有哪些派生原则? 答:答:《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即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对犯罪处什么刑,均须由法律预先明文规定,也即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这一来自拉丁语的法律格言,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含义的高度概括。

2、国家工作人员个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款后,又将部分钱款用于“业务招待”,对此,应当如何认定受贿数额?请说明理由。

答:赃款的去向不影响犯罪的认定,即行为人受贿后用去一部分赃款,用于招待等费用,不论是用作何处,其受贿的数额不能减少。

因为如果可以扣除的话,会:1)混淆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限2)违背刑法的既遂原理3)对剩余下来的部分定性产生影响4)这种司法会带来严重的价值导向误导,不利于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四、案例分析1、某甲,26岁月,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98年刑满释放。

甲服刑前曾借给乙2000元钱。

刑满出狱后,甲多次找乙索要,但乙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

2001年某日,甲再次到乙家索要欠款,乙不仅拒绝还款,并对甲进行辱骂。

甲恼怒之下冲上去与乙撕扯在一起,撕打中,乙被甲绊倒,头部撞在桌角上,当即休克。

甲见此情景后慌忙离开乙家,但想到自己2000元钱未讨回,于是又返回乙家,从乙家床头柜中翻出18000元现金后携款离去。

乙妻回家后,见乙已死亡且家中凌乱,即以抢劫罪报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