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协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军旅情谊的传承与发展,搭建一个共同团结、互助合作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退役军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独立运作。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共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军人荣誉感,加强军旅情谊的传承与发展,关心关爱会员,推动退役军人的社会融入和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联谊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理事组成,理事会是联谊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联谊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及其他监事组成,监事会是联谊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七条联谊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长及其他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会员资格:1. 退役军人,具备法定退役手续的现役军人,以及其他有军旅经历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联谊会。
2. 申请人需填写加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加入申请需经过联谊会审核通过,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会员权益:1. 正式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正式会员有权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3. 正式会员有权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参与联谊会的决策和事务管理。
第十条会员义务:1. 会员应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联谊会的声誉和利益。
2. 会员应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共同推动联谊会的发展。
3.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确保联谊会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联谊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联谊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合规和安全。
战友协会章程

战友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为战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基本规范,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成员权益,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
1.2 协会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退伍军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提供互助、交流和支持的平台,促进军人间的团结和友谊。
二、组织结构2.1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2.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文书工作,财务长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
2.3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紧急事项。
2.4 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会内部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三、会员权益和义务3.1 协会会员应具备退伍军人身份,认同协会宗旨和章程,并缴纳会费。
3.2 协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讲座、座谈会、户外活动等。
3.3 协会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预理事会选举。
3.4 协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和事务。
四、协会活动4.1 协会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座谈会、讲座、户外拓展等,旨在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4.2 协会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分享,促进会员的学习和成长。
4.3 协会可以组织户外拓展活动,增强会员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身体素质,提升军人的综合素质。
4.4 协会可以定期举办座谈会,讨论军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会员间的思想交流和智慧碰撞。
五、财务管理5.1 协会设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协会的财务安全和合规运作。
5.2 协会的财务由财务长负责管理,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报告财务情况。
5.3 协会的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确保会费和捐款的合理使用。
5.4 协会可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用于协会的活动和公益事业。
战友协会 章程

仅供个人参考佳木斯军分区沈丘籍战友协会会章为了进一步加深我们战友之间的感情,致力加强战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沟通信息,团结互助,充分发挥战友会作用,本着个人自愿加入的原则,决定成立战友联谊会。
特制定战友会章程如下:一.首届战友会主要成员及职责:会长:刘立新副会长:王开通秘书长:普旗理事:马来奇会计:李同启会长职责:总体负责战友会的工作安排及计划,带领全体战友贯彻执行战友会的有关纪律规定,领导召开战友会会议并协商有关事项。
副会长及秘书长职责:协助会长搞好工作及联系各片区理事。
理事职责:联络片区的战友及时了解各位战友的实际情况,并按时参加召开的理事会。
会计职责:负责收缴,查收,入账每位战友缴纳的会费及支出每笔战友会随礼和其他的开支工作。
负责每届的会费管理。
建立财务开支登记制度,向战友会汇报每次开支,同时出示开支明细单,并在每届战友会会议上进行公布。
二:会费筹集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以每人缴纳会费(500)为标准,多者不限。
三:会费的使用范围:(1)支付举办联谊会会员活动的开支,(2)支付喜事标准(500)元白事标准(500)元,(必须事直系亲属)白事只限一次(3)子女有孩子只限第一个标准(500)元(4)慰问病人和帮助遭遇特殊困难或灾难性的战友(限会员)标准(300)元。
(5)会费支出时应由会长和理事会其他成员研究决定。
(6)会费如出现赤字由会长组织理事会研究仅供个人参考并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会费。
四:会员的义务和权力:(1)自觉缴纳会费的义务,(2)积极参加战友的各种活动的义务,(3)对于家庭困难之事及时进行汇报的义务,(4)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力,(5)会员有自愿参加和申请退出的权力,(6)享有共同的会员待遇权力,(7)有权力对战友会的经费查账,监督五:集会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经战友会负责人讨论决定,提前通知各位会员。
六:战友协会的宗旨是无官无民,无富无贫,会员面前人人平等。
七:本协会是非营利的战友自愿自发组织,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战友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提升退役军人的社会地位和精神面貌,特制定本章程。
1.2 名称:本组织正式名称为“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1.3 性质:本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独立运作,自愿组成。
1.4 遵循原则:本会遵循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党的领导,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1.5 地址:本会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路XX号。
二、组织结构2.1 会员:本会会员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具备以下条件:a) 退役军人必须取得合法退役证件,无不良记录;b) 家属会员必须与退役军人有直系或旁系血缘关系;c) 申请加入本会需填写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批通过方可成为会员。
2.2 管理机构:本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a) 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本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决策等重要事项;b) 监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c) 秘书处: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助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保障会员权益。
2.3 选举和任期: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的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a) 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会员优惠待遇;b) 参与本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c) 参与本会的民主管理,有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d) 参与本会的公益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
3.2 会员义务:a)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利益;b) 积极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联谊氛围;c) 支持本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d) 定期缴纳会费,确保本会正常运转。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本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4.2 资金使用:本会的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各项活动、开展公益事业和维护会员权益。
4.3 财务监督:本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战友之间的友谊和团结,共同维护军人荣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退役军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依法登记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传承军人精神,宏扬爱国主义精神,服务退役军人,推动军人事务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联谊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联谊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会长为联谊会的最高领导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联谊会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
理事会是联谊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谊会的发展方向和重要决策,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联谊会设立各类委员会,包括组织委员会、活动委员会、公共关系委员会等,由理事会成员和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活动策划。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会员资格:任何退役军人均可申请加入联谊会,经联谊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会员权益:正式会员享有参预联谊会活动、享受会员福利、参预决策等权益。
第九条会费缴纳:正式会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的用途由理事会决定,并向会员公开。
第十条会员义务:正式会员应积极参预联谊会的各项活动,遵守联谊会章程和活动规定,维护联谊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一条联谊会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座谈会、讲座、体育比赛、文化艺术活动等,以增进会员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十二条联谊会还将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和匡助,关注军人事务的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联谊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负责管理联谊会的财务收支。
第十四条联谊会财务收支应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会员发布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款项、捐款等,经费用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和运营管理。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一、总则1.1 为加强军队老战士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战友之间的情感沟通,增进友谊和团结,特制定本章程。
1.2 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退役军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1.3 联谊会的宗旨是传承军旅情谊,宏扬军人精神,关心关爱会员,开展各类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二、组织架构2.1 联谊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全体味员通过选举产生。
2.2 会长是联谊会的最高领导,负责组织和指导联谊会的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会务管理,财务长负责财务管理。
2.3 联谊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财务长组成,负责决策和执行联谊会的各项事务。
2.4 联谊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推荐产生,对联谊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会员权益和义务3.1 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退役军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联谊会的宗旨和章程。
3.2 会员享有以下权益:参预联谊会的各类活动,享受会员优惠待遇,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联谊会的管理和决策。
3.3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决议,积极参预联谊会的活动,维护联谊会的形象和声誉,支持和配合联谊会的工作。
四、活动内容4.1 联谊会组织各类军旅主题的活动,如战友聚会、军事讲座、军事考察等,以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4.2 联谊会定期开展公益活动,如关心退役军人、慰问老兵等,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3 联谊会鼓励会员参预社区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传递军人精神,宏扬社会正能量。
五、财务管理5.1 联谊会设立财务专户,用于管理联谊会的经费。
5.2 联谊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自愿捐赠、活动筹款以及社会各界的赞助和支持。
5.3 联谊会财务长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审查。
六、章程的修改6.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全体味员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并时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人之间的联系和友谊,促进退役军人的互助合作,提高退役军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谊会的名称为“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军人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具体活动地点由会员大会决定。
第五条本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会员自愿参预为基础,依法注册成立。
第二章会员组织第六条本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七条普通会员的条件和程序如下:1. 退役军人,拥有军人身份证明;2.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填写入会申请表;3. 经本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荣誉会员的条件和程序如下:1. 退役军人,拥有军人身份证明;2. 在军队服役期间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3. 经本会会员大会表彰通过。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预本会的决策和选举;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会员大会讨论。
第十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本会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本会的活动和事务;3. 维护本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本会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秘书处。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权如下:1. 审议和修改本会章程;2. 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3.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理事会的职权如下:1. 负责制定本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 组织和实施本会的各项活动;3. 负责管理本会的财务和资产。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本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监事会的职权如下:1. 监督理事会的工作和决策;2. 审核本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管理;3. 提出对理事会的建议和监督意见。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标题:战友联谊会章程引言概述:战友联谊会作为一个团结互助的组织,需要一份章程来规范成员的行为和组织的运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友联谊会章程的内容和要点。
一、组织宗旨1.1 确定组织宗旨:战友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战友,促进友谊,互相匡助,共同进步。
1.2 组织宗旨的实践:组织成员应遵守组织宗旨,积极参预联谊活动,互相支持和匡助,共同促进组织的发展。
1.3 宣传组织宗旨:组织应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组织宗旨,鼓励更多的战友加入联谊会,共同实现宗旨。
二、组织结构2.1 确定组织架构:战友联谊会应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2 组织机构设置:设立联谊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2.3 组织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讨论重要事务并作出决策。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3.1 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预组织活动、表达意见、选举权等权利。
3.2 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预组织活动,维护组织形象。
3.3 会员退出和开除:规定会员退出和开除的程序和条件,保障组织的正常运作。
四、财务管理4.1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使用和监督机制。
4.2 财务报告:定期发布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监督和审查。
4.3 财务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和规范。
五、章程修订和生效5.1 章程修订程序:规定章程修订的程序和条件,确保章程的灵便性和适应性。
5.2 章程生效: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所有会员应遵守章程规定。
5.3 章程宣传:定期宣传章程内容,加强会员对章程的理解和遵守。
结语:战友联谊会章程是组织运作的基本准则,通过制定和遵守章程,可以促进组织的发展和成员之间的团结互助。
希翼每位会员都能认真遵守章程,共同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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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军旅情谊,提升退役军人的综合素质和生活品质,根据《社团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战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退役军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传承军人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服务会员,关心退役军人福利,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范围为全国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会议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和事务处理。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
第十一条会员权益包括参与协会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和福利、参与协会决策等。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包括遵守协会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履行会费缴纳义务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的财务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等。
第十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五章协会活动
第十五条协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座谈会、讲座、培训、义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等。
第十六条协会可以与其他相关组织或机构合作开展活动,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的发展。
第六章纪律和处分
第十七条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纪律规定,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纪律的会员,协会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会籍等纪律处分。
第七章章程修改
第十九条对于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替代之前的任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所有。
以上为战友协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仅供参考。
实际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