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练习题库

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练习题库一、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A、更换商标B、有良好信用记录C、更换包装D、有不良信用记录正确答案:D2、粮谷类食品的主要卫生问题不包括()。
A、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B、真菌和真菌毒素污染C、病毒污染D、农药残留正确答案:C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全面负责。
A、食品安全工作B、客户订单跟踪C、企业固定资产D、企业对外宣传正确答案:A4、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取决于其制作、食用方式是否合理,食用数量是否适当,还取决于食用者自身的一些内在条件,不应片面而论B、安全食品并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食品,而是在提供最丰富营养和最佳品质的同时,力求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降低至最低限度C、绝对安全性被认为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也就是食品绝对没有风险,因此目前社会上存在着绝对安全的食品D、过度饮酒伤身体,食盐摄入过量会中毒,过度偏食可能使食品中某些化学成分在人体超量积累达到有害程度。
正确答案:B5、下列哪些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A、乙醇含量 10%或 10%以上的饮料酒B、麦片C、饮料D、月饼正确答案:A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A、检验B、防范C、自查D、风险正确答案:C7、《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
A、民事责任B、赔偿责任C、行政责任D、社会责任正确答案:D8、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年。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1、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风险等级。
[单选题]A、1个B、2个C、3个D、4个(正确答案)2、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单选题]A、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正确答案)B、5000元以上C、5万元以上D、根据现场情况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
[单选题]A、每半年B、每两年(正确答案)C、每一年D、每三年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检查结果信息形成后()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单选题]A、15B、20(正确答案)C、25D、30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不正确的为()。
[单选题]A、开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B、涉及敏感资料合同、票据、账簿的直接拒绝提供(正确答案)C、回答相关询问D、提供相关的合同、记录、票据、账簿、电子数据等材料的;6、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撕毁、涂改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单选题]A、省级以上B、市级以上C、县级以上(正确答案)D、任意均可7、监督检查应当遵循()的原则。
A、属地负责(正确答案)B、风险管理(正确答案)C、程序合法(正确答案)D、公正公开(正确答案)8、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等情况。
A、举办前报告(正确答案)B、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正确答案)C、经营环境和条件检查(正确答案)D、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正确答案)9、认定标签、说明书瑕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或者对没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注贮存条件的;(正确答案)B、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配料使用的俗称或者简称等不规范的;(正确答案)C、营养成分表、配料表顺序、数值、单位标示不规范,或者营养成分表数值修约间隔、“0”界限值、标示单位不规范的;(正确答案)D、对无证据证明未实际添加的成分,但标注了“未添加”,未按照规定标示具体含量的;10、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市小食杂店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小食杂店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小食杂店监督检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小食杂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市小食杂店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以下简称“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小食杂店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食杂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应遵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小食杂店监督检查事项包括小食杂店资质、场所布局、食品标签、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贮存销售、禁止性规定执行,以及散装食品和特殊食品销售等情况。
第六条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小食杂店取得备案卡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其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
全项目监督检查后,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对小食杂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食杂店开展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一)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小食杂店备案卡,且在备案卡载明的经营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二)生食与熟食经营区域分开,生鲜畜禽、水产品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三)食品包装、标识、标签符合法定要求,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四)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存记载有货物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相关凭证,凭证信息不齐的,如实记录补齐;(五)销售、贮存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且感官性状正常;(六)销售的肉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七)未销售、贮存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其他食品;(八)未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施行前已取得食品制售项目许可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可继续从事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食品制售项目。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2.24•【字号】银市场监管发〔2018〕47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发〔2018〕47号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川市局制定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贯彻执行。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4日附件1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检查原则、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计划及准备、实施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和监督措施等。
二、检查原则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三、检查依据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当上述文件发生变化时,应适时修订本规范。
四、检查人员(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对所承担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
2.熟练并正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食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3.熟练掌握餐饮环节业态类别、经营项目、食品加工工艺流程、食品安全标准等专业知识,具有满足执法需要的文书制作及案件处理能力。
4.能理解和掌握《餐饮服务单位日常检查要点表》、《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表操作手册(执法清单)》及有关标准、规范,并准确运用于检查工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2.26•【字号】粤食药监法〔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3.3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2月26日以粤食药监法〔2015〕24号发布自2015年3月3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活动,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
第三条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计划管理、统一方法、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灵活高效、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统筹管理。
第四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和评价考核。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和评价考核。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五条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相互监督的原则进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事权划分。
第六条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和便民高效原则。
监督检查不得向被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局业务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县镇食品监督管理权限,对本股(所)管辖区域内从事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经营者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
三、检查人员(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检查内容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2. 熟悉掌握国家有关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3. 熟悉食品经营环节的基本常识;4. 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达检查要求,能够正确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见;5. 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做出正确判断。
(三)工作要求1. 尊重经营者的权力,遇到争议问题要认真听取其陈述,允许其申辩;2. 涉及经营者秘密,应当保密;3. 遵守依法、廉洁、公正、客观、严谨、详实的原则;4. 严格遵守检查程序。
四、检查计划及准备(一)编制检查计划和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或投诉举报或者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编制检查计划。
1、确定检查对象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投诉举报或者专项检查等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对象。
日常性监督检查可以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2、确定检查重点根据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或、投诉举报或者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要求,确定检查重点内容。
以下项目应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1)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2)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5)学校、幼托机构、敬老院等特殊群体集中供餐的场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 号,以下简称《办法》),指导各地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总局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以下简称《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结果记录表》),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适用范围《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表格,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要点表》中表1-1《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食品(不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2《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3《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4《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表2《结果记录表》适用于对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记录、判定及公布。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细化、补充。
二、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使用按照《办法》的要求,《检查要点表》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不同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的表格,做出了统一规定。
《检查要点表》的告知页,适用于各种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
日常监督检查时应首先填写告知页的相关内容,记录告知、申请回避等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监督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要点表》具体细化了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设定了检查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对每个检查项目结果设置评价项。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2016年5月编写说明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推进《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6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58号)的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一司组织制定了《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的要求,就《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每一项检查内容的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指南、常见问题等进行具体描述,供各地在开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参考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食品生产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中对检查方式、检查指南、常见问题的描述仅是对一般情况的描述,难以完全涵盖日常监督检查中的所有情形,如“常见问题”中列出的问题仅是对该项易于出现的问题的描述,但该项可能也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
各地应当按照日常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根据监督检查的具体情况开展检查。
请各地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将发现的好的检查方法、遇到的问题、典型检查案例等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并反馈总局食监一司,我们将不断修改和完善《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使本检查操作手册在指导基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感谢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对《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的研究制定工作的支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指南常见问题1 .生产环境条件1.1厂区无扬尘、无积《食品安全法》第检查厂区、车间环1.厂区内的道路一般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正常天气下不得有扬尘和积水等现象;2.生产车间地面应当无积水、无蛛网积灰、无破损等;需要经常冲洗的地面,应当有一定坡度,其最低处应设在排水沟或者地漏的位置;3.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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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二、监督检查机构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设立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三、监督检查内容
1.食品生产环境卫生检查:定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包
括生产设施、器具、人员卫生等。
2.食品原料进货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采购的原料是否合格、
来源是否合法。
3.食品生产加工检查:检查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
存在违规行为。
4.食品储存运输检查:检查食品储存和运输环节是否符合规定,保证食
品质量不受污染。
5.食品包装标识检查: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
存在虚假宣传。
6.食品销售环节检查:检查食品销售环节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售假售假
行为。
四、监督检查程序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监督检查机构的要求配合检查工作。
2.监督检查机构可以随机抽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也可以根据
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检查。
3.检查结果应及时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报,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要
求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五、监督检查要求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生产经营
的合法合规。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
培训。
3.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六、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1.对于合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给予表扬,并鼓励其继续保持
良好的经营行为。
2.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罚款、停产、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3.每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归档,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历史记录
进行追踪和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督提供依据。
以上即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内容,监督检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确保食品安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