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室暂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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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doc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doc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一、总则1、为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要点。

2、教学工作的地位。

高等学校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等多种职能。

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都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高等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3、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4、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5、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

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

要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

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6、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健系统等。

高等学校各个部门都要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为中心,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7、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

学校要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总经费中占有合理的比例。

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要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并随着收费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8、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要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着眼于更好地调动各种类型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

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的通知建标[1992]245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教委(高教局):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文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安排,由国家教委负责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指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有关文化艺术院校的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可根据本规划指标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由文化部另行制订,并报建设部和国家教委备案。

本规划指标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教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5修订说明、计综合(519号年12),1991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

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定。

六、采暖地区的供暖锅炉房。

七、设防地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八、自行车棚。

第九条大学、专门学院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不同的基本参数。

本指标中每校都必须配备的十三项校舍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等十一项校舍均应采用以学生人数计的学校规模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但有的采用自然规模,有的采用折算规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1•【文号】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1月11日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学历教育是指高校在学历教育之外面向社会举办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活动。

以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目的的自学考试辅导不在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非学历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公益属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与学校发展定位相一致、与学校办学能力相适应;坚持依法依规治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高校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学历教育事业计划的前提下,方可举办非学历教育。

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原则上要以自招、自办、自管为主,切实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

我国电化教育的发展概况-模板

我国电化教育的发展概况-模板

我国电化教育的发展概况【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电化教发展非常迅速。

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想了解我国电化教育的发展情况。

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我按年份收集整理了我国电化教育的发展情况;(1)解放前的电化教育。

解放前,我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经济上极端贫穷,技术上十分落后,教育事业也十分落后, 鉴于国外视听教育的发展,提高了教育效率和效果,使我国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开始进行了电化教育的尝试。

(2)解放初期的电化教育。

解放后,党和政府一开始就注意到电化教育的发展,唱机、录音机、16毫米电影机、幻灯机、幻灯片、唱片、录音带、教学影片开始进入学校,为电教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一批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开展了电化教育,并取得了比较显着的成效。

(3)重新起步的电化教育。

从78年开始,我国电化教育事业重新起步。

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代表党中央提出:“要制定加速发展电视、广播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的措施,这是多快好省发展教育教育事业的重要途径”。

从此,我国电化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

邓小平同志又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化教育的发展。

电化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关键词】我国;电化教育;发展概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电化教育发展非常迅速。

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想了解我国电化教育的发展情况。

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我们按年份收集整理了我国电化教育的发展概况的资料,供同志参考。

1920年,我国的电化教育开始萌芽。

同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创办了“国光影片公司”,曾拍摄了不少的无声教育影片。

如《盲童教育》、《驱灭蚊蝇》等。

这是我国拍摄的最早的教育影片。

1922年,南京金陵大学农学院开始用手摇留声机配音的幻灯、电影进行棉、粮优良品种的栽培技术的宣传教育活动。

1923年,陶行知先生为了加快提高全国人民的基础文化,辞去了大学教授的职务,专任中华教育改进社总干事,大力推行平等教育运动。

教育部《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讨论稿)

教育部《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讨论稿)

教育部《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讨论稿)一、体制与管理1、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于校级实验中心,建制相对独立。

中心实施校、院(系)两级管理,全面负责本科学生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

2、学校负责中心的建设,提供其正常运转、维修及更新经费,教育部必要时给予支持。

3、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任免。

中心实行人才流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

4、中心除承担学校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外,同时开展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内容、理论和技术方法、手段的研究,负责人员培训并提供开放服务。

5、中心向校内外开放,对外服务的收入可作为运行经费的补贴。

6、中心应具备先进的多媒体开放实验教学软硬件环境,实现实验教学、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可作为向全国院校提供资源的网站和网络系统。

7、中心必须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主任20号令),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件),在按照《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标准表》(教备[1995]33号文件),在按照《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验收的基础上申请作为“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经组织专家组审查认定后,授予“教育部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

之后每四年复查一次,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二、实验教学1、实验课程体系实验课程同理论课程一样,是构成高等学校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心的基础课实验教学原则上应独立设课并形成完整、科学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

中心应按照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求,在综合各个层次实验内容的基础上,建立相关内容融合、贯通和渗透,形成科学的相互联系的实验教学课程新体系。

中心通过科学的设置实验项目,全面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实验教学项目实验教学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基本实验教学;提高型实验教学(综合性、设计性等);研究创新型实验教学。

国家教委、财政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教委、财政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教委、财政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财政部•【公布日期】1989.01.28•【文号】[89]教备字002号•【施行日期】1989.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财务制度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89)教备字002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委员会、高教(教育)厅(局)、财政厅(局)、税务局,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所属各高等学校;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

一九八九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简称高校工厂)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工厂是学校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基地,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根本任务是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服务,同时通过生产活动增加收入,为学校发展积累资金。

第三条高校工厂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坚持为教育事业服务的方针。

高校工厂应发挥学校科学技术优势,面向教育,面向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科学研究、中间试验,逐步办成技术密集、效益较高的工厂。

第四条高校工厂是事业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

工厂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级岗位责任制,逐步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第五条高校工厂的主要任务有:一、根据教育计划和教学要求,安排教学实习和其他实践教学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承担校内教学、科研和其他方面的研制、加工、试验和维修任务。

三、引进先进技术,运用科研成果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中间试验和生产。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委【1992】教学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即按国家任务、用人单位委托培养、自费三种计划形式录取的学生。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第六条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

学校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特、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第七条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高等学校要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管理。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班主任。

学校应由一名校领导主要负责。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确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其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其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第十条全体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08•【文号】教研〔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研〔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8月8日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抓住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三项基础性工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在深化改革、服务需求、开放合作中加快发展,努力建成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确保实现"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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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
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87]教技字013号
【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日期】1987.07.30
【实施日期】1987.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教育委员会文件
((87)教技字013号)
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放
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国务院有关部委:
为促进我国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发展,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设施,根据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精神,拟在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领域内,选择一些国家四化建设需要和基础较好的研究实验室,陆续地向国内外开放。

为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

希各有关高等学校及主管部门在开放研究实验室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把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室办成高水平的教学、科
学研究的先进基地。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七月三十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放
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
为促进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发展,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设施,给中青年优秀科学工作者提供条件进行高水平的研究,在对四化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学科领域内,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高等学校研究实验室,陆续向全国开放,条件许可时也可向国外开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研究方向意义重大,在学科发展前沿和有广泛应用背景的学科领域开展研究,目标明确并具有特色;
2.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优秀的精干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较好的实验技术队伍,以及良好的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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