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实施情况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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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篇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教体艺[2002]12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现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宣传、加强管理、认真施行。

二、《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

因此,在实施《标准》的同时,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内容不再执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仍按照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办法,向体育主管部门报送《标准》的达标数据。

三、凡已实施《标准》的学校,《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停止执行。

四、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的具体步聚(一)从2002年新学年开始,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3%左右的中小学校和2所以上的高等学校,小学从一、三、五年级开始,中学(中专)和高等学校从起始年级开始实施《标准》,以取得经验。

(二)从2003年新学年开始,各地实施《标准》的比例扩大到50%的中小学校和所有高等学校。

(三)从2004年新学年开始,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标准》。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的分步实施计划,并于2002年9月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六、教育部将于2003年开始,对各地实施《标准》的学校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七、各地、各学校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中部分指标的质凝

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中部分指标的质凝
1 3 身体 素质 和运 动能 力 的选 测指 标 .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类测试指标第一组为 5 m, 0 立定跳远 , 它们分别反映位移速 度、 下肢爆发力 ; 第二组为台阶实验 , 00 男 )80 女)它们分别反映心血管耐力和一般耐力 ; 1 0 m( 、0 m( , 第三组为
健康标准( 试行方案) , 》并决定于20 年下学期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广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04 《 的实施必将对
今后 一个 时期 内的体育 教学 和体 育工 作产生 深 刻影 响 , 其 能 否全 面 、 学 、 单 、 用 地评 价学 生 体 质健 康 但 科 简 实 及促 进学生 体 质发展仍 然 是一个 值得 深入 研究 的 问题 .
坐位体前屈 、 握力、 卧起坐( )它们分别反映柔韧性 , 仰 女 , 手部肌肉力量 , 腰腹肌力量和肌肉耐力 . 既然《 健康标 准》 将各类指标放在同一组 中进行选测 , 暂且不论各选测项 目 存在多大的关联系数 , 就看选测各项 目组合 的得 分是否科学合理 , 根据彭军武等人对《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研究- , 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男生选测项 目 7 对《 J ( 身高标准体重 ; 2肺活量 ; ,5 m; 立定跳远 ; 5 1 0 R : 尺: R: R :0 R : R : 0 m; 6 台阶试验 ; 7握力 ; 8坐位体前屈 . 0 R: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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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或优 良, 也就是说该评分标准差异性太大 , 其可 比性不太强 . 难道体重轻 0 1g的同学体质就一定 比体重重 .k 0 1g的同学 差一个 等 次 吗? .k 如果该 同学 知道 自己仅 0 1g差别 就使 自己 的体 质评 价 降 了一个 等 次 , z他 只 .k  ̄ , g/ 要稍微动一下脑筋( 喝点水或解个手)要求重测一次 , , 分数马上就变 了, 而体质是不是也得到改善呢? 所以测

初中国标体质测试标准

初中国标体质测试标准

初中国标体质测试标准
中国的体质测试标准是指对个体的身体素质进行评估和分类的标准,其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 国家体质健康标准(GB/T 19889-2015):该标准是中国国家体质监测与干预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主要适用于中小学生和成年人。

标准以年龄、性别和身高为基准,通过测量身体各项指标(如身高、体重、肺活量、柔韧性等)来评估个体的体质状况。

2.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发布的《中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该标准主要应用于学生体质健康评估,包括预备学校、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

标准以年龄、性别和身高为基准,通过测量身体各项指标来判断学生的体质水平。

3. 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标准:该标准用于评估军队人员的体能状况,包括各项体能测试项目,如跑步、跳远、仰卧起坐等。

4. 中国羽毛球协会发布的羽毛球运动员体能测试标准:该标准主要用于评估羽毛球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包括爆发力、灵活性、耐力等方面的测试项目。

这些标准都是根据中国的特定群体和需求制定的,通过测试和评估个体的身体素质状况,帮助个人了解自己的体质状况,以及进行针对性的健身和训练计划。

具体的测试项目和标准数值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群体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需求参考相应的标准文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评分标准初一至初三(2014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评分标准初一至初三(2014年)
>24.2
>24.6
>25.0
>25.3
>2.1
>26.4
>26.6
>27.4
>28.0

等级
单项 得分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初一
初二
初三
高一
高二
咼三
大学
正常
100
13.3~17.3
13.5~17.8
13.6~18.6
13.7~19.4
13.8~20.5
14.2~20.8
14.8~21.7
11.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
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 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 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
^定。
12.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单项指标与权重
测试对象
单项指标
权重(%)
小学一年级至大学四年级
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 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 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 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
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 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
15.3~22.2
16.0~22.6
16.5~22.7

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

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

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
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是指适用于中国初中学生的体质健康评估标准。

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以下是关于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的综合回答: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一部分,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初中学生。

该标准是为了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而制定的。

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包括了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和坐位体前屈等共性指标,这些指标被视为必测指标。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的体质健康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评定等级进行评定,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5]。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在学生毕业时进行评定,根据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的具体指标和权重可以参考相关的文件和登记卡样表。

此外,为了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教育部还发布了相关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

综上所述,初中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是适用于中国初中学生的体质健康评估标准,包括多个指标和评定等级。

这些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1。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发布部门: 教育部我委于1987年9月制定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经全国近四年的试行,情况良好。

最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正式颁发施行。

“体育合格标准”是评价中学生个体发展水平、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内容之一,施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有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助于督促中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定期督导评估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错误作法,认真、踏实地做好施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学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学、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在校学生。

第二章 标准及评定第三条凡身体正常的学生,必须达到下列三项要求,方为体育合格。

(一)体育课成绩及格;(二)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每一单项达30分; (三)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无故缺勤次数,一学年累计不得超过应出勤总次数的1/10;因病、事假缺勤次数,一学年累计不得超过应出勤总次数的1/3。

本条第二项规定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试验分为最低控制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分数线。

关联法规:第四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是否达到体育合格标准的评定,不合格者,准予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即为学年再评不合格。

补考仅限于身体素质测试或运动技术达标等方面的项目。

因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缺勤而不合格者不予补考。

第五条每学段对学生进行是否达到体育合格标准的总评。

总评合格标准为: (一)毕业学年必须达到合格或再评合格; (二)第一、二学年有一次或一次以上达到合格或再评合格; (三)五·四学制初中学段的第一、二、三学年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达到合格或再评合格。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1998年03月20日颁布并施行【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颁布部门】国家教委【颁布日期】1998年03月20日【实施日期】1998年03月20日【正文】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通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是规范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

为了加强执法检查,促进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推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我委根据两个《条例》,制定了《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以下简称:两个《检查评估细则》),现将两个《检查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将检查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检查评估以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完全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为主要对象,其他学校是否列为检查评估对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2、检查评估应与日常体育卫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以学校自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查为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时,要把对体育卫生工作的检查评估作为重要内容,将两个《检查评估细则》的要点列入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以减轻学校接待工作的负担。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改革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改革

2008年第4期(总第202期)教育探索EDUCATIONEXPLORATIONNo 14,2008SerialNo 120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改革范晓伟,廖本露,吴振超(石家庄经济学院体育部,石家庄050031) 摘 要:新时期对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出台,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改革提供了依据,对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8)04-0030-02收稿日期:2007-11-30作者简介:范晓伟(1964-),男,北京人,副教授,硕士,从事体育教学与训练研究;廖本露(1981-),女,江西景德镇人,助教,从事体育教学与训练研究;吴振超(1984-),男,河北武安人,助教,从事体育教学与训练研究。

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于2002年7月4日联合颁布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标准》),下发了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这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学校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文件;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能否合格毕业的基本衡量标准。

因此,它的实施必然会促进学生积极锻炼,不断纠正目前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出现的突出问题,使学生拥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

一、《标准》实施的重大意义保持强健的体魄,健康地生存,已经成为人们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国政府在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同时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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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实
施情况检查结果公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锻炼标准
【发文字号】教体[1990]002号
【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日期】1990.02.12
【实施日期】1990.0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的试行办法》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公报”的通知
(教体[1990]002号1990年2月12日)
由我委部署的检查《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的工作,已于1989年12月底结束。

现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结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改进工作。

“公报”归纳的是9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学校的检查结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面向本地招生的高等学校的检查结果,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京、津、沪、粤、陕由教育厅、局会同高教局)归纳整理,在有关报刊上或以适当形式公布。

各地应在公布检查结果的同时,提出改进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
法》工作的有力措施。

各地公布检查结果的工作,必须在1990年3月20日前完成,并于1990年3月31日前,将公布的材料及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分别报我委高校学生司、学校体育卫生司。

我委将于4月初汇总并通报各地情况。

今年将继续进行该项检查工作,并拟扩大检查范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一、《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公报
二、各地三项总分不满180分的学生比例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部分高等学校对89级新生中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体育合格标准”实施情况检查的工作,于1989年12月底结束。

现将9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学校的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认真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的地区和学校
(一)积极实施《办法》,抓好检查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都制定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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