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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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年年清,年年欠”的顽疾,我司着力从标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入手,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做到标本兼治,实在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根据《广东省建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方法》〔粤人社规[2023]3号和《清远市建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管理暂行方法》的文件要求,为建立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台账,实行工程款和工资分账管理的工作,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别离。

一是在工程工程上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相关规定,在工程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是建立单位在拨付工程款之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工程款的一定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工程工程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三是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向人社部门和工程建立工程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缺乏、被挪用等情况,将及时向人社部门和工程建立工程主管部门报告。

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后,该工程工程农民工工资全部委托银行,按月统一打卡发放,从根本上解决了边清边欠、前清后欠问题,有效防止了严重的工资拖欠群体性投诉事件发生。

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全面实行分账制管理,公司根据所辖项目属地政策,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第三条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各项目的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房建项目农民工工资分账比例为10%,市政项目农民工工资分账比例为8%。

第四条当期农民工工资分账金额不满足项目所属地最低工资发放标准的,由公司从基本账户将资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补足。

第五条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求分包企业提供民工工资专户开户证明。

第六条分包企业每月须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约定等薪酬规定编制农民工工资表,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后,提交至项目部审核。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由公司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转到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再由分包企业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
人账户。

第八条项目部须严格执行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确保分账式管理顺利实施。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管部负责解释。

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制度
****工程农民工薪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企业及建设项目的薪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劳动者薪资问题,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薪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督查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薪资支付管理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联合 **** 工程的实质状况,拟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合用于参加 **** 工程建设的全体工人薪资支付与工程款支
付分账管理。

第三条 **** 工程的工人薪资支付推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薪资。

施工单位 (包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下同 )对本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薪资与其余款项推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建立工人薪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
付薪资。

工人薪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应依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履行。

工人薪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本除发下班人薪资外,不得用于其余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在本项目动工前,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建立工人薪资支
付专用账户,并在用工之日起 15 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薪资个人账户。

施工单位应该经过工人薪资支付专用账户,依法准时足额将工人薪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薪资个人账户,并按月将工人薪资支付明细表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
设单位存案。

施工单位应该成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切、正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动合同、劳
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薪资支付状况等信息,并保留两年
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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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落实工资支付责任,改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雇佣的农民工,包括直接雇佣和劳务派遣两种形式。

三、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责任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支付周期进行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及时支付到位。

3.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建立工资账户,并及时将工资存入账户。

4.用人单位应当对工资支付分账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账准确无误。

四、工资支付分账流程1.用人单位将雇佣农民工的相关信息提供给银行,并协助农民工在银行开立工资账户。

2.用人单位将需要支付的工资以农民工个人为单位进行分账,并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支付指令。

3.银行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支付指令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的个人工资账户。

4.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对和记录,确保工资支付准确无误。

五、工资支付分账信息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分账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工资账户等相关信息。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资支付分账信息进行备份,并保存备份记录,以备查阅。

3.用人单位应当对工资支付分账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农民工的个人信息。

六、工资支付争议处理1.农民工如对工资支付存在争议,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2.如与用人单位无法进行有效沟通解决,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3.用人单位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打压报复行为,对于农民工的投诉举报应保护其合法权益。

七、责任追究1.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相关管理人员如果对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解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解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解读★工程建设领域的特别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聚焦欠薪突出的工程建设领域,构建了一套覆盖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链条各环节的完整具体的制度体系。

一、分账管理制度——解决了工资从哪里来的问题法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解读该制度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用优先拨付,防止人工费用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而被扣压,从源头上保障了工资的来源。

二、工资专户制度——解决了工资放在哪里的问题法条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解读该制度明确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责任,保障了专款专用,同时就专用账户的使用与监管作出了规定,确保了工资的安全。

三、总包代发制度——解决了谁来发工资的问题法条第三十一条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工人工资支付的分账管理,提高工资支付效率,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工人。

二、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工人工资支付的分账管理应公平公正,不得歧视或偏向任何个体。

2.依法合规原则:工人工资支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3.保密原则:工人工资支付的分账管理应保密,工人的个人信息和薪酬情况不得泄露。

4.灵活适用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根据工人的需求和公司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三、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流程1.工资结算:(1)每月工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具体结算日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并提前公告。

(2)工资结算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负责计算、核对并支付工人的工资。

2.工资分账:(1)工资发放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由工人自主选择。

(2)工人可指定将部分工资转账至特定的账户,如亲属账户、个人住房贷款账户等。

(3)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和工作绩效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奖励-扣除项。

3.工资支付:(1)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月底或每季度月底,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事先制定的支付计划进行工资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应提前向工人发放工资支付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方式等。

(3)工资支付应以单位为单位进行,每个单位的工资统一于当月月底或当季度月底发放。

(4)工资支付完成后,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更新工资账簿,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

四、工人权益保障1.工人有权查阅个人工资账户的记录,工资支付通知及相关档案。

2.工人有权向公司提出工资异议,公司应及时核实、调整并妥善处理。

3.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公司投诉或提起法律诉讼,公司应积极配合解决。

五、工人义务和责任1.工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履行职责,保证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2.工人应保守工资支付相关信息的机密,不得私自泄露或利用相关信息牟取私利。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时间及比例(金额)、未按期拨付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分账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确定,按拨款进度划拨至工资专户中。

预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因未按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全部责任,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第六条对未执行分账管理或者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地区(施工地)就近同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统一为“法人名称+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户”或“法人名称+工资专户”。

与开户银行约定配合实施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工作。

农民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分账管理制度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规范农民分账行为,保障每个农民的利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并包括所有种植、养殖、耕作等相关农业生产活动。

第三条规范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平等对待,确保每个农民在利益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2. 透明有序原则,进行分账行为要有明确的规则和程序,保证农民均可清楚知晓。

3. 责任管理原则,对于管理分账的人员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保证管理的严谨性和认真性。

第四条分账方式1. 产出分账:按照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的产出数量进行分账,以确保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公正回报。

2. 投入分账:按照农民投入的劳动、资金、物资等进行分类分账,让每位农民都能够获得相应的投入回报。

3. 利润分账:按照农业生产的收益情况进行分账,让每个农民都能够分享到相应的利润。

第五条分账程序1. 建立分账管理小组,由经验丰富的农民和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分账规则和程序。

2. 统一收集农民的生产数据、投入数据和收益数据,建立统一的账目,并定期进行核对。

3. 定期进行分账,向农民公示分账结果,并接受农民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分账监督1. 农民可以通过提出建议、投诉等方式,对分账管理小组进行监督。

2. 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分账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管理小组应当定期向农民公布分账管理工作情况,并接受农民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处罚措施对于不遵守分账管理制度的农民,分账管理小组有权采取警告、停止分账、甚至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第八条其他事项1. 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共同发展。

2. 支持农民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

3. 建立健全的农民培训和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农民会议所有农民会议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不受影响,但应当在一定期限内适应本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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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
理规定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及建设项目的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工程建设的全体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

第三条?****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

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下同)对本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应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在本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工资个人账户。

施工单位应当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依法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工资个人账户,并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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