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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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市)实施的通知-青政发[2019]29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市)实施的通知-青政发[2019]29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市)实施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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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市)实施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简政放权,扩大区(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程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8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为由区(市)负责实施(详见附件)。

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事项的具体承接部门。

此前对部分事项已经依法依规或按照有关改革要求实施的,要继续抓好实施工作;属于新承接的,要实现事项实施无缝衔接、高效便捷,确保运行正常。

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区(市)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做好相关培训和交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属于委托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规范签订委托协议、刻制专用印章。

市、区(市)两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调整事项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调整由区(市)实施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名单——结束——。

“三举措”打通全流程电子化工程交易最后一公里

“三举措”打通全流程电子化工程交易最后一公里

自动生成;推进网上答辩,与软 件公司对接开展技术革新,投标 人无须到达现场就可以远程答 辩,解决全流程电子化与纸质答 辩互为矛盾的问题,打通了全流 程电子化“最后一公里”;评标 阶段专网运行,投标文件随机编 码、专家独立打分、分段评审, 全程留痕,可追溯可查询。平台 上线后,工程交易成为目前山东 省网上程序最优、线下环节最少 的城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 列前茅。
一是打好交易流程再造“组 合拳”。整合招标文件制作与发 布、投标文件制作与提交、开 标、评标等环节,全面推行全程 电子化交易模式,全程“零见 面”。招标文件编制阶段,系统 制作评标办法模版,为招标代理 提供“套餐”;投标文件制作推 行电子定制服务,与招标文件自 动绑定,清单报价强制检查,为 投标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保证金 缴纳,借助“政银合作”,采取 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担保保函等多种形式实行“网购 式”服务,实现“秒批”办理; 开启开标阶段一链办理,投标人 远程解密、在线唱标,开标记录
公共资源
“三举措”打通全流程电子化工程交易最后一公里
□文/宋岩军 谢威
近年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以流程再造为核心,以顾客 需求和满意度为目标,聚焦治痛 点、破难点、疏堵点,对现有流 程进行根本的再思考和彻底的再 设计,启动创新机制,拿出提升 举措,用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 勇气,打通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最 后一公里。
二是设立数据共享“蓄水 池”。整合交易数据库、交易平 台、服务平台和行业主管市场 主体考核平台,打通“数据烟 囱”,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 享。企业、人员和业绩等信息一 次录入永久通用,一次录入全网 通用。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无 需录入,直接选取;市场主体考 核得分,跨部门数据共享,系统 自动调用;专家评审,信息自动 流转,直接提取库中信息查看比 对;预中标公示,系统自动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15•【字号】青政办字[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秘书处):现将《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管理保障和示范窗口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努力推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全国、省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按照“政治强、运行畅、信息灵、督查实、服务优、作风硬”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严、细、精、实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谋划工作再聚焦1.服务政府科学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研究程序,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紧密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好三大攻坚战、扩大高水平开放等重大部署的研究和谋划,及时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23日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切实解决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不尽统一、办事不够便捷等问题,全面提升我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管理体系。

按照“依法依规、利企便民、标准规范、应上尽上、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标准化梳理与国家、省基本目录对应工作的基础上,8月底前,推动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市、区(市)级不低于70%。

二、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各级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依据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等10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

2019年2月份市政务服务办关于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结果的函

2019年2月份市政务服务办关于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结果的函

2019年2月份市政务服务办关于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结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7•【字号】津政务办函〔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2019年2月份市政务服务办关于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结果的函市有关部门、单位:在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2019年2月份,在国家对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中,我市得分为96.34分,排在全国前十的优秀行列。

按照《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考核办法》,市政务服务办对我市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月份的建设和数据上传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9年2月份,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水务工程招投标、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药采购、农村产权交易等8个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评价考核总体平均得分为87.30分。

其中: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得分91.61分,排名第一,纳入平台的所有交易类型评价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水务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实现了交易监督和信用数据的系统对接上传。

具体得分排名如下:二、下一步重点工作(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保障力度。

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信息数据对接上传工作的领导协调力度,持续做好数据对接运行情况的日常和定期检查有关工作。

本月个别部门数据接口、网络出现运行中断等异常情况,影响了与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

各部门、各单位要要认真查找原因,从管理机制和技术保障上制定接口持续运行的保障方案,细化措施,保证数据接口运行稳定,不出现数据上传中断、异常的情况。

(二)切实保证上传数据的采纳情况、全面性和及时性。

按照国家数据规范和我市接口规范要求,系统自动对交易市场推送数据的采纳情况、全面性和及时性三个方面指标进行校验。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工作考核办法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工作考核办法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岛市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从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从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活动,是指接受招标(采购)人的委托,以招标(采购)人的名义,进行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服务、货物(设备、材料)等招标采购的行为。

第四条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源交易管理办)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从业行为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及内部管理情况;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道德、执业能力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代理招标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交易、虚假招标、串通招标、规避招标等情况;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代理业务,出借、出卖、转让资格证书、图章等行为;是否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等情况;(二)内部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代理业务档案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

(三)执业道德: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情况等;(四)执业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招标过程中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五)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三章考核办法、计分标准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以综合考评和年度项目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分=年度综合考评分+年度项目评价分。

其中年度综合考评分为40分,年度项目评价分为60分。

如招标代理机构在考核期(年)内无代理业务的,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年度项目评价,其考核分直接按60分计算。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9号)要求,持续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统一,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山东省规章清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4号)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通知》(鲁司〔2020〕66号)等规定,现就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省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药械采购、资源类交易、产权类交易、无形资产交易、环境权交易、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等。

二、清理重点重点清理违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原则、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等方面的规定和做法。

三、清理主体省及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实施部门或牵头实施部门负责提出清理意见,按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青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青政服字〔2018〕7号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工作规程(暂行)》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8年2 月2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工作规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审查、开标、评标活动,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指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类项目。

第三条本规程用于指导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人员在开评标过程中的工作行为,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同时规范交易各方主体在开标评标现场的行为。

第二章开标准备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对招标资料审核后转交市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在青岛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招投标业务系统)中确定开标时间,发布招标公告。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一处在招投标业务系统中分配项目见证人。

项目见证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见证开评标活动。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审核同意。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确需延期的,招标人应将延期申请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书面确认后,及时告知市政务服务中心,并重新确定开标时间、发布延期公告。

针对问题项目,督查处做出终止招标、重新招标或暂停招标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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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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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学习简历”及“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栏非固定,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减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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