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精装修工程维修服务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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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维修服务工作手册
编制:
审核:
批准:_______
文件编号:
年月日
用户(业主)报修处理工作规程
1、目的
尽快处理用户的报修,规范维修服务工作,确保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辖区内用户提出的维修服务要求的处理。
3、职责
(1)物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记录报修内容并以《保修记录表》的形式传达到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
(2)各维保施工单位负责报修内容的现场确认及维修。
(3)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监督,综合部按回访的要求进行回访。
4、工作程序
(1)物业服务中心接到用户报修要求时须及时填写《报修记录表》,10分钟内转达到物业工程部。
(2)物业工程部接到《报修记录表》按专业维修内容整理工程《维修单》通知维保施工单位,10分钟内领取《维修单》。
(3)维保施工单位接到《维修单》后,及时在《维修单》上填写接单时间。
(4)维保施工单位根据《维修单》内容带好维修物品15分钟内到达报修用户家,对用户报修内容进行现场确认,在《维修单》上据实填写,并及时处理。
(5)小修应在30分钟内修好,一般维修应在2个小时内修好。大中修一般3天至7天内修好,如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给予支
持。
(6)维修结束后,让用户签名确认。
(8)维修结束,填写《维修单》后,返还物业工程部,物业工程部按回访的要求进行回访,填写《回访记录表》。
室内维修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