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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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案例一粉饰报表图上市操作手法:通过调节营业外收入,骗取虚假补贴;调节公允价值;虚增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收入粉饰报表。

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拟上市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

据深圳一位注册会计师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增加息息相关,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上市目标,与经销商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增加收入和增加利润;或者企业直接利用开具假发票、白条出库等手段进行收入虚增。

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在IPO审核过程中,如果预审员认为收入存在虚增的行为,会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详细核查并出具报告。

推迟费用确认对于企业利用推迟费用确认的手法"调整"利润,上述深圳注册会计师指出,一些企业将本在当期发生和了结的费用刻意延迟到下期确认,或分期进行摊销,这都会造成降低成本进而虚增利润。

"一些拟上市企业绝对利润很小,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但同时此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也最大,推迟费用确认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在这些企业中最为常见,监管层应对的办法通常是对企业的行业地位和产品占用率进行核查,如果较低,存在刻意调整利润的行为。

"一投行负责人表示。

典型案例:遵义钛业证监会针对IPO在审企业“财务打假”行动中出现戏剧性的一幕。

“过而不发”长达四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突然公告称“主动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成为A股IPO过程中“主动”撤回第一例。

据了解,遵义钛业退出IPO竞逐的主要原因是,四年来业绩下滑以及财务数据上的巨大变更。

“上市前业绩步步高升,一旦上市就出现变脸,这样的财报大多是经过粉饰后的。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巧合的是,1月9日证监会宣布首次开展IPO再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

1月10日,遵义钛业便“主动”退出IPO之路。

虽然遵义钛业在公告中特别突出“主动”、“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等原因,不过市场人士认为遵义钛业的选择可能是无奈之举。

16K上市司虚假财务信息案例

16K上市司虚假财务信息案例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案例一、事件简价2001年8月,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广厦”),这只深圳股市中价格飞涨的股票,因制造虚假财务信息受到指控而被迫暂停交易。

这是中国股票市场运行11年来最严重的事件之一。

当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稽查小组抵达银川后不久,公司董事会就公开致歉,称公司已经责今造假当事人停职检查,董事会对其给投资者和社会各界造成的困扰感到“无比痛心”。

在2000年年报中,银广厦披露当年出口额8,200万美元,而实际出口额仅为33,571美元;1999年出口额2,555万美元,而实为482万美元,从而导致公司2000年的利润虚增41,800万元(约5000万美元),高于1999年12,800万元(约1,500万美元)的利润虚增数。

因此,银广大厦股票当时成为中国最抢手的股票之一,其股价从2000年1月的5元飙升到2001年头两个月的35元。

二、公司背景1984年,出生银川的陈川,放弃剧作家的工作,在深圳成立一家名为广厦的计算机软件生产公司。

随着软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陈先生采取多样化经营的策略,逐步进入房地产、宾馆、煤炭和汽车销售行业。

在一次坐往北京的火车上,陈先生偶然认识一痊位溉专家。

专家告诉陈先生,由于有黄河水供应,银川周边土壤贫瘠,适合种植一种用于中药草—麻黄草(见附录1)。

因为麻黄草药可以防止沙漠扩散,宁夏自治区政府应该会扶持这种药草种植项目。

过去,麻黄草从来没有被商业化种植,而是被农民从荒地中连根拔起,不让它再生。

经过分析,陈川认为,这是一个有利可图的项目,因为麻黄可以对外出口,也可以在国内销售,国内30个麻黄加工厂家因原材料缺乏而几近关闭。

征服沙漠并从中盈利,陈川这个幻想简直是一场赌博。

据公司副董事长魏德元称,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项目。

他相信,如果投票表决,这个项目在公司董事会是通不过的。

但是,陈先生相信科学,并希望付诸行动使银川这个宁夏边远小城免遭沙漠吞没。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一、中安消借壳欺诈及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0号,44-46号)。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并购欺诈和信披违法的典型案件。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在借壳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虚增置入资产,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评估资产未予充分关注,收益预测和评估值严重虚增。

本案表明,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上市公司重组参与各方、中介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抚顺特钢财务造假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7号、33号)。

本案系一起国有上市企业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

2010年至2017年9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抚顺特钢)滥用特殊钢原料投炉废料可作普通钢原料的特点,伪造“返回钢”入库凭证虚增库存,虚增利润约19亿元。

2019年5月,抚顺特钢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季报被行政处罚。

本案表明,证监会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严格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三、美丽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新时代证券未勤勉尽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9号)。

本案系一起以不实盈利预测信息“忽悠式”重组的典型案件。

2015年,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丽生态)在收购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重大重组文件中未如实描述金沙湖项目和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对相关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不切合实际、将部分已终止的框架协议披露为已签订协议;新时代证券作为上述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

本案表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并购重组环节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市场功能发挥的重要基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四、盈方微财务造假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

欣泰电气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欣泰电气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欣泰电气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揭开隐形入股投行利益链一、案例背景2016年6月1日,欣泰电气公告称,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2016年5月31日,欣泰电气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查明其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6月8日,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预计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并对外公告后,公司股票将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随后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欣泰电气于2015年7月14日便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在经过为期近一年的调查后,欣泰电气违规上市的路径也渐渐明晰。

欣泰电气从2011年11月开始其IPO申请,长达数年的造假之旅便就此开始。

截至2011年12月30日,虚构收回应收账款逾1亿元,少计提坏账准备659 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约1亿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和2013年6月30日,均虚构数额不菲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经过不断的造假冲关,欣泰电气终于在2012年7月3日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并于2014年1月3日拿到批文,1月27日登陆创业板,发行价格为16.31元,募资金额为2.2亿元,发行费用为3734.91万元,股票自今年5月20日起至今停牌。

而在上市后,其造假行为仍然在持续。

证监会查证,欣泰电气《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3年年度报告》,继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虚增货币资金。

而且,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还存在重大遗漏。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案例:公司新三板财务造假案公司是一家新三板挂牌的生物医药公司,成立于2024年,总部位于北京市。

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物技术研发、药物开发和临床试验等相关业务。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该公司在发展初期遇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该公司决定通过财务造假来提高自己的利润和市值。

首先,该公司通过虚报销售额来增加收入和利润。

在财务报表中,他们虚报了产品销售额,将实际销售额夸大了一倍以上。

他们利用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机会将产品库存调整到其他公司的账上,虚构了销售收入。

由于新三板注册公司的财务审计和披露制度相对宽松,没有像上市公司那样严格的财务监管机制,导致他们的行为得以长期维持。

其次,该公司还通过虚构研发费用来减少税收和增加利润。

在税务报表中,他们将一部分非研发费用的支出标注为研发费用,以此减少纳税额。

同时,他们还虚构了一些虚假的研发项目,并伪造了相应的发票和合同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

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公司的虚假利润,还降低了他们的公司所得税。

最后,为了掩盖财务造假的痕迹,该公司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伪装自己的财务情况。

他们聘请了一些专业人士给公司提供特殊报告,给投资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

此外,他们还通过突出公司的潜在价值和发展前景来吸引投资者,使他们相信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前景。

这种伪造宣传和宣传手法,使得这家公司在新三板市场上得到了很多投资者的关注和投资。

然而,财务造假始终只是一时的做法,不能长期掩盖公司的真实状况。

在2024年,由于公司资本链断裂和信誉受损,该公司陷入了财务危机。

投资者纷纷撤资,并举报了该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随后,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并最终证实了该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以上就是一个新三板财务造假的案例。

这个案例反映了新三板市场财务监管不力、财务造假的潜在风险以及投资者应对财务造假的警惕性。

对于投资者来说,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审查,了解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陷入财务造假的陷阱。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案例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案例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案例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工作越发重视,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和提高审计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下是近年来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案例。

首先是宏源证券的虚假财务信息案。

2024年,宏源证券涉嫌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信息、虚增资本等行为,并于2024年被证监会商务部的审计机构通过季度审计及事务所检查发现。

这一事件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在证监会的调查下,宏源证券最终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这个案例表明了监管决心对虚假财务信息进行严厉打击,并且强调了审计机构应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的监督和审计。

其次是坤彩科技的虚假财务信息案。

2024年,坤彩科技涉嫌财务造假,通过夸大投资管理业务和虚增收入等手段,掩盖了实际经营亏损的事实,违反了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这一事件引发了证监会的重视,调查发现坤彩科技在业绩预测和年度审计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最终,坤彩科技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这个案例强调了审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审慎,需要在审计过程中充分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避免被虚假财务信息所误导。

还有恒康医疗的虚假财务信息案。

2024年,恒康医疗因涉嫌虚假陈述和虚增收入等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恒康医疗在销售和收入确认等方面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虚增了营业收入,掩盖了实际亏损情况。

证监会最终决定对恒康医疗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这个案例显示了虚假财务信息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的巨大损失,同时也突出了审计机构应该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对财务信息的审慎程度。

综上所述,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工作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审计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审计机构要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发挥其作为市场监督者的重要作用。

只有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才能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频繁出现在资本市场,财务报表作为生产经营状况的晴雨表,关系着企业的筹资与融资,因此操纵财务报表造假干扰了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影响小股民的投资,使小股民做出错误的判断。

为了构建美好健康的成熟资本市场,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政府必须正视此类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本文选用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股参仙源有限公司为例进行研究,旨在提醒监管部门重视新三板市场的财务造假,新三板企业无论是在体量、规模上都无法与主板市场相比,因此它不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笔者认为参仙源的造假案,不只是普通案例,新三板下藏匿着的财务造假,反映了新三板市场长期以来发展的不规范,不健全。

通过分析参仙源财务报表、参仙源财务造假的动因、手段,希望管理层能够加强对新三板市场的监管,文章结尾处提出的对策对新三板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分为绪论、案例介绍、案例分析、思考与对策和结论与展望五个部分。

绪论包含论文选题背景和案例选择、研究综述、和不足之处。

案例介绍选用参仙源有限公司,是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股,无论从造假金额、惩罚力度,在新三板市场是具有代表性。

案例分析本文从表内和表外两方面进行分析,表内是指财务分析,表外分析采用压力、机会、借口三角理论分析动因。

对参仙源案件的思考,本文不局限于案件本身相关的三方包括企业、中介机构、监管部门,而是提高到整个新三板市场,总结新三板市场企业财务造假的特征,针对财务造假,本文提出的对策也具有易操作性和创新性,分别针对企业、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三方面,针对企业提出弱化大股东的权利、划清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的界限、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策;针对中介机构提出加强保荐人的职业道德教育、断绝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的雇佣关系对策;针对监管部门提出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新三板退市制度对策。

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29•【分类】其他正文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一、康得新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

2015至2018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造虚假合同、单据虚增收入和成本费用,累计虚增利润115亿元。

本案表明,财务舞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和投资者信心,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系统性财务造假典型案件。

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

本案显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讲真话、做真账,维护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

三、獐子岛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寅吃卯粮”、调节利润的恶性舞弊案件。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獐子岛)少报当年扇贝采捕海域、少计成本,虚增2016年利润;随后将以前年度已经采捕但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虚减2017年利润,连续两年财务报告严重失实。

本案表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背后是法人治理缺位、内控管理混乱,必须压实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责任。

四、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本案系一起大股东及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典型案件。

2015年至2018年,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辅仁药业)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辅仁药业及子公司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4.1亿元、5.8亿元、4.7亿元和13.4亿元,辅仁药业未在相关年度报告和重组文件中依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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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案例一粉饰报表图上市操作手法:通过调节营业外收入,骗取虚假补贴;调节公允价值;虚增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收入粉饰报表。

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拟上市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

据深圳一位注册会计师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增加息息相关,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上市目标,与经销商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增加收入和增加利润;或者企业直接利用开具假发票、白条出库等手段进行收入虚增。

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在IPO审核过程中,如果预审员认为收入存在虚增的行为,会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详细核查并出具报告。

推迟费用确认对于企业利用推迟费用确认的手法"调整"利润,上述深圳注册会计师指出,一些企业将本在当期发生和了结的费用刻意延迟到下期确认,或分期进行摊销,这都会造成降低成本进而虚增利润。

"一些拟上市企业绝对利润很小,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但同时此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也最大,推迟费用确认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在这些企业中最为常见,监管层应对的办法通常是对企业的行业地位和产品占用率进行核查,如果较低,存在刻意调整利润的行为。

"一投行负责人表示。

典型案例:遵义钛业证监会针对IPO在审企业“财务打假”行动中出现戏剧性的一幕。

“过而不发”长达四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突然公告称“主动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成为A股IPO过程中“主动”撤回第一例。

据了解,遵义钛业退出IPO竞逐的主要原因是,四年来业绩下滑以及财务数据上的巨大变更。

“上市前业绩步步高升,一旦上市就出现变脸,这样的财报大多是经过粉饰后的。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巧合的是,1月9日证监会宣布首次开展IPO再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

1月10日,遵义钛业便“主动”退出IPO之路。

虽然遵义钛业在公告中特别突出“主动”、“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等原因,不过市场人士认为遵义钛业的选择可能是无奈之举。

“一方面可能考虑到证监会针对IPO再审企业的财务打假可能会伤到公司;另一方面经历了长期的过而不发,公司在财务数据上确实存在很大的变动。

”熟悉IPO的市场人士说。

证监会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4月24日遵义钛业正式在证监会网站上发布招股书。

2008年4月29日,遵义钛业首发审核顺利通过。

不过,此后遵义钛业在IPO之路上再也没有前进半步。

案例二夸大募投项目前景操作手法:通过买通调查机构制造假研报;虚报产品定价;虚报市场地位和市场需求等方式夸大募投项目。

典型案例:绿城水务瑞明工业2011年11月14日,绿城水务IPO申请遭到发审委的否决。

当时对于公司被否的原因有很多版本,其中包括公司突击控股关联交易公司,暗藏利益输送。

随着证监会的公示,真相也浮出水面。

绿城水务因募集资金投向问题被否,与绿城水务同时被否的还有瑞明工业,被否原因均出在募集资金投向上。

绿城水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10.33亿元,当中的8.77亿元用于污水处理项目,但是公司污水处理收入是根据自来水用水量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污水处理费单价确定,因此该部分募投项目的达产不仅不能导致收入及利润的增加,反而可能导致短期内经营业绩下滑。

瑞明工业募集资金拟投资新增的年产150万件汽车发动机汽缸盖项目,与之前已经规划的产能相重复。

由于不能对产能规划文件和供货合同进行适当说明和分析,公司的募资请求也被发审委否决。

案例三故设关联交易迷宫1.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当一家企业进行财务作假时,首先想到的办法往往是运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手段,此种方法最为简单易行同时也最为隐蔽。

为了解决关联交易中利益输送过于明显的问题,投行一般采用"卖"的操作手法,即把关联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拟上市企业由此开始与转让后的公司或第三方展开隐蔽且通常是大宗的交易。

"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处理,既可以增加收入,也可以提高毛利率,还可以变相冲减费用,具体的操作方法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原关联企业向拟上市企业低价提供原材料,或高价购买产品,或对企业财务费用进行报销。

"独立资深财务人士孙进山指出。

对于此类操作手法,一位投行人士指出,监管层在审核的过程中,重点会关注交易的程序是否有问题,以及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

如果交易的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公允价格,就有理由进一步认定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如果最终被认定,监管层将要求企业注销原关联公司或者直接否决IPO申请。

操作手法:通过与关联公司或隐秘的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以不公允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产品,调节收入或支出报表。

2.隐蔽的非关联方利益输送由于拟上市企业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负有详细披露的义务,因此有企业开始进行隐蔽的、灰色的非关联方交易以规避披露义务,进而实现操纵利润。

据一位投行人士透露,此类较为隐蔽的利益输送手法主要有:员工减薪、供应商减价供应、经销商加价提货甚至囤货,PE股东通过皮包公司为拟上市公司报销费用或虚增收入、地方政府通过减税或增加补贴收入等形式。

该投行人士以员工减薪以及供应商减价供应为例说明:"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会向员工和供应商等关联利益方做出承诺,即实现上市后进行利益补偿,然后双方达成默契从而进行隐蔽的利益输送。

"此种操作手法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警惕。

据了解,比如一家企业存在严重的税务依赖时,过会的概率就不会太大;如果进货或销售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水平时,预审员将会要求保荐机构对此进行详细核查并予以充分解释。

3.明显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虽然重大关联方交易历来是监管层核查的重点,但仍有拟上市公司频繁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以近期一家被暂缓上会的拟上市企业为例,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该企业于2005年成立伊始并没有购买厂房和设备,而是转向关联方股东进行低价租赁;在2005年末和2006年初,该企业两次与关联方股东签订大额销售合同;此外,该企业于2008年还向关联方低价购买多项专利。

深圳某券商投行部总经理指出,这是典型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被监管层认定为缺乏独立性且涉嫌不当的关联交易。

典型案例:苏州通润虽然是二次上会,但苏州通润依然未能通过发审委的火眼金睛。

公司故设关联交易让人无法看透财务真实性。

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铸造厂存在持续的关联采购。

尽管2010年5月起苏州通润终止了该铸造厂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但新的供应商永辉铸造仍有约426万元的产品系通过向铸造厂采购获得。

尽管公司采取了补救措施,但由于实施时间尚短,最终被再次挡在A股门外。

证监会发审委最终认定公司在关联交易问题上无法撇清关系。

早前,苏州通润首发申请被否,市场普遍猜测被否原因与关联交易有关。

苏州通润此后进行了更换采购商、控股股东出售关联公司股权等一系列突击调整,但是此次上会前又被媒体曝出偷漏税、买卖双方销售数据不符等问题。

典型案例:参仙源被立案调查或涉财务造假新三板公司参仙源刚刚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就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从公司公告内容看,调查或与其财务问题有关,公司表示:“近期已对自身财务数据进行自查。

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第一时间披露自查结果。

如在自查中发现错误,公司将做出更正处理,进而有可能影响公司往年利润。

”由此,这家以山参种植为主业的企业,成为年内第12家被调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

但若调查结果涉及财务造假,则在新三板中尚属罕见。

而此前,也有同处人参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因媒体质疑其隐瞒关联交易涉嫌业绩造假等问题遭证监会立案稽查,并最终受到监管处罚。

关联方大客户贡献七成销售成立于2006年的参仙源,在2012年尚处亏损状态,2013年起却终于找到生财之道,开始大量销售人参。

也正是从2013年开始,参仙源的大客户只有一个,其采购额占公司总营收的七至八成,该客户就是受控于同一大股东的“兄弟”单位——参仙源酒业。

财报显示,2012年,参仙源的营收为7545.77万元,亏损2329.07万元;2013年,参仙源扭亏为盈,营收骤增至1.98亿元,净利润也达1.15亿元。

在2013年的业绩构成中,其所谓“野山参”销售收入为1.42亿元,占总营收的71.62%,而买家只有一个,即参仙源酒业。

据公司在《转让说明书》中的解释:因“野山参”生长环境和年限的特殊性质,公司经过多年种植和培育,于2013年才开始展开销售。

参仙源酒业由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主要产品为依托“野山参”生产的人参酒。

参仙源酒业与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购销协议》。

目前公司“野山参”产品销售给单一关联方客户参仙源酒业,主要原因系生长期十五年的“野山参”是稀缺性资源产品,公司为优先保证参仙源酒业的需要所致。

需说明的是,在2014年11月27日发布的《转让说明书》中,参仙源酒业的股权结构为北大医疗集团持股51%,于成波及其夫人全资控股的北京碧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碧水投资”)持股49%;而碧水投资当时持有参仙源88.49%股权,于成波也是参仙源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根据参仙源2014年年报披露,北大医疗集团已于2014年10月21日、11月1日将所持参仙源酒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碧水投资。

也就是说,在参仙源挂牌新三板之时,参仙源酒业已被于成波全资控股。

到了2014年,参仙源酒业的收入支柱作用愈发明显。

财报显示,参仙源2014年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少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少42.18%。

在当期营收中,参仙源酒业再次贡献9251.91万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提升到79.88%。

值得注意的是,同行业某A股上市公司此前被质疑业绩造假的一大关键点就是,该公司2010年起因涉足人参业务业绩暴增,可当年其前三大客户实际均为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客户所进行的大量人参买卖交易存在巨大的“自买自卖”虚假销售嫌疑。

“遇到公司大客户为关联方的时候,我们通常都会很谨慎,即便表面上看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利益输送,其买卖交易也可能有名无实。

”有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挂牌后首年业绩骤降四成如前所述,参仙源挂牌新三板后第一份年报就遭遇了业绩变脸。

2014年,参仙源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42.18%。

公司的解释为:因为2013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碧水实业”)全部股权转让给碧水投资,故2014年收入仅为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

2013年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为1.42亿元,报告期较去年下降18.19%,因为公司出于战略考虑,有节奏地控制“野山参”的采挖数量,2014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15.77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入1.06亿元;2013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20.54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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