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

三、工程进度:已完工

四、参加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质监站:联系电话:

五、交底的主要内容

(一)质量监督的性质、方式和内容

监督的性质、方式

质量监督站受政府委托对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监督以随机和定点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监督内容

1、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重点检查、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措施及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及相关产品的节能要求指标,加强事前控制,把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节能工作行为放在首位。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有关文件、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详见附则一)

2、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完工后,必须通过监督站监督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基础主体监督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A、完成工程基础(主体)设计或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相关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齐全,结构回弹检测报告,质检站等相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C、监督验收时,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参加。

D、基础、主体分析部监督验收提前2天用工作联系,主体验收后30天内将全部主体分部资料报我站核查。

对节能工程的监督抽查内容:1、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检查2、对墙体、幕墙、门窗、屋面等分部节能工程的检查。3、施工前应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应做样板,并通知质监站到场。

对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监督检查

要求施工单位对装饰、装修分部、水电暖卫部分在建设、监理单位组织下做出样板,检查通过后展开施工。查验样板时,应提前1天通知质量监督工程师。

3、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A、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在工程完工后,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条文,并有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的竣工报告。

C、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和质量评估报告,并有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D、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

E、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进场试验报告及各项施工现场测试报告,建筑电气应有电气检测报告,

室内环境应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F、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G、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H、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I、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导则》的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A、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督站报送单位工程全部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

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B、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站组

织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同事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C、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监督站。

D、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a、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情况

b、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c、查验工程实体

d、对工程施工和个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e、工程验收实行分户验收,验收前提交相关资料

f、工程验收前提交节能检测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等情况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参建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投资人,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总负责方。

1、建设单位必须配备专业对口的驻地工地代表,驻工地代表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2、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填写《建设单位质量责任报告表》报我站备案

3、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降低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采

购的原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否则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

4、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并经质量监督站对竣工验收条件审阅符合要求

后,应当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起15日内,到当地工程备案记过办理备案手续。为经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部的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的作为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各类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人员应执证上

岗。在施工前应像监督站报送经监理公司审核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的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

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凡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必须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检查,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

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

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未经监督站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的监督下取样。

7、施工单位技术资料的整理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中、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应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监理单位应填写《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和《旁站监理方案》报我

站备案。

3、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承包合同要求,及时对工序、部位、单位工程进行验收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了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制定监理规划及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监理资料

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5、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不得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按合格签收。

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收

建设单位负责将《勘察单位质量责任报告表》和《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让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填表盖章后报监督站备案。(三)见证取样送样和现场抽检

见证取样送样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原材料,应当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先现场取样,取样后及时送至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取样人和见证人对试块、试件及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人员应持证上岗提前向我站报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审查表》。对重要部位监理单位应进行旁站检测并对所有试验报告签认。

现场抽检

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均应实施结构抽样检测,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乐陵市工程质量

检测站进行检测。

2、工程结构抽样检测报告应与其它工程技术资料一同列入工程监督技术档案;未经结构抽查检测或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

基础、主体和竣工验收。

3、经工程质量抽样检测不合格工程,对其责任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依法处理。

4、经抽样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工程,由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或加固补强措施,对工程不合格部位进行返修

处理,返修结束后出具整改报告。

5、工程抽样检测内容:基础混凝土强度、主体混凝土强度、室内环境质量。具体抽样部位和数量由乐陵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有

关规定和工程结构实际情况确定。

xx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建设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工程及建筑构件,均应按照本规定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暂不实行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和相应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 (三)掌握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四)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 (三)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对监督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地区或本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第七条市、县建委(建设局)应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质监站交底会议纪要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

《质监站交底会议纪要[质量监督交底会 议纪要]》 深圳xxxx交通改善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交底会议纪要 交底方:xxxx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底人: 参会方:深圳市xxxxxxxxxxx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中国市政工程xxxx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xxxxxx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深圳市xx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会议地点:xxxxxxxxx 工程项目工地会议室 会议时间:xx年11月9日10时 会议程序及内容: 一、参会人员签到。附会议签到表 二、交底人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放《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文件及监督工作公示样本。 三、交底人介绍《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内容: (1)宣读监督方案,并着重介绍项目实体监督的内容、控制点; (2)介绍质量行为的内容、检查方式,介绍监督和验收程序; (3)介绍监督站工作特点、监督员分工侧重点、监督方案中着重点、监督进程各程序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监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联系电话; (4)发放监督档案需要采集的相关资料表格,收集项目有关各

方有关人员联系电话、确定监督正式进入施工现场的时间。 四、作为对《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解释及补充,交底方提出如下要求: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2、监理单位应有确实的质量控制措施,重点部位(工序)要旁站。 3、建设单位应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 4、不得将未经签章的设计变更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5、监理单位组织建立各方参与的工作联系平台; 每周四上报《每周施工动态》及每月25日上报《监理月报》。 6、施工单位资料员应具备专业资质,资料应与进度同步,相关签证要齐全、真实。 7、所有工程材料应按照规定及时送检,监理单位必须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施工单位自检试验室、监理单位抽检试验室的备案工作。 8、分部工程验收前先将相关资料报监督站核查,通过后再确定具体验收时间。 9、施工单位应尽快编制人行天桥桩基检测方案。 10、预计监督站人员11月16日(下周四)到现场检查开工资料、桩基资料、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落实情况等,请现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建设单位针对《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意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本工程应在xx年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存在施工工期紧张、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

编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 ____ 年月日星期天气气温c 单位工程名称 地址 建设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形象进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地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结合济南市实际 情况和该工程地特点做如下监督交底:

一、监督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地施工图设计文二、 监督程序 (一)施工过程监督 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对必监质量控制部位进行监督抽查,并辅以必要地随机抽查. 必监质量控制部位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达到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必监质量控制部位履行到位监督抽查,存在问题地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符合下列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安全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地规定; 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验收标准地要求;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要求. 注:桩基、复合地基、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为必监质量控制部位,其他必监质量控制部位地确定由责任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而定. (二)竣工验收监督

质量、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宿舍楼工程 质量、安全 监理技术交底 **************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二十日

质量、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工程项目部: 受建筑单位委托,我公司将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过程实施监理。这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目标,现将有关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及相关要求作交底如下: 一、监理工作同内容: 1、熟悉施工图纸,组织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审核和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并检 查落实情况。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及阶段性进度计划,并监督 其实施。 4、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观感检查,并按规定作见证取样和送检,对报验进行确认。 5、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以及《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 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严格检查施工质量,把好隐蔽工程验收关。组织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项、分部工程和单 位工程验收。 7、审查并处理设计变更。 8、协调承包商(分包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9、督促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0、参与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1、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调解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12、当工程项目达到验收条件时,组织工程预验收。参与工程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二、监理工作方法: 审核施工方资料(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质量,采取巡视与平行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采取旁站跟踪监督。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必要时可召开现场专题会议,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doc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 召开质量监督交底会议想必少不了会议纪要,那么,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供大家阅读参考。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1 时间:xxxx-10-14 10:00-11:30 地点:南澳建设办三楼会议室 参加单位及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主持人:陈志强(监督员) 会议主要内容 一、监督方式 1、监督巡查:定期、不定期;小组、部门级、站级。 2、质量大检查:定期、不定期、专项;针对各责任主体检查结果不良行为上报市质检总站和建设局。 3、验收监督: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二、监督内容 1、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 2、工程实体质量 3、原材、半成品、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及见证取样送检的情况 4、工程控制资料 5、工程质量检测实施(方案、过程、评价)

6、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7、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执发文书。 8、对已发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文书的严重不良行为调查取证及核实,报建设主管部门记录、公示及处罚。 三、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督管理 监督小组对进行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控制资料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等综合监督后,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质量行为进行综合评价(阶段性评价)。 1、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及其运作状况 2、监理单位组织机构及监理规划运作状况 3、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实况 4、工程控制资料检查情况 5、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四、监督措施 1、工程质量监督备忘录 2、责任整改通知书 3、责令停工通知书 4、不良行为认定书 5、有关责任主体收到A、C类监督文书后,必须针对问题逐一书面整改报告回复交给监督员。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的整改报告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名并有监理意见及总监签章;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的整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一、监督管理方式: 本工程采用随机抽查、抽测、巡查等方式实施工程监督管理。 二、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的注意要求: 1、抽查主体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工程: 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二)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注意内容: 1、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重大修改、变动重新报审情况。 2、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理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他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3、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规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修改的处理情况; 8)其他影响工程施工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4、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质量监督登记编号: 监督部名称:监督部 质量监督工程师: 水暖监督工程师: 电气监督工程师: 监督部长审核签字: 质量监督开始时间: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清单

监督工作的依据、方法和内容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核查受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构配件及商品砼生产单位的资质,检查人员资格以及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监督采取地基、基础、主体、竣工四次过程验收的监督,日常采取抽检、巡检相结合的监督方法。 2.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其重点是地基工程、基础工程、验槽、主体结构工程,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并利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3.地基、基础、主体分部验收时,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5日通知监督站备查。 4.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名称、地点、时间、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监督站将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进行监督。地基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督站。 5.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对违反法律、法规、验收规范、文件的规定和强制性条文的行为依据规定进行处罚。 执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一)、手册的精髓是“过程控制、责任到人”。其目的是:要求建设、监理、工程承包商加强内部工序控制,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二)、执行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的必要条件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重视,在施工管理人员当中树立起质量意识。 2.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学习手册,不明白的要继续组织探讨学习,或向监督工程师咨询,直到会填写、会执行为止。要将手册的执行当成每日必查项目,将其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3.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并纳入到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中。 4.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检查手册的执行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房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定

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为使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与我站配合好工作,加强质量控制,使受监工程能更好地按设计图纸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特作以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一、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 1、施工现场及销售现场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 2、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填写必须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公示牌填写内容必须与施工实际情况相符; (2)、公示牌填写内容必须与施工现场设计、施工和监理资料相符; (3)、公示牌中所填数据参数必须跟设计文件相符,不得错填、遗漏。如:保温材料传热系数、保温层厚度、中空玻璃型号等。 (4)、节能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节能设计文件重新填写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并公示。 二、坚持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如确需变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节能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总监确认,并签署同意文件后方能实施变更。 2、节能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设计变更通知,重大变更还须报图审机构重新审查。 3、节能设计变更后应及时调整公示牌、节能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施工、监理资料的相关内容。 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严格把关,切实

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上。 1、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技术备案制度。凡纳入登记备案范围的建筑节能产品,必须取得重庆市建委颁发的备案证明方可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施工单位和建筑节能材料厂商变动后应及时报我站备案。 2、建筑节能材料厂家提供出厂报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保温墙体材料出厂报告中应有材料平均导热系数或墙体传热系数、型式检验报告、燃烧性能试验报告等参数。 (2)、外窗材料出厂报告中应有气密性和保温性指标和参数。 (3)、玻璃材料出厂报告中应有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中空玻璃露点指标和参数。(4)、幕墙节能材料出厂报告包括:导热系数、密度;玻璃出厂报告包括: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中空玻璃露点;隔热型材出厂报告包括: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5)、通风空调用绝热材料出厂报告包括: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风机盘管机组出厂报告包括: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6)、照明工程材料出厂报告包括:电线电缆:导体截面积、导体直流电阻。 (7)、所有出厂报告均应加盖节能厂商鲜章。 3、材料检验必须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建设、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必须取得重庆市建委颁发的见证人员资格证书方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见证人员应认真履行见证职责,按规范的要求对材料的取样、制样、封样、送检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见证,并形成《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确保试件的真实性、代表性。 4、严格执行原材料先检后用制度。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必须严格坚持 先检验合格后使用,先检验合格后隐蔽的原则,严禁先用后检,边用边检,漏检等不规范的质量行为。 5、建立重要材料、构配件的进场登记报验制度和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的 认证制度。重要材料、构配件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准备有关资料,填写《重要材料(构配件)进场及检验记录》 ,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必须检查进场材料与备案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相符,并分别对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重要材料(构配件)进场及检验记录》进行认证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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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安监[20XX]X号 关于印发《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探、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现将《20XX年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XX年X月X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点通知 抄:市质监站、市建管处,XX机械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建委、县安监局、县招标中心、各镇政府 XX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 20XX年XX月XX 日

共印60份 20XX年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为依据,紧紧围绕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全面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促进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质量为重点,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工作监督覆盖率100%,竣工验收工程备案合格率100%,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率达100%,努力争创一项“XX杯”工程,两项“XX杯”工程,省级用户满意工程两项;质量事故投诉处理率100%。 三、工作要点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范本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 交底时间: 会议地址: 议程及主要内容: 一、介绍我站指派本工程的监督工程师 土建监督工程师:联系电话: 土建监督工程师:联系电话: 水暖监督工程师:联系电话: 电气监督工程师:联系电话: 二、核查参建各方人员的资格和质量管理措施制定情况 1.工程责任主体方到会主要人员签到及资格审查:(详见附表) 2.核查责任主体方质量管理措施的制定情况: 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系,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或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完整的工程施工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监理单位:是否建立了完整的工程监理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三、质量监督交底主要内容

1.监督依据 1.1.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与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1.2.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例如:图纸审查回复意见等)。 2.监督内容 2.1对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的监督,对质量保证体系及运转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检查责任主体质保体系中的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责任主体方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主动向质量监督人员汇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和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 2.2对工程实体的监督 2.2.1工程监督科: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的混凝土、砌体、构件安装、钢筋绑扎、钢结构制作安装,建筑节能工程,防水工程,对装饰装修、水电暖卫安装等决定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抽查;察看原材料、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及计量工作、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核查原材料、主要构配件、设备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工程一致、是否与工程同步;需要检测部位的检测报告;对原设计有修改变动的,设计图设计文件是否重新报审;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表 一、开工初期监督用表 1.受监工程档案卡; 2.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3.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4.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5.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7.参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机构设置监督核查表。 二、施工过程监督用表 1.工作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停工通知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复工通知书; 4.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监督抽查记录; 5.混凝土、砌砖分项工程监督抽测记录; 6.预制混凝土空心板质量监督检查表; 7.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构件厚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 8.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回弹法)。 三、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用表 1.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2.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3.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结论; 4.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名单; 5.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单; 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7.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表; 9.专项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用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返修通知书; 3.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表; 5.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建设工程阶段性验收,或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建筑幕墙、外墙装饰、室内空气质量、建筑节能、住宅分户验收等专项检测、验收合格文件资料,并经建设行政档案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合格。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

深圳****交通改善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交底会议纪要 交底方:****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底人: 参会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 ******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深圳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会议地点:*********工程项目工地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9日10时 会议程序及内容: 一、参会人员签到。附会议签到表 二、交底人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放《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文件及监督工作公示样本。 三、交底人介绍《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内容: (1)宣读监督方案,并着重介绍项目实体监督的内容、控制点; (2)介绍质量行为的内容、检查方式,介绍监督和验收程序; (3)介绍监督站工作特点、监督员分工侧重点、监督方案中着重点、监督进程各程序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监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联系电话;

(4)发放监督档案需要采集的相关资料表格,收集项目有关各方有关人员联系电话、确定监督正式进入施工现场的时间。 四、作为对《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解释及补充,交底方提出如下要求: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2、监理单位应有确实的质量控制措施,重点部位(工序)要旁站. 3、建设单位应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 4、不得将未经签章的设计变更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5、监理单位组织建立各方参与的工作联系平台; 每周四上报《每周施工动态》及每月25日上报《监理月报》。 6、施工单位资料员应具备专业资质,资料应与进度同步,相关签证要齐全、真实。 7、所有工程材料应按照规定及时送检,监理单位必须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施工单位自检试验室、监理单位抽检试验室的备案工作. 8、分部工程验收前先将相关资料报监督站核查,通过后再确定具体验收时间。 9、施工单位应尽快编制人行天桥桩基检测方案。 10、预计监督站人员11月16日(下周四)到现场检查开工资料、桩基资料、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落实情况等,请现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建设单位针对《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意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本工程应在2018年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存在施工工期紧张、且是民生工程,本工程从市领导、####交通运输局都非常重视,是市政府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该工程监督交底,请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执行,并履行好各自的质量安全生产职责。 一、质量方面: 1、承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是节能产品,提供出厂合格证,组织进场联合验收,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用于该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全部合格。 3、隐蔽工程施工完毕,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 隐蔽资料填写整齐、规范,签字齐全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基础、主体工程的混凝土、砂浆必须按规定留置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并做强度试压试验。 6、工程资料要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

构分部工程施工完后,由建设单位书面报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分部工程验收,验收之前要将工程技术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签字到位。 7、工程施工完后,项目部要及时将工程技术资料报质安员审查,审查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验收三个月内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备案。 8、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确保施工顺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9、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要将专业承包企业的施工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资料报我站,并负责协调、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否则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10、建设单位交付住宅工程时应当提供《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确保住户装修时不破坏和影响工程结构质量。 11、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到位,要有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 12、监理单位要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按程序审批和执行到位。 13、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负责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具有权威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任何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这种监督管理。第二,具有综合性,这种监督管理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方面,而是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并适用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系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依法代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并对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政府部门主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不进行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具体包括:①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②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③在方案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作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④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包括:①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②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③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4)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主要包括:①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②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③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①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②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③工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

深圳****交通改善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交底会议纪要 交底方:****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底人: 参会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 ******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深圳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会议地点:*********工程项目工地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9日10时 会议程序及内容: 一、参会人员签到。附会议签到表 二、交底人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放《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文件及监督工作公示样本。 三、交底人介绍《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内容: (1)宣读监督方案,并着重介绍项目实体监督的内容、控制点; (2)介绍质量行为的内容、检查方式,介绍监督和验收程序; (3)介绍监督站工作特点、监督员分工侧重点、监督方案中着重点、监督进程各程序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监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联系电话;

(4)发放监督档案需要采集的相关资料表格,收集项目有关各方有关人员联系电话、确定监督正式进入施工现场的时间。 四、作为对《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解释及补充,交底方提出如下要求: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2、监理单位应有确实的质量控制措施,重点部位(工序)要旁站。 3、建设单位应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 4、不得将未经签章的设计变更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5、监理单位组织建立各方参与的工作联系平台; 每周四上报《每周施工动态》及每月25日上报《监理月报》。 6、施工单位资料员应具备专业资质,资料应与进度同步,相关签证要齐全、真实。 7、所有工程材料应按照规定及时送检,监理单位必须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施工单位自检试验室、监理单位抽检试验室的备案工作。 8、分部工程验收前先将相关资料报监督站核查,通过后再确定具体验收时间。 9、施工单位应尽快编制人行天桥桩基检测方案。 10、预计监督站人员11月16日(下周四)到现场检查开工资料、桩基资料、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落实情况等,请现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建设单位针对《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意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本工程应在2018年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存在施工工期紧张、且是民生工程,本工程从市领导、####交通运输局都非常重视,是市政府督办

监理给施工单位的交底

监理给施工单位交底容 监理部在业主授权围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的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依据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合同监理,协调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方面之间的联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各项目标。 (一)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 总监代表:胡建华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资料员): (二)监理工作容及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

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等中有关地基基础、砼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屋面防水结构、外装饰、幕墙及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等工程质量全部条文。 (1)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程序 ①各单项工程开工前,监理与施工单位看图纸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会议后由施工单位整理出会议纪要,经设计核对无误后,经设计、建设、代建、监理、施工等各方会签盖章生效。 ②施工中,施工单位发现图纸有错、漏、碰、缺等问题,或由某种原因要求变更的,均填写工程变更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书面设计变更文件,方可付诸实施。 ③由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填写建设单位用表提前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书面设计变更文件。 ④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应先通知监理,由监理发给施工单位。 (2)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开工前必须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并附上施工组织设计、进场材料和施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最新整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doc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 二、土建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 熟悉图纸,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 现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对参与各方资质以及承包范围、人员资格检查、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三) 检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情况( 尽量参与图纸会审、明确构造柱的具体位置及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等) ; (四)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督促落实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检查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五) 审查地基、钢结构、结构实体质量抽测等重要的工程检测方案,对检测方案进行备案归档。 (六) 基础验槽或检查试桩或桩基施工质量。 (七) 监督抽检基础部分的材料(材料监督抽检 1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八) 监督检查地基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基外观 质量)。 (九) 检查基础或地下室 ( 人防 ) 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 监督检查地下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下结构外观质量及防水质量)。

(十一) 检查首层结构及转换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二) 抽查标准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三) 检查首次砌筑质量(检查砌体材料、砌筑质量、构造柱设置等)。 (十四) 检查屋面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五) 主体部分的材料监督抽检(监督抽检 2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 十六) 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质量问题跟踪处理资料及时归档)。 (十七) 主体结构外观质量检查(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检查结构实体抽测报告)。 (十八) 监督检查主体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十九) 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 (二十) 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二十一)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前初检(发出抽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 (二十二)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二十三) 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十四) 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十五)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协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十六) 工程监督资料归档。 三、建筑设备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熟悉图纸及审查报监资料,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进行建筑设备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承包范围等质量行为情况。 (三)检查图纸会审情况。 (四)抽查建筑电气工程接地装置隐蔽验收情况。 (五)抽查各预埋管道、预埋件(含套管)、吊顶内各管道或管线、防雷引下线和均压环(带)、直埋电缆等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情况。 (六)抽查防雷接闪器安装工程隐蔽验收情况。 (七)进行建筑设备工程质量二次监督交底,检查各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质量行为情况;审查原材料进场检验方案。 (八)原材料监督抽检,并检查原材料进场检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照检测报告检查现场材料的使用情况,材料先检后用的情况。 (九)现场监督抽测建筑电气工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 (十)现场监督检查备用电源(即柴油发电机组)的空载及带负荷试运行试验情况。 (十一)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十二)跟踪落实材料不合格、现场不按图施工等质量问题的处理。 (十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设备部分)专项验收; (十四)监督检查低压配电分部工程中间验收:检查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监理资料,检查总监、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重点检查现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情况,出具低压配电中间验收登记表 (十五)审查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资料。 (十六)检查电梯工程安装质量,开具电梯检测通知书,审查电梯工程验收资料,出具电梯工程验收登记表。 (十七)组织本地区建筑设备工程季度质量大检查。 (十八)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初检)。 (十九)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二十)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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