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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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已经1999年6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代省长张中伟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国家建设项目以及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监理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或者以国有资产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政府设立的专项建设资金、国家统一借贷的外资款项等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审计计划,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本办法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建设项目的总概算(预算)、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所需经费,列入每年年初编制的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予相关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审计机关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项目审计后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有权向社会公布有关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是针对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可以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和管控,从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率,在未来建设工程中具有重要的应用意义。
一、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必要性1.质量问题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是造成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和降低使用寿命的主要原因。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监控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对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管控。
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2.成本问题建筑工程的成本问题是影响工程投入效益和应用寿命的重要因素。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采购、人员费用、建设设备的使用等成本进行监控和管理,在出现成本超支或浪费的情况下及时调整。
3.进度问题建筑工程的进度问题会影响工程的交付时间和效益,尤其是重大建筑工程,如果延误将造成多方面的损失。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各个工序的进度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
二、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方法1.审计方案制定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应该制定相应的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周期、审计机构、审计方法等,以确保审计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2.审计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全程跟踪,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建筑工程项目计划、施工质量、工程成本、工程安全、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3.审计报告撰写在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过程中,应制定审计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采用定期报告方式向指导建设工程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及时报告审计结果。
三、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和价值1.提高建筑质量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避免出现安全隐患,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
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方法

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方法一、引言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是指对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结算的审计工作。
它是一种重要的财务管理手段,可以确保国有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本文将介绍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方法。
二、审计程序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程序包括:确定审计目标、编制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编制审计报告和监督审计整改等环节。
1. 确定审计目标:审计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审计目标,明确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2. 编制审计计划: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目标,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的时间、人员和方法等。
3. 实施审计: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实施,包括审查工程项目的合同、发票、报账单等相关文件,了解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和核对等。
4. 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 监督审计整改:审计机构应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
三、审计方法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方法包括:文件审计、核对审计和抽样审计等。
1. 文件审计:审计机构通过审查工程项目的合同、发票、报账单等相关文件,核对工程项目的费用和支付情况,确保结算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核对审计:审计机构通过核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结算凭证,核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和结算金额是否一致,以及结算金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抽样审计:审计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进行抽样检查,对一部分工程项目进行详细审计,以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审计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审计机构要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其他利益影响。
3. 审计机构要与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及时了解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嘿,咱今儿就来聊聊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这玩意儿啊,就好比是给工程项目安了个超级守护天使!你想啊,一个建设工程项目,那可是个大工程,就像盖一座大房子。
从一开始的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再到最后的竣工验收,这一路下来,得有多少事儿啊!要是没个好的管理制度来把关,那还不得乱套啦!跟踪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呢,就是要在每个环节都瞪大了眼睛,仔细盯着。
就像一个细心的管家,啥都要管,啥都得操心。
它要看看资金使用得合不合理,有没有浪费的地方;要瞧瞧工程质量过不过关,会不会出现豆腐渣工程;还要瞅瞅施工进度跟不跟得上计划,别磨磨蹭蹭耽误事儿。
这就好比你做饭,从买菜开始就得挑新鲜的、质量好的食材吧,不然做出来的菜能好吃吗?施工过程中就好比炒菜的过程,火候得掌握好,调料得放合适,不然菜就炒砸了。
而最后的竣工验收,那就是尝尝这道菜味道咋样,能不能端上桌给大家吃。
在这个过程中,审计人员就得像侦探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他们要仔细审查每一份合同、每一张发票、每一个施工记录。
要是发现有啥问题,就得赶紧指出来,让大家改正。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啊!而且啊,这个管理制度还得灵活应变。
就像天气有时候会突然变,咱得根据情况随时调整策略。
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工程变更啦、突发状况啦,那审计工作也得跟着变,不能死板地按照原来的计划来。
你说要是没有这个管理制度,那得乱成啥样?资金乱用,工程质量没保障,施工进度慢悠悠,这可不行!这就好比一个球队没有教练,球员们都自己踢自己的,那能赢球吗?咱再想想,要是有了这个管理制度,好处那可太多啦!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可以让工程按时完成。
这不就像是给工程项目上了一道保险嘛!总之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咱可不能小瞧了它。
它就像是工程项目的守护神,时刻守护着工程的顺利进行。
咱得好好重视它,让它发挥出最大的作用,这样才能盖出好房子,造出好工程!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建设工程暂估价项目管理主要风险及审计方法

建设工程暂估价项目管理主要风险及审计方法作者:暂无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7期建设项目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标人常常因为工期紧张、某些专业分包工程的设计深度不足、部分材料设备的标准不明确或品质档次等参数暂时无法确定,在招标文件中把这些专业工程、材料设备的价格以暂估价的形式列表暂定。
一方面,暂估价设置解决了工程招标的完整性问题,缩短招投标周期,降低了招投标难度;但另一方面,采购价格的差异,往往决定招投标工作的成败,决定着建设工程是否能顺利实施,对控制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忽视,会严重影响对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控制,也会给工程竣工结算带来重重困难。
一、暂估价项目管理的主要风险(一)缺乏相应规范,风险责任划分不明确,对暂估价项目约束不足暂估价材料是甲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而对中标企业在选择主要材料时的一种控制手段。
该项目费用在工程招标时是包含在中标施工方的合同价中的,选择权在业主,而采购合同签订权却在施工方,材料采购风险责任划分不明确,由于个别业主或施工方对材料的品牌偏好不同,采取暂估价材料采购存在困难,一旦出现风险各自推脱责任,影响工程质量与进度。
同时,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暂估价的采购定价程序及结算方式约定也不够明确,导致施工过程中,部分承包人对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和管理漠不关心,由业主全权代理;部分承包人在暂估价材料采购价格上附加过多的总承包服务费。
竣工结算时暂估价的调整还可能存在争议。
(二)采购监管存在盲区,定价不透明,存在规避招标及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指出“暂估价的价格与质量要求确认办法是甲(建设单位)、乙(总包单位)双方共同组织招标或市场询价,由甲方、乙方、监理方和审计方共同签字确认”。
事实上甲乙双方是两个利益矛盾体,难以相互配合完成招标询价工作。
总包单位基于利益最大化,与建设单位意见很难一致,使得共同组织招标或询价工作以及价格确认工作十分艰难。
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完善和规范工程审计制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实现工程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管理,达到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止效益流失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投资≥10万元、各公司投资≥500万元工程项目审计,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各级企业(含控股子公司)、各项目部所有新建、在建、改(扩)建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改项目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是指从工程项目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竣工决算编报之前,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概算(预算)调整情况,以及各种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须与督审委项目审计部携手把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项目审计部须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期到竣工各阶段的全过程及重要事项进行审计,从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各类合同、工程预决算、工程期中审计等各个方面进行审计。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各管理部门须配合项目审计部做好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第五条审计人员须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树立高度主人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依法审计、忠于职守。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审计主要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 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3. 国家、工程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4.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概算(预算)及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工程承包及设备器材采购合同、协议等。
第三章内容及要求第七条工程项目审计内容包括:(一)项目审批手续审计;(二)工程招投标审计;(三)合同审计;(四)工程期中审计;(五)竣工资料审计;(六)工程决算审计。
第八条项目审批手续审计。
审查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可研评估报告、初步设计、立项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投资计划、概算批复文件和借贷协议文件等)是否完备、合法,项目是否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其他投资计划,自筹资金来源有无违反政策等;对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筹措、勘测、可研、初设、方案优化等)做出评价。
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工程专项审计工作方案一、工程专项审计的内容工程专项审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工程项目审计: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工程计划内容是否完备,审查工程投资的可行性资料.2、工程成本审计:审查建设单位在计算工程成本方面的有关规定,工程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审查工程成本计算的原则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清点盘存审计:工程的清点要将工程的实际存在、工程支出明细帐、企业盘存单核对,看三者是否相符;清点工程竣工后的余料,弄清其是否办理退料手续,有无冲减工程成本,防止挪作他用或化公为私;对在建工程可根据工程完工程度按比例检查.对单项工程从项目立项、可研、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控制、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进行的审计。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效益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方面进行审计。
它包括了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等内容.二、工程专项审计的重点:1、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等前期报批手续是否齐全:⑴建设项目立项申请;⑵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⑶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评价报告;⑷合资、合作项目提交公司合作协议;联建项目协议;⑸拆迁企业证明;拆迁安置方案;⑹特殊行业建设项目需提供行业化管理部门批件;⑺对于国家重点项目在具备1—7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土地合同、1:500地形图、土地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扩初建设审定通知单、初步建设方案等。
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假招标等现象,手续是否齐全,存档资料是否完整;3、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条款是否合规;审查是否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存在失职。
5、项目实施中,是否取得了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是否齐全;施工许可证是否取得。
6、工程结算手续是否齐全,结算资料及报告是否完整;7、工程款支付及设备材料采购款支付是否合规;8、审查公司章程,是否建立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使公司正常高效运营。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监督管理原则及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察工作,提高审计监察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监察中心工作职责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以公司各种资金来源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筑物维修、装修改造、水电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景观绿化以及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等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促进项目建设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建设、修缮投资合法、合理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监督管理事项结合公司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地性和可执行性,本办法主要从材料设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管理、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成本招采共计五大类进行督察,逐项进行全过程重点监督监察落实,以达到全面督促管理人员履职,把控过程风险,切实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一、材料设备类对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价格及合同签订、合同价款结算、设备和材料验收、仓储保管、废旧物资管理等进行监督监察。
(一)材料招采、封样项目材料设备采购中,审计监察中心全程参与,监督招采流程的合规、合理、公平、公正性。
招采约谈阶段,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材料设备样品(实体或图册),统一确认材料标准,参与最后一轮约谈的合作单位需提供实体或图册样品,定标前监督招采部门现场封样,确认提供2套样品(施工现场一套,招采部门一套)。
(二)材料进场验收涉及项目开工至项目结束,所有材料(包含甲供及乙方采购)的进场验收;审计监察负责监督监察以下内容。
1.材料进场记录表(详见附件9《材料进场验收表》);2.材料进场验收影像资料(水印相机带时间与定位);3.合同要求提供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4.封样材料的登记台账;5.现场监督监察:监督监察项目包含封样室样品的合规性、进场材料与样品的一致性;6甲供材出入库登记领用记录表。
二、工程质量类(一)工程施工工序验收资料(重点关注:隐蔽工程、道路管网、防水、外墙外保温等)1.工作面交接验收资料(详见附件3《工作面移交验收表》);2.工序验收资料(详见附件5《工序验收检查清单》、附件6《隐蔽(工序)验收记录表》);3.各楼号、各工序影像资料留存(水印相机带时间与定位);4.隐蔽验收影像资料(水印相机带时间与定位);5.样板先行(详见附件7《样板先行清单》),监督监察样板先行落实执行情况;6.主体浇筑的混凝土质量缺陷影像资料(在缺陷位置用记号笔标明楼号、楼层、轴线,并留存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的影像资料);(二)现场抽检、实测实量(详见附件2《厚疆工程评估体系》)依据图纸、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质量风险点、关键部位工作等进行检查并实测实量,综合评估;(三)项目验收、移交主要审核竣工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编制;资产移交;工程资料归档等;1.验收标准、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意见、整改后复验情况及验收成果文件;具体内容和流程依据集团下发的《厚疆集团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制度》;2.参与关键节点验收(详见附件4《大节点验收表》),对项目自行验收成果进行监督监察;3.工程验收过程中若存在需后续接收部门参与的,必须签署明确的验收意见,不参与或未签意见的视为无异议;4.移交资料监督监察,监督监察满足移交条件工程项目的落实以及各部门配合执行情况;三、工程进度管理类为确保实现工程项目总体进度目标,加强项目进度管理责任,强化各合作单位的进度管理意识,明确进度延误责任,对项目进度资料做以下监督监察;(一)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执行情况;(二)对总包及各分包进度计划的监督监察1.对未进场合作单位的监督监察(1)工程技术成本招采联动计划表(详见附件1《设计-招采-成本-工程招采联动计划》);(2)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要求体现工程需求进度,倒排进场时间;2.对已进场合作单位的监督监察(1)工程开工通知单;(2)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项目目标责任书;(3)现场施工进度情况(工作日志及影像记录);(4)工程实际进度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及合同约定工期,若不能满足,是否采取有效赶工措施;(5)工期延误申请资料,按要求月度整理汇报,严禁后补,工期延误申请资料需包含工期延误的原因分析(满足合同约定要求)、延误责任与费用分摊;(6)制定合作单位施工进度台账(详见附表11《合作单位施工进度台账记录》)四、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督监察(一)分管区域工程基本信息熟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负责区域各类施工详细数据、合作单位基本情况、进度计划及异常时想到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楼栋数、进深开间、层高、梁下净高、房间及楼栋和项目建筑面积、室内消防管网走向、预留洞口用途、工程整体施工进度及工期要求、合作单位基本情况等;(详见附件10《项目基本信息熟悉情况检查表》)(二)工作日志记录监督监察(需项目负责人每周审核签字);1.基本内容:晴雨表;各分包单位进场情况及现场施工出勤人数,出勤人数一定要分工种记录,并记录工人的总人数;当日施工内容及实际完成情况等;2.工作内容:主要材料加工及预计到场时间;材料进场验收(参与人员、验收时间);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技术核定通知及执行情况;分包单位进场情况;分包单位工作面交接;重要工序验收等;3.现场整改记录及反馈:集团部门现场巡查提出问题及整改反馈情况,政府相关部门有关领导、主管部门或各种检查组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查意见和决定等;4.其他:现场异常事项;停电、停水、停工情况等;(三)变更签证管理分管区域是否存在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等调整原设计,是否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流程;(四)分管区域内合作单位的工程合同熟悉程度;(详见附件8《合同抽查记录》)(五)对负责区域异常情况及处理意见的登记记录;(六)监督监察决策小组月度工作会议记录,需体现由决策小组决定事项及决议;(七)廉政建设监督监察1.项目廉政投诉渠道的建立;2.召开廉政宣传专题会议;3.醒目位置张贴廉政举报投诉宣传;五、成本招采类监督监察(一)成本部1.各项目进度款审批时效性与准确性;2.监督监察项目结算办理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依据合同结算联动计划表(详见附件1),确保对结算时效的把控和实现;各总包分包合同结算争议问题,除需领导最终确认的非技术性问题可甩项,由审计监察中心对可复核的部分审核完成后,一并由领导最终确认;3.争议问题的处理,每周整理汇总报送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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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工程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应区别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属于以招投标形式实现的一次性包死的分步、分项工程,财务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审计监察办公室出具的结算审核意见书进行结算;如有变更,仅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结算审计,对合同变更部分按照审计确认价款进行结算。 (二)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工程,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审计报告中审定的工程造价进行结算,实行“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
第二章 审计范围和审计依据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投资的所有资本性支出项目及各单位的技改、维修工程项目,包括和林生产基地及外埠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金额大小,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 .. 第六条 为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费用,做如下规定: (一)单独交付使用的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由建设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送审,经工程服务中心初审后,向审计监察办公室提出审计申请。 (二)单独交付使用的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送审后,委托当地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初稿后报审计监察办公室,由审计监察办公室委托集团公司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复审并出具复审意见书后,方可正式出具工程审计报告,经审计监察办公室备案后生效,并据此进行工程结算。 (三)各建设单位委托当地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所支付的工程审计费按照不超过核减金额的10%或者按照不超过送审金额的1%,以二者孰低的原则计算,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承担50%。 (四)审计监察办公室委托集团公司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复审所支付的审计费按照每份报告500-800元计算,由各建设单位承担。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依据 (一)国家、工程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公司《工程发包及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财务投资事业本部《项目投资财务考评体系》有关规定; (四)工程项目立项文件、设计图纸、概(预)算及招投标有关文件、工程承包及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协议等。 . ..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 (一)以招投标形式实现的一次性包死的分步、分项工程审计; (二)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审计。 第九条 以招投标形式实现的一次性包死的分步、分项工程审计 (一)标底的确定是否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流程进行,是否经过财务投资事业本部、工程服务中心第一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 (二)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是否经过财务投资事业本部、工程服务中心、法务中心第一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 (三)审计监察办公室对上述情况审核无误后,出具结算审核意见书,财务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结算审核意见书进行结算;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流程进行,或者没有上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的审核签字,审计监察办公室不予出具结算审核意见书;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合同的项目及内容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仅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结算审计。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审计,审查工程项目预(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 (一) 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并符合验收标准; (二)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结算资料和手续. .. 是否齐全; (三)工程预(结)算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合法 1、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经审定的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是否准确,有无重算、漏算等问题; 2、预算套用的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预算单价的换算是否准确,有无套错定额情况; 3、施工企业取费标准是否与其资质等级或合同规定相符,工程类别是否符合取费系数的规定,取费系数及计算是否符合规定; 4、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5、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材料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是否准确; 6、设计变更单、材料代用单、现场签证单、工序验收单及补充预算书等是否真实、有效,数据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重签、多签等问题;
第四章 审计程序及审计方式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程序,应按照公司《审计工作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审计,实行两级审计程序。凡申请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书,由工程服务中心或工程建设. .. 单位进行初审,由审计监察办公室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终审。 第十三条 由工程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的工程项目,需在初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附有工程量计算书,加盖送审单位、编制单位公章及预算员专用章,并由甲方代表签字的结算资料报送审计监察办公室,并按照工程项目的类型分别由工程服务中心分管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审计监察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为避免工程结算书年终集中报审,降低审计质量,影响财务决算,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审核时间 (一)大型的能独立结算的基建、技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20天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有关部门的初审工作应在30天内完成,并将结算资料送达审计监察办公室。审计监察办公室在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后移交社会审计机构,并在20天内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 (二)对于随时发生的不方便独立结算的较小维修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每季度累计工作量,编报工程结算书进行结算,不得累计年终统一结算。 (三)对于施工单位未按时提交结算书,影响审计进度和财务决算的,审计监察办公室实行待审制度,财务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后先进行帐务处理,下年初详细审计后结清。 第十六条 在审计过程中,由审计监察办公室负责协调社会审计机构与工程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 .. 门、施工单位、社会审计机构三方对审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各方须在收到定案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署了意见的定案表返回审计监察办公室。 第十六条 社会审计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时间,由社会审计机构作出书面说明,审计监察办公室视情况作出相应意见。 第十七条 工程审计报告一式二份,由审计监察办公室签收,一份存档,另一份送交财务投资管理中心或者区域财务中心或者分公司财务处。 第十八条 审计监察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业务优、服务好、信誉高,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并对其办理的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审计监察办公室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所支付的工程审计费按照核减金额的3.5%计算。 第十九条 审计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一般可视具体情况采用下列方式: (一)就地审计; (二)送达审计; (三)联合审计; (四)审计监察办公室认为适当的其他审计方式。 第二十条 审计方法 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审计监察办公室应根据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审计方法,包括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分析. .. 比较等。
第五章 审计要求 第二十一条 收集资料的要求 (一)为提高审计质量,审计监察办公室可以对大型工程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施工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施工管理单位索取有关文件、资料; (二)对工程项目资料报送不全者,审计监察办公室不予接收;对审计查证已经实施后才补充报送的签证单、变更单、联络单等,社会审计机构不予认可; (三)报送工程审计项目时,对在同一地域施工的工程要统一报送时间,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差旅费。审计人员赴异地审计的差旅费按照集团公司部长级人员标准予以报销。差旅费及支付给社会审计机构的工程审计费等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归属,执行财务投资事业本部颁发的相关制度。 第二十二条 资料收集范围 建设单位、工程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审计监察办公室报送下列资料: (一)设备采购合同,器材引进、设备技术说明书; (二)工程招投标资料和承包合同、施工协议等; (三)全套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施工组织设. .. 计及竣工资料; (四)隐蔽工程资料记录及验收资料; (五)施工单位采购材料的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书; (六)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拨付工程进度款有关手续; (七)招标投标工程变动项目的有关文件; (八)施工企业资质登级证书、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九)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十)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文件; (十一)其他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第二十三条 掌握工程概况 审计监察办公室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时,应随时了解所审计工程建设项目的下列情况: (一)工程建设项目性质、类别、规模、承建方式等情况; (二)项目的平面布置、设计规模、建筑面积、建设标准、技术要求; (三)工程材料的供应方式;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情况; (五)工程项目预(结)算已审核情况及审核结果的处理; (六)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和进度,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数量和造价,未完工的单项工程进度; (七)建设期内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单价、取费标准等的变化情况; (八)工程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主要施工单位、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