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门诊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急诊科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急诊科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护理技能,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急诊科护理安全管理工作由科主任负责,护士长具体组织实施。
2.护士长负责制定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3.护士负责遵守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护理工作安全、规范。
三、护理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用药、输血、治疗等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5.加强病情观察,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处理。
6.对危重、昏迷、瘫痪老人、老年及小儿患者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走失、坠床,定时翻身,防止褥疮的发生。
7.严格执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1)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
保持固定基数,每班交接并登记。
(2)病房的贵重药物由专人保管,加锁,做到帐物相符。
(3)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服。
8.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
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
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9.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
10.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11.对科室水、电、气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漏气。
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四、监督与考核1.科主任定期对护理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护士长每月对护理人员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对违反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急诊科护士长负责解释。
急诊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急诊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规范急诊护理工作,提高急诊护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急诊科护理部负责制定、修订、解释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急诊科护士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护理安全负总责。
3.急诊科各班次护士按照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确保患者安全。
三、护理安全管理要求1.护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急诊急救技术。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医嘱准确无误。
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
3.加强患者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交叉感染。
5.加强急诊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
6.加强急诊环境安全管理,保持地面清洁、干燥,防止滑倒事故。
7.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8.加强心理护理,关注患者情绪变化,防止自杀、自伤等事件发生。
9.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10.加强护理记录管理,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四、具体措施1.急诊护士应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及早发现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2.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每日核对医嘱,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
未经核对的医嘱不得执行,一旦医嘱执行有误,不得隐瞒,立即通知医师并采取补救措施。
3.加强对昏迷及意识不清患者的管理,24小时内必须有专人陪护,躁动不安者应使用床档或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应放在安全房间,房间内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以防自杀或伤及他人。
5.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通知家属、值班医生、护士长并做好记录,加强心理护理、严格床头交接及巡视制度,实施24小时监护。
6.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7.严格遵守毒麻药管理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应急事件的处理。
急诊科护理工作制度

急诊科护理工作制度一、急诊科预检分诊制度1.急诊分诊护士必须由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高年资护士担任。
2.掌握急诊就诊范围,做好解释工作。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临时因故离开时必须由能胜任的护士替代。
3.急诊分诊护士对来急诊科就诊的患者,根据预检分诊制度,按轻重缓急依次办理分科就诊手续,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工作。
引导所有急诊就诊患者进入急诊就诊流程。
4.急诊分诊护士做好就诊患者生命体征测量并登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维持候诊大厅及各诊室诊疗秩序。
5.实行首诊负责制,若首诊医生有需要转诊或会诊的患者,护士应做好会诊、转科协调工作。
6.危重患者直接送入抢救室,实行先抢救后补办手续的原则。
7.接诊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启动大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患者进行快速检伤、分类,分流处理。
8.患有或疑患传染病患者来院急诊,先予分诊处理,同时做好保护隔离工作。
9.对于由他人陪送来的无主患者,先予分诊处理,同时做好保护工作。
神志不清者应由两人以上的工作人员将其随身所带的钱物收拾清点并签名后上交保卫科保存,等候亲属认领。
二、急诊科抢救室护理工作制度1.急诊抢救室在急诊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2.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
3.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4.对危重患者,坚持“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5.对符合绿色通道救治要求的患者,应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特殊患者(如枪伤等)及时报保卫科。
6.抢救患者,应有抢救记录,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体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记录在《抢救护理记录单》上,时间应精确到分钟。
门诊急诊科规章制度

门诊急诊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急诊科的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急诊科是医院的门面和窗口,是医院的重要部门,承担着急救抢救和常规门诊工作,其工作应当高度重视,做到精细化管理。
第三条门诊急诊科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收集患者信息,确保患者就诊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保证设备运行正常,药品存放安全,做到用药合理,杜绝药物过期现象。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门诊急诊科应当严格执行就医顺序,对待每位患者应当一视同仁,不得因私人关系或其他原因影响患者就医。
第七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及时接待患者,做到快速诊断,迅速处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第八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做好患者信息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医疗诊断等内容,确保患者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建立患者就诊台账,记录患者看病时间、医生姓名、诊断结果等信息,方便随时查询。
第十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建立急诊抢救流程,对重大事故和急救患者提供快速准确的抢救措施,尽快将患者送往重症监护室。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高效地开展。
第十二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保证患者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门诊急诊科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不得违规开药、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门诊急诊科对于工作不力、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卫生环境第十五条门诊急诊科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清洁消毒,保证空气清新,地面干净。
第十六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洁消毒,保障患者安全,预防交叉感染。
第十七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及时处理卫生死角,确保环境卫生合格。
门急诊管理工作制度

门急诊管理工作制度门.急诊管理工作制度一、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
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配合,负责门诊流程管理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二、门诊部兼管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三、急诊科相对独立,由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分管。
急诊科医师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担任。
急诊科护理工作由门诊部护理组承担急诊科护理工作。
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上岗前进行急诊科医护专业培训及内科门诊工作流程的培训。
四、急诊科医师兼管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
除外科门诊医师外,其他专业的门诊医师服从急诊科主任统一调配。
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内科急诊室普通门诊工作需要。
五、护士长除负责护理单元的管理外,负责抢救药品、器械等财、物管理。
并参与门诊部及急诊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六、门诊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法律法规研究培训小组、继续研究小组、三基三严研究培训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健康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各自有职责,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七、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干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外科专业相干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
按照轻重缓急判断评价,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果断处理。
对急危重症采取优先处理计划,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八、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检察。
解决疑难病例。
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再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
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9、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十、各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
医院门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急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急诊科室,包括门诊、急诊、住院部门诊等。
第三条门急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2. 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3. 加强门急诊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4. 健全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章门急诊人员管理第四条门急诊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医师资格证书;2. 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医疗技能和职业道德;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门急诊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2. 认真接诊,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3. 及时处理患者病情,做好病历记录;4. 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转诊工作;5. 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门急诊工作流程第六条门诊工作流程:1. 患者挂号后,根据挂号单上的科室到相应诊室就诊;2. 诊室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开具处方或转诊单;3. 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4. 患者根据需要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5. 患者根据诊断结果接受治疗或进行后续治疗。
第七条急诊工作流程:1. 患者到达急诊科,经分诊护士评估病情,进行初步处理;2. 急诊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3. 患者接受治疗,如需住院,办理入院手续;4. 患者病情稳定后,根据需要转诊至相应科室。
第八条住院部门诊工作流程:1. 患者持住院证到住院部门诊就诊;2. 住院部门诊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开具处方或转诊单;3. 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4. 患者根据需要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5. 患者接受治疗,如需住院,办理入院手续。
第四章门急诊管理制度第九条门急诊科室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1. 门诊出诊医生管理制度;2. 急诊医生值班制度;3. 患者就诊须知;4. 药房管理制度;5. 检查科室管理制度;6. 门急诊设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急诊室护理制度

医院门诊急诊室护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急诊室护理工作,保障患者的就诊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
第三条门诊急诊室护理质量的指标包括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人性化和连续性等。
第四条门诊急诊室护理工作的目标是迅速确诊、迅速治疗,早日康复。
第五条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办事。
第六条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服务患者。
第二章门诊急诊室护理工作程序第七条患者来到门诊急诊室后,护士应做到快速响应,迅速进行初步评估,了解患者病情。
第八条护士应判断患者就诊优先级,并及时安排护理工作。
第九条护士负责给患者进行基础护理,如量体温、测血压、观察病情等。
第十条护士应协助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如采集血样、放置静脉注射、换药等。
第十一条护士应及时记录患者护理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患者进行护理后,护士应及时进行护理评估,分析护理效果。
第十三条患者出院后,护士应对患者进行出院指导,如饮食、药物使用等。
第四章门诊急诊室护理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应定期开展护理质量评估活动,分析护理工作中的不足,并制定改进计划。
第十六条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应做好医疗随访工作,跟踪患者的康复情况。
第十七条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应加强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护理工作的评价,并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第十八条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护理技能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具体工作要求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严守患者隐私。
第二十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十一条护理人员应保持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其他科室、部门进行沟通与协作。
第二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定期参加院内研讨会、病例讨论会等学术活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章护理安全保障第二十三条门诊急诊室护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及时使用。
急诊科护理工作制度

急诊科护理工作制度(一)急诊预检分诊工作管理制度1.预检分诊应由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急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师及以上担任,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维持良好的就诊环境,使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减少医疗隐患和纠纷,严防交叉感染。
2.分诊时询问耐心、观察仔细,做到一问、二看、三检查、四分诊。
分诊准确、迅速。
3.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预检分诊质量,防止误检、漏检,严防差错事故。
4.合理安排就诊次序,分清轻重缓急,对危重患儿先抢救后挂号。
5.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护士长、有关职能科室,夜间报总值班。
(1)遇到批量伤员、中毒患儿或怀疑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2)高干、英雄模范、知名人士、特殊伤患儿(公安人员因工伤、市民见义勇为等)来诊时;(3)涉及刑事法律问题时;(4)遇到外籍、港澳伤病员等涉外事项时。
6.在分级检诊中遇有困难时,应向护士长或有关医生汇报,共同协商解决,以提高预检质量。
(二)急诊科护理工作管理制度1.急诊室护理人员必须严肃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严格遵守医院及急诊科各项管理制度。
2.不断强化业务技能,加强自身应急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和沟通技巧。
认真落实急诊护理工作流程、熟悉常见疾病急救护理常规、掌握急症患儿的抢救基本技术及各种抢救仪器和药品使用,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准入、晋级及常规的专科业务培训与考核。
3.急诊护士听到救护车铃声应主动迎接。
接到输液室呼救,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医生。
4.危重患儿入院、检查时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准备应急抢救措施和物品,有护理人员亲自护送,与病区医护人员做好交接班并填写转运单及签名。
夜间住院患儿,电话通知病区护士。
送转患儿禁爬楼梯,电话通知急救电梯等候,以免发生意外。
5.对传染病患儿或疑似传染病患儿,根据传染病种执行相应的传染病急救护理常规、落实传染病上报流程,做好终末消毒处理及记录。
6.遇有突发事件或涉及法律纠纷的患儿,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应报告总值班、报保卫处、急诊科护士长、科主任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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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门诊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2.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堵漏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护理缺陷登记本。
3.各项治疗、护理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4.各班职责按时完成,按时巡视患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及时疏散各诊室内的患者,不影响“120”患者的抢救。
6.门诊其他科室有抢救任务时,接电话者立即组织相关医生参加抢救。
7.危重患者转科时,一定要有医生或护士接送,并认真填写转交接单。
8.诊车上有患者时,一定要用床挡或约束带,并向家属交待注意事项。
9.各诊室、留观病房按时通风,室内无闲杂人员,防止交叉感染。
10.“三无”患者抢救的同时,及时上报。
11.危重患者按医嘱测T、P、R、BP 并记录。
12.患者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各班及时贴在病历的附页。
13.传染患者及时与医务处、总值班联系,并填写疫情报告卡。
14.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抢救物品用后要及时补充。
15.对保温患者,热水袋温度<50℃,并用毛巾包好,以防烫伤。
16.注意防火,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放置病区内,各诊室及留观病房内禁止家属私用电源。
17.病区内如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保卫处,并告知患者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