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尊敬的合作伙伴:
本承诺书由[市场主体名称](以下简称“承诺方”)出具,旨在明确承诺方在与贵方合作过程中,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的相关承诺。
一、住所信息真实性承诺
承诺方保证所提供的住所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包括但不限于住所地址、联系方式等,且该信息已在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二、住所使用合规性承诺
承诺方保证住所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不涉及任何非法或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
三、住所变更通知承诺
若承诺方住所信息发生变更,承诺方将及时书面通知贵方,并在变更后的住所信息生效前完成所有必要的法律手续。
四、住所安全保障承诺
承诺方承诺确保住所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因住所问题导致的任何损失或风险。
五、住所使用限制承诺
承诺方承诺住所仅用于合法的商业活动,不用于任何可能损害贵方利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六、住所信息保密承诺
承诺方承诺对贵方提供的住所信息保密,未经贵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违约责任
若承诺方违反本承诺书中的任何条款,承诺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合作终止之日。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请注意,本承诺书为模板性质,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使用前,请确保所有条款符合双方的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5篇模版)

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5篇模版)第一篇: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个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省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理人(农专社法定代表人/合伙事物执行人或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下同)身份郑重承诺:本企业已知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事相关经营活动。
同意登记机关将本承诺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年**月**日备注:1.本文书适用于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办理涉及“先照后证”登记。
2.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为分支机构的,由隶属企业代表人签署,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第二篇: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省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承诺:本企业已知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江苏省公司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市场主体使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使用承诺书尊敬的合作伙伴:本承诺书旨在明确市场主体在使用我方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则和承诺,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并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
一、市场主体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 诚实守信,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3. 尊重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4. 维护市场秩序,不参与价格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5. 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二、市场主体责任:1. 对于违反承诺书规定的行为,市场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市场主体行为导致第三方损失,市场主体应负责赔偿。
3. 市场主体应积极配合我方进行市场监管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或服务的合规性。
三、承诺书的变更与解除:1. 本承诺书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市场主体严重违反承诺书规定,我方有权解除本承诺书,并要求市场主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1.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承诺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我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本承诺书仅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承诺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
本人/我们作为市场主体,特此声明,经营场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承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尽最大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具体承诺如下:
1. 经营场所已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从事正当经营活动,不涉及非法经营或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2. 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符合工商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营场所内的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确保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3. 我们承诺销售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文化氛围。
4. 我们将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为文明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人/我们对此承诺书的内容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承诺行为,愿意接受部门的处罚和监管。
特此承诺!
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承诺书

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我公司(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郑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本合作社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有工商主体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场所。
2.本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照章纳税,遵守财务制度和税务制度。
3.本公司无违法和失信行为,申报材料合法、真实。
若发生失信违法行为,我公司将自愿接受惩戒,并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5.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承诺方:(盖章)
年月。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号一、基本信息(一)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名称(含拟设立):市场主体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湖南省市(自治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性质房屋使用期限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告知(一)证明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二)证明用途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告知内容及相关要求1.采用告知承诺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①不属于《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证明的;②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信用未修复的;③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④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其他情形。
2.本承诺书应当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3.在登记机关作出登记决定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告知承诺申请,撤回申请后可以按照提供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方式办理。
4.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已依法取得使用权,且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应当与实际一致。
5.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房屋、被征收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6.申请人不得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不具有确认房产权属、认定房屋使用属性的效力。不作为其他许可、征收补偿等的依据。
申请人对上述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若违背以上承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及企业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企业名称(或经营者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地 址
申请说明
申请人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
该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等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在取得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及变更住所登记。
2.企业申请设立登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
尊敬的市场监管部门:
我们作为市场主体,郑重承诺遵守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积极参与经济活动,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履行以下信用承诺: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遵守合同约定,履行我方的经济责任,不违法欺诈、侵权、虚假宣传等行为。
2. 尊重市场监管部门的管理,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经营信息,配合调查处理,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
3. 维护行业声誉,不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4. 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不以虚假宣传或不诚信承诺误导消费者,不采用捆绑销售、强制交易等方式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
5. 建立和维护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不参与价格欺诈、价格垄断或其他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6.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和经营信息的安全,不违法操纵市场价格、炒作股票等行为。
7. 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关心员工福利,积极推动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深知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承诺遵守以上信用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声誉风险。
市场主体(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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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承诺书
市场主体承诺书三篇
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石家庄亮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租的位于长安区广安街1号棉三宿舍46-2-501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属于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股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承诺如下:
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三: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书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文件和有关规定,由出资拟成立,现郑重做出如下准入前信用承诺:
一、严格先照后证规定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文件、许可证书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二、依法公示即时信息
企业(公司)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以及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向社会公示。
三、依法公示年报信息
企业(公司)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公示网址: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企业住所限制规定
企业如将住宅作为住所使用保证无污染、无安全隐患或者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对征收范围内的非商业用房或产权登记证记载用途
不明确的房屋作为住所使用,不得以本次工商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
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五、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表示,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因隐瞒真实情
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相关法律后果,相关责任由企业及本人承担。
如若违法失信上述规定,自愿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
惩戒。
信用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