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0天津市网约车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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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办理流程(2020

网约车平台办理流程(2020

网约车平台许可办理流程第一步:取得交通运输部出具的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相关证明;第二步:取得省级部门(交通运输、通信、公安、税务、网络等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出具的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

(一般是各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红头文件)第三步: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公安机关监管平台(联系人:王滨电话68966433。

第四步: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交网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按申请表中要求和网约车实施细则第五、第六之规定)。

第五步:预约平台企业外检。

第六步:打印证件。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以及供交通运输、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相关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治安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二)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经营管理机构、相关保障配套设施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和信息;(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运输、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监管平台并确保数据实时传输的承诺,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服务器不在本地的,需提供服务器数据在本地同步备份并接受有效监管的承诺),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提供企业与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签订的支付服务协议复印件以及企业是否设立资金池、是否为用户开立支付账户等情况的说明,内容包括开立账户种类、账户功能、适用范围、出入金方式,各相关方之间的资金流转过程和业务合作模式等;(七)管理制度文本。

细则石家庄市网约车新规定_0494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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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细则石家庄市网约车新规定_0494文档EDUCATION WORD细则石家庄市网约车新规定_0494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

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10月26日,石家庄市交通局发布《石家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的五座乘用车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量不低于2.0L或1.8T,同时网约车驾驶员要有3年以上驾龄。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石家庄网约车管理最新消息,欢迎阅读!今年,全市政法机关聚焦新定位、聚力新路径,推出了系列控险惠企,服务经济发展的举措。

其中,明确加强对网约车、寄递物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监管和安全防控,促进新兴行业健康发展。

针对网约车行业,我市将探索建立严密的动态监管体系,完善身份资格、车辆信息、劳动协议等审核验证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运营安全;对寄递物流行业,将推行寄递物流安全管理“石家庄模式”,大力实施“驿路平安”工程,加强实名寄递信息系统应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电子商务行业,会同有关部门打造电子商务监管云平台,有效防范打击电信诈骗、信息泄露、网络传销、非法交易、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不仅局限于新兴行业。

据了解,今年,全市政法机关将继续深入落实《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25条具体措施,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动力,为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平等司法保障。

天津机动车限号规定

天津机动车限号规定

天津机动车限号规定
天津机动车限号规定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而实施的。

天津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了机动车限号政策,
根据车牌尾号的奇偶性进行限行。

以下是天津机动车限号规定的主要内容:
1. 实施时间:工作日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双号
尾牌与单号尾牌限行的日期分别为周一、周三、周五和周二、周四。

2. 限行范围:限行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和指定环线之内的道路。

一些特定的区域和道路可以不限行,如滨海新区等。

3. 限行车辆:限行车辆主要指机动车,包括小型轿车、私家车、出租车、公务车、货车等。

摩托车和新能源车可以不受限行政策限制。

4. 免限行车辆: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可以不受限行政策限制:医疗急救车辆、公安警车、军队车辆、邮政快递车辆、环卫清洁车辆、公共交通车辆等特定用途车辆。

5. 外地车辆限行:外地车辆也需要遵守天津的机动车限号规定,但外地车辆可以选择购买机动车限号申请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

6. 处罚措施:违反机动车限号规定的车辆将会受到罚款和记分
的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法情况而定,且违规行为超过一定次数将会进行罚款翻倍或者暂扣车辆牌照的处罚。

7. 道路监控系统:天津市配备有道路监控系统,通过摄像头和车牌识别技术来监测和执法机动车限号规定。

违反规定的车辆将会被记录下来并进行处罚。

天津机动车限号规定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提高城市交通运行的效率。

但同时也给部分车主带来了不便,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天津单双号限行规定

天津单双号限行规定

天津单双号限行规定天津市单双号限行规定是指根据车辆的号牌尾号的奇偶性,按照不同的日期安排一定范围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这一措施旨在减少车辆排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天津市的单双号限行规定分为工作日和休息日的不同安排。

在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限行时段一般为早7时至晚8时。

根据号牌尾号的奇偶性,车辆分为单号尾号车辆和双号尾号车辆。

单号尾号车辆只能在单号日期上路行驶,双号尾号车辆则只能在双号日期上路行驶。

例如,如果当天的日期是1日、3日、5日等奇数日期,那么只有单号尾号的车辆才能上路行驶。

而如果当天的日期是2日、4日、6日等偶数日期,则只有双号尾号的车辆才能上路行驶。

此外,特殊车辆如公交车、出租车、警车、抢修车等被豁免限行规定。

在休息日,即周六和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限行规定也有所不同。

按照天津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周六从早上7时至晚上8时禁行的是双号尾号车辆,周日则禁行的是单号尾号车辆。

而在法定节假日,不限制号牌尾号,所有车辆都可以自由通行。

在特殊情况下,如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或恶劣天气等,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整单双号限行的规定。

天津市的单双号限行规定自从2014年开始实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相关数据统计,限行措施的推行使得城市交通拥堵情况有所缓解,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这一规定的实施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认可。

当然,单双号限行也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因为限制了一部分车辆的上路行驶,特别是对那些依赖汽车出行的人来说,给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政府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同时也加大了公共交通的投入,提高了公交线路的覆盖面和车辆的数量,以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

综上所述,天津市单双号限行规定是一项为了改善城市交通和空气质量而实施的措施。

通过限制部分车辆的上路行驶,减少车辆排放,缓解交通压力,以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的出行体验。

此举虽然带来一定不便,但相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来说,它是一项值得推广和继续实施的举措。

天津网约车考试题库

天津网约车考试题库

天津网约车考试题库一、安全知识1. 根据天津市网约车管理办法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在通行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交通法规有哪些?请列举至少五条。

答:驾驶员在通行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交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严禁酒后驾驶;- 遵守交通信号,停车让行;- 禁止超速行驶;- 禁止占用逃生通道;- 禁止在禁停区停车。

2. 网约车驾驶员在接到乘客后,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乘客的安全?答:网约车驾驶员在接到乘客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乘客的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平稳驾驶,确保乘车过程安全;- 不接打电话,不操作导航等干扰驾驶的行为;- 倾听乘客需求,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 留意乘客的行为举止,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寻求帮助;- 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服务态度1. 作为一名网约车驾驶员,在与乘客交流时应该具备哪些良好的服务态度?答:作为一名网约车驾驶员,在与乘客交流时应该具备以下良好的服务态度:- 礼貌待人,尊重乘客的需求和感受;- 主动提供帮助和解答乘客的问题;- 遵循乘客的意愿,适当调整音乐和车内温度等舒适度因素;- 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确保车内干净整洁;- 提供正确的付款和找零方式,并保护乘客的财物安全。

2. 如何处理乘客投诉和意见?答:处理乘客投诉和意见的具体步骤如下:- 面对投诉时,保持冷静,倾听乘客的诉求;- 表示歉意,并承诺进行调查和解决问题;- 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向乘客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如乘客对解决方案不满意,可以引导乘客向相关部门或平台投诉;- 对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及时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三、道德规范1. 网约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哪些道德规范?请列举至少三条。

答:网约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以下道德规范:- 禁止危险驾驶行为,如超速、变道频繁等;- 尊重乘客的隐私,保护乘客个人信息安全;- 不随意拒载、议价、关小窗等不合理行为;- 禁止抢占客源,按照先来先服务的原则接客;- 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诋毁其他驾驶员的行为。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港航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2024年全市交通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24年1月30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之年。

做好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着力落实“十项行动”,聚焦保交通运输资源供给、保通保畅、保安全稳定,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当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开路先锋。

2024年主要任务指标: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含津潍高铁),公路、水路货物周转量同比增长力争达到4%,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300万标准箱。

一、聚焦保基础设施供给,强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一)加快构建铁路网。

建成津静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加快建设津潍高铁、京滨城际铁路(北辰—滨海新区);完成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静海城投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二线束。

推进黄万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前期研究。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9•【字号】济政发〔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与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统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网约车经营管理工作。

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网约车经营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网约车经营行政审批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税务、通信、网信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六条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七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三)具备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四)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五)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六)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七)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八)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2020年修正)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2020年修正)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2013年8月29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31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一节巡游车经营管理第二节网约车经营管理第三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管理第三章客运服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巡游车客运服务第三节网约车客运服务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保障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具有合法营运资格,按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以行驶里程、时间计费的七座以下乘用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行业融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特区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开展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区(县)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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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0天津市网约车最新细则
:03-30
还在找天津的网约车细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天津市网约车的最新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消息,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三个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3日,暂行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办法明确,拟在天津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三)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
(七)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八)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在天津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符合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且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2年;(四)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2.0升,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轴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
(五)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
(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七)应当在指定位置设置电子运输证;
(八)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或网约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天津市网约车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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