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网约车出台实施细则

鞍山网约车出台实施细则
鞍山网约车出台实施细则

鞍山网约车出台实施细则

昨日,《鞍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车龄须在三年以内,排量不低于1.8L或1.4T,运价实行市场

调节价

开网约车需要啥条件

驾驶员条件

(一)本市户籍或有居住证明;(二)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三)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

年以上驾驶经历;(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

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

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车辆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二)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

关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

装置;(三)自然吸气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L,增压发动机排量不小

于1.4T,且轴距均不小于2700mm,排放量符合国Ⅴ标准。

你享受过网约车带来的方便吗?你想成为网约车司机吗?……昨日,关系百姓出行的《鞍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今后,网约车在鞍山运营将合法化,普通市民想成为网

约车司机将有章可循,市民乘网约车出行将会更加规范、安全。

哪些车可申请

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L或1.4T

据介绍,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为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

3年;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

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自然吸气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L,增压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4T,且轴距均不小于2700mm,排放量符合国Ⅴ标准,电动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mm,续航里程250km以上。

什么人可以开

网约车驾驶员需3年以上驾龄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外市人员须提供本市居住证明。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申请,审核并考试合格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出具《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申请人持《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后,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车辆退出网约车经营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出具《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车辆所有人持《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车辆报废的,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价格怎么定

目前,鞍山全地区共有9117辆出租车,市区有5375辆,主要以桑塔纳、捷达、起亚和现代车为主。出租车可以在广场等指定区域揽活,也可招手即停。但网约车不可以,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想从事网约车服务,市民可到鞍山市客管处咨询。

本市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

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经营年限从

车辆登记之日起计算。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

台公司应当提前公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驾驶员条件

(一)本市户籍或有居住证明;(二)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三)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

年以上驾驶经历;(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

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

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网约车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二)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

关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

装置;

(三)自然吸气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L,增压发动机排量不小于

1.4T,且轴距均不小于2700mm,排放量符合国Ⅴ标准。

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

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北京最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北京市颁发首个网约车车辆运输证 北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今日向首汽约车旗下的车牌号为“京BZ1088”等30部网约车颁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是北京市继平台、驾驶员之后,针对车辆颁发的又一网约车相关许可。此前,北京市曾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对于此次获得网约车运输证,首汽约车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日起,首汽约车已经取得了北京市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车辆的全部资格认证,成为北京市首家三证齐全完全合规的网约车企业。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完善车辆的资质认证。” 据了解,按照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网约车平台要在公司注册地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这个许可证颁发后就意味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被认定,可在全国范围通用。目前全国有30个城市颁发了网约车地方细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还需要在这些地方申请各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在这些网约车平台上进行经营的车辆和司机还必须拿到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北京最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北京首发31张网约车车辆运输证 4月27日,北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车牌号为“京BZ1088”的网约车颁发了北京市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据了解,首批共颁发31

张网约车车辆运输证,车辆均来自首汽约车。 根据北京去年12月21日发布的网约车新政,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经本市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已购买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具备本市车辆号牌的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同时,车辆须满足本市最新公布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且符合本市网约车车辆技术规范等条件。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 首汽约车相关负责人周畅介绍,目前首汽约车的车辆已经通过资质审核,将逐步取得纸质证件。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车辆资格证件具有正本和副本,网约车驾驶员在从事运营时,需要随身携带证件,至少需要随身携带副本。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市继平台、驾驶员之后针对车辆颁发的又一网约车相关许可。此前,北京市颁发的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与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也均由首汽约车获得。至此,首汽约车三证合一,成为去年北京网约车新政颁布后首个合法的网约车平台。 除了首汽约车,其他网约车平台也有不少进展。比如,滴滴在天津取得了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可在全国范围通用。神州专车平台以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义在福建省完成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包括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 去年12月21日,北京市颁发网约车新政并设置了5个月的过渡期。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一旦过渡期结束后,证件不齐的车辆或者人员从事运营将视为非法运营。北京交通执法总队此前明确表示将严查非法运营“网

鞍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暂行办法

鞍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鞍山市产权交易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六十七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施行办法》(辽财资〔2008〕444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需要处置的,必须进入鞍山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结合我市实际,经市财政局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市、县(市)区委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检查院、法院、各民主党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各人民团体及各类占有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统由鞍山市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行政事业单位需进场交易的国有资产由同级财政局出据委托书,或经同级财政局同意,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书。其它中介机构无权受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业务。 三、鞍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是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隶属于鞍山市财政局,不以盈利为目的,为产权交易、股权托管等提供相关服务、履行相关职能的全民事业单位。下设鞍山恒托拍卖行,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力的国有独资企业,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变现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 1、房屋及构筑物:指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及构筑物的出售; 2、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交通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家具用具等;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仪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4、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的其他各类国有资产。 五、鞍山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进场交易资产的审核 委托方按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提供资料,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实行项目负责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中心主任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 (一)对委托方所提交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书面审核: 1、审查委托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2、资产权属证明是否合法、有效。 3、委托书写明的处置资产与实物资产是否相符。 4、经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 5、其它需经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二)对受让方的资格审查 1、公告期内受理报名登记,并对受让方资格进行初审。 2、依照规定及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对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文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书面审核: (1)是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是否符合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公告期结束后,与转让方共同对意向受让方主体资格及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约车监管平台方案

WORD资料下载可编辑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建设方案

目录 1.系统概述 (4) 1.1.项目背景 (4) 1.2.系统建设目标 (5) 1.3.系统性能的基本要求 (6) 1.4.系统建设容 (7) 1.5.系统建设依据 (10) 1.6.系统应用架构 (10) 2.互联网申报系统 (12) 2.1.注册账户 (12) 2.2.办理车辆运输证 (14) 2.3.办理驾驶员证 (14) 2.4.网约车平台注册 (15) 3.考试及管理系统 (15) 3.1.考试管理 (15) 3.2.考试答题 (18) 4.网约车资质审查与管理系统 (19) 4.1.资质信息审查 (19) 4.2.资质信息管理 (21) 4.3.组织权限管理 (22) 5.约租车营运动态监管平台 (22) 5.1.车辆运营综合监控 (23) 5.2.特定区域车辆监测 (24) 5.3.历史轨迹回放 (24) 5.4.车辆运营管理 (25) 5.5.日常营运监测预警 (25) 6.约租车信息共享与报送系统 (26) 6.1.数据共享服务 (27) 6.2.数据报送服务 (27) 7.服务质量综合管理系统 (27)

7.1.投诉信息管理 (28) 7.2.评价信息管理 (28) 7.3.执法稽查管理 (29) 7.4.服务质量监督考评 (29) 7.5.人员继续教育 (29) 8.行业管理辅助决策支撑系统 (30) 8.1.基础类数据查询 (30) 8.2.经营业务类数据查询 (30) 8.3.企业经营情况统计 (30) 8.4.车辆运行信息统计 (31) 8.5.订单数据统计 (31) 8.6.行业运营数据统计 (31) 8.7.服务质量数据统计 (31) 9.应急处置监管平台 (32) 9.1.应急资源管理 (32) 9.2.应急接入 (32) 9.3.应急处置 (32) 9.4.评估分析 (33) 10.约租车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33) 10.1.约租车资格信息查询 (33) 10.2.约租车诚信服务信息查询 (33) 10.3.约租车信息公布 (33) 11.约租车数据资源中心 (34)

鞍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鞍山市、海城市及海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建制镇,台安县、岫岩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台安县、岫岩县行政区域内其它建制镇。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城市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城市规划工作在鞍山市(以下简称市)、县(含海城市,下同)、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工作。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七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监察制度。城市规划监察人员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监察。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有权对城市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每两年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总体规划批准机关报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城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网约车管理制度

************* *****公司 网 约 车 管 理 制 度 **********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网约车司机岗前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依据****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分公司所属的网约车司机进行职业素质及技能培训,以提高网约车司机的业务能力,增强网约车司机爱岗敬业的服务意识,满足服务乘客的工作要求。 二、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所有网约车司机。 三、职责 由****分公司牵头,协调督导各部门对网约车司机进行相关对口教育培训。 四、培训形式及时间 1、岗前培训:对于新加入的网约车司机进行零散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上岗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2、例会学习:由****分公司统一安排日期,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具体日期由****分公司营运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定,并将培训情况按要求填写例会学习反馈表,上报****分公司; 3、重点教育:由营运部牵头,协调各部门针对公司当月发生的重大交通、质损事故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教育,具体日期及培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

五、培训内容 1、新加入网约车司机的岗前培训由营运部负责,其培训内容为:(1)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2)网约车司机守则和岗位责任制; (3)有关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质量控制规范。 2、网约车司机的常规培训由营运部人员负责,安全部负责督导,其培训内容为: (1)行业动态、法律法规知识; (2)商品车生产厂家操作规范; (3)安全行车常识、事故案例分析; (4)车辆故障判断、检修保养、技术知识。 3、违规、违纪网约车司机的重点教育由营运部负责,各部人员支持配合协助,其培训内容为: (1)法律法规 (2)实例剖析 (3)遵章守纪意义 (4)违法违规后果 六、工作程序 1、由公司营运部人员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根据行车安全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培训时间、地点由实施部门自定,并须提前通知接受培训网

公司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

公司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公司日常车辆使用需求,科学合理使用网约车平台,做到高效、节约、安全用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人员 公司各部门员工及公司重点客户 二、用车规则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滴滴出行”、“神州专车”两大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对用车规则规定如下: (一)平台功能 1、“滴滴出行”平台做为公司各部门日常车辆使用平台; 2、“神州专车”平台做为公司重点客户、商务接待用车平台。 (二)用车权限设置 1、“滴滴出行”用车权限设置 (1)根据公司各级人员用车实际,将用车职级划分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部门办事员、一般员工四个职级,对各职级用车权限进行设置。 (2)根据用车情境不同,将用车情境划分为:日常用车、加班用车、差旅用车、客户用车四个用车情境,对各情

境用车权限进行设置。(详见附表1《“滴滴出行”用车权限设置表》) 2、“神州专车”用车权限设置 “神州专车”平台做为公司重点客户、商务接待用车平台,不对公司员工开放用车权限,仅对办公室主任开放为他人叫车权限,以满足用车需求。 三、用车管理 (一)“滴滴出行”用车管理 1、日常用车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用车需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交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填写完整用车信息,将《用车申请单》交回办公室。每月办公室对各部门用车合规性进行审核,若未按规定进行用车前审核,产生用车费用由用车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客户用车 由有用车权限的用车人为有需求客户叫车,客户用车结束后,由用车人按照“日常用车”要求补填《用车申请单》,管理办法参照“日常用车”执行。 3、加班用车 加班至20:00-次日6:00期间的员工,可使用加班用车,加班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管理

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

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 (2017年7月5日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2017年8月24日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公布自2017年10 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应当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节约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建立节约型矿业,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土地管理、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资源,节约用地,防止水土流失,防止地质灾害,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依法维护矿区和勘查工作区的生产、工作秩序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激励机制和产业政策。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协助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进行现场制止、依法调查取证,对涉嫌犯罪的行为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鞍公积金委发〔2017〕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鞍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申请、受理和审核等管理工作。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办事处(以下称公积金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 第三条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其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房。 第四条提取申请人: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或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 第五条提取受托人:是指受提取申请人委托,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自然人。包括单位专管人员、职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其他自然人。 第六条提取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提取受托人代为办理。

提取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和在银行开立的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银行卡”)。其中,提取申请人为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还需提供继承关系证明。 委托配偶代为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委托父母或子女代为办理的,提供关系证明、代办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委托单位专管人员代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委托上述人员以外其他自然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第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分现金提取(划入银行卡提取) 和划转提取(划转到指定账户提取)两种方式。 以现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销户提取外,其它类型提取的提取金额取整到百元。 以划转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保留不少于10元的余额。 第二章住房消费提取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部分余额。申请提取时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必须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最新鞍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资料

鞍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房产局制定的《鞍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鞍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鞍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区内具有物业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的经营服务性费用。主要包括日常管理与服务、房屋管理、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项内容。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提供服务的内容、特点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

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确认; (三)取得税务登记证书并依法纳税; (四)承接物业项目时,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五)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六)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七)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行为规范。 第八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大会决定支出使用,并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核。 住宅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护坡墙、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章物业服务收费分类和标准 第九条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具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条件的住宅区,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根据物业的硬件设施、环境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因素,制定三个等级收费参考标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分别是:一级为 1.30元/ m2,二级为1.00元/ m2,三级为0.70元/ m2, 物业服务收费六项内容的服务标准达不到三级的不超过0.40元/ m2,具体等级收费标准详见 《鞍山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不具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条件的住宅区, 可以实行社区自治与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开放式物业管理, 成立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为0.2 元/ m ,主要用于该住宅区内的房产管理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由所在房管所收取,接受业主委员会监督。 原则上上述标准为上限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协商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具体价格,根据物业

网约车司机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精选文档

网约车司机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XXX网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 实施细则 部门:约车部 时间: 目录 xxx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一、适用范围............................................... 二、约车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 三、驾驶员等级测评办法..................................... 四、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为了规范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并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塑造公司优质形象,特制定本细则,要求所有驾驶员严格遵照执行。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XXX网约车公司所有营运驾驶员。

二、约车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 1、遵守法律。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吉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克服困难,做好服务,驾驶员工作是不分时间,不分自然条件的服务,要做到任劳任怨,吃苦耐劳。 3、安全行驶,预防为先。 (一)、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保持头脑清醒,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谨慎细致的作风。宁可谨慎一生,不可疏忽一 秒。 (二)、汽车的维护:汽车的维护讲究“七分养,三分修”,日常维护坚持“三检”,即出车前、出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 4、行车文明。 (一)、不能在车内吸烟,同时提醒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 (二)、不能摇下车窗吐痰不能向窗外扔杂物。 (三)、不能未经许可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取得乘客同意。

电子档案归档要求

电子档案归档刻盘要求 为了规范鞍山市城建电子档案的归档管理和保存,鞍山市城建档案馆对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归档的电子档案光盘要求是只读光盘。 2、保存电子档案所需光盘要求容量在4G以上的DVD光盘,保存期限20年以上。 3、光盘盒尺寸:单片盒:长142mm×宽126mm×高10mm。 4、建设单位移交电子档案时,必须保证光盘没有病毒,外观没有划痕、没有损坏。 5、组织存储的数据大小应控制在光盘标定容量的90% 以内。 6、建设单位电子档案要求单独刻录光盘,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室外专业管线文件刻录在一张光盘。 7、监理单位电子档案要求单独刻录光盘,监理管理文件及监理文件刻录在一张光盘。 8、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电子档案要求单独刻录光盘,如果一个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需分别刻入光盘,每张光盘必须保证所含单位工程电子档案的齐全准确完整。 9、外委工程电子档案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桩基础工程、智能工程等,要求与建设单位文件共同刻录在一张光

盘,如果外委工程电子档案数据过大,要求外委工程单独刻录到一张光盘。 10、扫描各类行政审批文件要求彩色扫描,用分辨率为200dpi-300dpi的 PDF格式保存;扫描其他文字材料和竣工图要求黑白扫描,用分辨率为200dpi-300dpi的 PDF格式保存,扫描所形成的内容必须保证清晰。 11、扫描所形成的PDF格式电子档案和利用工程资料管理软件编制的电子档案,页次和内容必须与纸制档案一致。 12、光盘盒内标签用仿宋字体写明该盘文件所涉及的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写明电子档案光盘的进馆日期和刻盘日期,写明工程名称和案卷级资料内容,以及写明该项目共有多少卷纸制档案,该盘存储纸质档案范围是第几卷到第几卷,此项目共有多少张电子档案光盘,该盘是第几张。(参见附件1) 13、建设单位移交电子档案时,必须提供存储盘的明细表,纸制版和电子版两种。 14、建设单位交给鞍山市城建档案馆的电子档案应一式两份。 鞍山市城建档案馆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w.文件和安全档案管理制度4.doc

w.文件和安全档案管理制度4 文件和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我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所形成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有效地控制,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所形成的文件和档案资料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安全质量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与控制;安全生产管理性文件的审核,送项目经理签发;负责文件的核发及校对; 4.文件和档案控制要求 4.1文件、档案的编制 4.1.1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性文件和档案由安全科组织编制, 4.1.2其他各专业操作性、技术性文件由各相对应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

4.2文件和档案编制要求: 4.2.1编制文件时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 4.2.2编制的文件内容应全面、系统、充分、适宜,具有可控制性。 4.3文件的评审和批准 4.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由项目部负责评审,项目经理负责批准签发; 4.3.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性文件由总工和安全科评审,项目经理负责批准签发; 5.文件的发放 5.1安全标准化建设体系文件由安全员办公室负责统一备案登记和发放; 5.2安全质量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5.3相关操作性、技术性文件由资料办公室负责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6.文件的作废和销毁 6.1安保部应及时收回作废文件,会同项目部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销毁;

6.2项目部各办公室做好文件作废和销毁的登记备案。 7.安全台帐的建立和归档 7.1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 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项目部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7.2项目部安全台帐应按照上海市安管体系资料A、B、C三册建立现场施工安管体系台帐及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中要求,按序收集整理,并编写相应的目录。 7.3项目完成后要求装订成册保存,并交由公司工程部保管。 7.4项目经理对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 w4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 鞍山市鸿昇元药业有限公司

贺州市网约车管理系统实施研究细则

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4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网约车管理工作,其下设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区围网约车的日常行业管理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约车的管理工作。 发改、物价、通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网信、税务、质监、商务、人民银行贺州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运力投放及运价 第五条根据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网约车运力的投放依据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投放运力。 第六条本行政区域网约车运营价格(以下简称“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本经营许可区域的计程计价方式、标准以及网约车运价调整。 第三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

网约车管理办法模板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国家网信办主任徐麟2016年7月27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鞍山网约车出台实施细则

鞍山网约车出台实施细则 昨日,《鞍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车龄须在三年以内,排量不低于1.8L或1.4T,运价实行市场 调节价 开网约车需要啥条件 驾驶员条件 (一)本市户籍或有居住证明;(二)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三)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 年以上驾驶经历;(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 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 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车辆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二)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 关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 装置;(三)自然吸气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L,增压发动机排量不小 于1.4T,且轴距均不小于2700mm,排放量符合国Ⅴ标准。 你享受过网约车带来的方便吗?你想成为网约车司机吗?……昨日,关系百姓出行的《鞍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今后,网约车在鞍山运营将合法化,普通市民想成为网 约车司机将有章可循,市民乘网约车出行将会更加规范、安全。 哪些车可申请 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L或1.4T 据介绍,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为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 3年;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

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自然吸气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L,增压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4T,且轴距均不小于2700mm,排放量符合国Ⅴ标准,电动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mm,续航里程250km以上。 什么人可以开 网约车驾驶员需3年以上驾龄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外市人员须提供本市居住证明。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申请,审核并考试合格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出具《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申请人持《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后,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车辆退出网约车经营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出具《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车辆所有人持《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车辆报废的,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价格怎么定 目前,鞍山全地区共有9117辆出租车,市区有5375辆,主要以桑塔纳、捷达、起亚和现代车为主。出租车可以在广场等指定区域揽活,也可招手即停。但网约车不可以,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想从事网约车服务,市民可到鞍山市客管处咨询。

网约车监管平台方案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建设方案

目录

1.系统概述 1.1.项目背景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今年将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随后,交通运输部也下发《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的意见稿,拟逐步实现约租车电召服务统一接入管理。 2015年12月2日,本市以国务院和交通部对出租汽车行业深入改革的要求和推进“互联网+”行动等重大决策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深化改革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稳改结合、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规范发展的原则,制定并正式发布了《本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先行实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适时出台规范网络约租车政策,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新型业态。 2016年10月29日,本市政府正式发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网约车行业规范管理指明了方向,并将为加强约租车行业统一监管,促进约租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也为社会公众享受更加安全便捷服务提供了保障。

1.2.系统建设目标 在政务云网络和基础设备等基础资源上,建立本市约租车监管平 台,采集在本市运营的,并涵盖传统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私人小客车合乘车等各服务类型的约租车的基础数据、GPS 数据和营运数据,建设规模为含有X 万辆左右的本市约租车监管平台。通过对平台系统开发及使用,提升约租车行业服务水平,提高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化监管水平,规范行业秩序,提升创新服务意识,增强约租车行业信息化建设能力,提高行业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该系统依托现有信息化基础平台和应用平台,通过利用云计算、北斗/GPS卫星定位技术,大屏显示技术、结合GIS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据库技 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等多项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创 (一)创新技术手段,提高系统适应性和经济性。系统设计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适应我国的政策法规、组织形式、数据格式和现有的设计及习惯,采用适度超前的创新技术,保证技术上的可行性和良好的性价比。在系统建设中,确保投资的长期有效使用。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的电子政务平台,既保护已有设备投资又考虑新设备投资, 尽量减少项目的经费投入。 (二)采用现代管理理论,考虑系统先进性和开放性。 应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经济等现代管理理论,在充分借

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2019)

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2019) 第一条为了规范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群众诉求,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8890平台)及其他群众诉求渠道,对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提出查询、咨询、求助、意见、建议、情况反映、投诉、举报等诉求;群众诉求办理,是指有关机关和单位受理与处理群众诉求的活动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提出查询、咨询、求助、意见、建议、情况反映、投诉、举报等诉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称为诉求人。 第三条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的思想;坚持暴露问题不可耻,解决问题最重要,为民办事最光荣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解决共性问题,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唯一评价标准。 建立统一受理、分级负责、高端督办、群众监督、属地属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鞍山市群众工作委员会为本市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领导议事机构,负责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统一协调、督办检查,决定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重大事项。 鞍山市群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本市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指导、考核和协调督办机构,研究制定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通报诉求办理工作情况。 鞍山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依托8890平台开展群众诉求受理、分转、反馈评审、数据汇总等工作,与其他群众诉求平台统称为群众工作服务机构。 鞍山市群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鞍山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在鞍山市群众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办理群众诉求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设置专职工作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立8890工作站,接受鞍山市8890平台的工作指导,与其开展业务对接;鞍山市8890平台接受辽宁省8890平台的工作指导,与其开展业务对接。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是本市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范围之外的群众诉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办理。

广州网约车管理办法

广州网约车管理办法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文是广州网约 车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5月6日消息,据报道广州市交委起草了《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办法显示对于网约车驾 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约束。有类似行为将会被扣分,根 据扣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广州加强网约车管理严重违规者取消资格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单次20分、10分、5分、3分、2 分总共五种扣分处理。一年内累积记分达到20分及以上的,自达到 之日起,驾驶员应暂停营运,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交回交 通行政主管部门,并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 域科目基础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领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 员证。记分周期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若再次达到20分及以上的,除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 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基础知识考试外,还须参加区域科目应用能力 考核。 其中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问题,网约车司机将被单次记10分。机未经乘客同意无 故“爽约”、不按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未按规定设置或擅自改动网约车服务标志、未按乘客意愿升降 车窗玻璃、使用音响、视频和空调等相关服务设备等行为,将被记 分5至3分不等。 最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提出了网约车司机泄露乘客信息将记 20分,严格保护乘客的个人信息安全,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严惩, 司机直接取消运营资质。

此外还有未取得网约车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转借、出租、涂改相关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将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 由他人营运;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或超出有效期,仍继续 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都会被取消运营资质。 该办法对于保护乘客安全和维护合法守规的网约车司机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日,广州市交委发布了《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取得广州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立规矩:建立全市网约车驾驶员的信用档案,对违章者实施记分管理,一年内违章被记满20分的,将被要求暂停 营运,并需重新参加网约车资格考试。 一、对网约车司机违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在已经实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次意见稿针对 本市已经持证上岗的网约车驾驶员,对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 及相关规定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单次 记分的分值,分为20分、10分、5分、3分、2分五种。记分周期 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计算。 二、记10分需“继续教育”,满20分暂停营运 意见稿规定,对于有违章行为的网约车驾驶员,一个记分周期期满累积记分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20分的,驾驶员需要参加完成18学时专项继续教育。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0分及 以上的,自达到之日起,驾驶员应暂停营运,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驾驶员证交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并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 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基础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领回网络预 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累积记分分值予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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