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
论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

论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叶行昆战国时代是我国封建领主制经济瓦解和封建地主制经济确立的时期,是由诸侯割据称雄过渡到中央集权统一的时期。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这是一个关键的转型期。
所谓转型期,是指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制度发生变迁的过程。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的过程。
其中制度创新扮演着重要的承前启后的角色,它所留下的便是制度变迁与创新的路径或轨迹。
而制度创新指的是能够使制度创新者获得追加或额外利益的对现存制度的变革。
在国家体制转型过程中,“变法”即制度的变迁与创新便成为时代的主旋律。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如果说战国时代诸侯列国的变法改制惊心动魄、缤彩纷呈的话,那么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则显得格外耀眼夺目,动人心弦了,因为它把当时的各项变法改制溶汇于一体。
商鞅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坚定不移地对现存制度进行变革与创新,从而促进了战国时代的历史进程,改变了国家制度,创新了新兴地主阶级国家体制中各项政治、经济制度,反映了时代的潮流。
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人类文明史,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个制度的不断变迁、创新与完善的历史;是一个从制度的不均衡到均衡,乃至制度适宜的历史,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为经济提供服务。
在制度变迁的初始化阶段,经济因素处于中心地位。
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只要其收益大于零,且在各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净收益最大,这项制度便是最佳制度。
战国时期,由于铁制工具的推行使用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在剧烈的兼并战争中那种以“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君书·更法》)为理论依据的国家制度遭到了不断破坏,人们逐渐脱离原来人身依附的束缚,私人开垦荒地即归私人占有、田宅或以买卖、地主数量不断增加,社会的经济结构出现新的局面,这就必然要求对原先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项制度进行变迁与创新,以促进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取代贵族土地所有制。
七年级历史上商鞅变法知识点

七年级历史上商鞅变法知识点商鞅变法是古代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改革。
这一时期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对于了解中国古代历史和政治制度的发展非常有帮助。
本文将介绍商鞅变法的知识点。
一、背景商鞅变法发生在战国时期,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政治制度高度分裂的一个时期。
各个诸侯国相互竞争,同时也受外攻内宣的影响。
商鞅所在的秦国,由于商鞅的改革,最终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并推动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的建立。
二、政治制度改革商鞅主要在政治制度方面进行了改革。
他推行了“均田制”,把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使大量流民得到了安置。
同时,他还推行了“县制”,将国家行政划分为县,实行地方自治,方便了人民的管理和政府的监督;三、军事制度改革商鞅也改革了军事制度,他推行了“兵役制”,把兵役制度规范化,并统一了武器、军容等方面的规定,提高了军队的效率。
他还开创了工程兵,是中国古代的一项创新。
这种兵种具有高度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能够在战争中起到很大的作用。
四、思想文化方面商鞅还在思想和文化方面做了很多尝试。
他推行“教化育人”,倡导道德、礼仪、美德等方面的教育,同时也推崇“耕读”,提倡农村劳动生产,推动了中国历史上的理学和儒学的发展。
五、影响商鞅变法对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推动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国家的建立,同时也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进行了重要的改革。
商鞅变法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变革,是中国封建王朝建立的重要契机。
结语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它对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作为改革振兴的政治家,他的重要贡献深入人心,被世人广泛认可。
商鞅变法的思想和理念也进一步得到了推广和发展,成为了中国封建王朝建设的重要基础。
浅谈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

浅谈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7-15 16:21 共人浏览[大] [中] [小]战国时代是我国封建领主制经济瓦解和封建地主制经济确立的时期,是由诸侯割据称雄过渡到中央集权统一的时期。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这是一个关键的转型期。
所谓转型期,是指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制度发生变迁的过程。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的过程。
其中制度创新扮演着重要的承前启后的角色,它所留下的便是制度变迁与创新的路径或轨迹。
而制度创新指的是能够使制度创新者获得追加或额外利益的对现存制度的变革。
对制度创新这一概念的完整、明白的表述,是由L·戴维斯与D·诺斯在1971年的一本题为《制度变迁和美国经济增长》的书中提出的。
另外,W·拉坦也认为,制度创新的引入,不管它是通过扩散过程,还是通过社会、经济、政治程序所进行的制度转化,它们均会进一步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
所谓制度不外乎是由习惯和规则组成。
T·W舒尔茨在其《制度与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该文曾获得《美国农业经济学杂志》授予的杰出论文奖)一文中将制度定义为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的政治及经济行为,它既包括金融组织、公司制度、工会制度等,亦包括政治、经济和军事制度等,因而具有微观的和宏观的双重意义。
舒尔茨在该文中还提出,制度是为经济提供服务的。
在国家体制转型过程中,“变法”即制度的变迁与创新便成为时代的主旋律。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如果说战国时代诸侯列国的变法改制惊心动魄、缤彩纷呈的话,那么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则显得格外耀眼夺目,动人心弦了,因为它把当时的各项变法改制溶汇于一体。
商鞅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坚定不移地对现存制度进行变革与创新,从而促进了战国时代的历史进程,改变了国家制度,创新了新兴地主阶级国家体制中各项政治、经济制度,反映了时代的潮流。
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人类文明史,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个制度的不断变迁、创新与完善的历史;是一个从制度的不均衡到均衡,乃至制度适宜的历史,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为经济提供服务。
商鞅变法对我国发展建设的启发

商鞅变法对我国发展建设的启发说到商鞅变法,那可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新闻!商鞅这个人,真是个了不起的角色,他那一套变法可谓是大胆创新,让人刮目相看。
想想当时的社会,真是让人感慨啊,旧的制度像老古董一样,拖了后腿,根本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商鞅一出手,就把那些积弊给捏碎了,嘿,简直像是给沉睡的巨龙打了一针强心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像是推行郡县制,强化集权,这让权力不再分散在那些地方大佬手里。
那时候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地方豪强横行霸道,普通人根本没啥出头之日。
可商鞅来了以后,就像春风拂面,给大家带来了新的希望。
想象一下,大家都可以有自己的田地,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难怪人们开始信任他了。
商鞅还推出了“重农抑商”的,鼓励大家务农,这一招真是绝了。
想想看,农民辛辛苦苦种地,终于有了保障,土地也得到了合理利用。
这样一来,国家的粮食产量蹭蹭上涨,人民吃饱了,经济也跟着活起来了。
别小看这“重农抑商”,其实是一种让社会更加稳定的策略,大家都有事情做,心里头才不至于没底。
商鞅还特别注重法治,他的“法令如山”让人印象深刻。
那些个不守规矩的家伙,一下子就得到了惩罚。
这一招也让老百姓的道德意识提高了,大家都知道,违法可不是闹着玩的,想要安稳过日子,就得老老实实听话。
法治的建立,简直就像是在社会中扎下了根,让大家明白什么叫“守法光荣”。
商鞅还大力提倡奖励机制,谁干得好就给谁奖励,这样一来,大家都乐于拼搏,不再懒散度日。
想当年,农民们看着田里的丰收,心里都乐开了花。
这种向上攀登的动力,让社会充满了活力,人人都想出人头地,真是一片繁荣景象。
咱们回过头来看看,商鞅变法给现代社会也带来了不少启示。
像现在,咱们国家的发展同样需要创新和变革。
不是说一成不变就能应对所有的挑战,变化才是常态。
企业改革、市场机制、法治建设等等,都是在向商鞅学习。
我们也要有那股干劲,敢于尝试新事物,推动社会进步。
再说了,法治的建立在现代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
人人都要遵守法律,才能有个安稳的环境。
从制度创新看商鞅变法

制度经济学课程论文:从制度经济学角度下国家与制度变迁看商鞅变法姓名:郑好班级:11级国贸二班学号:1108230238从制度经济学角度下国家与制度变迁看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来,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
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桑农,奖军工,实行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开始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的战斗力不断增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
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商鞅变法的合理性进行简要的分析和论证。
一、制度变迁中一次成功的制度创新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历史上的每一次改革实际上都是一次制度创新和权力的重新界定。
所谓制度创新,是指用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替代另一种效益低的制度。
商鞅变法的结果。
摧毁了旧的封建领主经济制度,代之以新的封建地主经济制度,可以说,这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
对于这次重要的制度创新,商鞅是通过对土地产权的重新界定来促成其实现的。
因为产权制度是制度集合体中最基本、是重要时制度,产权的变动、就会导致整个经济制度的变动。
商鞅变法以前,秦国晋遍实行的是井田制。
井田制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度,在井田制度下,无论是被赐予采邑的封建领主还是直接生产者农奴,他们都是土地的使用者,而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设有所有权,更没有转让权,因为土地不能自由买卖。
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原则支配下,土地归封建国家所有。
因此,井田制实际上是一种土地国(公)有产权制度。
这种土地产权制度,由于禁止土地的自由转移,因此存在产权残缺;由于土地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但领主对土地拥有世袭占有权,并享有土地上的一切特权,因而产权关系不明。
更重要的是,这种产权制度是封建领主经济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商鞅变法和管仲改革对中国当下改革的启示

商鞅变法和管仲改革对中国当下改革的启示商鞅变法和管仲改革对中国当下改革的启示1. 引言古代中国历史上,商鞅变法和管仲改革都是极具影响力的政治改革。
这两位伟人通过各自的改革,对当时的国家形势进行了深刻的改革,为中国历史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今天,虽然时代已经不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些古代改革中找到许多启示,对于当下中国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 商鞅变法商鞅是战国时期的一位伟大的改革家,他通过一系列的变法措施,对秦国进行了深刻的改革。
他首先进行了土地改革,将土地私有制完善起来,并且推行了均田制,使得土地的分配更加合理公平。
商鞅还推行了轻徭薄赋的政策,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商鞅还进行了军事改革,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并且组建了强大的军队,使得秦国成为了当时最强大的国家。
3. 管仲改革管仲是春秋时期的一位杰出政治家,他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将齐国从一个小国变成了一个大国。
管仲进行了人才选拔的改革,不分贵贱,只要有才能就能得到重用。
他进行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使得土地真正成为了人民的财产。
管仲还进行了军事改革,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海军,使得齐国在海上拥有了强大的实力。
4. 对中国当下改革的启示从商鞅变法和管仲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几点对于当下中国改革的启示。
就是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要进行体制的改革,建立一套符合当下国情的体制。
要进行军事的改革,建立强大的国防力量,保卫国家的安全。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商鞅变法和管仲改革是古代中国改革史上的两个光辉篇章。
他们的改革思想和措施,在当下的中国依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只有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才能使得国家不断发展壮大。
总结商鞅变法和管仲改革作为古代中国政治改革的两个典范,对于当下中国的改革仍有重要的启示。
我们需要从这些古代改革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得国家在世界舞台上更加强大。
通过对商鞅变法和管仲改革的深入了解,我对中国当下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高考历史材料题专项练习附答案

高考历史材料题专项练习附答案高考历史材料题专项练习: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商鞅变法的基本精神是摧毁秦国贵族领主这一利益集团的世袭制他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
又说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
改革他认为不合时宜的旧制度,从而进行制度创新。
叶行昆《论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材料二战国时期的变法运动并不起于秦国但是各国的变法运动或者持续时间不长,或者因为支持变法的君主去世而失败,或者影响有限,或者深度不够。
只有商鞅的变法取得了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商鞅变法所推行的政策措施,精神实质上是和秦国的文化传统相一致的。
彭安玉《论商鞅变法对秦文化传统的顺应与整合》(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商鞅为贯彻其基本精神在秦国进行的制度创新。
(8分)(2)根据材料二,分析^p 商鞅变法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的原因。
综合材料一、材料二,从政治文明进步的角度指出其深远影响。
(9分)2.宋人话本中很多故事涉及王安石变法。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王安石微服赴江宁,遇一老妪喂鸡豕,唤啰,啰,啰,王安石来!鸡豕俱来就食。
问其故,老妪曰:自王安石为相公,立新法扰民。
妾孀居二十年,也要出免役、助役等钱,钱既出而差役如故。
妾本以桑麻为业今桑麻失利,只得蓄猪养鸡,等候吏胥里保来征役钱,或准与他,或烹来款待他,自家不曾尝一块肉。
故此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
据《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1)据材料,概括说明王安石变法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
(8分)(2)研究王安石变法时,你如何看待宋人话本的史料价值(8分)3.16世纪上半期欧洲掀起宗教改革运动。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马丁路德说:世俗的世界,由宝剑统治,能够被眼睛看到;精神的世界,由恩典统治,并宽恕罪。
材料二恩格斯说:在路德遭到失败的地方,加尔文却获得了胜利加尔文的教会的组织是完全民主的和共和的;而在上帝的王国已经共和化了的地方,人间的王国还能够仍然从属于君王、主教和领主吗当德国的路德教变成诸侯手中的驯服工具的时候,加尔文教在荷兰创立了共和国(1)下列说法不符合材料一中马丁路德原意的是()(4分)A.上帝建立了两个世界:精神的和世俗的B.精神的世界归上帝统治C.世俗的世界与上帝无关,归世俗统治者统治D.上帝用恩典统治,世俗统治者用强权统治(2)结合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括加尔文对人间的王国的贡献。
中国古代制度创新的例子

中国古代制度创新的例子
中国古代制度创新的例子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
1.秦朝的郡县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
这一制度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度,使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更加有效,是中国历史上政治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
2.商鞅变法: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通过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废除井田制、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等,使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它通过考试选拔官员,打破了门第和世袭制,使有才干的人能够脱颖而出。
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世界各地文官制度的原型。
4.土地改革: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中国一直存在着土地制度的改革。
例如北魏的均田制和明清时期的“一条鞭法”,都是土地改革的典型例子。
这些改革旨在打破土地垄断和解决土地分配不公的问题,对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上这些例子表明,中国古代的制度创新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等多个领域,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同时,这些制度创新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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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叶行昆战国时代是我国封建领主制经济瓦解和封建地主制经济确立的时期,是由诸侯割据称雄过渡到中央集权统一的时期。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这是一个关键的转型期。
所谓转型期,是指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制度发生变迁的过程。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的过程。
其中制度创新扮演着重要的承前启后的角色,它所留下的便是制度变迁与创新的路径或轨迹。
而制度创新指的是能够使制度创新者获得追加或额外利益的对现存制度的变革。
在国家体制转型过程中,“变法”即制度的变迁与创新便成为时代的主旋律。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如果说战国时代诸侯列国的变法改制惊心动魄、缤彩纷呈的话,那么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则显得格外耀眼夺目,动人心弦了,因为它把当时的各项变法改制溶汇于一体。
商鞅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坚定不移地对现存制度进行变革与创新,从而促进了战国时代的历史进程,改变了国家制度,创新了新兴地主阶级国家体制中各项政治、经济制度,反映了时代的潮流。
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人类文明史,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个制度的不断变迁、创新与完善的历史;是一个从制度的不均衡到均衡,乃至制度适宜的历史,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为经济提供服务。
在制度变迁的初始化阶段,经济因素处于中心地位。
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只要其收益大于零,且在各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净收益最大,这项制度便是最佳制度。
战国时期,由于铁制工具的推行使用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在剧烈的兼并战争中那种以“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君书·更法》)为理论依据的国家制度遭到了不断破坏,人们逐渐脱离原来人身依附的束缚,私人开垦荒地即归私人占有、田宅或以买卖、地主数量不断增加,社会的经济结构出现新的局面,这就必然要求对原先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项制度进行变迁与创新,以促进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取代贵族土地所有制。
公元前361年,秦献公去世,秦孝公即位。
献公在位时,虽已对内政进行了一些改革,但远不足以改变秦国的弱势,孝公即位时的秦国仍是战国七雄中最为贫弱、落后的国家,东方各强大诸侯不以礼待之,不让秦国参加诸侯之间的会盟。
同时秦国内部的旧势力也仍然根深蒂固,对进一步改革形成严重阻力;新旧势力的斗争,各贵族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倾轧,使秦国陷入了内外交困的局面。
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模型提出:一国统治者总是存在对手,即与之竞争的国家或本国内部的潜在统治者。
在此,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并不能“高枕无忧”,他们会时刻面临强有力的外在竞争力。
如果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与别的国家相比,在经济上处于劣势,或没有出现相对的经济增长,那么是由于该国的制度没有为发展经济提供激励机制,即是由于存在相对的制度不适宜,或是制度没有创新。
由此可见,经济的落后与制度因素密切相关。
秦孝公是一位有作为、有气魄的历史人物,他即位后便“下令国中求贤者”,招请天下“有能出奇计强秦”的人才。
商鞅闻讯由魏入秦,先以“帝道”游说,孝公不感兴趣,又以“王道”陈见,亦未打动孝公之心,再进论以“霸道”,孝公听得入神,不知“膝之前于席见也”。
也许“帝道”、“王道”见效太慢,社会成本过高,目标周期太长,故为当时的一般国君所不取。
正如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所发现的:统治者的寿命周期是影响一国政治经济稳定及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霸道”的近期收益较为显见,相对“帝道”、“王道”而言虽非最优的制度,却是适宜的制度,故较易受到国君们的首肯。
商鞅正是以“霸道”为依托,开始了他对秦国的制度变迁与创新,掀起了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变法。
此一“霸道”观,尤其值得我们的注意,笔者无意将商鞅变法作全面的论述,只是对其有利于秦国制度创新的几个方面作番浅论。
商鞅变法的基本精神是摧毁秦国贵族领主这一利益集团的世袭制,建立便于地主阶级发展的新制度,进而确立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
商鞅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
”又说“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
”(《商君书·壹言》)为了实现以“霸道”来改制的目标,他提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汤、武之王也,修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商君书·更法》),还说“世事变而行道异也”(《商君书·开塞》),以及“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史记·商君列传》),进而宣称“圣人不法古,不修今。
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
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
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商君书·开塞》),“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商君书·更法》)等,商鞅就是以这些言论作为他的理论依据来改革他认为不合时宜的旧制度,从而进行制度创新。
商鞅的“霸道”战略目标就是对国家体制的改革,即创建兵农合一,高度专权的封建地主制国家。
首先,他对原来按贵族血统世袭土地的分封制进行了改革,以郡县制替代分封制,国君收夺了中、小领主(大夫)的部分政权与兵权,由朝廷直接委派县令、县尉、县丞等,取代原来的由大夫们执掌县里的政事。
他规定以军功的大小分赐土地,并依据军功为分封新贵族的主要标准,“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史记·商君列传》)从而扬弃了贵族领主们原来拥有的世袭土地和爵位的特权。
这一举措对分封制本身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
此一制度创新同时也给农奴的社会地位带来了变化,有效地开发了人力资源,这无疑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社会总收益《史记·商君列传》提到“缪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这便是商鞅坚决实施“武爵武任、粟爵粟任”的改制方针的体现。
《商君书·慎法》里也有类似的记载,“故我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境内之民莫不先务耕战,而后得其所乐。
”此处的“所乐”,当然是说农奴这一当时的主要劳动生产力阶层的境遇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商鞅所创新的这一制度在推行10年后,“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史记·商君列传》)我以为此乃是对一种制度创新后的制度适宜所作的最好的文字表述。
土地是农业社会中不可或缺的经济要素。
对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与否取决对土地制度的选择适宜与否。
按照西周制度,就土地这个重要的生产资料而言,名义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实际上却是大、中、小领主分级世袭制。
在这种体制下,各级领主在各自领地内还世袭占有一定数量的农奴。
商鞅运用政治权力废除了田地的封疆阡陌,彻底摧毁了旧领主贵族这一利益集团占有土地的世袭垄断特权,使土地得以自由买卖,为新兴地主制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从而奠定了地主制经济在秦国的支配地位。
他的这一改制,反映了当时历史发展的需求,符合了新兴地主阶级和广大的土地小私有者对农垦的切身愿望,因而大大有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为土地自由买卖早在春秋时期已盛行于中原诸国,但西周以来贵族领主的土地占有制仍有力地残存着,商鞅把土地世袭制改为土地自由买卖制和以军功分赐田地,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从而使秦国“民以殷盛,国以富强”。
在一个农业社会中,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一切经济要素,只有依靠制度的存在才能发挥各自正常的功能。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具有内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
一种能为个人刺激提供有效的、适当的制度大大有益于经济增长。
制度创新的成功与否对国家兴衰和沉浮有着重要的作用。
商鞅对秦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多少可以佐证这一论点。
商鞅把“田里不鬻”的旧制改为“为田开阡陌封疆”的新制,目的是为了打开地界,重新丈量土地,按亩征税,均平赋税负担,进而达到“赋税平”。
就当时的财政征赋制度而言,这一举措无疑亦是一种创新,它对隐瞒田产逃避纳税的封君,贵族们利益的冲击,增加国家财政的收入,提高综合国力是不言而喻的。
它当然也符合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所要求的社会总收益必须大于总成本的原则。
在战国时期,中国处于农业社会,农业便是当时最主要的物质生产部门。
而要从事农业生产就必须要具备各种生产要素,除有足够的生产工具和土地等经济要素外,还必须有足够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劳动力是物质资料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经济要素。
当时的秦国虽拥有广大的土地,但要发展农业生产却缺乏足够的劳动力。
故商鞅认为秦国土地与人口的比例关系是“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后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称不土也。
”(《商君书·徕民》)而同秦国接壤的三晋之地韩、赵、魏三国却是地少人众,人民无地同耕。
“彼土狭而民众,其宅参居而并……此其土不足以生其民也。
”(《商君书·徕民》)因此,商鞅从秦国实际情况出发,为了解决“地胜其民”的矛盾以获得发展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采取了使三晋之民的“徕民”政策。
他为实现这一政策,给予迁入秦国的农民较优的待遇。
“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商君书·徕民》)不仅赐予田地和住宅,并可免去三代的徭役,不需他们当兵打仗,只要他们专心致志从事于农业生产。
但是招徕三晋之民终究会有一定的限度,不可能完全解决秦国开垦荒地对劳动力需要的矛盾。
于是,商鞅对秦国的家庭制度进行了强制性变革。
当时的秦国家庭还保持着几代同居的习俗,商鞅从划小家庭规模入手,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史记·商君列传》)这就迫使那些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儿子的人家,一到儿子成年的时候便要分立门户,独立受田耕作,用倍出赋税的办法,强迫将大家庭分成小家庭。
这就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要求,以及个体劳动者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加强劳动者各自在生产领域中的主动性,借以提高劳动力的作用。
此举对扩大耕地面积以及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一个家庭分立出一个成年男子,便等于多为国家耕种一百亩耕地,全国合计起来扩大耕地面积就颇为可观了。
根据《商君书·算地》的计算,平均每个成年劳动力承担500亩的耕作任务,才足以应付一次战争的需要,但一个成年劳动要耕种500亩的农田显然力不从心。
而耕种100亩,可能较为符合当时的生产技术水平。
分异之后的新立之家,仍是与老家一样为国家农奴之家庭,在未做出突出贡献之前,任何一个农奴家庭均不可改善其在生产中的身份和地位。
根据商鞅《垦草令》中规定的“訾粟而税”,便可悟到国家可以大大增加所征收的租税了。
而这种成年男子分立门户,便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家庭制度的一大特色了。
此制于国于民均为有利,商鞅于此功不可没。
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还提出,在制度创新过程中,设置制度环境极为重要。
所谓制度环境,是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规定,因而决定并影响其他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