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8•【字号】钦政办[2011]159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1〕1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钦州市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钦州市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2011-2015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4号)要求,为推进我市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制订本方案。

一、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十一五”以来,我市以推进巩固“两基”成果、职教攻坚、危房改造为重点,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共42所,其中普通高中24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8所。

全市高中阶段在校生96265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45747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50518人(含在市外中职学校学生)。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309人。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职工2654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1856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34人。

(二)存在问题一是普通高中学校学位总量不足,城市和县城高中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

二是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校园面积小,校舍不足。

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4•【字号】•【施行日期】2010.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优化资源配置,扩大资源总量,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全市教育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教育布局调整要求,特制定本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一、西宁教育发展基本情况西宁市现有在校学生30.6万人,共有各类普通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609所、教学点48个,6319个教学班。

其中,小学458所,48个教学点,3978个教学班,在校生163562人,寄宿生98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54所,初级中学34所,完全中学44所,高级中学8所,初中在校生73695人,1475个教学班,寄宿生11000人,普通高中在校生45670,888个教学班,寄宿生13690人;职业学校8所,在校生23001人,467个教学班,寄宿生8923人。

特校3所。

全市有教职工17549人,其中专任教师16717人,代课教师732人。

近年来,我市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共实施了280个基建项目,投入资金9.6亿元,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各级各类学校已由原来的933所缩减至609所,办学条件大为改善、管理水平和教师素质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

二、西宁市教育布局问题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来人口不断剧增,西宁市教育资源总体上呈短缺态势,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越来越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加之学校原有布局不够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等原因造成办学效益低下、质量提升难以突破,实现教育均衡、公平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11.03•【字号】教基一〔2016〕905号•【施行日期】201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教基一〔2016〕90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教基一厅[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对于确需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要按照国家要求,严格撤并条件、规范撤并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先建后撤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寄宿学生住宿、就餐和上下学交通等问题,防止《通报》中类似事件在我省发生。

各省辖市、县(市、区)要按照2013年报省政府备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对是否严格落实专项规划、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等情况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我厅将于11月底前组织检查组对各地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仝志贤电话:69691880 信箱:**************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11月3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教基一厅〔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对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等做出了规定,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备案。

近年来,各地严格执行专项规划,保留和恢复了一些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促进了农村教育健康发展。

同时,一些地方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撤并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完善、政策宣传不深入、少数教师群众不理解等问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青政办[2010]126号•【施行日期】201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12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加强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五”及到2020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根据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特别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强教育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学校设置,推动和落实全省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坚持服务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基本省情,着眼未来发展。

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按照“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外延发展抓项目,内涵发展抓质量”的总体思路,对全省“十二五”及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安排,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下简称“三个规划”)。

中小学布置调整规划

中小学布置调整规划

中小学布置调整规划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思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方案(2012—2018年)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2012 -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一、中小学教育资源概况2011年全县有高级中学5所(民办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初中教育学校35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小学277所(其中乡镇中心完全小学31所,片区完全小学57所,村级完全小学81所,村初小32所,教学点76个),幼儿园64所(其中民办59所),小学附设学前班127个;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5297人,中职在校生4844人,初中在校生40966人,小学在校生67253人,幼儿园(班)在校生17013人(其中幼儿园12596人);有普通高中教职工838人(含民办65人),中职学校教职工147人,初级中学教职工1971人,小学教职工3485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81人,民办幼儿园教职工449人;学校占地面积2268272平方米,其中:小学1168324平方米,初中677183平方米,普通高中214619平方米,中职学校141469平方米,幼儿园66677平方米;现有校舍建筑面积803007平方米,其中:小学315741平方米,初中228292平方米,普通高中156693平方米,中职学校68556平方米,幼儿园,33725平方米。

与2001年相比,普(职)高中在校生从6242人增至20141人,净增13899人;初中在校生从24272人增至40966人,净增16694人;小学从407所调整为277所,减少130所,在校生从75371人减少到67253人,减少8118人,校均规模从186人增至243人。

通过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教育,幼儿园由6所增加到64所,在园幼儿从8223人增至17013人,净增8790人二、中小学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近10年的布局调整,全县中小学校的办学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集中办学的优势日渐明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指导意见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指导意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推动我区开展以县为主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现对优化区域内学校布局结构,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合理布局校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区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居住分散,交通不便。

由于历史、自然、经济的原因,我区基础教育发展滞后,同时,中小学布点分散,办学成本偏高,教学质量较差,办学效益有待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中小学布局过于分散的现状,各地结合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八配套”建设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及“世界银行贫困地区贷款项目”等,对中小学布局进行了调整,学校数量有所减少,在校生规模有所扩大,办学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

目前,全区共有县镇以下(不含县城,下同)农牧区普通中学1292所,平均班额41人;其中不足25人的教学班有1318个,占农村班级数的7.1%。

有县镇以下农牧区小学5126所(另有教学点1063个),平均班额28人;其中不足25人的教学班有21436个,占农村班级数的37%。

虽然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讲,目前农牧区的中小学仍然存在布局分散、教育投资效益低、教育质量差的问题,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空间依然较大。

当前,我区城镇化建设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步伐加快、新生人口增长趋缓,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迫切希望子女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

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

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

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进行探讨。

首先,本文将分析学校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然后探讨如何合理规划学校基础建设的内容和目标。

接下来,本文将介绍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的实施方法和监督机制,并提出一些建议。

最后,本文将做出总结。

一、学校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学校基础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对学生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好的学校基础建设不仅可以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还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兴趣。

此外,学校基础建设还关系到校园安全和管理效率,对学校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二、学校基础建设规划内容和目标学校基础建设规划应综合考虑学生数量、学科需求、教学设施、场地规划和资金预算等因素。

首先,规划应根据学生数量和学科需求确定建设的规模和布局。

其次,规划还应合理配置各类教学设施,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满足不同学科的需求。

另外,规划还应考虑场地规划,包括学校的道路、停车场和运动场等。

最后,规划还应明确资金预算,确保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三、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的实施方法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的实施方法应该科学合理。

首先,需要对学校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了解现有设施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然后,基于评估结果制定规划方案,明确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在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合理分工和统筹规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此外,还应充分考虑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选择适当的材料和技术,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四、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的监督机制为了确保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的有效实施,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首先,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建设进展和质量。

其次,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以保证建设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另外,学校本身也可以主动参与监督工作,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总之,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加强学校基础建设规划方案的监管与改进。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搞好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搞好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搞好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11.01•【字号】•【施行日期】200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搞好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县教育局、财政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努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近年来有了长足发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豫政〔2006〕22号)精神,为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加快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搞好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提出以下意见:一、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要坚持有利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有利于少年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优化现有的教育资源,有利于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规模效益的指导思想,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加强中心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重点,科学论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在制定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中,要做到五结合、五坚持。

五个结合即: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与逐步建立完善乡(镇)中心学校和寄宿制学校体系相结合,使中心学校成为辐射附近学校的区域性师资培训中心、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管理中心、教学实验中心、电教信息中心;与发展幼儿教育、农民职业教育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新机制、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相结合;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五个坚持即:坚持依据生源定留舍的原则;坚持依照地理位置合理设点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集中建校的原则;坚持政府依法确定和公布校点的原则,县级教育、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规划,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保留学校;坚持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各地生源、经济、地理等因素,分五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区分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高原地区等不同地域空间,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级主责,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的思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学校布局由“行政区”向“经济区”转变、教师配置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政策资金由“扶农村”向“强城镇”转变、管理体制由“管学校”向“管学区”转变,切实提高集约化水平和办学效益。

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基础教育公
共服务水平优质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到2025年,全省拟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共3200余所、教学点2380多个,拟新(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共1170余所。

其中,拟撤销中小学(幼儿园)3000余所、教学点2340多个;拟合并中小学(幼儿园)200余所、教学点40余个。

2021年,聚焦涉改乡镇和村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急需,重点推进“空心学校”、生源严重萎缩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的撤并整合,拟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共430余所、教学点470多个。

其中,拟撤销中小学(幼儿园)260余所、教学点470余个;拟合并中小学(幼儿园)50余所;拟转变学校类别120余所。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学校布局调整。

普通高中进城进市。

逐步撤并学生人数少、生源萎缩、办学质量差的乡镇普通高中;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合理确定确需保留的乡镇普通高中。

坚持特色多样化发展,多渠道扩大高中教育资源,新建高中一般布点在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所
在地,规模不超过3000人;逐步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和5000人以上“大校额”。

义务教育集中集约。

原则上,100人以下、不足6个班且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应予以撤并调整;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调整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向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中心镇和城区集中。

新建初中和小学一般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一般不超过2500人。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科学规划幼儿园或幼教点布局。

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乡村不再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富余资源或调整后的闲置资源改建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一般不寄宿,高原地区可根据需要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幼小一体化寄宿制学校。

幼儿园规模一般以12个班、360人左右为宜,地广人稀的高原地区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可适度降低规模。

(二)转化利用闲置资源。

按照“公益为主、教育优先,综合利用、分类解决”的思路,多措并举盘活学校撤并整合后的闲置资源。

高中撤并后的闲置资源,优先用于改建扩建或合并迁建义务教育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后的闲置资源,主要用于发展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富余闲置资源也可用于建设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基地、留守流动儿童之家、托育托幼服务实践基地、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职业教育实践基地,或结合实际集中改建教师周转房、走教中转站,或移交政府统一管理,通过土地置换异地新建学校,还可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其他公益事业。

(三)合理安排教职员工。

按照“人岗相适、就近就便”的原则,统筹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资源配置,充分考虑撤并调整学校教职员工的年龄、身体、专业、家庭等多方面因素,提前研究做好人员安置。

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充分体现组织关怀,科学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岗位工作,促使全面发挥好作用。

要为撤并学校教职员工顺利融入新环境新岗位创造积极条件,不得区别对待、不得差别使用;对一时难以融入新环境、难以适应新岗位,或对工作安排有异议的人员,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辅导,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四)建设现代化学校。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
校和幼儿园,要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进行建设,按照“绿化、文化、美化、节约化、智能化”的方向提升品质,做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

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建设,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科学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学校)劳动教育资源。

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配齐专职信息技术教师,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

大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和服务人员,配足必需生活设施设备,满足学生就学和寄宿需要。

(五)创建特色示范学校。

分批遴选建设1000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000所义务教育办学管理标准学校,100所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100所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实行重点支持、动态管理,示范带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六)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深化“县管校聘”改革,理顺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依据现有资源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推动教师岗位和编制适度分离,实行“县管编制、校用教师,按岗聘用、严格考核”的管理模式,促进教师身份由“学校人”向“系统人”
转变,解决制约教师合理流动的体制僵化问题,优化师资配置,提升队伍活力。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两自一包”改革。

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推动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城乡一体辐射式划分学区,学区内教师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学区内学校共生共促、一体发展。

推行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资源优势,组建学校共同体,促进教育要素合理流动,实现集团内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集团学校整体发展。

推行“学区校长”“法治校长”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三、组织保障
(七)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抓总、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教育厅牵头、省级部门参与,市(州)统筹、县(市、区)为主”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体系。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学校布局调整高效开展。

充分赋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布局调整中整合资源、资金等自主权限,充分激发活力。

突出2021年开好局起好步,做好动员部署,推进试点示范,分批有序实施,适时跟踪问效,为确保到2025年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布
局优化合理、教育资源供给充足充分、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优质高效奠定坚实基础。

(八)加强配套支持。

省级层面同步制定(修订)学区制管理改革、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闲置资产处置利用、绩效奖补机制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各地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提供政策支撑。

探索实行教育重点工程“递进培养”、重大项目“储备管理”、重要资金“以奖代补”,鲜明政策导向、强化政策引导,切实打破“平均主义”,坚决避免“吃大锅饭”,激励各地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积极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全力提升教育供给水平。

各市(州)、县(市、区)要通过新增预算、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等方式,切实增加本级财政教育投入,充分保障优化学校布局调整需要。

探索建立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合理增长机制,化解学校公用经费紧张问题。

(九)加强风险防控。

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统筹考虑、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批分段”的要求,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州)审核后统一上报备案,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有序推进学校布局调整。

学校布局调整按照“规划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的流
程进行,原则上需经学校所在地多数学生家长同意,既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上学难、无学上,又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确保“建”起质量、“撤”得平稳、“并”出活力。

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沿革、尊重基层实际,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

注意加强传统保护,历史名校、百年老校、名人学校、地震灾后重建援建学校的撤并整合需专门论证、专题报告。

(十)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正面引导、讲究方法、凝聚人心、防止炒作”的工作基调,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营造理解、关心、支持学校布局调整和乡村教育振兴的良好氛围。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严防负面炒作。

适时总结评价,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

强化示范引领,分类确定一批布局调整示范县,并给予相应支持。

(十一)加强督导检查。

将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对布局规划、校舍建设、师资配备、条件保障、经费管理、质量提升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