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第四章 合同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采用确认书形式的合同自签订确 认书时成立。
二、合同生效的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 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 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依法办理法 定手续后生效。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 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 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 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Fra Baidu bibliotek.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 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 性变更。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 合同与合同法 (一)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合同法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
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3月15日通过,并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 行)。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履行规则 (一)约定不明时合同内容的确定规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 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 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 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 别
(1)产生的时间不同 (2)适用的范围不同 (3)赔偿范围不同
2010年5月20日,江苏省甲磁性材料厂与乙 应用技术研究所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 规定,由转让方研究所提供其自己发明的具有先 进技术水平的YY—4J、25WJSFT电动机的全套技术
案例:
刘兰在一家叫“现代生活”的家具店花 2000元买了一张卧式长沙发。合同的下面条 款是以黑体印制的。
“7、如果交付的货物有瑕疵,买方的救 济方式仅限于要求维修。”
“9、如果买方解除或者撤销合同,他应 偿还卖方的费用(用于定货、储藏、通讯、 交付),估计总额为购价的20%。”
……
刘兰有哪些权利?如果合同被解除或者撤 销,她必须赔偿对方400元的费用吗?
2.涉外合同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涉外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 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 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 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 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 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及其设计图纸和必要的零件样品;受让方甲厂支 付转让费50万元,分两次支付;第一笔入门费交 完后,转让方应及时交付图纸、零件并向受让方 进行技术交底;转让方承担该技术实施过程中的 技术服务工作;受让方负责筹备资金并组织生产 ;如因转让方的技术错误造成产品失败,转让方 将全部费用退回受让方。
6月5日,甲支付了第一笔入门费25万元, 并花40万元改造原有的设备,准备一旦乙把技 术及其图纸送到厂里,就马上组织研究、投产。 就在这时,甲听说乙正与某理工大学打官司, 理工大学告乙侵犯其专利权,涉及的技术就是 甲要求转让的技术。不久法庭就判决乙败诉, 停止使用和转让该技术,赔偿理工大学损失费。
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应包括在内,否则, 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缔约 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 的牺牲品!因此所谓契约无效者,仅指 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 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使契约不 成立者,对信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 应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生的损害。”
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二、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思考题: 按照合同的分类,赠与合同分别属于 其中的哪些?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和承诺
合同的订立是整个合同关系的发端。 合同本质上当事人的一种合意。合意一般 由要约和承诺两个意思表示构成。
要约是合同的首要环节,没有要约, 合同就无从谈起;相应的,没有承诺,要 约失去了响应,也失去了意义。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约过程中, 当事人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因自 己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 或被撤销,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当承担 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合同法》分总则、分则、附则,共 23章,428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999.12.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9.2.9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 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缔约过失责任
1861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主 编的《耶林学说年报》第四卷上发表了 《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 害赔偿》一文。
“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 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 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 缔约时须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 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
发出给甲公司的信后,苏先生偶然间收到了上 海另一家纺织品批发公司的要约,该要约更为有利。 于是,苏先生在5月16日给甲公司发了一个传真, 表示没兴趣再从甲公司购买了。
但是,5月17日,甲公司发了一封信,表示同意以 乙公司提出的条件发送3000件T恤。乙公司5月19日 收到了这封信。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了吗?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件人 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 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 时间。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 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周先生于6月12日收到此信并与当天发出承诺 通知。由于中国邮政在邮递过程中的错误, 这封信6月19日才到大众公司。与此同时,大 众公司与另一个出价人达成了一个协议,该 出价方愿意额外支付10%来达成交易,故大众 公司对周先生的信没给答复。6月27日周先生 询问交付日期,大众公司则称周先生的承诺 过了规定期限因而没有约束力。
二、格式条款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 单方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 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
格式合同,是指采用固定的格式条 款订立合同。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二)格式条款的规制
1.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遵循公平原 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 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 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 该条款予以说明。
(2)要约的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 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案例:
5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于5月13日发出的信, 信上有乙公司董事长苏先生的签名。在该信中,乙 公司从甲公司0015#产品目录中订购了3000件白T恤, 要求5月底发货,并给甲公司设置了一个接受要约 的时间期限:5月20日之前。产品目录中包括对产 品的描述及产品的价格。
(二)格式条款的规制
2.具有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 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 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 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 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 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 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周先生与大众公司的合同成立了吗?
5.承诺的内容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 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 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 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 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思考题: 菜谱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要约生效的时间(到达主义)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对
方知悉要约的内容时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要 约进入受要约人能够控制且可以知道要 约内容的领域。如:受要约人的通讯地 址、营业地、住所、收发室。但不要求 受要约人亲自看到。
(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 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①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 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2.承诺的生效时间
(1)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 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 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要约又称为发盘、发价、报价等。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要约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1.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 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商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 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 质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 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案例:
大众(中国)汽车公司开始生产一种新 型桑塔纳轿车,但尚有1000辆老型号轿车没 有售出。因此,大众公司在《中国日报》上 刊登了一则广告,表示愿意以8千万元人民币 的价格出售这1000辆轿车(其中包括800辆豪 华轿车和200辆客货两用轿车)。
汽车商周先生向大众公司发了一个传真, 表示愿以6千4百万元人民币购买800辆豪华轿 车,但不想购买200辆客货两用轿车。大众公 司于6月10日回信称两种车必须一起出售。由 于还有其他人对该交易有兴趣,大众公司给 周先生7天的承诺期限。
1.承诺期限
(1)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 ①要约确定了具体的日期 ②要约规定了多长时间内有效,承诺
期限的起算: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 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 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 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 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 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3、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 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 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1)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 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 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2)迟到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 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 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 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甲马上停止了投产的准备工作,于是向乙 要求退还已经交付的第一笔转让费,并且赔偿 改造设备所花的40万元。乙只退回25万元,不 同意赔偿设备改造费。受让方到法院起诉。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1、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一般原则)
2、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双方当 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