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严重污染是法律缺失还是监管不力
水污染事件

• 影响了中国和俄罗斯的界河水资源
巴西福尔马林河污染事件
• 2010年发生,导致河流水质恶化
• 工厂排放的有毒物质导致鱼类死亡
• 影响了两百万居民的饮用水源
水污染事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质恶化
• 污染物导致水质变差,影响水生生物生存
• 水质恶化影响河流、湖泊的生态平衡
• 加强工业废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 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效果,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废水处理监管
• 完善工业废水处理监管制度
• 加大对工业废水处理企业的监管力度
• 防止企业偷排、偷处理废水,减少水污染
推广环保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推广有机肥料
• 提高农业生产者对有机肥料的认识
• 加大有机肥料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 水污染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影响
• 水污染导致游客减少,影响旅游收
业竞争力
农业产值
入
• 影响工业生产和经济发展
• 影响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
• 影响旅游业发展和地区经济
水污染事件对社会治理的影响
01
社会矛盾加剧
• 水污染导致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引发社会矛盾
• 水污染导致健康问题增加,引发医疗纠纷
• 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
• 影响农业生产和人类生活质量
02
农业农药过度使用
• 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污染
• 农药污染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影响食品安全
• 影响农业生产和人类健康
03
农业污染监管不足
• 政府部门对农业污染监管不足
• 农业生产者对环保意识不足,忽视污染问题
• 影响农业污染事件的预防和治理
地下水污染特征和我国地下水资源污染现状

地下水污染特征和我国地下水资源污染现状小编的话:前几日推送的《最全面的地下水基本知识》,深受大家喜爱,今天继续来探讨我们的地下水是如何受到污染的。
其实,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有着很多共同之处,例如隐蔽性,修复耗资巨大等等。
这篇文章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地下水的污染机理、我国目前地下水资源的现状,以及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等,可以帮我们对于以上几点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什么是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ground water pollution)主要指人类活动引起地下水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生物学特性发生改变而使质量下降的现象。
地表以下地层复杂,地下水流动极其缓慢,因此,地下水污染具有过程缓慢、不易发现和难以治理的特点。
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即使彻底消除其污染源,也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使水质复原。
至于要进行人工的地下含水层的更新,问题就更复杂了。
•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过度开采地下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沿海地区海水倒灌;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以及污水灌溉等,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中;受污染的地面水体或废水渠、废水池、废水渗井等连续渗漏。
地下水一经污染后,总矿化度、总硬度升高,硝酸盐、氯化物含量升高,有毒物质增加,溶解氧下降,有时还会出现病原体。
地下水污染不易发现,难以治理和恢复,影响供水水质,加剧水资源短缺,应限制开发,合理使用,从而保护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污染的来源向水体排放或释放污染物的来源和场所都称为水体污染源,这是造成水体污染的罪魁祸首。
各种水体及其循环过程中涉及到许多类型复杂的污染源,从不同的角度可将水体污染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就地下水污染而言。
其根源有以下几种:1、农牧业污染源(1)农药污染(2)化肥污染(3)牲畜产生的有机废物污染2、工业污染源(1)工业垃圾(2)工业污水(3)石油化工产品污染(4)矿业污染3、人类生活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1)生活垃圾(2)生活污水4、自然界自身的污染•我国地下水资源概况地下水资源的地区分布主要受降水控制,其次还受地表水体、岩性、地形地貌及植被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地下水污染现状及其治理技术措施

地下水污染现状及其治理技术措施地下水是地球上的重要水资源之一,而地下水污染是地下水资源面临的重要问题。
地下水污染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地下水源的污染源日益增多。
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化学物质和有害物质被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其中一部分进入地下水,导致地下水的污染。
常见的地下水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垃圾填埋场、城市生活污水等。
地下水污染范围扩大。
由于地下水受地下水层和地质构造的限制,地下水的迁移速度相对较慢,导致地下水污染范围扩大的速度较慢,但一旦污染源进入地下水层,长时间的存在和累积会导致污染范围的持续扩大。
这意味着地下水污染的治理难度和成本会逐渐增加。
地下水污染给人类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地下水是供水的重要来源,地下水污染将直接威胁人类的饮水安全。
地下水还是农业灌溉和工业用水的重要来源,地下水的污染会导致农作物的质量下降和工业生产的受限制,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针对地下水污染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治理技术措施。
常用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包括:第一,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减少地下水污染源的排放。
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对污染源进行严格管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渗漏。
第二,采取污染治理技术,去除地下水中的污染物。
常用的技术包括化学氧化、活性炭吸附、反渗透、生物降解等,可以有效去除地下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
采取地下水补偿技术,修复地下水质量。
当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无法恢复到饮用水水质标准时,可以采用地下水补给的方式,通过在地下注入水源进行补水,提高地下水质量。
第四,加强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地下水污染问题。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网络,对地下水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地下水污染问题。
地下水污染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治理地下水污染需要采取源头控制、污染治理、地下水补偿和监测管理等综合措施,保护和恢复地下水的水质,以保障人类的饮水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污染的地下水:问题和解决方案

污染的地下水:问题和解决方案地下水是人类生活中重要的饮用水资源之一。
然而,由于不当的工业和农业活动,地下水污染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严重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下水污染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问题:1. 工业废水排放:大量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地下水中,其中包括有害化学物质和重金属,如铅、镉和汞等。
2. 农业化学品使用:农业活动中使用的农药和化肥渗入土壤,最终进入地下水。
这些化学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3. 未处理的污水排放:很多地区的城市和农村地区缺乏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中。
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活动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可能泄漏到地下水中,引发水源污染。
解决方案:1. 加强环保法规:政府应该加强对工业和农业活动的环境监管,并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来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发生。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罚,以促使企业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2. 推广环保技术:鼓励企业和农民使用更环保的技术和设备,例如利用先进的废水处理技术来减少工业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推广有机农业,减少对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3.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府应该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推动城市和农村地区全面普及污水处理设施。
这样可以有效地阻止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地下水中。
4. 制定应急预案: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应制定严格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泄漏事故。
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避免化学物质进一步污染地下水。
步骤:1. 意识增强:加强对地下水污染问题的意识培养,提高公众对地下水保护的认识,鼓励个人和企业主动参与到相关环保行动中。
2. 规划和实施:制定综合的地下水保护规划和行动计划,确保相关政策和措施得到全面实施。
3. 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地下水监测体系,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4. 科研和创新:加强地下水环境科学研究,推动技术创新,开发更有效的地下水处理技术和设备。
浅析农村地下水污染现状、成因及防治对策

·130·交 流 探 讨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7年第9期摘要:我国地下水资源占水资源总量的30%以上,90%的地下水资源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60%污染较重。
对农村地下水的污染现状和成因进行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村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以期走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困局,实现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和谐的发展。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防治0 引言近年来,农村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对地下水污染等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村地下水继续污染,治理已污染的地下水源,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一环。
1 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但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显现,特别是地下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虽然我国逐渐加大了污水处理的力度,但污水处理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以及工业密集区,对于农村污水排放的监管以及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力度还不大,地下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化肥农药的超量使用、农田灌溉水源采用污水等,是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成因,地表水污染后向下渗透,造成地下水源的污染。
据资料显示,我国90%的地下水资源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很多农村饮用水卫生指标不达标,饮用水源不合格的人口约有7亿,其中80%以上的大肠杆菌超标。
污水、废水的乱排,破坏了生活环境,对流经本地的河流也造成了污染,加上农村地表水富营养化严重,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受水污染的影响,农村各种疑难杂病也越来越多,危害着人民的身体健康。
农村缺少污水处理设施,环保监管的难度很大,力度欠缺,清澈见底的小河流、透亮甘醇的井水,已经成为农村人的记忆。
2 农村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成因2.1 农用化学生产资料的过量使用一是化肥污染。
肥料的不合理、超量使用,导致土壤结构破坏、作物营养失调、亚硝酸盐积累、土壤酸化,破坏了土壤微生物群体结构,降了活性,污染了土壤。
肥料流失进入地表或地下水,导致水体富营养化,造成了水质恶化。
我国地下水污染分析

我国地下水污染分析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地下水的依赖越来越强,不仅数量上的需求增加,而且对质量的追求亦越来越高.然而由于人类对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固体、气体和液体废物的处置不当,从不同途径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有的已对人的正常生存造成很大的威胁.地下水污染源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而人为污染源可分为工业、农业、生活、矿业等污染源,除了少部分气体、液体污染物可直接通过岩石空隙进入地下水,大部分污染物会随补给地下水的水源一道进入地下水中.地下水一旦遭到污染,要治理是需付出巨大代价的.全社会应关注地下水管理,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地下水保护.要强化政策、法制和管理手段,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特别严格限制重污染项目建设,要实现工业废水的就地处理,达标排放,逐步实现污水资源化.根据目前地下水出现的较多问题,加强地下水资源的质量管理,保护环境刻不容缓.全社会都应珍惜、爱惜地下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地下水污染案件
地下水污染案件地下水污染案件案例:企业地下水污染和破坏环境案时间:2008年6月至2010年2月事件细节:2008年6月,某化工企业在某市某县注册并开始运营。
该企业主要从事有机化学品的生产。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和监管不力,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频繁违反环境保护规定,导致地下水污染和环境破坏。
2008年8月,某县环保局接到居民关于水质异味和健康问题的投诉。
经过调查,发现该企业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中,且地下水中检测到有机化学品超标。
在2009年1月至6月期间,某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多次检查,并发现该企业违规处理废水,违反环境保护法规。
某县环保局于2009年7月向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活动,并进行整改。
然而,该企业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持续违法违规。
2010年2月,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取证,某县环保局决定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该企业承担违法排污的责任,并赔偿环境损害费用。
律师的点评:这起地下水污染案件涉及到企业违规处理废水和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问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调查,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频繁违法违规,并未按照相关法规妥善处理废水,导致地下水污染和环境破坏。
某县环保局在接到投诉后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违规问题,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积极整改。
然而,该企业没有积极配合,持续违反环境保护法规。
为了保护环境并给受影响的居民带来公正补偿,某县环保局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企业承担违法排污责任,并赔偿环境损害费用。
这起案件的核心是企业的违法行为和环境保护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规定,妥善处理废水。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这起地下水污染案件涉及到企业的违法行为和环境保护的问题。
希望法院能依法审理此案,并对该企业做出合理的法律裁决,保护受影响的居民的权益,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地下水污染与治理
地下水污染与治理地下水是地球上最重要的淡水储藏层,是人类生活和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资源。
然而,如今地下水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工业和农业活动的污染排放。
各类工厂和农田的农药、化肥等污染物常常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地下水层,对地下水质造成严重的威胁。
其次是城市的生活污水排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滞后,大量的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污染形成了一定的压力。
地下水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不可忽视。
地下水是人类的主要饮水来源,污染的地下水会导致人体患上各种水源性疾病。
此外,地下水的污染还会影响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破坏生态平衡。
针对地下水污染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治理措施。
首先是加强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建设。
只有及时发现地下水污染的情况,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
其次是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法律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处罚,从源头上减少地下水污染。
此外,还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高效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
通过技术手段,可以有效地去除污染物,恢复地下水的水质。
除了治理措施,我们还需要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地下水是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受益的资源,每个人都应当有责任保护地下水。
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到地下水污染治理中,通过减少污水排放、科学使用农药等行动,共同保护好地下水。
总之,地下水污染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存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我们需要加强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高效的治理技术,同时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共同努力保护好地下水资源,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地下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分析及其防治策略
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分析及其防治策略地下水是一种宝贵的淡水资源,但却由于人类不合理地使用,现在地下水正日益严重地被污染着,因此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工作亟待解决与完善。
本文将从地下水的污染现状进行分析,从而提出防治策略与措施。
标签:地下水污染现状防治策略0引言在我国,地下水的分布比较广,水质相对也还适宜生活应用,而且地下水也不会轻易地被污染,它能保证较高的程度上的供水能力,并且有着很强的调蓄能力。
在占据这种种优势的情况下,再加上我国淡水资源的严重缺乏,地下水很自然地便被开发出来了,开始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的供水来源,保障着水系统的良性循环运行着。
可以说,地下水的开发使用为整个人类的安全健康、国计民生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与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它保障着生态系统的不掉链子、正常运行着。
但是,我国的经济在飞速发展,人口也在急剧增加,地下水的污染问题也随之变得日益严重,严重制约着环境的治理维护和经济的继续向前发展。
这就需要我们重视地下水的污染,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策略治理地下水的污染问题。
1地下水的污染现状分析1.1对地下水污染的认识对于地下水污染,一直以来各种说法不一,都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标准。
但是常用的说法是:地下水污染是指凡事影响了人类活动并导致地下水的水质不断朝着恶化发展的现象都成为地下水污染。
而污染又分为水的物理性质、生物性质、化学性质的变化。
所以水的污染也是指由于人类的活动导致地下水的物理性质、生物性质和化学性质的变化,从而影响了地下水对于人类生产生活的使用。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确实例外的,有些水由于处在一下比较特殊的地质层下,水岩长时间对此产生作用导致的纯天然的地下水由于水中的某些成分的变化而超过或是低于水质的标准,这样的情况便不是地下水污染。
就如有些地方会因为长时间的食用物中缺乏碘而导致大脖子病,泽阳的就不是因为人物污染形成的一样。
1.2地下水污染的概况由于地下水的分布范围比较广,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比较小,受污染的可能性小,天然的调蓄能力不弱,水量也比较稳定,水质也不错等得天独厚的优势,对人类的日常生活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生活饮用水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我国是水资源大国,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低,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也不均衡。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生活饮用水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本文将以某市发生的一起饮用水安全事件为例,分析该事件的法律责任、处理过程及启示。
二、事件概述2023年,某市某区连续发生多起居民饮用水异味事件,导致当地居民饮用水受到影响。
经调查,事件起因是该区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河流,污染了水源。
事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事件调查1. 污染源调查调查组首先对污染源进行了调查,确认了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是导致饮用水异味的主要原因。
该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将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河流,未进行任何处理。
2. 水质检测调查组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了水质检测,发现水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机物等,严重超标。
3. 居民饮用水调查调查组对受影响区域的居民饮用水进行了调查,发现居民饮用水中存在异味,且部分居民出现恶心、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
四、法律责任1. 化工厂责任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化工厂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调查组依法对化工厂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停止排放废水,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治理。
2. 政府部门责任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政府部门有责任对生活饮用水源进行监管,确保水质安全。
在本事件中,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问题,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调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加强饮用水源监管。
五、处理过程1. 应急响应事发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检测、处理等工作。
同时,向受影响居民发放瓶装水,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2. 污染源治理调查组要求化工厂立即停止排放废水,并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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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地下水受污染问题备受舆论关注。
据记者了解,目前,地下排污有三种类型,一是渗坑、渗井排放;二是浅井水
层排放;三是高压深井排放。但是,见诸法律并被禁止的,只有第一种排污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冷罗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
示,我国规范地下排污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水污染防治法》,但是,这部法律却因
为科技含量高、立法中难以把握、固定而“严重滞后”。
“这部法律中许多技术性条款,诸如监测标准、水质标准、水环境容量等规范
严重滞后,现实中就出现了立法赶不上变化,法律不够用的现象。”冷罗生说。
地下水被“多头”管理
有报道称,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的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
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
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却是相关法律的缺位。
首先,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不明确。
冷罗生表示,虽然《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明确将地下水保护纳入了水污染防
治的范畴,但是,综观整部法律,它只提出了地下水保护的一般原则,既没有具体
明确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责任划分,也缺乏地下水环境保护的具体内容。
目前,我国的地下水管理与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等。
如《水法》第32条第4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
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
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
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这些部门之间的权限划分并不清晰”,冷罗生说,不同的部门之间又缺乏有
效的综合协调机制,人为地将一种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割裂开来,造成多头管理,
使得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无法明确。
“其实,一家就能管住。”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副教授蔡林在接受中国青年报
记者采访时说,不管是哪里的水,只要涉及水质问题,是不是污染、怎么处理等,
都应该由环保部门负责。
深井灌注在我国“于法无据”
我国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针对大气、地表和地下水水
体、浅层土壤这三种介质,并未涉及利用第四类环境介质处置污染物的深井灌注。
深井灌注是指将废液灌注到与人类生活环境隔绝的地质深层,实现安全处置。
“即使是清水,也不能随便向地下灌注。”蔡林说,污水一旦被注入地下,基
本无法处理,谁也不知道它在地下的反应速度、流向、氧化过程等,会不会渗透、
泄漏,也无从得知。
1989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完成了一项风险研究,该研究认为:与地表填埋、贮
存罐藏或焚烧等其他处置技术相比,深井灌注技术对于人体健康和环境所构成的危
害极低,可能造成的危害风险最小。
这项技术在美国已经有60余年的历史,使用它的最基本前提,就是要保证排放
物与地下水完全隔绝。不过,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定控制深井灌注行为的法律法
规。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采用深
井灌注方式排污,是有一整套的严格规范的,我们目前需要进一步研究这种新型的
处置方式以及质量标准。
“下一步,应该将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纳入环境保护部的管理职能。”冷
罗生认为,深井灌注技术科技含量高,技术创新难度大,立法时应该设置严格的审
批程序,只有技术资质达标、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企业,才能采用深井灌注排污,
禁止其他无资质的企业实施高压深井排放。
“如果这些还没做到,那么,一些企业所谓的深井灌注排污就是逃避监管和推
卸致污责任的借口。”马军说。
信息公开才能便于社会监督
目前,更为普遍的地下排污是渗坑、渗井排放和浅井水层排放。根据《水污染
防治法》,前者被明文禁止,“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
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但是,在很多企业眼里,这条规定不足畏惧。
2010年,陕西省大荔县苏村乡苏村的一家食品公司由于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就
在厂区中挖了一个10米左右深的大坑,靠渗漏处理污水。村民们做饭的井水抽上来
都是黄色的,里面漂浮着絮状物,不沉淀1个小时,很难饮用。同年,河北省高邑
县西大营村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村里的印染厂、浆纱厂、纺纱厂等都在向3个未经
防渗处理的简易大土坑排放污水,村民用水必须经过过滤,才能饮用。
诸如此类的事件,层出不穷。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沈照理就曾指出:一些地区的
企业采取渗坑、渗井方式向地下强制、恶意排放工业废水,已成蔓延之势。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76条的规定,企业的上述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
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
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然而,这条规定很难落实,很多时候仅仅罚款了事。
冷罗生认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对于地下水体污染的监测,必须借助先进的
技术手段,才能确定目标水体是否被污染、被污染到什么程度。如何公平、公正地
获取这些证据,也要依仗于科学的标准。
“环保监察部门权力有限、执法方式单一”,冷罗生说,另外,环保监察部门
不独立,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人、财、物受制于当地政府,仍然是
环境监管的“纸老虎”。
冷罗生认为,应该制定《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并应尽可能地考虑导入行
政问责制。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决策官员,除了撤职罢官外,还应该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尽快改变目前行政问责雷声大雨点小,刑事追究“刑不上大夫”的尴尬
处境。
“环保信息应该充分公开,各个部门都应该像公布PM2.5一样公开各种监测数
据”,马军说,只有这样,才能把社会监督落到实处。
冷罗生也提出了信息公开的建议,如搭建浅层地下水监测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针对不同层次用户需求的公众版、政务版、涉密版地下水信息服务平台,定期更新
维护地下水信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