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哪些
税务岗位考试题目及答案

税务岗位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该规定属于()。
A. 账簿、凭证管理B. 发票管理C. 纳税申报管理D. 税务登记管理答案:A2. 以下哪项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A. 销售货物B.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D.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A. 15%B. 20%C. 25%D. 30%答案:C4.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A. 居民个人B. 非居民个人C. 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D. 只有居民个人答案:C5. 以下哪项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A.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B. 合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C. 罚款和滞纳金D.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6. 以下哪些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A. 销售不动产B. 提供电信服务C. 提供金融服务D. 提供教育服务答案:A, B, C7. 以下哪些项目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A. 子女教育B. 继续教育C. 大病医疗D. 住房贷款利息答案:A, B, C, D8. 以下哪些情况需要进行税务登记?()A. 企业开业B. 企业变更C. 企业注销D. 企业合并答案:A, B, C, D9. 以下哪些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A. 销售收入B. 财产转让收入C.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D. 接受捐赠收入答案:A, B, C, D10. 以下哪些行为需要缴纳消费税?()A. 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B. 生产销售成品油C. 生产销售烟草制品D. 生产销售金银首饰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相同的。
()答案:错误12.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固定的,不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
浅谈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

浅谈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随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收入呈现多元化趋势,税收与医疗机构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税收是国家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医疗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主体,税收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影响越来越大。
然而。
医疗卫生机构应怎样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并进行切实可行的税收风险控制?是所有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应该思考的问题,现在我仅就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企业所得税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公立医院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吗?该不该交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公立医院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很大一部分公立医院没有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也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甚至大部分公立医院管理人员认为公立医院不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近年来很多地方已经在开展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一些公立医院也逐渐开始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由于这方面工作开展较晚,税务知识有限,很多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对于如何申报,成本如何归集,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有很多疑问,并且由于医疗业务与非医疗业务占用的成本费用难以准确划分,给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带来很大难度。
下面我们分别从收入和成本和所得税税率三方面,对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二、公立医院收入该如何申报随着人民健康需求多元化发展,公立医院业务种类日趋复杂化、多样化。
公立医院既要承担医疗工作,还要承担科研、教学等任务,既有医疗业务收入也有非医疗业务收入。
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公立医院收入呈逐年上涨趋势。
总体来看,公立医院收入呈现多元化,哪些是应税收入、哪些是免税收入、哪些是不征税收入如何申报,需要我们仔细分析。
公立医院取得的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研教学收入;其他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培训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非医疗服务收入)。
税收制度

机、杂志、饲料、化肥、煤炭制品、图书、报纸、天然气、 沼气、居民用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农产品、暖气、热 水、粮食、食用植物油。 17%(基本税率):一、二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类型 消费税是以一般消费品或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而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商品劳务税的范畴)。 消费税的种类
1.按税源划分税制结构 亚当•斯密,三大税系:土地税系、利润税系和工资税系 2.按课税客体性质划分税制结构 阿道夫•瓦格纳,三大税系:收益税系、所得税系和消 费税系 3.按负担能力划分税制结构 小川乡太郎,三大税系:所得税制系统、流转税制系统 和消费税制系统 4.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划分税制结构 马斯格雷夫:(1)在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上课征,相 应地形成商品课税体系和所得课税体系。(2)对资金 存量或过去财富课税的税种。主要有土地税、房屋税、 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
(二)增值税的特点
征收范围广泛,税源充裕(增值额遍及生产 流通的各个领域各个经营单位) 实行多环节课税,但不重复课税(道道课税 ,但只对增值额征税) 具有税收“中性”效应(税负均衡,避免对 商品比价的扭曲) 纳税人之间相互制约(上游单位偷逃税必使 下游单位多缴税) 有利于出口退税(按全额征税出口退税不彻 底,按增值额征税出口退税彻底)
中国的税制经历了由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模式向 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结构模式的转化。
中国的税制
我国共有19(20)个税种,包括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关税 、船舶吨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 增值税等;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 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等; 其他税:烟叶税等。 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 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
大连税收优惠政策

大连目前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寻找税收洼地。
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其税务管理辖区注册的企业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办法和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等处理方法,实现企业税负降低的目标。
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税收洼地,岛屿政策。
中国很多地方都有税收洼地,比如网红税收洼地霍尔果斯、上海、江西、湖北、江苏等等。
现下,最紧俏的税收洼地当属“园区税收洼地”,这些洼地落户在新城市,单一园区规模小,更便捷更安全。
对于企业来说,交税可以说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了!纳税是企业的义务,只要企业获得一定的利润,就需要依法纳税,这是国家相关法律严格规定的,但是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压力,如果不能合理地减低自己的税费,那么企业的发展是很受影响的,所以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就开始通过一些方法来合理避税。
但是企业合理避税的办法是比较重要的,选对避税办法才能帮助企业合理避税,那么企业怎么合理避税呢?一、注册到避税绿洲当中去:国家有很多的避税绿洲,所谓的避税绿洲就是指一些税率比较低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去设立公司的话,公司也可以享受低税率。
所以企业合理避税的办法当中,注册到避税绿洲当中去也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
如果企业注册到这种绿洲当中选就可以享受比较低的税率,企业的税率低,企业的合理避税就有希望了,所以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就是注册到避税水绿洲当中去。
二、变成微小型企业:微小型企业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一般情况下微小型企业的月收益不超过3万的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免增值税的这个优惠政策。
这种基本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相关法律针对微小型企业制定的,所以企业合理避税的时候,也可以直接将自己的企业类型,变成微小型企业,然后通过微小型企业来合理避税。
三、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在避税的时候,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帮助企业来轻松避税,这种方式是比较适合企业的,不管什么企业,在避税的时候都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新形势下我国民族地区的税收优惠

都有大幅度提高 , 民族地区经济已经 成为我国经济 不可 缺少的 加工工业投资, 必然会造成短期投 资增 多, 投机行为扩大 , 不利 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应看 到,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 与东部 于产 业结构调 整,加剧 了经 济的无序 竞争和政府 收入的流失 , 使制约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 国区域经济发展 不平衡 降低 了税 收对 资源 配置的调 节作用 , 我 情况越来越突 出。 无论是人均 G P 还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总量 的“ D, 瓶颈’ 象始终难 以缓解 。 现 在全 国经济总量 中所 占比重都不断下 降。
【 摘
要】依据 民族地 区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执行 效果, 总结 民族地 区现行税收优 惠政 策面临的 问题 , 进一步提 出完善
民族地区的税收优 惠政 策的建议 , 而促进 民族地 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 从
【 关键词l 民族地 区; 税收优 惠政策; 区域经济; 民族 区域 自治; 调整 方向
税收优惠政策往往鼓励内外资向建设周期短利润高风险低的传统工业和加工工业投资必然会造成短期投资增多投机行为扩大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经济的无序竞争和政府收入的流失降低了税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使制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现象始终难以缓解
新 形 势下我 国 民族地 区的税收 优惠
杨丽 皎
( 中南民族 大学, 湖北 武汉 4 0 7 ) 3 04
得税优 惠政策 。() 2 农业特 产税 方面 : 对为保护生态环境 , 退耕 收利益补偿机制, 障民族 自治地方 的资 源转 化为现实的地方 保
还林 ( 态林应 8 % r E 0 以上) 草产 出的农业特产收入 , 、 自收得收入 财政优势 。民族 自治地方未能在资源开发中得到相应 的财税利
财政名词解释

财政名词解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网站相关内容整理,供参考。
1、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2014年底,国务院发文部署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
税收等优惠政策是指地方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管理者)等,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的优惠政策。
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就是要通过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统一,减少政府对市场行为的过度干预,切实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1)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2)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
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减免或缓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允许企业低于统一规定费率缴费。
(3)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
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坚决予以取消。
其他优惠政策,如代企业承担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营成本、给予电价水价优惠、通过财政奖励或补贴等形式吸引其他地区企业落户本地或在本地缴纳税费,对部分区域实施的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等,要逐步加以规范。
2、PPP模式:全称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投资者为建设基础设施及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和制度安排。
综合保税区问答手册
综保区介绍(一)什么是综合保税区?答: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类型。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施封闭监管,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为基本功能并赋予配套的特定税收、监管政策的特定功能区。
是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
截至2020年3月底,全国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50个,其中综合保税区112个,占比74.67%。
(二)综合保税区有什么税收政策?答:综合保税区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保税政策。
从境外入区的货物,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企业可以根据将来货物流向再决定是否征税进口。
保税政策是综合保税区最基本、最核心的税收政策,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普遍适用该政策。
2.免税政策。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境外进口入区环节,区内基建项目所需物资、生产所需设备及零部件、办公所需合理数量的用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②区内、区间流转环节,不征收货物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③区内离境出口环节,不征收货物出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3.退税政策。
从境内区外出口入区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予以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免)税。
在税收管理方面,基于封闭围网的监管条件,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实行较为宽松的监管制度,如对区内货物不实行担保管理、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不设货物仓储期限等。
(三)哪些企业类型适合进入综合保税区?1.保税加工类企业。
①成品全部外销模式。
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生产原料自境外入区保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保税货物予以核销。
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退税货物予以核销。
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待遇有哪些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待遇有哪些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很多人的有很多的优惠待遇。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外商税收,地区优惠,投资优惠等。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待遇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规定为使外商投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外商投资的有关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我国政府制定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政策,编制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作为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和指导外商投资项目的依据。
这一政策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三类。
(一)鼓励类投资项目。
设立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外经贸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二)限制类投资项目。
分为限制类(甲)和限制类(乙)两个小类。
对列入限制类(甲)的外商投资项目,仍由外经贸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对列入限制类(乙)的外商投资项目,其申请的项目建议书由国务院待业归口部门审批,其申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计划主管部门或企业技术发行主管部门审批。
(三)禁止类投资项目。
对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任何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举办。
二、进出口税收优惠(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和限制类(乙)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五类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上述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
上述进口商品的用途必须是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本企业原有设备更新、维修或技术改造。
区域协调发展政策解读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区域协调发展政策解读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区域发展差距逐渐凸显。
为了推动各个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我国提出了一系列区域协调发展政策。
本文旨在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探讨如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一、背景与意义我国的区域发展差距主要表现为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而中西部地区相对欠发达的情况。
这种差距不仅影响了地区之间的经济平衡和社会稳定,也阻碍了全国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二、政策措施为了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区域协调发展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1. 财政支持政策财政支持政策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重要举措之一。
通过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和人才引进。
同时,也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其使用效果最大化。
2. 优惠税收政策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流动,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优惠税收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通过降低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在中西部地区投资兴业,促进了当地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3. 市场准入政策为了促进区域间的资源优势互补和产业协同发展,我国推出了一系列市场准入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放宽对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鼓励东部地区企业在中西部设立子公司等措施。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能够促进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也能够提高东部地区企业在中西部地区的市场竞争力。
4. 人才引进政策人才是推动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向中西部地区流动,我国提出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中西部地区人才的待遇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持。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中西部地区能够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地区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三、政策效果与展望自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税收优惠政策论文
税收优惠政策论文各位同学们,你们是怎么样写税收优惠政策论文的呢?我们看看下面的相关论文吧![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文主要介绍了新税法采取扩大、保留、替代、过度和取消5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并针对企业应结合这些政策调整方向,未雨绸缪,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充分利用有利政策降低税收成本。
[关键词]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的税收体系采取了区域优惠为主的方式,所给予的优惠主要是针对设在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对外开放城市、中西部及贫困地区的企业。
这种单一的优惠方式,缺乏扩张性激励效果,在带动产业升级上作用有限。
新税法对现行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从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建立了新型税收优惠体制。
新税法采取扩大、保留、替代、过度和取消5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
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对待,发挥了税收优惠应有的积极作用,有效配合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明晰了国家扶持的重点。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1.扩大扩大是指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将环保、节水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扩大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业设备;新增了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
现行税法规定,只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新法将这一优惠政策扩大到整个行业,而不是特定区域。
企业投资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业设备享受税收优惠,是指其项目所需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此政策意味着设备的40%部分,可以用企业新增实现的税收由国家来买单。
根据现行税法分析,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允许投资企业将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如70%)抵减利润方式抵消所得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域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哪些? 2009-3-2 11:51 江苏国税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区域税收优惠是选择不同地区所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了解这一政策,有利于投资者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和税收区域倾斜,选择投资地点,减少投资成本,获取较大的投资收益。我国现行的区域性优惠大体上有16类,具体类别如下:(1)经济特区;(2)沿海经济开发区;(3)经济技术开发区;(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沿海开放城市;(6)沿江开放城市;(7)内陆开放城市;(8)边境对外开放城市;(9)国家旅游度假区;(10)苏州工业园区;(11)福建台商投资区;(12)上海浦东新区;(13)海南洋浦开发区;(14)出口加工区;(15)保税区;(16)中西部及贫困地区。
一、经济特区 范围:深圳、厦门、珠海、汕头、海南省。 1、特区企业减税。特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济的外国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细则第71条)
2、特区银行减免税。特区内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减按15%征收所得税;并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细则第73条)
3、老市区特定企业减税。在特区内的老市区,设立从事技术、知识密集项目;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期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细则第73条)
4、老市区企业减税。在特区内的老市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征收所得税。(细则第71条) 5、特区服务性企业减免税。特区内的服务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二、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细则第75条)
6、特区企业减免税。特区各类企业,从事生产性行业,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外商分得利润免税。特区内合资企业的外资方,从企业分得利润汇出境外时,免征所得税。 8、出口企业减税。特区内外商投资产品出品企业(出口产值占70%以上)减按10%征收所得税。(细则第75条)
9、海南特区企业减免税。海南经济特区设立从事港口、码头、机场、公路、铁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15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5年免税,第6年至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细则第75条)
10、地方所得税减免。特区内企业地方所得税的减税、免税,由特区人民政府确定。(税法第9条) 11、特区预提税减免。外商来源于特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免税外,均减按10%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转让先进技术,需更多减免税优惠的,由特区政府决定。
12、外商银行利息免税。外国银行、国际银行同业间拆放利率贷款给外国银行特区分行所取得的利息,免征预提税。
13、国外储户利息免税。港澳和国外储户在外资银行特区分行存款利息,免征预提税和个人所得税。 14、特区内销售货物免税。特区内企业生产产品,在本特区销售的,暂免增值税。 15、特区内提供劳务减税。特区内单位和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批零货物给本特区内单位和个人的,按6%征收增值税。
16、企业出口产品免税。特区内企业出口本区生产的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产品或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免征出口关税。
17、特区进口自用物资先征后返。特区内中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口自用物资,在批准进口额度内,从1996~2000年5年增值税和关税实行先征后返。
18、特区外资银行营业收入免税。特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来源于特区内的营业收入,自注册登记之日,五年免征营业税。(该项政策按财税[2001]74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但对以前已注册设立并享受上述政策的外资金融企业,凡免税政策执行未到原定期限的,继续执行到期满为止。)
19、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免税。对国有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在海南省和广西北海市清理确权过程中承接的空置商品房,以及其他企业(单位)经法院裁定承接的空置商品房,在2004年12月底前再转让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和契税。(财税[2002]205号)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 范围:14个沿海开放城市,沈阳、哈尔滨、长春、杭州、武汉、重庆、芜湖、萧山、惠州、南沙。 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1、适用“经济特区”第1款。 2、适用“经济特区”第3款。 3、适用“经济特区”第4款。 4、适用“经济特区”第16款。 5、出口企业进口货物免税。开发区内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实际消耗的进口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昆山、威海、营口、东山、融侨等城市享受“经济特区”第1款政策。 三、沿海经济开放区 范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厦漳泉三角洲、辽东半岛及沿海其他地区规定范围内开放城市的市区、金吴县的城关区,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福安市、福鼎县、长江三峡工程库区。
1、适用“经济特区”第3款。 2、适用“经济特区”第4款。 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范围:海南省,除西宁、银川、呼和浩特、拉萨和宁波以外的4个直辖市、20个省会城市、2个区府城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以及大庆、吉林、鞍山、锦州、保定、包头、威海、潍坊、淄博、苏州、无锡、常州、洛阳、襄阳、株洲、桂林、珠海、中山、佛山、惠州、宝鸡共52个城市内的高新技术开发区。
1、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 2、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免税。新办高新技术内资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 3、高新技术合资企业免税。经营期10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中外合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
4、内资企业建房免税。内资企业自筹资金新建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用房,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5、进口料件免税。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出口产品免税。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7、进口货物免税。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在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海关按照加工贸易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五、沿海开放城市 范围: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福州、广州、湛江、上海、温州、北海和汕头、珠海、厦门除经济特区范围以外的市区、威海市的市区。
1、老市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经济特区”第3款。 2、老市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经济特区”第4款。 3、适用“经济特区”第16款。 4、适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5款。 六、沿江开放城市 范围:芜湖、九江、武汉、岳阳、重庆、黄石、宜昌、万县、涪陵。 优惠政策适用于“沿海开放城市”。 七、内陆开放城市 范围:北京、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哈尔滨、长春、南昌、合肥、郑州、长沙、南宁、成都、昆明、贵阳、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19个内陆城市。
优惠政策适用于“沿海开放城市”。 八、边境对外开放城市 范围:黑河、绥芬河、满洲里、珲春、凭祥、瑞丽、伊宁、二连浩特、东兴镇、河口县、塔城、畹町、博乐。
1、减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征所得税。 2、内联企业减税。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内联企业,减按24%征收所得税。如内联投资方将利润解回内地,补征9%的所得税。
九、国家旅游度假区 范围:海南亚龙湾、昆明滇池、北海银滩、广州南湖、福建武夷山、湄州岛、杭州之江、江苏太湖、上海横沙岛、青岛石老人、大连金石滩。
1、减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按24%征税(同“经济特区”第4款) 2、外资企业减免税。经营期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进口货物保税。外资企业为生产出口旅游商品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料,按保税货物办理。
十、苏州工业园区 范围:苏州市金鸡湖地区。 1、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即适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至5款) 2、区内进口自用物资先征后返。区内企业进口自用物资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比照经济特区实行5年先征后返。(适用“经济特区”第17款) 3、区内外资银行营业收入免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金融企业,来源于区内的营业收入,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免征营业税。(即适用“经济特区”第18款)
十一、福建台商投资区 范围: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台商投资区、厦门市的杏林、海沧、集美地区。 1、福州马尾投资区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即适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至5款) 2、厦门台商投资区享受“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即适用“经济特区”第1至17款) 十二、上海浦东新区 范围:上海浦东。 1、减税。区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定项目减免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机场、港口、铁路、电站等能源交通项目,经营期15年以上的,第1~5年免所得税,第6~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外资银行减税。外资金融机构,外商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资金融企业免税。区内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来源于区内的营业收入,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免征营业税。
5、中资企业进口物资先征后返。区内中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从1996年4月1日起,进口自用物资,5年实行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
十三、海南洋浦开发区 范围:海南洋浦30万平方米。 1、区内税收优惠按海南经济特区政策执行。 2、区内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实行保税区政策。 十四、出口加工区 范围: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监管的15个特殊封闭区域。 1、销售国产设备物资退免税。对出口加工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不包括水、电、气),区外企业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