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API 510-2002 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中文版

通常,API 规范通过检验、修正至少每 5 年形成一个新版本,并撤消就版本。 2 年进行一次扩充,并将扩充内容写入。当一个版本生效 5 年之后、或者扩充得 到确认之后版本升级,原版本就失效了。版本信息可以向 API 编辑部查询(电 话:202-682-8000)。API(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1220 L Street,N.W., Washington,D.C.20005)每季度或者每年度都会都会发布其出版物或发行资料 的目录清单。
有形式恰当且适合发展过程要求的文献,在标准化程序下被提出,可以被作 为 API 规范。如果读者对规范内容的解释或注释有疑问,或者对更新规范的手 续有疑问,都可以直接给 API 规范部负责人写信,来信请寄: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1220 L Street,N.W.,Washington,D.C.20005。
为了确保 API 规范为最新的,API 邀请很多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提 供他们压力容器检验和维修的经验,以决定是否重新修正或扩充 API 第四部分 的实例。
版权所有©1997,1998,2000 美国石油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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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931 年 12 月美国石油学会和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MSE)共同成立了 API/AMSE 联合会—非火焰直接加热压力容器协会,成立该协会的宗旨是起草石 油工业中设计、组装、检验和维修压力容器的规范。该规范命名为《API/ASME 石油天然气非火焰直接加热压力容器规范》(通常也叫《API/ASME 非火焰直接 加热压力容器规范》或《API/ASME 规范》),其中第 I 部分于 1934 年颁布实施。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范文(4篇)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范文压力容器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中的设备,但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如果操作不当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事故和人员伤亡。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操作规范非常必要。
下面将就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范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广大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1. 设备检查和维护:a. 每天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压力表的准确性、安全阀的完好性和灵敏度、管道连接的紧固情况等。
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或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
b.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洗、润滑和紧固等。
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避免出现故障和泄露。
c. 禁止在工作期间对压力容器进行拆卸或改装。
任何改动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专业人员的监督。
2. 设备操作安全:a.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压力容器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程序。
在进行操作之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b.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滑鞋等。
c. 禁止在没有完全释放压力的情况下打开压力容器的盖子或阀门。
必须先进行压力释放,确保容器内无残余压力才能进行后续操作。
d.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纵压力容器。
如发现设备异常或者操作失误,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防火和防爆措施:a. 在压力容器周围建立防火墙和防火隔离区域,确保容器在发生火灾时不会导致火势扩大。
b. 在可能存在火灾或爆炸的区域设置防爆电器、防爆灯具和防爆开关等设施,以减少可能的火灾风险。
c. 压力容器的阀门、管道和连接处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其密封性良好,防止泄漏导致爆炸事故。
4. 应急措施和应对预案:a. 压力容器周围必须设立明显的应急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
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持冷静并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b. 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救援人员掌握施救技巧,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消防设备。
TSGR7001-2018《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df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2004年6月23日发布 2004年9月23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如此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如此。
第二条本规如此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X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如此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如此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如此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展,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展。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如此第五章进展。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展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如此上应当进展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展时,应当依次进展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展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展。
对无法进展或者无法按期进展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展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如此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保养制度

一、设备的维护保养通过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一般方法对设备进行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状况,称为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主要有四项:(1) 清洁设备内外整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气,设备周围的切屑、杂物、脏物要清扫干净;(2) 整齐工具、附件、工件(产品) 要放置整齐,管道、线路要有条理;(3) 润滑良好按时加油或换油,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油杯、油毡清洁;(4) 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设备的维护保养内容一般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和精度检查,设备润滑和冷却系统维护也是设备维护保养的一个重要内容。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维护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对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要制定工作定额和物资消耗定额,并按定额进行考核,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应纳入车间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设备定期检查是一种有计划的预防性检查,检查的手段除人的感官以外,还要有一定的检查工具和仪器,按定期检查卡执行,定期检查有人又称为定期点检。
对机械设备还应进行精度检查,以确定设备实际精度的优劣程度。
设备维护应按维护规程进行。
设备维护规程是对设备日常维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坚持执行设备维护规程,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设备要达到整齐、清洁、坚固、润滑、防腐、安全等的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使用的工器具及材料、达到的标准及注意事项;(2) 日常检查维护及定期检查的部位、方法和标准;(3) 检查和评定操作工人维护设备程度的内容和方法等。
二、设备的三级保养制三级保养制度是我国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在总结前苏联计划预修制在我国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一种保养修理制,它体现了我国设备维修管理的重心由修理向保养的转变,反映了我国设备维修管理的进步和以预防为主的维修管理方针的更加明确。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
(四)准备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五)检查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6.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7.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8.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
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б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1)选型错误;
(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限;
(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者压力表指针松动;
(5)指针扭曲断裂或者外壳腐蚀严重;
(6)通旋塞或者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者锁紧装置损坏。
(二)液位计
1.液位计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液位计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范文(5篇)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和操作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压力容器的使用和操作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本规程应当广泛宣传,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确保其理解和遵守。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压力容器应当事先查验,了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参数和使用条件。
第六条压力容器的安装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其稳固可靠。
第七条压力容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压力容器的周围应保持清洁,防止堆积可燃和易燃物。
第九条对于发现压力容器有异样情况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第十条压力容器的操作应由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仔细阅读压力容器的操作说明书,了解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勿超过压力容器的额定压力。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操作压力容器之前应当检查相关设备和管道是否正常,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时刻注意压力容器的运行状况,如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停止操作,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应合理安排操作时间,避免连续操作过长时间导致设备过热或过载。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安全,佩戴相关防护装备,并遵守操作现场的安全规定。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离岗或停班之前应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关闭和封堵,确保设备安全。
第四章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第十九条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设备和制度的使用和操作方法,能够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二十一条在突发情况处置过程中,应当保持冷静,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和维护(三篇)
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和维护压力容器是一种高压设备,具有储存和输送各种气体、液体和蒸汽的重要功能。
由于其工作状态时常处于高温高压条件下,因此安全操作和维护对于预防事故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和维护的要点。
一、安全操作: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安全规范和操作程序,了解压力容器的工作原理和特性,以及相关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要求。
2.在操作前,应对压力容器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没有任何明显的破损、腐蚀和漏气现象。
检查时应重点关注压力表、安全阀、排放阀、液位计等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和安全鞋等,确保自身的安全。
4.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操作,不能超出容器的额定压力和温度范围,防止容器过压和过热。
5.严禁在容器压力不平衡或压力释放过程中进行任何操作或进行维护和修理,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6.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区域干净整洁,防止异物进入容器导致故障。
同时,要定期清理容器周围的杂物和积尘,保持容器通风良好。
7.操作人员要保持集中注意力,避免分心和麻痹大意。
在遇到异常情况和设备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停止操作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
8.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关闭和锁定容器的阀门和装置,防止压力容器继续处于工作状态下,以确保安全。
二、维护保养:1.定期进行容器的检查和维护,包括压力容器表面的防腐蚀处理、管路的拧紧、阀门和接头的检修和更换等。
检查时要注意检查管路和接头是否漏气,阀门是否正常开启和关闭等。
2.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清洗和排放,清除容器内的污垢和沉积物,防止其堵塞和影响正常工作。
3.定期检查和校准压力表和液位计,确保其准确显示压力和液位。
4.对于老化或损坏的阀门、管路和装置要及时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定期检查安全阀的状况和工作状态,确保其灵敏可靠,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防止安全阀失效。
压力容器检查制度
压力容器的检查制度在运行使用期间应经常对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所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及时处理。
一、工艺条件的检查主要是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是否在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内,检查工作介质的化学成分是否影响容器安全(如:产生腐蚀、使压力或温度升高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设备状况的检查主要是容器各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容器有无明显变形、鼓包,外表有无腐蚀,保温层是否完好,容器及连接管道有无异常震动、磨损等现象,支承、支座、紧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倾斜,重要阀门的“开、闭”连锁装置是否完好。
三、安全装置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安全装置及与安全有关器具(如温度计、流量计等)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探讨其安全附件(如防暴片、安全阀等),在停车后是否应做相应的检验、检查。
气瓶的使用及联结管的定期检查制度气瓶的安全使用和检验一、合理使用、正常操作气瓶应立放,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时,操作者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处,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才能操作。
开启或关阀时应缓慢,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
每种气体要有专用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能继续使用。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二、防止气瓶受热不得将气瓶靠近热源,安放气瓶地点10 米范围内,不应有明火或可产生火花的工作。
夏季使用禁止暴晒,冬季瓶阀冻结时应移至温暖处,用温水解冻,严禁用温度超过40 度的热源对瓶加热。
联结管路合理使用正确操作,确保畅通,无死结专线专用,不能泄露使用,用毕管内不能存气。
三、定期检验一般气体瓶(氢、氧、氮)和溶解气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四、联结管定期检查,每次使用前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时禁止使用废旧设备安全拆除制度化工生产具有咼温、咼压、腐蚀性强等特点,因而设备、管道等运行中易受腐蚀和损坏,为了正常生产,必须进行拆换作业处理。
编写停车方案,有秩序地进行设备倒空、吹扫、置换等工作。
抽堵盲板,将废旧需拆除设备与系统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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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维护、检验与修理。 1.2.2 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以下简称“槽车罐体”)。 1.2.3 本企业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与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推、规程和规范。 1.2.4 本企业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 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e.GBl50《钢制压力容器》; f.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检修周期与内容 2.1 检修周期(见表1) 2.1 检修周期 安全状况等级 检验周期 外部检查 内外部检验 耐压试验 1-3级 12 ≤72 ≤120 3-4级 12 ≤36 ≤120 注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具体情况确定。 2.符合本规程第4.6.13.2条规定的容器可不做耐压试验 3 使用管理初维护保养 3.1 使用管理 3.1.1 容器投用前,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1.2 容器使用单位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虽在厂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a.建立和健全容器技术档案; b.贯彻执行有关容器的技术法规和文件; c.编制和修改企业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d.参与容器检验、修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e.参与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f.检查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工作; g.负责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h.编制容器年度定检计划和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i.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上报本企业容器管理年报、定期检验计划和实施情况, j.负责容器安全等级变更工作; k.负责容器过户审查工作; l.负责工艺参数提高的审批工作; 2
m.参与容器事故的分析与报告。 3.2 日常维护保养 3.2.1 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使用的容器做到“四懂三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3.2.2 操作及维修人员应按“包机”制所要求的内容和项目对容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2.2.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容器操作规程启动、停止和操作客器,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3.2.2.2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线、定项对容器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可参见第4.5条),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当班记录。 3.2.2.3 维修人员要坚持对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和处理故障,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向车间提出处理意见。 3.2.2.4 认真填写岗位原始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2.2.5 认真加强对容器外表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工作。 3.2.2.6 对需定时排污和排空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 3.2.3 容器(尤其对有衬里的容器)在开、停车和试压时应按规定分级、分段升(降)压和温度,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或操作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在低于规定壁温下升压,对于液化气体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充装速度过快壁温过低而发均脆断。 3.3 定期维护保养 3.3.1 使用单位应结合设备整顿和设备修理定期解决和消除容器的跑、冒、滴、漏以及密封不良等现象,。并根据容器本身情况定期对容器进行防腐、保温工作,容器主螺栓应定期加润滑脂,其它螺栓和紧固件也应定期进行防锈工作。 3.3.2 对停用封存和备用的容器应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和进行“四防”(防冻、防尘、防潮、防腐)工作。 3.4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见表I。 现象 原 因 处理方法 现象 原 因 处理方法
超温、 超压 1.操作控制不稳定或热量瞬时加入量增大 2. 仪表或控制装置失灵,产生误操作 3.介质浓度变化,反应剧烈 4.系统压力平衡破坏,安全附件失灵 1.调整操作,使之稳定 2.检查、调整 3.调整介质浓度,稳定操作 4.修理或更换安全附件,调整系统压力
容器渗 (泄)漏 3.容器发生振动,使紧固件松动 3.消除振动或停车处理 容器有过热、跑冷现象 1.绝热层损坏 2.偏流 l.修复绝热层 2. 调整
异常振动声响 1.容器发生共振或气蚀 2.操作不正常 3.紧固件松动 1.查明原因,消除共振和气蚀 2.调整操作,恢复正常 3.拧紧 容器渗 (泄)漏 1.密封元件损坏 2.容器附件损坏 1.更换或修理密封元件
2. 停车修理或更换
3.5 紧急情况处理 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 3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容器壁温超过规定值以及容器超负荷运行、经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b.容器主要受压元件或盛装易燃、易爆、有害、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的容器发现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c.容器所在岗位发生火灾或相邻设备发生事故已直接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d.容器过量充装危及安全时; e.容器的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容器安全运行时; f.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g.容器与相邻管道发生振动,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h.安全装置失灵,无法调整,危及安全运行; i.发生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中不允许容器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 4 检验 4.1 检验单位、检验员、无损检测人员 4.1.1 从事容器和槽车罐体检验的单位和检验员均应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资格鉴定、考核和认可。 4.1.2 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检验工作。 4.1.3 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员,应在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有效末获得检验员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可在检验员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但无权签署检验文件。 4.1.4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GB9446《无损检测技术资格鉴定通则》的要求取得“技术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4.2 检验性质和检验周期 4.2.1 容器的检验性质根据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定为: a.外部检查:指专业人员在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 b.内外部检验:指专业检验人员在容器停运后的检验; c.耐压试验:指压力容器在内外部检验或修理完成后,进行超过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或气压试验。 4.2.2 容器的检验周期。 4.2.2.1 容器的检验周期见表2。 4.2.2.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内外部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a.工作介质对容器材料的腐蚀状况不明,设计者未能提供或未能准确提供腐蚀速率以及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 米/年的容器; b.材料的可焊性差,在制造或修复时曾多次返修的; c.容器投入使用以来首次进行检验的; d.容器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 e.容器使用超过15年,经检验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 f.持证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4.2.2.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内外部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a.非金属衬里在原定检验周期内使用完好的,但不应超过108个月; b.工作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低于o.1mm/a,或有可靠金属衬里的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基本无腐蚀的,但不超过120个月。 4.2.2.4 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及装有填充物的大型容器其定期内外部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4.2.2.5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进行容器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三个月 4
以充分的理由提出申请经企业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三类容器还应报当地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方可延长,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低于3级的一般不得延长。 4.3 检验的程序、计划和方案 4.5.1 检验程序 4.3.1.1 检验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和相互关系参见?页图。 4.3.2 检验计划 4.3. 2.1 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4.3.2.2 容器年度检验计划应和设备检修计划同时下达。 4.3.3 检验方案 4.3.3.1 根据受检容器的重要性、结构复杂程度、施工工作量的大小以及技术档案资料审 查情况,决定是否编制检验和施工方案,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逐台编制检验和施式 方案: a.中压以上中型反应容器、储存容器和较重要的分离、换热容器; b.拟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改造的; c.容积大于等于40m3按规定进行内外部检验或大修理的容器; d.槽车罐体的大修和检验。 4.3.3.2 大型、复杂容器检验和施工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容器的主要技术参数; b.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等的历史简况; c.方案制定依据; d. 检验及施工性质、内容和方法(包括要求无损探伤和其它理化检验的部位、数量)。 e.检验及施工前的要求及准备工作; f.缺陷鉴定和处理原则、质量标被及验收方法; g.安全附件的检修和调校要求; h.耐压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的要求; i.检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j.检验及施工人员资格和要求(包括权限和职责); k.物质淮备明细炭(主要的施工用设备、仪器、专用工具、主要材料、安全和防护用品,以列表形式列出); l.检测用容器简图,焊缝展开图(列入方案附件); m.检验及施工工作程序或检验、施工工艺。 4.4 检验的基本原则 4.4.1 容器的外部检查应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可以进行壁厚或壁温的测定。 4.4.2 容器的内外部检验应以宏观检查和壁厚测定为主,必要时可选择以下检验(测)方法。 a.表面探伤; b.超声波探伤; c.射线探伤; d.金相检验; e.硬度测定; f.元素分析; g.应力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