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下半年四川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自学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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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知

2021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知

2021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知2021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一、新生注册(一)注册时间2月19日9:00—21日17:00,社会型专业新生网上注册2月19日9:00—22日16:00,社会型专业新生注册信息审核(二)注册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港澳台同胞在进行新生注册时,“证件类型”栏应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系统中完成注册的新生,须在2月19日9:00-22日16: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用于注册信息审核,请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并命名为“姓名+21.1次新生审核”。

(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

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参考的唯一依据,信息有误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自学考试;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二、课程报考(一)报考时间2月25日9:00—28日17:00,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2月26日9:00—3月1日17:00,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二)报考要求考生报考前请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是否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信息不全的考生可及时联系准考证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将信息补充完整后再报考。

课程免考规定

课程免考规定

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课程免考是指已取得自学考生考籍的考生将已经取得的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顶替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一、下列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均可按照本规定提出免考申请。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

4、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中有二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者。

5、外省自考生转入我省参加考试者。

6、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条件者。

7、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

二、受理考生课程免考的具体规定:1、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公共基础课程。

2、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公共基础课程。

3、取得专门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例如: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英语(二)等,其余类推。

4、各类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段所开设的所有公共政治课程;各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所报本科专业开设的所有公共政治课程;专科毕业生原专科阶段考试合格的公共政治课程凡与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所开设公共政治课程相同的均可免考。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专业层次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凡已考试合格、要求不低于所报第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均可免考。

7、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科在校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公共政治课;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同层次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发布)国发[198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工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的考核—以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为例

工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的考核—以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为例

二、 实践 环 节存 在 的主 要 问题
1 自学考试 实践 考核 的管 理滞 后 .
生对 汽 车的整 体结 构不 熟悉 , 即使 在这 种实验 台架上
练 习得很 熟 练 , 对 整 车 的实 际 故 障 也 往 往无 从 下 面
目前 一般 是根 据 普 通 高 校 对 实践 环 节 考 试 的要 手 。
高等 教育 自学考 试 实 践 环 节 考 核是 根 据 自学 考 相衔 接 的一 面 , 忽 视 了 自学 考 试 的开 放 教 育 独 特 而 试 专业规 格要求 和课 程考 试 目标 , 考生进 行基 本技 性 , 视 了 自学 考 试 的个 性 化 和 社会 化 , 对 忽 忽视 了 自学 能及 运用所 学知 识分 析和解 决 实际 问题 能力 的考 核 。 考试 要满 足紧 缺人才 需求 的特 殊性 , 忽视 了 自学考 试
对 完善 高等教 育 自学 考试 制度 、 养合格 的 紧缺人 才 内院校普 遍采 用 电喷 发 动 机 实验 台架 进 行汽 车 诊 断 培
具 有重要 意义 。
与 检测 的实验 , 只能 模拟 演示 发动机 的一 部分简单 它
的电控 故 障 , 而实 车 的真正 故 障要复 杂得多 。 由于考
2 考 核的 测试 方法 与 自学考试 的特 殊性脱 节 .
目前 自学考 试 实践 考 核 的测 试 是 按普 通 高校 的
忽 业考试 计划 的重 要组 成 部 分 。 实践 环 节 考 核有 利 于 模 式设 计 的 , 视 了 自考 生在 年龄 层次和 知识结 构上
培养考 生 的专 业 技 能和 独 立 工 作 能力 。实 践性 环 节 的参 差不 齐 , 视 了 自学考 生 更 需 要 因材 施 教 的 特 忽 的考核 , 可使考 生根 据专 业计 划要 求 , 过课 程实 验 、 点 , 视 了通 过 实践 考核 提高 自考 生理论 基础和 实践 通 忽 课程设 计 、 产实 习和 论 文 ( 计 ) 生 设 答辩 等形 式 , 受 能力 的独特性 。 比如汽 车检 测 与 维修 专 业 或 汽车 运 接 实践技 能 的教 育 训 练 , 掌握 本 专 业 所 必 备 的业 务 技 用 技 术专业 , 自学考试 实践 考核 的试 验设 备与工科 人 能 、 巧和初步 的科 学 研 究 ( 验 ) 法 , 技 试 方 培养 考 生 运 才 的 培训要求 不适 应 , 现代 汽 车是集 成各 种高科技 的 用理论 知识分 析解 决 实 际 问题 的 专 业 技 能和 独 立工 产 品 , 是 目前许 多 高校普 遍使 用 的是 功 能单一 的实 但 作的实 际能 力 。 因 此 , 展 工 科 专 业 实 践 性 环 节 考 验 台架 , 开 这种 台架 实 际 上 只 能进 行 简 单 原理 的 演示 , 核 , 提高实践 环节 教学 质量 , 对 加强 动手 能力 的培养 , 不 能满 足汽车 实 验 的 实践 性 和 创 新性 要 求 。 目前 国

四川2022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及申请工作安排

四川2022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及申请工作安排

四川2022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及申请工作安排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至18日,毕业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详细的申请工作安排见下文通告,下面是整理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一、申请时间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规定要求(一)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2.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5.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符合要求);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注意事项:1.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考生须先向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2.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系统无法自动判定,则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审核。

(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若准考证号已办理过毕业(准考证号为毕业状态),且该准考证号下有剩余课程未用于毕业,同时未达到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可注册新准考证号,并在课程免试业务办理时间内,申请将课程免试到新准考证号下继续使用。

若该准考证号下未用于毕业的剩余课程已达到专业毕业条件,考生应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称为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专业毕业。

高校自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自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自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学考试管理,规范自学考试行为,保障自学考试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我校自学考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试的客观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自学考试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校自学考试管理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自学考试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2. 组织自学考试报名、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3. 负责自学考试的命题、考试大纲制定、教材选用等工作;4. 对自学考试学生的学习进行指导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5. 处理自学考试相关的投诉和纠纷;6.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自学考试相关工作。

第三章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第五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 专科层次:凡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

2. 本科层次: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已在籍),并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

第六条自学考试报名程序:1. 学生登录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了解自学考试相关信息;2. 学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3.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4. 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5. 报名结束。

第四章考试与评分第七条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为春季和秋季。

考试时间、科目和地点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第八条学生应按照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复习,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实践环节。

笔试课程按照省开考计划报名后参加,实践环节由学校组织,考试形式包括机考、综合作业、实习报告等。

第九条考试成绩由继续教育学院公布,学生可以登录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

2026年自学考试改革方案

2026年自学考试改革方案
各市州考委,各主考院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汉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藏语言文学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受新生报考。

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停考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一)本科专业。

藏语言文学,专业代码350105。

(二)专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970201;藏语言文学,专业代码950305。

二、过渡办法
(一)停考专业安排3年过渡期,自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2026年4月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相关课程考试。

(二)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

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正常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三)2025年12月后,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其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转至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

(四)在过渡期时间内,安排3轮停考专业课程考试计划,未取得考试计划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合理安排考试课程,并完成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争取按期毕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考委和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停考相关宣传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及时告知考生停考的专业和过渡办法。

(二)各主考学校在停考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前,应继续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妥善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层次毕业论文答辩事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

四川自考报考工作日程安排.doc

四川2010年10月自考报考工作日程安排2010年9月7日前网上报考学生
各办学单位2010年9月9日前网上报考数据确认、签定本次考试承诺书学生
各办学单位2010年9月13日前向校自考办上报报考数据、上缴报考费、上交学生本次考试承诺书各办学单位2010年9月14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考数据校自学考试办公室2010年10月23-24日参加本次自学考试各办学单位、校自学考试办公室2010年11月15- 19日10.2次自学考试成绩登录省教育考试院2010年11月20日以后接收省教育考试院下发10.2次自学考试的成绩校自学考试办公室2010年11月20日以后可上网查询10.2次自学考试成绩各办学单位、学生
中国大学网:四川2010年10月自考报考工作日程安排。

自学考试须知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须知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一、自学考试的性质和任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

参加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自学考试属于水平性考试,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自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需按有关规定报名。

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三、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河南省自学考试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分为中专、专科和本科三个层次,中专、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四种类型,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

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

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可行性来设置的。

我院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圆满结束

我院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圆满结束
院自考办报道:经过11月5、6日两天的精心部署,我院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圆满结束。

本次考核为期两天,涵盖专科、本科层次,报考人数为956人,总计1520科次。

根据各专业课程的特点和要求,本次考核设置了第四教学楼、液压与气动实训室、实验大楼、机加工车间等五个考核区,主要考核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如金工实训、液压与气动、电子商务、PRO/E等要求学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作品,让学生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

为使本次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圆满结束,自考办于11月4日下午4:00点在报告大厅召开了考务工作培训会,传达了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有关文件精神,并重点把本次考试的具体安排进行了布置,对考务与监考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主管自考工作的副院长李茂旺同志就做好本次考务组织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二是重点抓好考务工作的关键点和风险点,诚信考试,规范监考,确保本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做好考务服务工作,构建和谐平安的考场环境。

考试期间,我院副院长李茂旺同志在向云书记、龚令根主任、邓灵波书记、李宇剑副主任、涂斌老师陪同下巡视了各个考核区,看望了考务工作人员、监考老师和考生,并指导做好各项考务、服务工作。

据悉,我院自考生的实践考试既是体现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培养广大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我院很多自考生经过这一过程,不仅顺利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取得毕业证,而且专业技能方面在全省乃至全国各类比赛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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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
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办:
我省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
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毕
业设计)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该项
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或委托部门(单位)接受考生实
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时,应对考生的课程合格
成绩、前置学历等进行审查。理论课程未通
过者,不得接受该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考试)
报考,所学专业课程考试未全部通过或前置
学历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接受毕业论文(毕
业设计)报考。

二、各主考学校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实践
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接受考生
报考,做好人员、设备的准备及相关咨询工
作。
三、各主考学校在组织实验、实习考核,毕
业生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等实践性环节考核
工作时,应依照专业考试计划或考核方案严
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考试质量。

四、各主考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
环节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册和电
子成绩数据在十月二十一日前上报至省教
育考试院自考学历处。

五、2016年10月英语专业(专科)“口语”、“听
力”考试和英语专业(本科)“口译与听力”考
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考试组织实施:四川大学、内江师范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乐山师范学
院等5所院校自考办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

2.报考:“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
程采用网上报考缴费方式。时间为:2016
年9月1日至9月30日,报考网址为:
http://sc.51100.net。

3.考试时间:英语专业(专科)“口语”、“听力”
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9日上午。
英语专业(本科)“口译与听力”考试时间定于
2016年10月29日下午。

各考点自行安排考前培训时间,并负责通知
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附件:2016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
排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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