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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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19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了贯彻2008年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1月14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国物价局长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我区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按照国家新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15号,以下简称《处罚规定》)实施我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我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去年以来,受全国粮食、猪肉等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区部分副食品、餐饮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由于自治区及时采取启动保障供给应急预案、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对城乡弱势群体实行价格补贴等一系列应对措施,有效遏制了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2007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区价格总水平运行态势基本与当前我区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价格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涨幅控制在可调节、城乡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今年,受国际国内市场粮食等价格高位运行的影响,我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为此,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价格监测,注重物资供应,优化供给结构,防止脱销断档,防止因价格上涨过快,引起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水平降低。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场供应和价格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事关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授权灾区市县政府增加实施部分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授权灾区市县政府增加实施部分价格干预
措施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价电[2008]14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02.22
【实施日期】2008.02.2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授权灾区市县政府增加实施部分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
(闽价电[2008]14号2008年2月22日)
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市政府:
为了稳定我省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的市场价格,有利于灾区重建和恢复生产,稳定灾区群众生活,经省政府同意,授权市、县(区)政府增加实施部分价格干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1。
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范本(二篇)

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范本各科室分局中心: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价格调控政策,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范本),迅速查处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经研究,制定如下贯彻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实施方案。
一、强化领导。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同志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价格收费科、综合调控科、检查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协调稳定市场价格工作和处置突发性的价格异常波动。
各责能部门按照分工,各尽其责,及时反应。
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价格收费科负责针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波动及时研究管理对策;综合调控科负责监测市场价格动态(范本),上报价格异常情况;检查分局负责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应对会议,通报价格异动情况,分析市场形势,预测价格走势,研究部署具体的应对措施,检查应对措施实施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二、加强价格监测。
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充分发挥全市价格监测网络作用,加强对市场价格监测。
建立价格日报制度,随时掌握价格动态(范本)。
加强监测分析,把握市场价格的运行态势,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蔓延。
三、切实加强市场巡查。
___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开展不间断市场价格巡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趁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罚,严厉打击,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四、严格价格___工作制度。
充分发挥“12358”___电话作用,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白天必须人工值守。
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查处,努力消除各种价格隐患。
五、加强对市场价格的引导和规范。
(范本)加强价格政策宣传,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成熟消费。
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加强相关商品的生产、调运,保证市场供应充足,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2023-10-27
目录
• 制度概述 • 价格监测与分析 • 价格管理措施 • 物价管理流程 • 物价管理责任制 • 物价管理信息化
01
制度概述
制度背景与目的
01
02
03
物价稳定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旨在维 持物价稳定,避免通货膨 胀和通货紧缩对经济和社 会造成不良影响。
公平竞争
通过对商品和服务的定价 进行规范,防止不正当的 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竞争秩序。
对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
对公益性行业如教育、医疗等给予财政补贴,以降低消费者负担 。
对弱势行业进行扶持
对农业、小微企业等弱势行业进行扶持,以促进其发展。
04
物价管理流程
物价管理流程设计
确定物价管理目标
明确物价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如稳定 物价、保障民生等。
设计管理流程
根据调研结果和目标,制定物价管 理流程,包括价格监测、价格审批
编制各类价格指数,如消费者价格指数、生产者 价格指数等,反映整体价格水平。
价格走势分析
短期分析:根据实时监测数据 ,分析短期内商品和服务的价 格走势。
中长期分析:结合历史数据和 市场情况,分析中长期内商品 和服务的价格走势。
价格预测:根据分析结果,对 未来一定时期内的价格走势进 行预测。
物价管理工作的制度还包括以 下方面
制定物价管理政策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实际情况,制定物价管理 政策,明确物价管理的目标、原则、程序和方法。
建立物价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的物价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物价 管理的日常工作,确保物价管理工作的有效 实施。
物价管理责任制落实
严格执行物价管理政策
01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鸡政办规〔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鸡政办规〔2020〕18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9日鸡西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及依据1.2 适用范围1.3 等级划分1.4 工作原则1.5 工作制度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4地方机构2.5专家组3.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警预防行动3.3 预警支持系统3.4 预警信息发布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4.2分级响应4.3信息报告4.4信息发布4.5应急响应的终止条件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社会救助5.3总结评估6.应急保障6.1应急信息保障6.2应急资金保障6.3责任和奖罚7.监督管理7.1培训和演练7.2预案制定与更新7.3预案生效日期8.附则8.1名词术语1. 总则1.1 编制目的及依据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黑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结合《鸡西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的应对处置工作。
1.3 等级划分根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3个级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7•【字号】泸市府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发〔2008〕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央“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位置”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8〕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采取有力措施,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努力扩大有效供给。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好国家扶持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抓好规模化养猪场建设,大力扶持养殖业、水产业发展,努力增加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部门要确保应收尽收,确保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鼓励我市生产企业特别是建材企业千方百计加快生产,增加产品有效供给,确保支援灾区恢复重建的水泥等建材供应。
(二)强化流通体系建设。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商务、工商、畜牧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重要商品运输调配,搞好产销衔接,大力组织商品货源,拓宽流通渠道,努力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市场供应。
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猪肉储备管理,对市政府确定的猪肉储备任务,一定要严格落实,保质保量,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加强和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收购价格、风险基金、粮油调拨、储备粮油等手段,提高政府有效调控粮油市场的能力。
按照国务院《粮油流通管理条例》及省政府下达的储备任务,我市要逐步达到地方储备粮食4.5万吨、食用油脂1800吨的储备规模,各区、县政府和粮食部门要足额储备到位,保证关键时候调得动、用得上,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稳定。
经济法对市场价格的干预

经济法对市场价格的干预市场价格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
然而,在现实中,市场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供需关系、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等。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经济法对市场价格进行了干预和约束。
本文将从政府干预、反垄断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政府对市场价格的干预1.限制价格垄断行为政府通过实施价格监管、制定反垄断法和建立反垄断机构等措施来限制价格垄断行为,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
例如,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市场价格不公平等行为。
2.调控资源价格政府可以通过调控资源价格来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例如通过税收政策和收费机制对能源、矿产等资源的价格进行干预。
此举旨在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平衡供需关系,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控制市场波动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波动是难以避免的。
政府可以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手段对市场价格进行干预,以控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水平,并维护经济稳定发展。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控制涉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确保民生需求得到满足。
二、反垄断法对市场价格的干预反垄断法是经济法领域的重要法律工具,用于防止市场中存在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价格操纵、垄断定价等垄断行为会导致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和市场秩序的紊乱,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反垄断法通过限制搭售、抱团垄断等行为来干预市场价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消费者保护法对市场价格的干预消费者保护法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也对市场价格进行了相关规定。
为了防止商家以不正当手段提高价格,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了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并对这些行为进行了严格的处罚。
此外,消费者保护法还规定了产品质量要求、价格标注等,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市场价格的合理干预与发展市场价格的干预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调节市场秩序。
价格干预措施实践中几个问题探析

备制 度 , 设立 价格 调节基 金 ” 制 度 , 等 进
一
步 完 善 《 法 》 使 实 施 价 格 干 预 措 施 办 ,
、
关 于 价 格 干 预 措 施 法 律 基 础 的
既 有 更 充 分 的法 律 依 据 , 更 有 充 分 理 由 又 让 企 业接 受 。
二 、 关 于 价 格 干 预 措 施 运 行 机 制 的
性 , 格 主 管 部 门 、 计 部 门 或 者 其 他 管 价 统
理 者 ? 谁 的价 格 , 么 标准 来 衡 蕈 ? 来 以 什 谁
价格 干预 措施实践 中几个 问题探 析
口 罗苏 简
( 洲市物价局 , 南 株 湖 株洲 4 0 ) 10 0 2
向 公 众 和 政 府 预 警 ; 来 监 督 实 施 十 预 过 谁 程 , 样 来 实 施 干 预 措 施 等 等 , 待 进 ‘ 怎 有 ’ ・ 步 明 确 ( ) 进 ~‘ 完 善 价 格 监 测 预 警 机 一 要 步 制 。价 格 预 警 是 实 施 价 格 干 预 措 施 的 先 决条件 和必 不可少 的环 节 , 为 只 订 根 据 价 格 预 警 的 结 果 才 能 决 定 实 施 价 格 : 卜
这 在 《 格 法》 第 三 十 条 作 了 明文 规 定 , 价 即 : 当 重 要 商 品和 服 务 价 格 显 著 上 涨 或 “ 者 可 能 显 著 上 涨 , 务 院和 省 、 国 自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可 以对 部 分 价 格 采 取 限 定 差 价率或 者利 润率 、 定 限价 、 施 提价 规 实 申报 制 度 的 调 价 备 案 制 度 等 干 预 措 施 。 ” 问题 在 于 , 价 格 法 》 是 规 定对 部 分 价 格 《 只 采取上 述措施 , 没有规定对“ 分 企业” 而 部 实 施 价 格 干 预 , 指 所 有 生 产 经 营 者 都 有 意 响应 政 府 实 施 价 格 干 预 措 施 的 义 务 , 目 而 前 实 行 的 对 部 分 达 到 … 定 规 模 的 企 业 实 行 价格 干 预 , 以 上 条 文 有 抵 触 。 虽 然 我 与 省 的 《 法》 意是 让具 有一 定规模 的企 办 本 业 发挥 主 渠 道 平 抑 市 场 价 格 的 作 用 , 目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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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情况
的工作汇报
州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纠纷办《关于对保供稳价和临时价格干预措
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州实施临时价格
干预措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的紧急通知》(青政„2011‟25号)的要求,州委、政府及
时组织各方力量,紧急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预案。为使此
次价格干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抑制居民必需品价格的不合
理上涨,结合我州实际,从4月26日起,我州对结古地区
居民必需品21种主要蔬菜品种以政府补贴运费的形式采取
了调控措施,在结古地区居民聚集点设立了十家政府平价蔬
菜销售点,同时,根据西宁蔬菜批发市场当日主要蔬菜品种
交易批发价格,加上规定的批零差率,由州价格主管部门审
核确认后,向各平价销售点发布。市场管理主体在集贸市场
醒目位置公示当日主要蔬菜品种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集
贸市场各摊位以公示价格销售,并由辖区集贸市场管理主
体、工商所负责监督执行。
此次干预将对结古地区猪肉的批发价格实行最高限价
控制,零售环节实行差率控制。目前蔬菜水果市场价格秩序
井然,部分蔬菜价格随季节变化及干预措施的及时落实出现
小幅回落。
二、我局接到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通知要求以后,紧
急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领导小组,结合本
地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以来,由价检、工商、经贸、
公安等多个部门相协调,指定的10家“政府平价蔬菜店”
已挂牌成立,由政府补贴运费。目前,平价蔬菜品种稳步投
放我州市场,销售状况见好,群众反映良好。各有关部门各
司其职,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和保障平价蔬菜市场供应,切实
有效地解决了灾区群众“吃菜难”等问题,自实施临时价格
干预措施以来,蔬菜市场供应充足,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显
著下降。
四、为切实落实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我局紧紧围绕价
格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履行社会价格监督职能,从人民群
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问题入手,开展社会价格
监督。特别是义务价格监督员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巩固明
码标价成果、监测市场价格动态等方面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
了大量的工作。自进入市场开展工作以来,全州义务价格监
督员共检查店摊381家(次),向经营户发出整改通知书48
张,落实群众投诉13件,移交价格检查机构立案查处案件9
件,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各
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灾区各界群众的欢迎。
五、根据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实
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建立了专人信息报送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按要求及时报送
相关信息。
六、为使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切实惠民利民,近期通过当
地媒体多方位宣传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情况,同时
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控居民消费品不合理上涨。为保
障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告诫会的形
式,强调重建砂石料等地产建材价格必须严格遵照政府出台
的限价措施,引导各地材生产企业自觉维护地产建材市场价
格秩序。
七、组织力量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临时价
格干预措施的企业和经营者进行了警告、通报、处罚等多种
形式的查处。截止目前,共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措施案件三
起,警告一起,处罚两起,处罚金额金额2000余元;查处
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案件十三起,处罚金额2500余元;
查处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案件4起,通报一起,处罚三起,
处罚金额15000余元。
通过不间断的市场检查及监测,目前我州市场各类商品
价格基本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没有出现太大的价格异常波
动情况,各商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也较为规范,明码标价普
及率达85%左右。
玉树州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