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镇化发展规划-“十五”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甘政办发[2012]122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2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是甘肃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农村经济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筑西部生态屏障,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甘肃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一)“十一五”甘肃农村经济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加强“三农”工作,全力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到2010年底,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达到1057.2亿元和575亿元,较2005年分别增长102.7%和86.7%;全省粮食总产量年均递增27%,实现连续7年增产,2010年达到958万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迈上900万吨台阶;肉类产量达到86.78万吨、蔬菜产量1208万吨、禽蛋产量10.7万吨、奶产品44.79万吨、水产品1.23万吨,全省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均衡供应能力显著增强。
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研究——甘肃、新疆的个案分析

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研究——甘肃、新疆的个案分析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研究——甘肃、新疆的个案分析近年来,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但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人口结构,城镇化进程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本文将以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对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模式进行个案研究。
西北地区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聚集地之一,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和多元的民族群体。
由于历史原因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西北地区的经济相对滞后,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推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甘肃省的个案。
甘肃位于我国西北内陆,也是西部大开发的核心地区之一。
甘肃省内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气候干旱。
这种地理环境限制了甘肃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在城镇化过程中,甘肃采取了多种模式,如县镇扩建、新建区域性中心城市等。
同时,甘肃还注重发展特色产业,如甘肃葡萄酒产业、甘肃兰州黄河滩区旅游产业等,加强了城市发展的经济基础。
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新疆的个案。
新疆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
然而,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和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新疆的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
在推动城镇化过程中,新疆采取了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模式。
首先,新疆注重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如乌鲁木齐、喀什等,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吸引人口流入城市。
其次,新疆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和技术,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的个案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地区在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采取了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模式。
总的来说,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模式与其他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该地区的独特性,注重培育特色产业和发展特色城市,吸引人口流入城市。
同时,也要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外来资金和技术,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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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4〕9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科学引领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城乡规划是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一项基本公共政策。
近年来,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城乡规划体系不够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和决策、监督机制有待健全,编制经费保障不足;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统筹协调有待强化;一些地方城乡规划编制相对滞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缺失、乡村规划编制率偏低,规划实施随意性大、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时有发生;基层规划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特别是乡镇缺乏必要的规划管理人员,管理上存在空白,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不足;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挖掘和塑造不足,重开发、轻保护,城乡建设普遍缺乏风貌特色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和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不断提升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加强城乡规划监督,完善城乡规划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平台支撑和策略引导。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甘政办发[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52号2012年6月11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国务院批复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发改西部〔2012〕340号,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就我省“十二五”时期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规划》的总体要求2000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交通、水利、生态保护、城乡基础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付诸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基地建设、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以资源利用为重点的境外投资初见成效。
总的看,西部大开发以来的十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十年,为全省“十二五”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于2015年7月13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总体规划》的批复实施为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对于提高我市规划建设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积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统筹城乡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国函〔2015〕109号,下简称《批复》)、《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兰州市总体规划批复的意见》(甘政发〔2015〕8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4〕9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甘肃省省会,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的城市性质,坚持走“科学发展、集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全力推进“大兰州”建设,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兰州在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龙头作用,以《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为转变城乡发展模式、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起到积极的引领协调作用,逐步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和电子商务中心,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城市。
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四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 1 - 第二部分村庄布局规划.......................................................................................................... - 2 - 第一章总体要求.............................................................................................................. - 2 - 第二章主要内容.............................................................................................................. - 3 - 第三章规划主要成果及技术要求.................................................................................. - 8 - 第三部分村庄建设规划........................................................................................................ - 10 - 第一章总体要求............................................................................................................ - 10 - 第二章主要内容............................................................................................................ - 11 - 第三章规划主要成果及技术要求................................................................................ - 18 - 第四部分附则........................................................................................................................ - 21 - 附录规划说明书主要内容...................................................................................................... - 22 -第一部分总则第1条为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建设美丽乡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甘政发[200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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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甘政发〔2006〕19号2006年2月28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驻甘各单位:《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1月20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序言《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后,我省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本纲要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主要体现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全省各族人民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突出政府工作重点和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是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规划。
政府将认真履行职责,运用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甘肃发展与改革大业,努力实现发展目标。
第一章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主要目标“十一五”是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是加快实现总体小康目标并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立足现实基础,深化省情认识,抓住发展机遇,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
一、“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环境“十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高举发展和改革的旗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以项目带动发展,以改革促进发展,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十一五”和后十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化同步”发展战略与实践路径研究——兼论甘肃省“四化同步”的战略选择

信息化的概念起源于 2 0世纪 6 0年代 的 日本 , 尔后译成英 文传播到西方 , 西方社 会普遍使 用“ 信 息社会” 和“ 信息 化” 的概念是 7 0年代后 期才开始 的; 中国学术界和政府认为, 信息化就是计算机 、 通
信 和网络 技术 的现 代 化 ; 就 是 从 物 质生 产 占主 导 地
任 重 道远 , 切忌 急功 近利 。
2 0 1 2年 , 党 的十 八 大 提 出城 镇 化 建 设 , 强 调 要
韦伯 主义学派代表人物里克斯和莫尔 , 主要将伯吉 斯的同心圆模式要素与住房等级 的韦伯理论结合起
来, 对不 同住 宅群进 行不 同的定 义 , 后 来 又进行 了相
构 想与路径选择等发展模式——通 过理 论 的工程 转化 , 必将 对实践 发生 系列 影 响。所 以 , 在发展 战略及 其路 径选 择、 理论政策方 面将会对甘肃省 “ 四化同步” 与整 体经 济 、 多极突破发展方面进一 步提供依据 。在 实践方面具备相关 的操 作应用价值而具备预期 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3 O卷
第 4期
甘肃科 技
Ga n s u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I f . 3 O No . 4 Fe b . 2 0 1 4
2 0 1 4年 2月
编者按
城镇化 , 尤其是新型城镇化成为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关键词 , 也被视作 未来中国经济的驱动
省“ 四化 同步 ” 发展的战略构想 与实践路 径选择 ; 通过 对“ 四化 同步” 主要 问题 的研究 以及 对重点与难点 的突破性研 究, 进一步 明确甘肃: 省的“ 四化同步” 的 战略 内涵及其 路径选择 ; 将会对甘 肃“ 四化 同步 ” 发展 、 实现甘肃整 体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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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城镇化发展规划-“十五” 甘肃城镇化发展规划 城镇化是指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逐步转变的历史过程。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又能够有力地推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城镇化既是城镇规模扩大、城镇数量增多、城镇体系完善的过程,也是城镇经济不断增长、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吸纳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实施城镇化战略,一方面要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为人口向城镇集中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城镇产业、优化城镇经济结构,为人口向城镇集中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撑。
我省城镇化水平较低,城镇化滞后已成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和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村综合经济效益,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增长动力;有利于拓展二、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利于调整城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发挥集聚效应,增强全省整体竞争力;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护资源、生态环境,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十五”时期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本规划是《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也是对全省城镇化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的重要依据。本规划所称城镇,是指城市和小城镇,包括设市城市、县城、县以下建制镇。本规划的期限为2001~2005年,并展望到2010年。
一、 城镇化现状与评价 (一)城镇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50年来,全省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和基本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以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电力、机械电子、轻纺医药为支柱,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基本形成,先后建成了兰州、天水、金昌、白银、嘉峪关等重要城市,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99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32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4476元。
随着全省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我省城镇化进程在经历波折后开始稳步发展。到1999年底,全省已有14个设市城市、228个建制镇,初步形成了以兰州为中心,天水、白银为次中心,沿西陇海兰新铁路、包兰铁路和主要河流分布的城镇体系基本骨架。全省城镇人口达到612万人,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到24.07%,比1978年的14.41%提高了9.6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46个百分点。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国家对设市建镇有关政策的调整,城镇化水平提高幅度有所减缓,1990年到1999年间,我省城镇化水平年均仅增加0.23个百分点,但城镇化的质量有所提高,城镇供水、道路、供气、供热、绿化、污水处理、环境卫生、住宅建设等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面貌明显改善,城镇的辐射和带动能力逐步增强。
1999年,全省工业增加值的50%、国内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的5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科研力量的90%以上和高等教育的100%都集中在城市。小城镇同样也是农村地区的地域性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社会服务的中心,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城镇化现状评价 目前我省城镇化进程比较缓慢,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发展的数量、结构和质量都存在很大差距。1999年,全国城镇化水平为30.9%,我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全省工业增加值423亿元,工业化水平(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5%,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高达21个百分点;我省城市数量少,城市密度为每平方公里0.3个城市,不及全国平均密度(0.7)的一半;城镇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比重偏低,1999年我省设市城市(不含市辖县)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为39.1%、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25.9%,分别低于全国水平11和2个百分点;白银、金昌、嘉峪关及玉门等工矿型城市的产业结构单一,大中型企业与地方经济之间的二元结构问题突出;城镇体系结构不合理,缺少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中等城市较少,小城镇发展也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城镇基础设施不配套、条件差、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仍很严重;对外开放不够,城市发展中利用外资和民间投资的能力未能充分发挥;城镇特别是小城镇土地利用粗放,城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伴随着生态环境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愈来愈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进入城镇,劳动力转移的持续需求将促进城镇化的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在投资、财政、金融等方面将出台促进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鼓励东中部优势经济要素和外资、保险、证券、基金、投资银行等进入西部特别是西部的中心城市,城市经济的先导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战略任务,这将有力地促进我省的城镇化进程。
同时也应看到,我省干旱少水、地形复杂,多数城市地下水严重超采,水资源短缺;部分城市分布在山间河谷地区,城市扩展的用地条件不佳;我省一些矿产资源型城市赖以成长的煤、铜、镍、石油、铁等矿藏,面临资源贫化或后备资源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城市持续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因此,甘肃省城镇化战略,既要发挥有利条件、抓住历史机遇大力发展,又要考虑限制因素、走切合甘肃实际的、积极而稳妥的城镇化道路。 二、“十五”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以及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到2010年长期规划,结合我省城镇化现状和条件,确定我省城镇化战略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和社会化良性互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城镇体系,强化大城市功能,努力发展中小城市,加快发展小城镇,形成以点带面、以线连点、重点突出、布局合理、发展协调的城镇体系。加快创新步伐,培育多元化的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提高城镇建设与经营水平。城镇化的推进要与调整经济结构,保护资源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教科文卫、社区服务与旅游事业有机结合起来,走各具特色的城镇发展道路。
(二)城镇化战略目标 “十五”期间,全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增强经济实力,加快地改市、县改市和乡改镇的步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逐步得到完善,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职能得到增强;第二产业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金融、信息、流通、科技开发等服务功能明显加强,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交流增强,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更加健全,吸纳资金、技术、人才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城镇经济在全省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和大气质量明显改善;消化和转移农村劳动力190万人;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2005年达到30%,2010年力争达到35%~38%。
全省城镇布局发展的基本目标是:(1)积极发展县城,加快发展100个左右的县以下小城镇。(2)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十五”期间,新增4个县级市,使全省设市城市由目前14个增加到18个;5个地区实现地改市,使全省地级市由目前5个增加到10个,中等城市由2个增加到5个。到2010年,再增加6个县级市,有2个小城市达到或接近中等城市规模,天水市由中等城市进入大城市行列,全省设市城市达到24个左右。(3)调整提高兰州市城市功能,构建兰州城市圈。(4)空间布局上,“十五”及到2010年期间,形成一轴、一圈、四片的城镇布局。
三、“十五”城镇化的战略任务 (一)完善省域城镇布局 1. 提升兰州市城市地位,优化城市结构 兰州市属特大城市,是黄河上游经济开发区的中心城市,也是西北的交通通讯枢纽,特别是兰州—西宁、兰州—银川的高速公路建设,将进一步增强兰州市在西北地区的中心地位和影响。在加快兰州市自身发展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兰州市在西北地区交通通讯和地理位置方面的优势,加强与西安、乌鲁木齐、银川、西宁等周边省会城市的交通、信息和经济社会联系,逐步形成以兰州为核心节点的西北大城市协作网络。
优化兰州市城市空间结构。要根据发展基础、条件和宏观环境,科学确定兰州市城市经济职能,从市区、市域、城市圈等不同地域层次,合理规划城市发展空间,扩大中心市对近邻城镇的带动和空间关联能力。积极发展中川、榆中、海石湾等卫星城镇,适应城市扩张要求,调整大城市地区空间结构。促进白银、定西、临洮、临夏、永登等外围城镇的发展,形成以兰州为中心、空间联系快捷的大城市圈。根据城市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处理好城市圈内中心城市与卫星城市(镇)、外围城市(镇)之间的分工协作和交流关系,实现兰州市和兰州城市圈的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 大力发展中小城市 中小城市绝大多数是我省地区级或跨地区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在省域城镇体系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联动全局的关键作用,要以完善功能,夯实基础,壮大规模,增强辐射力为方向,大力发展中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发展,将改变我省城镇体系中缺乏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较少的不合理结构,实现经济要素在各级城镇间顺畅、高效的传递和扩散,有力地推动省域城镇体系和区域社会经济健康、全面发展。天水、白银等中等城市要积极向大城市发展,条件较好的小城市要较快发展为中等城市。在“十五”期间,完成平凉、庆阳、武威、张掖、酒泉5个地区的地改市工作,平凉、武威、张掖3市进入或接近中等城市规模。到2010年,天水市进入大城市,白银市接近大城市规模,使酒泉市、临夏市接近或达到中等城市规模。
3. 加快发展县城 县域中心城镇—县城,是联结城市和广大乡村地区的纽带,是带动县域经济和地方发展的依托。积极发展县城,可为我省城市成长提供持久的基础动力,可以提高经济和人口的空间集中程度,形成经济的集聚和规模效益。“十五”期间,计划新增定西、陇西、武都、成县4个县级市;到2010年,再增加临洮、永登、秦安、永靖、甘谷、安西6个县级市。
4. 积极发展县以下重点小城镇 县以下小城镇的发展,要在扩大重点小城镇的人口和经济集聚规模、提高建设和管理质量上加大力度;要在搞好现有省部级试点小城镇的基础上,按照择优扶强和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100个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比较明显的重点小城镇进行重点建设,使每个重点小城镇发展成为万人以上规模,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特色鲜明,交通便利,具有一定辐射力和带动作用的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