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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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系统课件.ppt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为了形成一定的竞争 环境,提高效率,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 常常也需要两个系统能够相对独立地运行。
2024/11/23
6
2、 医疗保险系统与社会保障系统
医疗保险系统是社会保险系统的主要构成 部分;
社会保险系统是社会保障系统中最主要的 部分;
所以医疗保险系统是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 组成部分。
医疗保险决策:在医疗保险供求调查和预测的基 础上,确定医疗保险发展的具体目标,选择医疗 保险运作最佳活动方案的过程。
2024/11/23
30
本章总结
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的构成要素,各方 之间的关系;
社会医疗保险的需求与供给,怎样调 节达到需求的平衡。
2024/11/23
31
作业:
预习:医疗保险模式,重点掌握 各种模式的特征、优缺点。
2024/11/23
21
第三节 医疗保险的需求与供给
一、医疗保险需求
1、医疗保险需求的概念 医疗保险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内、
一定价格水平上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 买的医疗保险服务量,用货币计量单位 表示即为医疗保险金额。
2024/11/23
22
2、医疗保险需求形成的条件
医疗保险消费意愿
货币支付能力
29
3、医疗保险决策的三个环节
医疗保险供求调查
医疗保险同期预测:概念:在广泛的调查基础上,对
加工整理过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判断医疗保险供求的发 展趋势。目的:在宏观上是为了从社会的高度掌握保险供 求发展的总规模,确定医疗保险发展的总方针,决定医疗 保险供求管理和调控的总策略;在微观上是为了保证各医 疗保险经营机构确定正确的经营决策和编制准确的医疗保 险经营计划。
有政府部门的参与是其主要特点。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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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医疗保险系统与社会保障系统
医疗保险系统是社会保险系统的主要构成 部分;
社会保险系统是社会保障系统中最主要的 部分;
所以医疗保险系统是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 组成部分。
医疗保险决策:在医疗保险供求调查和预测的基 础上,确定医疗保险发展的具体目标,选择医疗 保险运作最佳活动方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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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总结
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的构成要素,各方 之间的关系;
社会医疗保险的需求与供给,怎样调 节达到需求的平衡。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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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预习:医疗保险模式,重点掌握 各种模式的特征、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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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医疗保险的需求与供给
一、医疗保险需求
1、医疗保险需求的概念 医疗保险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内、
一定价格水平上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 买的医疗保险服务量,用货币计量单位 表示即为医疗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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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保险需求形成的条件
医疗保险消费意愿
货币支付能力
29
3、医疗保险决策的三个环节
医疗保险供求调查
医疗保险同期预测:概念:在广泛的调查基础上,对
加工整理过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判断医疗保险供求的发 展趋势。目的:在宏观上是为了从社会的高度掌握保险供 求发展的总规模,确定医疗保险发展的总方针,决定医疗 保险供求管理和调控的总策略;在微观上是为了保证各医 疗保险经营机构确定正确的经营决策和编制准确的医疗保 险经营计划。
有政府部门的参与是其主要特点。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与管理
1.全国社保基金的监督与管理 • 社保基金理事会的组织架构
理事大会 理事长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 办 公 厅 规 划 研 究 部 基 金 财 务 部 证 券 投 资 部 境 外 投 资 部 股 权 投 资 部
风险管理委员会
法 规 及 监 管 部
信 息 技 术 部
• 缴费方式是通过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方法取得社会保障基金 收入。采用缴费方式意味着领取社会保障待遇的前提是缴 纳保险费。强调缴费和受益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关联是这种 方式本质的特征。 • 缴费方式筹资的优势在于强调了缴费和受益的关联,对参 保人有更强的激励,也不容易加重政府财政负担。 • 缺点在于强制力较弱,在保险费征缴和覆盖面的扩展方面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平衡
•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自于参保人缴费,因此收支平衡主要 取决于缴费者人数、受益者人数、缴费基数、缴费率和待 遇发放标准。从瞬时平衡角度来看,社会保险基金平衡须 满足如下条件:
b Wt Ntw PN t t
• 上式中 代表缴费率,W 为 t 时刻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N , 代表在职缴费者的人数, N 代表待遇受益者的人数 P , 为人均社会保险待遇。 • 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和社会优抚基金主要来自于 政府财政,因而主要通过财政支付来满足基金平衡的要。
2.私营分散管理
• 私营分散管理是指由竞争性、盈利性的私营基金管理机构
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模式。
• 优势在于:(1)投资组合分散化,回报率较高。(2)不 同参保人具有不同需求和投资偏好,分散私营管理赋予了 参保人以更多选择权,参保人可在不同管理公司、不同投 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策略风格中进行灵活选择;(3)独 立性强。 • 缺点在于:(1)基金管理成本高。(2)无法发挥规模效 应。(3)难以应对系统性风险。
《社会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2、国家对社会保险的财政保障 (1)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的筹资主渠道包括:社会 保险费、财政补助、投资收益、滞纳金和其他渠道。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县级以上 政府在社保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应给予补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 府承担;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和 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3)税收优惠:一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税前列 支;二是个人账户资金免收利息税;三是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 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 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制度。 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 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 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病有所医”。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和特点
• (一)定义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
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 (二)特点
• 1、社会性。
保险范围的社会性
保险目的的社会性
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
2、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社会保险范围和种类。
社会保险 ppt课件

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区别可以分为以下四点:
第一 :
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保障性、 福利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商业保险是商业行为,它 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在遭到意外 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第二 :
社会保险属于劳动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属 于经济立法范畴。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单位和国家 三方负担并按照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商业保险 实行自愿投保原则,全部投保费用由投保人自己负担, 保险费率按险情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费率,商业保险 因属企业经营性质,具有盈利性。
劳动仲裁 :
仲裁委经过查明认为,公司方应当按照
贾先生工作 5 年的实际情况,支付他 5 个月工资的经济
补偿金,数额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
平均工资计算。双方对劳动关系存在事实没有异议,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 2010年 7月起至2010年11月支付贾先生双倍工资。
第三:社会保险金(养老金)的给付是根据缴费年限、
缴费金额、社会平均工资等条件,按规定给付。商业 保险金的给付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 原则。
第四: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社会保
险费,国家除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外,还根据经 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 本养老金,让老百姓真正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这 是商业人寿保险不具备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 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的公司方应依法向贾先 生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 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无 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仔细研究法律的规定, 以免产生纠纷。此外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马虎,劳动 合同应当有劳动者个人的签字,否则即使有了合同也 不过是一纸空文,不能起到证明劳动合同存在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本法规 定
▪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社会保 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6
三、《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制度的筹资渠道
▪ 第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社会保险缴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纳。
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 生育津贴; ▪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 用待遇。
-
26
▪ 新法规定与目前实践的不同点 ▪ 目前对未就业配偶概念的解释
-
27
(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
35
▪ 三是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侵占或者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 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 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 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在 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 保值增值,从而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奠定了法 律基础
▪ 三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
▪ 四是确立框架,循序渐进。
-
3
第三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 内容
▪ 一、《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养 老保险保险包括两大制度体系:
▪ 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社会保 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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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制度的筹资渠道
▪ 第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社会保险缴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纳。
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 生育津贴; ▪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 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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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规定与目前实践的不同点 ▪ 目前对未就业配偶概念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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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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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三是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侵占或者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 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 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 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在 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 保值增值,从而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奠定了法 律基础
▪ 三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
▪ 四是确立框架,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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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 内容
▪ 一、《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养 老保险保险包括两大制度体系:
▪ 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财政学-社会保障制度PPT课件

05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总结词
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任务。
详细描述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应逐步实现全覆盖,包括城乡居民、各类就业人群和流动人口等。同时,应提高社会保障的保障水平,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优化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机制,是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的关键。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03
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困难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会保障资金筹措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负担较重。
01
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全
目前仍有部分人群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如部分私营企业员工、农民工等。
02
社会保障水平不高
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
通过多种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减轻财政负担,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逐步将更多人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财政与社会保障制度相互支持、协同发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协同发展
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时,财政与社会保障部门需要进行充分协调,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政策协调
通过资源整合,财政与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整体效益。
资源整合
财政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互动关系
03
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
总结词
应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机制,实现多元化筹资,包括个人缴费、企业缴费、政府补贴等。同时,应优化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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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线,是百姓的“养 命钱”、“活命钱”。过去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 规层次低,没有处罚权,约束力差。《社会保险法》作为 专门法律,对强化基金监管,提高基金安全程度,保证社 会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执法相当 给力,说明了基金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也是对多年来基金 监管政策研究和工作实践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加强基金 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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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二) 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 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用法律形式确定 了我国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的最终统筹层次,这对根据不同 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研究和加强基金监管的措施,具有重 要指导意义。
14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四)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专户的建立和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基金账户的种类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分为财政专户、支出户和收入户。 开立财政专户、支出户和收入户应遵循四条原则: ①经同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部门公共认定。 ②要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不能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 ③财政专户,支出户和收入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 开设一个账户。 ④财政专户、支出户和收入户的开立应服从分账核算要 求,方便社会保险费收缴。
12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三) 收支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 总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合向国务院报告。待条件成熟时,由国务院适时向全国 人大报告。
13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四)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 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社会保险基金 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安全。基金监 督的重要内容,就是要监督检查基金账户建立和运行的情 况。
5
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了依靠制度进行监管的法律要求
原来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足以支撑基金监管 工作的全面展开,《社会保险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 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监安全、有效 运行”。为下步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提 供了上位法律依据,也明确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 法律原则。
10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三) 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规定,“社会保 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 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 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 按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编制基金 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7
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四)明确了社会保险反欺诈的政策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 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 基金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 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这 为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6
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三)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保值的方向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 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从法律上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方向,不仅为拟定社 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作出了法律安排,而且提出了社 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的法律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和监督
1
整体概况
+ 概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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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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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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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和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是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 况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行政监管,其 目的是维护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保障公 民的社会保险权益。
4
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多 次提出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国家对社会保险基 金实行严格监管”。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险 基金监管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 国家法律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 律保障。
15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四)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2、基金账户的用途 ①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是在银行设立的专门存储社会保险基金的计息 账户。主要用途是:接受收入户转入的或征收机构征收的 社会保险费收入;接受财政补贴收入;接受上级财政专户划 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接受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 息收入和支出户、收入户转入的利息收入;接受基金购买 国家债券的到期本息收入;向支出户划转资金;购买国家债 券;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资金。
8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一) 社会保险基金的构成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基 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 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 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既是对现 行基本社会保险险种分类的法律肯定,也提出了按不同险 种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要求,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 范围。
11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三) 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办法是: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编制,经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财政 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报本级 人民政府审批。社会保险费由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 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草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 编制。统筹地区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社会保险 基金预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上一级财政和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将本省(区、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后, 报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线,是百姓的“养 命钱”、“活命钱”。过去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 规层次低,没有处罚权,约束力差。《社会保险法》作为 专门法律,对强化基金监管,提高基金安全程度,保证社 会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执法相当 给力,说明了基金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也是对多年来基金 监管政策研究和工作实践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加强基金 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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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二) 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 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用法律形式确定 了我国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的最终统筹层次,这对根据不同 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研究和加强基金监管的措施,具有重 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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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四)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专户的建立和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基金账户的种类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分为财政专户、支出户和收入户。 开立财政专户、支出户和收入户应遵循四条原则: ①经同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部门公共认定。 ②要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不能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 ③财政专户,支出户和收入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 开设一个账户。 ④财政专户、支出户和收入户的开立应服从分账核算要 求,方便社会保险费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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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三) 收支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 总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合向国务院报告。待条件成熟时,由国务院适时向全国 人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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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四)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 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社会保险基金 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安全。基金监 督的重要内容,就是要监督检查基金账户建立和运行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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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了依靠制度进行监管的法律要求
原来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足以支撑基金监管 工作的全面展开,《社会保险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 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监安全、有效 运行”。为下步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提 供了上位法律依据,也明确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 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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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三) 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规定,“社会保 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 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 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 按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编制基金 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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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四)明确了社会保险反欺诈的政策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 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 基金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 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这 为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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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三)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保值的方向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 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从法律上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方向,不仅为拟定社 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作出了法律安排,而且提出了社 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的法律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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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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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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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和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是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 况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行政监管,其 目的是维护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保障公 民的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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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 基金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多 次提出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国家对社会保险基 金实行严格监管”。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险 基金监管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 国家法律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 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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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四)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2、基金账户的用途 ①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是在银行设立的专门存储社会保险基金的计息 账户。主要用途是:接受收入户转入的或征收机构征收的 社会保险费收入;接受财政补贴收入;接受上级财政专户划 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接受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 息收入和支出户、收入户转入的利息收入;接受基金购买 国家债券的到期本息收入;向支出户划转资金;购买国家债 券;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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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一) 社会保险基金的构成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基 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 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 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既是对现 行基本社会保险险种分类的法律肯定,也提出了按不同险 种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要求,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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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三) 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办法是: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编制,经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财政 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报本级 人民政府审批。社会保险费由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 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草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 编制。统筹地区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社会保险 基金预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上一级财政和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将本省(区、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后, 报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