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准:《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2015与EN 14682—2014 关于绳带安全技术要求的对比解析

GB 31701—2015与EN 14682—2014 关于绳带安全技术要求的对比解析作者:赵博研来源:《中国纤检》2017年第04期摘要本文对比和分析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EN 14682—2014《儿童服装绳带安全性规范》关于绳带安全性的定义和技术要求,以期帮助生产企业加深对绳带规范的理解,并提供绳带设计的建议。
关键词: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绳带安全;技术要求;绳带设计2016年6月,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化学品有毒有害性、燃烧性和机械安全性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要求[1]。
其中儿童服装上的绳带是造成安全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欧盟关于绳带的法规EN 14682于2014年第三次改版[2],更加全面和清晰。
近年来,中国制造的儿童服装由于绳带设计不符合安全要求而成为在欧美市场上被召回的最主要原因[3],2016年因为童装安全性绳索和抽绳问题引起的召回,占到纺织服装被召回产品的52%[4]。
产生大量召回的原因,主要在于国内企业对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法规理解不充分,如何让企业严格按照产品的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对国内外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性法规和标准的分析、比较、研究变得非常重要。
1 童装绳带设计不当造成的安全风险有研究表明[5],根据日常穿着和使用情况,童装上拉带或绳索的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意外事故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幼童帽子上的绳索钩到操场设备上,如滑梯、婴儿床等,造成勒颈,从而引起死亡事故。
在美国CPSC收集到的事故案例中有一名5岁女孩因夹克衫帽子上的绳带缠绊在学校的滑梯上窒息而死。
另一次事故发生在一名4岁女孩试图翻过栅栏时,因外套帽子上的绳带缠绕在栅栏上窒息而死[6]。
第二类:大童服装腰部和底摆的绳索和带子钩在移动的载体上,如公共汽车门、雪橇和自行车,可以引起拖拽,当被移动的载体牵引或碾过时,就会导致严重的受伤或死亡。
服装abc类划分标准

服装abc类划分标准
根据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能规范》,纺织产品可分为ABC三个类别:A类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符合A类标准,必须标注"婴幼儿用品"字样;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标准;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标准。
在服装生产过程中,会根据不同的材料、用途和制作工艺,将衣服划分为ABC三个类别。
A类产品主要是为婴幼儿提供的纺织产品,需要达到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这类产品一般在设计上非常注重安全性,尤其是在甲醛含量方面,要求非常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B类产品主要是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这类产品在设计上需要考虑到与皮肤的直接接触,要求在舒适度和安全性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
C类产品主要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这类产品在设计上需要考虑到对皮肤的影响,要求在安全性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
在服装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厂家需要严格按照这三个类别进行分类和标识,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识别和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也需要关注标签和使用说明,了解产品的安全级别和适用人群,以确保购买的服装符合自己的需求。
内衣的执行标准和安全类别

内衣的执行标准和安全类别因国家、地区和品牌而异,但通常内衣的执行标准和安全类别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
1. **GB/T 31701-2015《纺织品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中国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儿童服装,包括儿童内衣的安全技术规范,确保产品安全性。
2. **OEKO-TEX® 标准**:OEKO-TEX® 是一个国际性的标准和认证体系,针对纺织品的生产、加工和使用环节,对纺织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测试和限制。
3. **CPSIA(美国消费产品安全改进法案)**:针对儿童产品安全的美国法律,包括婴儿和儿童内衣在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其规定的安全标准。
### 安全类别:
1. **婴儿内衣**:适用于新生儿和幼儿的内衣,需要更高的安全标准,以确保对婴儿的肌肤和健康没有负面影响。
2. **儿童内衣**:针对幼儿至儿童年龄段设计的内衣,也需要符合特定的安全标准,以确保对儿童的健康和舒适性。
3. **成人内衣**:虽然成人内衣也需要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但通常与婴儿和儿童内衣相比,安全性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在购买内衣时,消费者应该关注产品的标识和证书,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地区的安全标准。
品牌和制造商通常会在产品上附有相应的标签和认证,这些标签可能会显示产品通过了特定的安全测试和认证。
强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浅析及实

纺织专论山东纺织经济2017年第6期(总第244期)観蒯筛猎《醒领爲汲篇g翰親庐 咼裒会潑瑞■藐》》H漪恩葜鉤铟#国12 *李群秀,林逸(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广东广州 510623)摘要:童装质量安全问题各个现象都将矛头指向了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缺失,为进一步促进婴幼 儿以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质■量的不断提升,国家标准委出台GB18401-2010技术规范之后,国家政府随后又出台了我国 第一个针对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此标准规范已经在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标准规范在目前已有的安全标准前提下,针对婴幼儿以及儿童服务的安全性能做出了更加详细全面的规定。
关键词: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设计;安全;必要性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l673-0968.2017.06.0111前言近年来,我国童装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生产及出口发展迅速,在纺织品 总数上占了重要的分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 以及对儿童用品消费观念的转变,儿童服装属于纺织 行业服务市场中的重要内容,其拥有非常良好的发 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婴幼儿与儿童服务频发质量问 题,比如说甲醛超标、pH值不达标以及色牢度不达 标、产品成分标识与实际测量结果存在差异等问题 普遍存在。
虽然各种童装品种越来越多,但是广大 父母们更加注重童装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2童装质量安全问题现象2.1 2013年我国发生的“毒校服”事件震惊了 国内很多人,而我们也常常能够在电视新闻中看到 某些国际品牌童装被检测出有毒物质;2014年广州 市消协对广州市内的部分婴幼儿与儿童服装展开了 检查工作,同时也从各个卖点购置了 60批次的服装 进行检测,合格率仅仅是70%,其中一款服装中甚 至还包含了致癌物质。
在这次检查测试过程中,广 州市消协工作人员扮为消费者,与检测站人员共同 在各大商店购买,同时委托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进行检验。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林珊;胡惠强【摘要】针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主要是对指标在相关强制性标准、产品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标准中的要求进行了横向比较和分析,并对指标的合理性进行了思考,最后提出了对新标准的应对策略.【期刊名称】《现代丝绸科学与技术》【年(卷),期】2016(031)005【总页数】4页(P182-185)【关键词】婴幼儿;标准;强制性;纺织品;儿童【作者】林珊;胡惠强【作者单位】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511447;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511447【正文语种】中文2015年5月26日,经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国标委)批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简称GB 31701)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的强标。
历经8年,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两次召开标准审定会,WTO/TBT通报后欧盟3次提出评议意见3。
这在现有所有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都是极少有的,也可见此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都经过了严格的评估。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升婴童服装产品质量,规范婴童市场,其对安全性能的全面规范也将积极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2001年,我国第一部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首次对纺织品的安全性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2003年,为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对服装纺织品质量安全的要求,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实施,新增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pH值、色牢度和异味安全技术指标的要求,且要求与国际水平同步。
2010年,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又进行了更系统的修订,现行版本为GB 18401-2010(简称GB 18401)于2012年8月1日实施。
国家、行业执行标准(服饰类)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 36 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冲锋衣。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中式立领男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 14 岁及以下的婴幼儿及儿童穿着的服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含有弹性纤维的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裤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 36 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轻薄的纺织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户外防晒皮肤衣。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 36 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皮肤衣。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睡衣(含套装)等居家室内穿着服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睡衣(含套装)等居家室内穿着服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裙子、连衣裙和裙套等。
国家、行业执行标准(服饰类)
适用于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规格型号的标注。
3:服装类产品执行标准
3.1:常用男装、女装类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衬衫,不包括有填充物的衬衫。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 36 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各种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共混物等为填充物,或以动物 毛皮、人造毛皮等为里或制成活里,成批生产的棉服装。
《 风衣》
52
FZ/T 81015-2016
《婚纱和礼服》
53
FZ/T 81016-2016
《莨绸服装》
54
FZ/T 81017-2022
《全毛衬西服》
55
FZ/T 81018-2014
《机织人造革服装》
56
FZ/T 81019-2014
《灯芯绒服装》
GB 31701-2015中受限化学物质的危害及各国法规要求

表2部分国家和地区对甲醛的法律法规
国家
法规
纺织品类别
中国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婴儿类产品(小于等于36个月) 与皮肤直接接触
不与皮肤直接接触
日本
112法案
婴儿类产品 与皮肤直接接触
韩国
自我监管安全确认法案ຫໍສະໝຸດ 附件4) 安全质量标签法案婴儿类产品(小于36个月) 附录1:纺织品3岁〜12岁儿童内衣和睡衣 附录1:纺织品3岁〜12岁儿童外套和床上用品
不得含有游离甲醛
#20 mg/kg
2.3 pH 值
pH值是用来表示溶液酸碱度的指标,人体
〜 皮肤呈弱酸性,pH值在5.0 7.0,因此纺织品
pH值在微酸或者中性就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
反之会破坏皮肤的酸碱平衡,从而引起皮肤过敏
或者诱发感染导致病菌侵入%在纺织品的生产加
工过程中,除受地下水酸碱度不同的影响外,染整 加工及后整理过程是影响纺织产品最终酸碱度的
4隶仿屈枚 2019 年第 5 期
仪器与检测
中受限化学 GB 31701—2015 物质的危害及各国法规要求
石雪
(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上海,201108)
摘 要:文章总结了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受限化学物质的
危害,并比较了各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出GB 31701—2015对受限化学物质的要求高于或与各国要求
附录3*皮革产品与皮肤直接接触
附录3*皮革产品不与皮肤直接接触
越南
CircULar32/2009/TT—BCT1
澳大利亚
消费品甲醛
俄罗斯
少年儿童用产品安全技术规程
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

+ GB 18401
织物 填充物
附件 其他
GB 31701
技术要求及产品分类
本标准的安全技术类别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一 一对应, 分为A类、B类、C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序号 4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 超过75mm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 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 140mm
7岁以下 长度≤75mm 7岁及以上 长度≤140mm
序号 5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2、对填充物要求 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18401中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还应符合GB/T 17685 中微生物技术指标要求。
注: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执行。
3、对附件要求
a) 抗拉强力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 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 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8 除1-7条以外,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不应超过140mm
附件的最大尺寸 >6mm
抗拉强力a (N) ≥ 70
3~6mm
50
≤3mm
—
注:a 对于最大尺寸≤3 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 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见附录A。
b)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
边缘。
C)服装绳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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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举行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新闻发布会。
该标准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纺织产品,以及3-14岁儿童穿着的纺织产品。
标准按照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同,将产品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该标准在GB 1840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
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
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该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标准给出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6.1-2018.5.31)。
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该标准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为促使社会快速增进对标准的了解,中纺标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将根据国家标准委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开展标准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等系列宣贯活动。
首轮活动将于5月29日-6月11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