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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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701—2015与EN 14682—2014 关于绳带安全技术要求的对比解析

GB 31701—2015与EN 14682—2014 关于绳带安全技术要求的对比解析

GB 31701—2015与EN 14682—2014 关于绳带安全技术要求的对比解析作者:赵博研来源:《中国纤检》2017年第04期摘要本文对比和分析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EN 14682—2014《儿童服装绳带安全性规范》关于绳带安全性的定义和技术要求,以期帮助生产企业加深对绳带规范的理解,并提供绳带设计的建议。

关键词: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绳带安全;技术要求;绳带设计2016年6月,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化学品有毒有害性、燃烧性和机械安全性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要求[1]。

其中儿童服装上的绳带是造成安全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欧盟关于绳带的法规EN 14682于2014年第三次改版[2],更加全面和清晰。

近年来,中国制造的儿童服装由于绳带设计不符合安全要求而成为在欧美市场上被召回的最主要原因[3],2016年因为童装安全性绳索和抽绳问题引起的召回,占到纺织服装被召回产品的52%[4]。

产生大量召回的原因,主要在于国内企业对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法规理解不充分,如何让企业严格按照产品的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对国内外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性法规和标准的分析、比较、研究变得非常重要。

1 童装绳带设计不当造成的安全风险有研究表明[5],根据日常穿着和使用情况,童装上拉带或绳索的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意外事故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幼童帽子上的绳索钩到操场设备上,如滑梯、婴儿床等,造成勒颈,从而引起死亡事故。

在美国CPSC收集到的事故案例中有一名5岁女孩因夹克衫帽子上的绳带缠绊在学校的滑梯上窒息而死。

另一次事故发生在一名4岁女孩试图翻过栅栏时,因外套帽子上的绳带缠绕在栅栏上窒息而死[6]。

第二类:大童服装腰部和底摆的绳索和带子钩在移动的载体上,如公共汽车门、雪橇和自行车,可以引起拖拽,当被移动的载体牵引或碾过时,就会导致严重的受伤或死亡。

GST-2015-0009 我国首部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强制性国标发布

GST-2015-0009 我国首部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强制性国标发布

我国首部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强制性国标发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发布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6日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此为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符合GB18401,同时最终产品还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化学安全要求: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2.机械安全要求: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同时,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

3.燃烧性能要求。

4.耐湿摩擦色牢度要求。

5.其他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依据年龄不同,该标准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该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标准中,附件尖端和边缘的锐利性测定方法引用了与之同时发布的GB/T 31702-2015《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生效日期为2015年5月26日。

为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

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

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

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
3.附件:腰带
举例说明
产品名称:蓝色羽绒服(10岁C类)
确定年龄和产品类别
测试项目: 1.标识
2.织物: 蓝色布(异味,pH值,甲醛,偶氮,耐水色牢度,
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燃烧性能) 里布(异味,pH值,甲醛,偶氮,耐水色牢度,
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
3.原色羽绒填充物(异味,pH值,甲醛,微生物)
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 唾液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燃烧性能) 3.白色涂层,蓝色涂层:铅,镉,邻苯6P
举例说明
产品名称:白色裙子(4岁B类)
确定年龄和产品类别
测试项目: 1.标识
2.织物: 粉色布(异味,pH值,甲醛,偶氮,耐水色牢度,
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 度,耐湿摩擦色牢度) 白色布(异味,pH值,甲醛,燃烧性能) 白色纱布(异味,pH值,甲醛,燃烧性能)
附件的最大尺寸 >6mm
抗拉强力a (N) ≥ 70
3~6mm
50
≤3mm

注:a 对于最大尺寸≤3 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 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见附录A。
b)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
边缘。
C)服装绳带
1-头部和颈部区域 2-胸腰部区域 3-臀部以下区域 4-背部区域
2、对填充物要求 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18401中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还应符合GB/T 17685 中微生物技术指标要求。
注: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执行。
3、对附件要求
a) 抗拉强力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 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 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林珊;胡惠强【摘要】针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主要是对指标在相关强制性标准、产品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标准中的要求进行了横向比较和分析,并对指标的合理性进行了思考,最后提出了对新标准的应对策略.【期刊名称】《现代丝绸科学与技术》【年(卷),期】2016(031)005【总页数】4页(P182-185)【关键词】婴幼儿;标准;强制性;纺织品;儿童【作者】林珊;胡惠强【作者单位】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511447;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511447【正文语种】中文2015年5月26日,经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国标委)批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简称GB 31701)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的强标。

历经8年,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两次召开标准审定会,WTO/TBT通报后欧盟3次提出评议意见3。

这在现有所有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都是极少有的,也可见此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都经过了严格的评估。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升婴童服装产品质量,规范婴童市场,其对安全性能的全面规范也将积极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2001年,我国第一部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首次对纺织品的安全性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2003年,为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对服装纺织品质量安全的要求,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实施,新增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pH值、色牢度和异味安全技术指标的要求,且要求与国际水平同步。

2010年,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又进行了更系统的修订,现行版本为GB 18401-2010(简称GB 18401)于2012年8月1日实施。

GB 31701-2015中受限化学物质的危害及各国法规要求

GB 31701-2015中受限化学物质的危害及各国法规要求

表2部分国家和地区对甲醛的法律法规
国家
法规
纺织品类别
中国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婴儿类产品(小于等于36个月) 与皮肤直接接触
不与皮肤直接接触
日本
112法案
婴儿类产品 与皮肤直接接触
韩国
自我监管安全确认法案ຫໍສະໝຸດ 附件4) 安全质量标签法案婴儿类产品(小于36个月) 附录1:纺织品3岁〜12岁儿童内衣和睡衣 附录1:纺织品3岁〜12岁儿童外套和床上用品
不得含有游离甲醛
#20 mg/kg
2.3 pH 值
pH值是用来表示溶液酸碱度的指标,人体
〜 皮肤呈弱酸性,pH值在5.0 7.0,因此纺织品
pH值在微酸或者中性就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
反之会破坏皮肤的酸碱平衡,从而引起皮肤过敏
或者诱发感染导致病菌侵入%在纺织品的生产加
工过程中,除受地下水酸碱度不同的影响外,染整 加工及后整理过程是影响纺织产品最终酸碱度的
4隶仿屈枚 2019 年第 5 期
仪器与检测
中受限化学 GB 31701—2015 物质的危害及各国法规要求
石雪
(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上海,201108)
摘 要:文章总结了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受限化学物质的
危害,并比较了各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出GB 31701—2015对受限化学物质的要求高于或与各国要求
附录3*皮革产品与皮肤直接接触
附录3*皮革产品不与皮肤直接接触
越南
CircULar32/2009/TT—BCT1
澳大利亚
消费品甲醛
俄罗斯
少年儿童用产品安全技术规程

最新服装执行标准与安全技术要求

最新服装执行标准与安全技术要求
B类
针织配饰品
包括针织品质的发带/腰带/领结/耳套/臂套/脖套/非运动护腕/装饰包/装饰手套等
FZ/T 73044—2012《针织配饰品》
B类
婴幼儿毛衣执行标准:FZ/T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
GB/T 2662—2017《棉服装》
C类
针织
FZ/T 73020-2012《针织休闲服装》
C类
针织衬衫
以针织料为主的衬衫品质
FZ/T 73043—2012《针织衬衫》
B类
针织拼接服装
以针织料为主拼接而成
GB/T 26385-2011《针织拼接服装》
B类
针织保暖内衣
不适用絮片类
FZ/T 73022-2012《针织保暖内衣》
FZ/T 81010-2009《风衣》
C类
大衣/西服
女装
GB/T 2665-2009《女西服、大衣》
C类
男装
GB/T 2664-2009《男西服、大衣》
C类
牛仔夹克衫
通用手洗产品
FZ/T 81006-2017《牛仔服装》
C类
牛仔裤
手洗产品
FZ/T 81006—2017《牛仔服装》
C类
牛仔裙
手洗产品
FZ/T 81006-2017《牛仔服装》
C类
底为针织仿皮
FZ/T 73020—2012《针织休闲服装》
C类
裤子
梭织,不含毛(裙裤)
FZ/T 81007—2012《单、夹服装》
B类
针织裤
FZ/T 73029-2009《针织裤》
B类
毛,毛混纺
GB/T 2666-2009《西裤》
B类
衬衫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近年来,儿童服装尤其是婴幼儿服装的质量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5年5月26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并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

该标准对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儿童服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本文按照标准项目对其中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不适用于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等。

标准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儿童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2 质量要求2。

1 标识要求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即“GB 31701 婴幼儿用品"。

儿童纺织产品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即“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

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按本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可不必标注GB 18401安全技术类别。

2。

2 织物要求2.2。

1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新发布的GB 31701标准规定,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应符合表1的要求.与GB 18401相比,GB 31701对A类和B类织物增加了耐湿摩擦色牢度的要求,但本项目本色布及漂白产品不要求。

2.2.2 重金属要求重金属铅含量≤90 mg/kg、镉≤100mg/kg,仅考核A类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指标为铅、镉总量占涂层或涂料质量的比值.表2为各相关标准有关重金属的考核要求.本项目在实际操作上应注意识别涂料印染。

产品标准:《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产品标准:《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5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举行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新闻发布会。

该标准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纺织产品,以及3-14岁儿童穿着的纺织产品。

标准按照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同,将产品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该标准在GB 1840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

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

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该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标准给出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6.1-2018.5.31)。

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该标准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为促使社会快速增进对标准的了解,中纺标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将根据国家标准委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开展标准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等系列宣贯活动。

首轮活动将于5月29日-6月11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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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GB 18401
织物 填充物
附件 其他
GB 31701
技术要求及产品分类
本标准的安全技术类别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一 一对应, 分为A类、B类、C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序号 4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 超过75mm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 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 140mm
7岁以下 长度≤75mm 7岁及以上 长度≤140mm
序号 5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2、对填充物要求 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18401中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还应符合GB/T 17685 中微生物技术指标要求。
注: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执行。
3、对附件要求
a) 抗拉强力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 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 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8 除1-7条以外,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不应超过140mm
附件的最大尺寸 >6mm
抗拉强力a (N) ≥ 70
3~6mm
50
≤3mm

注:a 对于最大尺寸≤3 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 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见附录A。
b)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
边缘。
C)服装绳带
1-头部和颈部区域 2-胸腰部区域 3-臀部以下区域 4-背部区域
儿童纺织产品
年龄 0-3岁 3岁-7岁
7岁-14岁
一般适用身高
≤100cm 100cm~130cm 女童:130cm~150cm 男童:130cm~160cm
在实施中,首先应该按照定义判断属于哪个年龄段的产品, 如果根据定义无法判断,可以参照身高范围进行确定
技术要求及产品分类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在符合GB18401 的基础上,最终产品还 要达到GB31701中对织物、填充物、附件以及其他方面比GB18401 更多要求。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序号 6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长袖袖口处的绳带扣紧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序号 7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长至臀围线以下的服装,底边处的绳带不应超出服装下边缘。长至脚踝处的服装,底边处的 绳带应该完全置于服装内。
序号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序号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2 肩带应是固定的、连续且无自由端的。肩带上的装饰性绳 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或周长超过75mm的绳 圈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
序号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3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 超过360mm,且不应超出服装底边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 不应超过360mm
技术要求及产品分类
沿用GB18401以下要求:
项目
甲醛含量/(mg/kg) ≤
pH值
耐水(变色、沾色)
染色牢度/级 耐酸汗渍(变色、沾色)

耐碱汗渍(变色、沾色)
耐干摩擦
耐唾液(变色、沾色)
异味
可分解的致癌芳香胺染料
A类
20 4.0~7.5
3-4 3-4 3-4
4 4
B类
75 4.0~8.5
3 3 3 3 —— 无 禁用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2015
刘青青
说明
— 2015年5月26日颁布 —2016年6月1日实施 —过渡期2年, 2016年6月1 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的 产品允许在市场继续销售至 2018年5月31日
本标准全部内容具有强制性!
目的
该标准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 安全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它基于原有的纺织安全标 准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性能进行了全棉规范,针 织化学安全及纺织品机械安全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提高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质量。
a 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按GB/T4841.3规定,颜色大于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为深 色。 b 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指标为铅、镉总量占涂层或涂料质量的比值。 c 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 d 仅考核产品的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 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g/m2 的织物不考核。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绳带应符合下表面表格要求
序号 1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 带
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 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 头部和颈部: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有突出的绳圈, 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 150mm;除肩带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 销上用品等。
注: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 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内容
标准的适用范围 产品分类及技术要求 标识要求
举例说明及相关问题
年龄段划分
产品类别 婴幼儿纺织产品
C类
300 4.0~9.0
3 3 3 3 ——
技术要求及产品分类
新增要求:
1. 对织物要求 2. 对填充物要求
3. 对附件要求
4. 其他要求
1、对织物要求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除了符合 GB18401外还应符合下面要求:
项目
耐湿摩擦色牢度a/级 ≥
重 金 属 b/(mg/kg) 铅


邻苯二甲酸酯c/% DEHP、 DBP和 BBP

DINP、DIDP和DNOP
燃烧性能d
A类 3(深色2-3)
90 100 0.1 0.1
B类 2-3 —— —— —— —— 1级(正常可燃性)
C类 —— —— —— —— ——
1、对织物要求
注: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建议进行阻燃处理。如果进行阻燃处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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