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表头部分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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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
如果给CFR就需要填写运费
运费 (币制代码)
运费标记:“1”——运费率

“2”——运费单价

“3”——运费总价
例如:5%的运费率填报为5/1,24美圆的 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7000美圆的运 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以下常用代码
美元(502) 港币(110) 日元(116) 英镑(303) 欧元(300) 人民币(142 )
[例如]货物毛重为4公斤本栏目填报为4; 货物毛重3.1公斤填报为4公斤
净重(公斤)
Net Weight=N/W 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报为1 ,
集装箱号
填报格式:集装箱号/规格/自重 集装箱表示方法: CTN No. Container No. 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我们常见的集装箱规格为20尺及40尺,在填报
常用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 料对口、补偿贸易等等
征免性质 (简称或代码)
常用征免性质:一般征税、来料加工、进 料加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
征税比例/结汇方式 (名称或缩写或代码)
进口报关时征税比例原用于进料非对口贸 易方式下,现在不用填写
出口报关时结汇方式如下 信汇—M/T 电汇—T/T 票汇—D/D 付款
请注意商业交易的概念,商业交易一般指买 卖关系,也就是说发票上公司所在地和中转 地有关系或者为同一地
装货港/指运港 (名称)
装货港——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 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名称或代码)
境内目的地如果条件给出必须精确到区, 例如:北京市西城区、江苏南通其他

报关单标准规范填制

报关单标准规范填制

报关单标准规范填制报关单是进行国际货物贸易时必备的一种单据,它承载着货物的相关信息,为海关提供了必要的数据,也是进出口企业依法申报的依据。

为了确保报关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填制报关单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规范。

本文将介绍报关单的标准规范填制以及注意事项。

一、报关单的基本结构和要素1. 报关单的基本结构报关单一般由表头、主表和附表组成。

(1)表头:包括报关单的编号、填制日期、货主/承运人名称等基本信息。

(2)主表:主要包括商品的信息,如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价值、产地、运输方式等。

(3)附表:如果有其他附加信息需要填写,可以在附表中进行,如减免税、特殊关税处理等。

2. 报关单的要素报关单填制时需要包括以下要素:(1)报关日期:填写报关单的具体日期,一般应当与实际填写日期一致。

(2)货主/承运人信息:填写货主或承运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商品信息:填写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值等。

(4)运输信息:填写货物的运输方式、起运国家、运输工具、航班/航次号等。

(5)税费信息:填写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信息。

(6)申报关区:填写进出口货物实际申报的关区。

二、报关单的填制要点1. 准确填写关键信息在填写报关单时,要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尤其是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价值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情况一致,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注意货物的分类和编码货物的分类和编码是报关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决定了货物应缴纳的关税和征收的税费。

填写时应仔细核对货物的分类和编码,确保准确无误。

3. 注意货物的申报价值货物的申报价值是海关计算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依据。

在填写报关单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申报货物的价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特殊处理的标注和备案如果货物需要特殊的关税处理或享受减免税政策,需要在报关单上作出相应的标注,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5. 合理使用附表如果主表的信息无法满足报关要求,可以使用附表进行补充。

报关单的填制规范和解读

报关单的填制规范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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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转关运输的填报(1)进口报关单
运输 方式
直转和提前报关填报
水路 运输
@+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号
航空 运输
@+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号
铁路 运输
@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号/@进出境日期
汽车 运输
@+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号
3.注意转关运输的填报(1)进口报关单(续)
运输 方式
中转填报
水路 运输
备案号长度为12位。第1位为标记代码;第2~5位为备案地海关关区 代码;第6位为年份;第7~12位为序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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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增填报要求
对进入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在“备案号”栏 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的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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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日期
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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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某公司一次到货进口木材一批,分属甲(一般贸 易合同)、乙(加工贸易合同)两个合同项下,清单简 列如下: 1. 胶合板,三种规格,合同甲,海运提单号:A01、
A02、A03; 2. 地板条,一种规格,合同甲。海运提单号:A04; 3. 锯材,两种规格,合同乙,海运提单号:B01、B02; 4. 薄板,两种规格,合同乙,海运提单号:B03、B04。 讨论:该公司在向海关一次性申报进口时,应填报几份 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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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是指货物由运输工具 从一个地方装运发出后没有 直接运往目的地而是中途卸 下,再换装另外的运输工具 运到目的地。
2.须注意发生中转(转船运输)的情形,区别前程 和后程运输工具,我们这里要填的是“进出境”时 的运输工具名称。
例:货物用“东风号”货轮从纽约起运,经香港换 装“红日号”从广州海关入境,则船舶要填写的入 境的船舶即红日号的船舶英文名称及航次号。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制(3)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制(3)

⼗⼋、成交⽅式 ※1、教材348页代码表带*的要掌握。

填写成交⽅式名称或代码。

2、在发票的单价中找到贸易术语(13个贸易术语),但是不能直接填写13个贸易术语。

13个贸易术语应填写的成交⽅式的对应关系:发票中的贸易术语 报关单中填写的成交⽅式 成交⽅式代码 CIF、CIP以及D组的5个贸易术语填 CIF 1 CFR(CNF、C&F)、CPT填 CFR(CNF、C&F) 2 FCA、FAS、EXW、FOB填 FOB 3  注:D组5个术语为:DAF、DES、DEQ、DDU、DDP ⼗九、运费 1、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3种⽅式之⼀,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2、运费标记:“1”表⽰运费率,“2”表⽰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运费总价。

例如: A、10%运费率填报为10 B、50英镑的运费单价填报为303/50/2 C、9000⽇元的运输总价填报为116/9000/3 是以币种——价格——标记的顺序排列的。

★进⼝报关单 (1)货物的成交⽅式为CIF进⼝的,则运费、保费栏⽬为空,不填。

(2)成交⽅式为CFR进⼝的,则运费栏不填,保险费栏要填。

(3)成交⽅式为FOB进⼝的,则运费栏、保险费栏要填。

★出⼝报关单 (1)货物以FOB成交⽅式出⼝的,运费、保费栏⽬不填。

(2)货物以CFR成交⽅式出⼝的,运费栏填;保费栏不填。

(3)货物以CIF成交⽅式出⼝的,运费、保费栏⽬要填。

(参见保险费内容的表格⼀) ⼆⼗、保险费 1、⽤于成交价格中不包保险费的进⼝货物 2、⽤于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货物 运费标记:“1”表⽰保险费率,“3”表⽰保险费总价。

例如:5%的保险费率填报为5 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8000美元保险费总价值为502/8000/3 ※表格⼀: 成交⽅式 运费 保费 进⼝ CIF 不填 不填 CFR 不填 填 FOB 填 填 出⼝ FOB 不填 不填 CFR 填 不填 CIF 填 填  ⼆⼗⼀、杂费 1、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完税价格或应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如⼿续费、佣⾦、回扣等。

报关单表头部分填制规范

报关单表头部分填制规范

六、运输方式
(一)含义 1、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 是指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就进出口货物交 接、交换所磋商决定可采用的运输方式。(进出 口货物实现空间位移的运输形式) 2、进出口报关单所列的运输方式: • 实际运输方式:货物实现空间位移(进出关境) 的运输形式。 (一般按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类别划分) • 特殊运输方式:货物实现空间位移(非实际进 出境)的运输流向。 (按货物在境内的流向来划分 )
分单填报
同一份报关单上的商品不能同时享受协定税率和减免税
5、在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况的项目中,须分别填报的 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表体项目) • 商品编号不同; • 商品名称不同; • 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 6、已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如原填报内容 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一致而又有正当理由的,申报 人应向海关递交书面更正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 对原填报的内容进行更改或撤销。
4、特殊情况下的填报: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直接接受货物的 单位的名称”+“编码”。 (2)经营单位编码第六位数为“8”的单位(通常为 报关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 (3)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对于委托我 驻港机构成交的货物,则国内委托人(境内法 人)为经营单位。 (4)合同签订和执行单位不一致时,经营单位按执 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重点★五、经营单位
(一)含义;是指经国家外经贸主部门及其授权部门核准,并 已在海关注册登记有权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对外经 济贸易进出口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 个人。 注: • 进出口报关单中的经营单位专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合同 的中国境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名称及其海关注册编码。
• 一般情况下是直接进出口货物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特殊情况下 也可以是不直接进出口货物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与进出口 货物收发货人的区别)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一、进(出)口口岸(一)含义进(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口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一般从所给出的单据或中文资料中能找到相应的内容(二)填报要求1、一般要求(1)本栏填写:隶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货物由天津新港进境,“进口口岸”栏填“新港海关”+“0202”(2)进口口岸是进入我国关境的第一海关,出口口岸是运离我国关境的最后一海关。

2、特殊情况(1)加工贸易货物: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岸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2)转关运输货物(综合实务题)①进口转关: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②出口转关: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例如:从天津进境转关至郑州,填“天津(隶属)海关名称及代码”二、备案号(重点)(一)含义00。

备案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般从所给出的中文资料中查找,掌握教材第334页表格备案号是B、C、E、Y、Z开头的备案号的情况。

(二)填报要求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2、备案号的标记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及“项号”等栏目相协调。

(参见教材414-416页的表格)例:03年在给出的补充资料中,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向海关申报。

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项号根据教材414页的表格来做。

3、加工贸易货物,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4、进出口征减免税审批货物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5、对进入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在“备案号”栏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的备案号。

(2010年新增)6、进口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CEPA、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本栏填报“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如:“Y3M03A000001”。

7、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栏为教材第336页表格中的监管方式时,“备案号”栏应填报与其相应的编号,不得为空。

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一部份)

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一部份)

七、申报日期 定义: 定义 : 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 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 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 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 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 登记处理的日期。
经营单位(★★) 八、经营单位(★★) 定义: 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 定义 : 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 执行 国境内 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它是从事对外 内 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范围: 范围 : 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我国境内外贸、工 贸企业;接受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 或接受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的 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投 资企业、外商驻华商社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等。 经营单位应为对外签约并执行。
四、备案号 定义: 定义 : 是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 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 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 《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 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电子帐册 及其分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 及原产地证书等各类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三、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基本要求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 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口或出 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 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必须做到真实、 真实、 真实 准确、完整、规范。 准确、完整、规范。 1、报关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 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如实 申报。
二、海关编号
定义: 定义: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 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H883/EDI通关系统中如何填制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1-2位 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 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2位),第3位为海关 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1位,后6 位为顺序编号。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栏目的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栏目的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栏目的填报一、进(出)口口岸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二、备案号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关手续时应递交的海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如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加工贸易电子帐册编号、征免税证明编号、实行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原产地证书编号、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认定证明编号等。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日期均为8位数字,如20110808四、申报日期五、经营单位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应填报中文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注册编码的一般规则:1、第1至4位表示企业所在地方行政区划代码。

2、第5位表示企业所在经济区域代码:“1”:经济特区(深圳特区可用“0”);“9”:其他地区。

3、第6位表示企业经济类型:“2”:中外合作企业;“3”:中外合资企业;“4”:外商独资企业。

4、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六、运输方式报关单中的运输方式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前者指货物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分类;后者指货物无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货物在境内的流向分类。

七、运输工具名称在纸质报关单上,“运输工具名称”与“航次号”合并填报在“运输工具名称”一个栏目。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及其航次号。

进口转关的水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进境英文船名。

水路运输填报传播英文名称或船舶号码+“/”+航次号。

八、提运单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单或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单或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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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税区(0) •物流园区 (X) •监管仓库(1) •保税港区 (Y) •保税区 (7) •出口加工区(Z) •保税仓库(8) •边境特殊海(H) •物流中心(W) 关作业区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
非邮件方式进出口的快件 实际进出境运输方式 所乘运输工具类别 进出境运输工具类别
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
•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 •纸质报关单; 货物报关单; •电子数据报关单 •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 货物报关单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
进口货物报关单 •海关作业联; •海关留存联; •企业留存联; •海关核销联; •进口付汇证明联。 出口货物报关单
免于填报 填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非实际进出境的货物
四、申报日期
(一)含义: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或受其委托的 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的日期。(海关受理日期) (二)填报要求: (免予填报)
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8位数字表示
电子申报方式
海关计算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时间
纸质报关单
海关对纸质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
特殊情况 •非邮件方式进出口的快件 •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 •转关货物
•水路运输(2) •航空运输(5) •铁路运输(3) •邮件运输(6) •公路运输(4) •其他运输(9)
运 输 方 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实际运输方式
实际进出境
运输工具的类别
特殊运输方式
非际进出境
货物境内流转方向
特殊情况 •特殊监管区域内货物之间的流转、调拨 •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 流转货物 •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加工贸易余料结转、 深加工结转、内销等货物。
备注栏目
出口报关单: 减免税证明编号
转为
进口报关单: 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加工贸易货物
出口报关单: 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减免税货物
进口报关单: 减免税证明编号
备案号栏目
5、出入出口加工区: • 保税货物:填报标记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 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税货物、物品: 填报标记代码为“H”、第六位为“D”电子账册备案编号; • 企业维修、测试、检验、展览及暂准进出境货物运往区外, 本栏目不填报 6、原产地证书: • 实行原产的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 物: 本栏填报“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 • 未 实行原产的证书联网:不在本栏目填报。 7、减免税设备及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的结转: (减免税设备 加工贸易设备) • 转入企业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 转出企业填制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 • 或免于填报; 8、进口适用ITA税率的商品:填报用途认定证明的编号。
六、运输方式
(一)含义 1、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 是指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就进出口货物交 接、交换所磋商决定可采用的运输方式。(进出 口货物实现空间位移的运输形式) 2、进出口报关单所列的运输方式: • 实际运输方式:货物实现空间位移(进出关境) 的运输形式。 (一般按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类别划分) • 特殊运输方式:货物实现空间位移(非实际进 出境)的运输流向。 (按货物在境内的流向来划分 )
*H
*H+*D *Y
注:“*”为熟练掌握的内容,熟记代码、符号、英文缩写
(三)填报规范
1.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2.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于填报 3. 适用加工贸易手册的货物和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货物, 本栏目均应填写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和征免税证明编号 4. 加工贸易货物转为享受减免税或需审批备案后办理形式进 口的货物: • 本栏目填报 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等审批证件备案编号; 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 备注栏填报: 进口报关单: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出口报关单:征免税证明编号。
重点★五、经营单位
(一)含义;是指经国家外经贸主部门及其授权部门核准,并 已在海关注册登记有权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对外经 济贸易进出口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 个人。 注: • 进出口报关单中的经营单位专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合同 的中国境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名称及其海关注册编码。
• 一般情况下是直接进出口货物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特殊情况下 也可以是不直接进出口货物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与进出口 货物收发货人的区别)
• 9.其他情况参见P329-330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含义 填报要求 日期均为8位数。例:20110610 无法确定运输工具 实际进境日期 进口 日期 运输工具 申报进境的日期 未申报或申报进境日期与运 输工具申报日期不符 空
以运输工 具申报进 境日期为准
出口 日期
运输工具 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第六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体主要栏目的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栏目 报关单栏目填报中的对应关系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一、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 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书面声明,以此要求 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报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二、类别 按进口流向分 按介质分 按海关监管方式分
4、特殊情况下的填报: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直接接受货物的 单位的名称”+“编码”。 (2)经营单位编码第六位数为“8”的单位(通常为 报关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 (3)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对于委托我 驻港机构成交的货物,则国内委托人(境内法 人)为经营单位。 (4)合同签订和执行单位不一致时,经营单位按执 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例: 4400------广东省; 4401------广州市; 4403----- 深圳市; 4404------珠海市; 4405------汕头市; 4490------广东省未列名的其他直辖行政单位; 4600------海南省; 3502------厦门市
(2)第五位数:市经济区划代码 “1”——经济特区(深圳特区可用“0”) • 第五位数为“0”,前四位必须是:4403; • 第五位数为“1”,前四位数必须是:4403、4404、 4405、4600或3502. “2”——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 济开发区 “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保税区 “5”——出口加工区 “6”——保税港区 “7”——物流园区* “9”——其他
2、例:(1)广州海关 5100; 清远海关 5103
(2)拱北关区 5700; 九州海关 5750 (3)西宁海关7900; (直属海关)
各种情况下进出口口岸的填报
进出口情况 实际进出境货物 加工贸易货物 填报规范 实际进出境口岸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备案限定或指定口岸的海关名称+关 区代码;不一致时,变更后填报 进境地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出境地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转入地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转出地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海关作业联; •海关留存联; •企业留存联; •海关核销联; •出口收汇证明联 •出口退税证明联
四、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1、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不得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 3、若有更正,必须在更正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4、 •不同批文或合同的货物;
•同一批货物中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 •不同备案号的货物; •不同征免性质的货物; •不同运输方式或相同运输方式但不同航次的物; 一份源产地证书的货物(可含有非产地证书货物) 在一批货物中,对于实行源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如: •涉及多份源产地证书; •含非产地证书的商品。 对应一份报关单
转关货物
特殊监管区域内货物之间的流转、调拨 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 之间相互流转货物 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加工贸易余料结转、 深加工结转、内销等货物。
其他运输
(二)填报要求
1、填报规范: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 2、填报注意事项: • 实际运输方式:进境填报运抵第一口岸的运输方式;出境填 报运离关境最后口岸的运输方式。 • 运输方式为保税区(代码为7)和保税仓库(代码为8)仅 适用于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进口报关单的本栏目的 填报,不得用于出口报关单。 • 运输方式代码为0、1、7、8、Z、W、X、Y的,其进口报 关单的起运国栏、出口报关单的运抵国应填报中国(142) • 进出口天然水和电力(商品编号分别为22019010和 27160000),进出时采用输水管道或输电网的,进出口货 物报关单的运输方式栏填报“其他” (代码为9)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doc
一、进、出口口岸
(一)含义:是指货物进、出境的口岸的海关的名称 1、填报要求:
•进口报关单:填报货物实际进入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出口报关单:填报货物实际运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 “隶属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 •无隶属海关时: “直属隶属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一)含义: • 经营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由海关给于其加 工贸易手册、设备登记手册、电子帐册及分册的编号; • 征减免税审批等手续时,海关签发的征减免税证明的编号; • 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一位是标记码)
(二)备案号的首位标记码(填报海关备案的12位编码)
例:珠海市4404: 珠海特区:44041; 珠海保税区:44044; 珠海跨境工业区:44045;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4043; 珠海市其他地区:44049
(3) 第六位数: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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