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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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和提高本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下:

1、饲料车间每位员工必须自觉执行本场的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工作、精诚团结、圆满完成本场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2、饲料车间必须按生产区当日计划用量单,足量按时送至每幢羊舍,并由饲养人员及时在料单上签收,做到手续完整,当日事当日完毕。

3、严格按照本场下达的营养配方,进行各类饲料生产,不准自作主张、擅自变动;不准窜料、混料,确保饲料的营养标准,如因人为的投料原因,造成生产损失的,按比例给予惩罚。

4、原料进库要认真验收(数量、质量)。不合格原料不准进入车间,谁强行安排进库谁负责。

5、车间各种原料必须按品种、分类堆放整齐,用陈储新,并根据每天的实际原料的用量及时做好日报、周报、月报。按时报至财务人员,每月清仓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6、使用过的包装袋等物品,每天应整理分类,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由本场统一处理,保持生产车间无杂物、无垃圾。

7、原料安排必须提前三至五天报计划,杜绝急用,如造成生产线喂料停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严禁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打瞌睡、擅离岗位、怠急工作。

9、严禁穿拖鞋、短裤上班。

10、未经允许严禁陌生人进入车间参观。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能保持正常的生产能力,避免设备遭受不应有的磨损等损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发挥设备潜力,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部门负责对所需采购的生产设备进行选型,并提出设备采购申请报告;设备采购申请报告经集团财务部和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采购工作;采购业务部依据指令进行设备询价,签订合同,并确认进货,设备到厂后由生产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

2、制定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空气压缩机等关键设备操作规程,规定开机前准备、启动与关闭、操作步骤、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3、随时保持设备的外部清洁卫生,清除积尘粉料及油污。

4、每台设备的附件,工具由操作人员负责保管、保养,对设备上必须储备的易损件等由操作人员负责保管、保养。

5、发生设备事故后,操作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并立即切断动力源或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及时上报当班主管及上级领导。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试剂的采购和保管

1、采购各种药品、试剂之前,必须编制采购计划,由品管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2、所购药品、试剂等,必须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登记、验收、分存和管理。

3、所购药品、试剂入库之前,必须进行严格验收,确认标签完整清晰,标签与药品、试剂完全相符,且无变色或结块。所购药品、试剂必须在保持期内。

4、所有的药品、试剂都应存入于药品柜内,并加锁保管,药品柜应背向阳光,严格控制化验室内温度在30度以下。

5、设立药品档案,检查药品使用情况,过期失效的药品及时更

换。各种药品、试剂必须按其化学性质、用途及注意事项分类存放,即可分为酸、碱、盐、指示剂、基准物质等五大类,易燃、易爆、亦腐蚀、剧毒等物品要特别注意,应将其置于安全地方,且定期检查。

6、挥发性试剂必须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地方,光敏易分解药品应存放于避光阴凉处,热敏药品和试剂,必须低温保存或存放于冰箱中。

二、药品、试剂的使用:药品、试剂的使用,应操作规范,注意安全,不得违章操作,特别应执行以下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使用挥发性或带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和试剂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

2、使用强酸或强碱等强腐蚀性药品和试剂时,应配戴工作防护手套后进行操作。

3、使用有色药品或易氧化着色的药品和试剂时,应特别小心,注意防止溅洒于工作台上,如有溅出,应立即对所污染到的地方进行处理,擦洗干净。

4、使用基准物质或药品、试剂用量特别少时,应注意取用量尽可能准确,且应从瓶签的后上方取出,如有少量多余的药品,应废弃,严禁放回原瓶内,以免造成污染。

5、所有试剂瓶的标签,要求书写工整,不得涂改,注意标签要贴正。同一试剂瓶上,严禁张贴不同的标签。

6、严禁使用无标签的药品。

7、任何化验人员如领用化学试剂须向部门主管申请,并写明日期、用途及用量,经主管批准方可动用。

三、易燃试剂的保管和使用

1、挥发性易燃试剂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或在冰箱、铁柜内。

2、启开易挥发的试剂瓶时,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3、实验过程中,对易燃性及易挥发性有机溶剂有必要以加热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明火操作。

4、在蒸馏可燃物质时,首先应打开冷凝水,并确信水流已固定时,再开始加热。

5、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质时,应立即用水冲洗,不得近灯火,以防着火。

6、高温物体要放在不能起火的安全地方。

7、严禁氧化剂和可燃性物质一起研磨。

8、装挥发性物质或受热易分解出气体的药品瓶,最好用石蜡封闭瓶盖。

四、易爆试剂的保管和使用

1、易燃烧爆炸性固体:要求存放温度不超过30度,理想温度在20度以下,与易燃物、氧化剂均需隔开存放。

2、强氧化剂:存放处要求阴凉通风,最高温度不超过20度,理想温度在20度以下,要和酸类、木屑、炭粉、硫化物、糖类等易燃物、可燃性物质及易被氧化物质进行隔离。

3、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危险物质都必须取用能保证实验结果的必要精确性和可靠性的最小量来进行工作,并且绝对不能用火直接加热。

4、在使用易爆炸性物质时,使用带磨口的玻璃瓶是很危险的,因为关闭或开启玻璃塞的摩擦都可能成为爆炸的原因。

5、易发生爆炸的作业,不准对着人进行。

五、毒性试剂的保管和使用

1、剧毒性药品保存必须双人双锁管理,使用时必须通过品管部经理方可取用。

2、严禁试剂入口。

3、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接触有毒物后应仔细洗手和漱口。

4、对于有毒的气体,必须在抽毒罩或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处理。

六、过期药品、试剂及废液废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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