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1章人身保险概述

1.5 人身保险的特征
1.5.1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 较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2.人身保险是给付性保险 3.人身保险具有变动的危险率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17
1.5 人身保险的特征
4.人身保险的主体—人寿保险 具有储蓄性质 5.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
6.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特殊性
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殊性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18
1.5 人身保险的特征
1.5.2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 较 1.经营目的和权利义务不同 2.保险责任与保险受益人 的资格确定不同 3.保险立法及保险金给付不同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19
1.对个人和家庭的效用 (1)经济保障 (2)投资手段 (3)税收减免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23
1.6 人身保险的功能
2.对企业的作用 3.对社会的效用 ——有助于稳定社会生活 ——有助于扩大社会就业 ——有助于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24
1.1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1.1.4确定保额的三种方法 1.生命价值法 2.收入置换法 3.需要法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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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1.生命价值法 例:某男性被保险人,年龄40岁,预计每 年收入3万元,本人每月生活及消费费 用1000元。其有一10岁子女,每月需要 700元生活费及教育金,其妻无工作, 每月需要400元生活费,假定其子需保 障到大学毕业22岁,妻子38岁,保障到 85岁。假定资金年折现率为6%,用生 命价值法和家庭需求法估算其应投保保 险金额。
课件01:人身保险概述

秦海璐的单眼皮: 100万元人民币, 而全身保额更是高 达2600多万元人民 币。气质独特的秦 海璐有一双可爱的 单眼皮,崇尚质朴 的她觉得自然就是 美,所以对于自己 的单眼皮很是满意 。当很多艺人为了 漂亮,通过手术把 单眼皮变成双眼皮 的时候,秦海璐却 坚持做单眼皮女生 ,更不惜花大钱为 她的单眼皮投保。
▪ 死亡率规律
死亡率
年龄
解题思路
▪ 100000×Ax=100000×qx×10000 Ax=10000×qx
查生命表可知:
q18=0.000724 q38=0.001366 q58=0.009386
q28=0.000730 q48=0.003558 q68=0.024315
1.1.3 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
1.1.2 人身保险的特征
▪ 5、从保险收益的特点来看
➢ 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质; ——现金价值 保单质押贷款 减额缴清保险 展期保险
➢ 人身保险享有纳税优惠。
案例讨论:如何确定保费
假设10万人均投保1万元保险金额的定期一年寿险,问年 龄分别为18岁、28岁、38岁、48岁、58岁、68岁的人应 缴纳的保费是多少?(仅考虑纯保费)
▪ 生命价值法就是要估计人的生命价值,从而据此 确定保险金额。
▪ 生命价值法的缺陷:
将来的收入难以预计; 忽视了通货膨胀因素; 忽视了社会保险等收入来源。
▪ b、收入置换法:
➢ 根据家庭需求、收入来确定保额,同时考虑到社会保 险和通货膨胀因素。
➢ 保额按家庭年收入的倍数来表示。
美国寿险公司编制的年龄、年收入与合理的保 额之间关系的表格
➢ D、卢先生投保了福如东海终身寿险(新华),保险 人负责:若卢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的 10%给付,退还保费;若卢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 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给付。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学》教学大纲

《人身保险》教学大纲前言本课程是为适应学院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的经济管理专门人才而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
本课程人身保险学是保险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本课程主要从法律、经济、数理统计等角度人身保险进行研究和考察,共分为五部分内容:即人身保险的一般基础理论、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市场理论、人身保险的数理分析。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学知识。
本课程以人身保险学的一般原理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科研成果,注重理论分析能力的提高和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
本课程的先导课程是保险学等专业基础课程。
《人身保险》教学大纲目录教学内容 (1)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1)第二章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 (1)第三章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 (2)第四章人身保险市场理论 (3)第五章人身保险的数理分析 (3)重点章节 (重要问题) (5)参考书目 (6)课时分配 (7)教学内容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含义和作用,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内容结构:第一节人身保险的涵义1、人身保险的定义2、人身保险的性质第二节人身保险的作用1.人身保险对经济发展的作用2.人身保险对个人理财的作用3. 人身保险对公司理财的作用4. 人身保险对政治稳定的作用第三节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1.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财政政策2.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货币政策3.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经济发展4.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身保险的涵义、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第二章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人身保险的分类,熟悉各种人身保险险种。
内容结构:第一节人身保险的产品分类第二节人寿保险的产品分析1.死亡保险2.生存保险3.两全保险4.人寿保险的新发展第三节健康保险的产品分析1.纯粹的健康保险2.作为附加责任的健康保险3.健康保险的新发展第四节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1.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险2.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寿保险的产品分析、健康保险的产品分析、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第三章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法律知识,培养学生实际运用人身保险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人身保险医学指南(中保协中级)

人身保险医学指南(中保协中级)人身保险医学指南(中保协中级)第一章:概述1.1 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即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1.2 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主要分为四大类: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年金保险。
-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承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残疾的风险。
- 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风险为保险责任。
- 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风险为保险责任。
- 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为保险标的,承担在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时给付年金的保险责任。
第二章:投保流程2.1 投保前的准备- 了解自身需求: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明确投保需求。
- 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了解不同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信息,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2.2 投保申请- 填写投保单: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详细、真实地填写个人信息和投保需求。
-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健康检查报告等。
2.3 保险公司的核保- 审核投保资料: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投保人的投保需求和健康状况。
- 风险评估: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2.4 投保结果- 投保成功:若投保人符合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则投保成功,保险公司将出具保险合同。
- 投保失败:若投保人不符合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则投保失败,保险公司将通知投保人并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第三章:保险合同3.1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单: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载明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学习重点: 学习重点: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发展过程中自然保费、均衡保费的 形成及其概念
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1.1.1 人身保险概念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保 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保险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 2、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 3、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
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 1.1.4 人身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范围划分 (一)人寿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年金保险 (四)健康保险
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1.1.4人身保险的种类
二、按照保险期限划分 (一)长期保险业务 (二)一年期保险业务 (三)短期保险业务
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概述 1.1.2 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的特点 (一)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 (二)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 (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四)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五)保险费率确定方式的特殊性 (六)保险的储蓄性
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概述 1.1.3 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身保险发展历史与趋势 第三节 人身保险所遵循的原则
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人身险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学习目标: 掌握人身保险的定义与特征 掌握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 掌握自然保费、均衡保费、现金价值等概念及其联 系 掌握人身保险的不同分类 了解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储蓄的差异 了解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及其我国人身保险的发 展阶段与发展趋势 掌握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 运用
人身保险(精品课程)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本章预习: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意思就是说人的一生不是每件事都可以事先预测,都存在着不确定性。
人类在进行物质生产、向自然界索取生活资料的过程中,乃至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有可能遭遇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灾害等的袭击、破坏;同时,作为自然人,人类自身还要受到生、老、病、残、亡等自然规律的支配,影响和危害身体健康和健全的事件总有发生。
人们总是向往平和、安定、幸福的生活。
人身危险的存在和人们追求安定生活的心理为人身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人身危险的客观存在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物质与精神损害等损失后果有时是巨大的,甚至是难以独自承担的,因此需要有社会化的危险分散与控制机制。
人身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也就很自然地成为常备的人身危险管理工具。
它既成为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之一,也对一国的民生与经济安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人身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又决定了人身保险的理论与实务操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本章围绕人身保险的基本理论展开分析,介绍了人身危险、人身保险的基本概念、分类方法、特征及其效能等,以奠定人身保险的理论基础。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危险●人身保险的界定●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的特征●人身保险的效能1.1 人身危险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财务转移机制[1],因此所有保险都是为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从而能够满足个人、家庭和企业对经济安全性的部分需求。
保险业一直在不断地设计、改造和更新产品,以满足个人、家庭和企业的各方面保险需求。
但万变不离其宗,保险产品为特定危险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基本目的从未改变过。
事实上,危险是任何保险(无论是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还是社会保险)的核心之所在。
正是人身危险的存在,才使人们产生了人身保险的需求。
17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PPT课件

为梦想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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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概述 保险
经济角度:分 摊意外损失的 财务安排
法律角度: 一方同意补偿 另一方损失的 合同安排
14.08.2020
风险、操作风险、经济风险、认知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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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梦想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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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管理
1、概念 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
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 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 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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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梦想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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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管理
2、目标
以最小的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以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不 利影响。
损失频率 损失程度 风险管理技术
低
小
自留
高
小
防灾、防损
高
大
低
大
避免 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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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风险
基本条件
偶然的
意外的
纯粹风险
可保风险
有发生重大 损失可能性
大量标的均 有受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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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梦想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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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角度定义保险
• 保险是这样一种经济机制,即个人以小额
成本(保险费)替代大额不确定损失(保 险所保的意外事故),而这种损失在没有 保险的情况下将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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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梦想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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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概述
1、定义
《保险法》: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 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 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 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 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人身保险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殊性
财产保险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考虑 保险利益金额的多少,以财产实际价值为限;人身保 险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不问保险利 益金额的多少;特殊情况。 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定立、维持合同有 效、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条件;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 是保险合同定立的条件,但不是维持合同有效、给付 保险金的条件。
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不同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有客观依据 人身保险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约定一个金额作为 保险金额,“需要与可能确定法”、“生命价值”理论、“人 身保险金设计”方法使用最为广泛 “需要与可能确定法”:考虑投保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 保人交纳保费的能力,一般的,“需要”包括丧葬费用、遗属 生活费用、债务、退休养老费、疾病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 但是收入水平、生活标准、社会工作地位、家庭负担等不同, 会影响“需要”和交纳保费的能力;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经营主体不同
人身保险由取得了法人资格的专门保险机构经营管理。 社会保险的经营者目前在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由国家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机构,由国家统一立法进 行管理; 另一种是由国家和社会各部门或者社会团体进行多头分散管 理。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法律关系不同
互制与互促的关系
1.2 人身保险的原理
损失的分担:保险学理论的一个基本思想 人身危险的同质性:核保以区分风险等级 大数定律
1.3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也叫可保利益,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二 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 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 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 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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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本章预习: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意思就是说人的一生不是每件事都可以事先预测,都存在着不确定性。
人类在进行物质生产、向自然界索取生活资料的过程中,乃至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有可能遭遇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灾害等的袭击、破坏;同时,作为自然人,人类自身还要受到生、老、病、残、亡等自然规律的支配,影响和危害身体健康和健全的事件总有发生。
人们总是向往平和、安定、幸福的生活。
人身危险的存在和人们追求安定生活的心理为人身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人身危险的客观存在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物质与精神损害等损失后果有时是巨大的,甚至是难以独自承担的,因此需要有社会化的危险分散与控制机制。
人身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也就很自然地成为常备的人身危险管理工具。
它既成为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之一,也对一国的民生与经济安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人身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又决定了人身保险的理论与实务操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本章围绕人身保险的基本理论展开分析,介绍了人身危险、人身保险的基本概念、分类方法、特征及其效能等,以奠定人身保险的理论基础。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危险●人身保险的界定●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的特征●人身保险的效能1.1 人身危险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财务转移机制[1],因此所有保险都是为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从而能够满足个人、家庭和企业对经济安全性的部分需求。
保险业一直在不断地设计、改造和更新产品,以满足个人、家庭和企业的各方面保险需求。
但万变不离其宗,保险产品为特定危险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基本目的从未改变过。
事实上,危险是任何保险(无论是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还是社会保险)的核心之所在。
正是人身危险的存在,才使人们产生了人身保险的需求。
1.1.1 人身危险人身保险,顾名思义是对有关人身方面存在的各种危险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或预防或减轻因人身事故而带来的人身、经济等方面损害的一类保险。
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人身危险的概念。
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按危险损失的后果为依据,任何危险导致的危险损失不外乎财产危险、责任危险、信用危险与人身危险四种。
其中,人身危险是特指人的生命或身体方面遭受损害的危险,人身危险的载体是人的身体、生命和健康、失业、老年人赡养等方面的危险损失发生时承载的主体,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所属的组织。
归纳起来,人身危险不外乎两大类:死得太早与活得太久,及其伴随产生的疾病、残疾、衰老、失业[2]或退休等危险。
这些危险一旦发生,其危险事故往往表现在人的身体或生命上,导致的后果则是当事人收入的减少或中断、或利益的受损等;此外也会导致精神上的悲哀、痛苦、创伤等。
归纳起来,我们可以将人身危险划分为生命危险和健康危险两类,其中,生命危险是与人的生存与否有关的危险,包括生存危险与死亡危险;健康危险主要影响的是人身体的健康或健全程度。
在此,人的死亡是必然的事实,并无任何不确定性可言,但死亡发生时间却是不确定的;而健康危险则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如伤残是否发生、疾病是否发生,在什么时候发生,损害健康的程度等等,均是不确定的。
1.生命危险对于生命危险,一个人会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早逝或退休。
早逝危险是指死亡发生时还有其他人依赖死者收入的危险,老年退休危险则是个人虽然生存但已不能赚取收入的危险,也就是指那些退休时没有或没有足够积蓄来满足退休期间的个人或家庭生活费用之需的危险。
(1)早逝危险。
我们在研究人身保险时将会看到,一些寿险品种中包含一份逐渐积累的基金,为退休做准备。
这就意味着,寿险的基本作用是为防范早逝带来的经济损失而提供保护措施,是对早逝进行保险以及积累资金的手段。
死亡不会自动导致经济损失,因为死者并不承受损失。
损失由那些依赖死者收入的人承受的。
早逝之所以会造成收入损失危险,首要原因就是那些由于死者死亡而承受损失的人还活着。
如果一个人没有家庭负担,其死亡就不会对别人造成影响,那么他就不存在财务损失危险,也就无所谓采取什么防范经济损失的保护措施。
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人生活在家庭、社会之中,一个人生命的终结往往意味着多个人的悲哀与损失,从而人们也就产生了对早逝危险进行保险保障的需求。
具体来说,死亡可以导致两方面的经济损失:第一种是与死亡本身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丧葬费用、偿还死者所欠债务、以及死亡传递成本(如遗嘱查验费用和遗产税);第二种损失是死者生前所获收入的丧失,这是一种潜在损失。
此外,还有对相关人等精神和心理上的损伤,这种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2)老年退休危险。
这类危险是有关老有所养方面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退休也就是所谓“活得太长”的危险,它意味着人们收入来源的中断,但它对人的威胁性要比早逝危险小。
老年退休危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个人到退休时没有积蓄,从而负担不起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二是虽有积蓄但不够维持余生,即退休积蓄不足的危险。
随着人逐渐地趋向衰老,身患疾病或遭受伤残的危险程度也在不断地提高,再加上法律规定、社会习俗等均会导致;老年退休危险。
退休在人类历史上也只是在相对较晚的时候才形成的一种看法。
在古代并没有“退休”的概念,人们通常是一直工作至死的,或者直至工作不动为止。
而在今天,退休已经成为个人生活中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一种说法,“人是在用一生的时间为退休做准备”。
在古埃及的大饥荒时期,人们往往在丰收年份积累粮食以备荒年之需。
出于同样道理,人们在收入充裕的时候也需要积累一部分积蓄以备不测之需,而数额多少则取决于环境。
换而言之,退休所需积蓄取决于一个人希望其在退休后所维持的生活标准和通货膨胀率等生活、经济环境的变动情况。
2.健康危险健康危险包括疾病危险和残疾危险,这类危险对个人或家庭经济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医疗费用危险,意想不到的疾病和意外伤害都可能会给个人及其家庭带来灾难性的医疗费用负担;(2)收入损失危险,由于疾病或残疾并但不会减少人对收入来源的需要,而且病人在生病期间、残疾者在残疾期间对收入的需求可能还会提高。
(1)疾病危险疾病危险可以分为狭义疾病危险和广义疾病危险两个层次。
狭义的疾病危险是指由于人体内部患染疾病的危险;广义的疾病危险是指除了疾病引起的危险外,还包括生育及意外伤害事故等方面引起的人身危险。
在人类所面临的多种人身危险之中,疾病危险是一种危害严重、涉及面广、复杂多样,且直接关系到每一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利益的特殊危险。
首先,疾病危险的危害具有严重性。
疾病危险发生后,会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困难、损失,甚至是不幸。
疾病危险的危害对象是人,它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造成暂时性或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甚至死亡。
其危险损失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并且还有健康和生命的损失,是心理的损伤,而这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
其次,疾病危险具有普遍性。
疾病危险对于每个人或每个家庭而言都是无法回避的,其发生频率也高。
第三,疾病危险具有复杂性。
人类已知的疾病种类繁多,每一种疾病又因个体差异而表现各异。
此外,环境污染、社会因素、生活方式、精神心理因素等各种因素所致疾病,以及未知疾病或潜在疾病等等均使得疾病危险很难化解,并且一般的危险测算技术也难以适用,防范疾病显得尤为困难。
最后,疾病危险具有社会性。
由于某些疾病具有传染性,这类疾病危险不仅直接危害个人健康,而且会涉及整个地区乃至社会。
(2)残疾危险残疾危险是指由于疾病、伤害事故等导致人体机体损伤、遗留组织器官的缺损或功能障碍等的危险。
从经济角度上讲,残疾这种“活死亡”所带来的问题可能比真正的死亡要更为严峻。
因为如果是家庭中的主要赚取收入者死亡,那么其结局仅仅是家庭一部分收入来源的终止;但如果其残疾,那么其家庭的部分收入来源不仅终止,而且由于家庭总体消费水平未变,同时家庭的收入需求通常还要增加(如残疾者的医疗费用、生活自理辅助设备的购置等),残疾给残疾者家庭所带来的经济问题显然会比前者严重。
严格地说,残疾者是指工作能力受到损害、不得不依赖某些工作之外的经济来源以获得收入的人。
因此,如果残疾者所在家庭中的其他人都是依赖于这份失去的收入来源而生活的话,问题会变得更为糟糕,残疾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了财务负担也就更大。
人在各个年龄段遭受残疾的可能性一般要大于死亡的可能性。
表1-1是美国1980年生命表和残疾表的部分内容,列明了不同年龄所对应的死亡和残疾概率。
正如表中数据所示,在人工作的每一年龄段,残疾持续至少90天的概率明显高于死亡概率。
比如在年龄已达35岁的人中,几乎有一半人在65岁之前会至少有3个月的时间处于残疾状态。
表1-1:不同年龄死亡和残疾的概率从保险业的发展初衷可以看出,危险与保险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1.人身危险对人身保险的影响人身危险是人身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前提。
人身危险无处不在,时时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安全,从而构成了人身保险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其次,人身危险的发展是人身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随着人身危险随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而不断变化,人身保险业也不断根据形势变迁,设计出新险种,开发新业务,最终使人身保险获得持续发展。
2.人身保险对人身危险管理的影响人身保险是人身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人们通过人身保险将自行承担的人身危险损失转嫁给保险人,以小额的固定保费支出来换取对未来不确定的、巨大危险损失的经济保障,使人身危险的损害后果得以减轻或消化。
而且,保险人作为与各种危险打交道的专业部门,不仅具有丰富的危险管理经验,处理危险及其损失具有必然性和高效性;还通过积极参与防灾防损以及督促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直接有效地化解着某些危险。
3.互制与互促关系一方面,人身保险经营属于商业交易行为,其经营过程同样存在着风险,需要危险管理技术来控制,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而且保险所承保危险的识别、衡量和处理也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另一方面,人身保险的发展与人身危险管理的发展又相互促进。
保险人丰富的危险管理经验,可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危险,及早发现潜在的人身危险,以便选择最佳的危险对策,从而促进被保险人的危险管理,又完善了危险管理的实践,促进了危险管理的发展;而被保险人危险管理的加强和完善,也会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1.1.3 可保人身危险人身保险是人身危险管理中转嫁危险的一种手段。
但在人身保险发展过程中,人身危险的普遍性、复杂性往往会与保险的商业性、盈利性发生冲突,也就是说,如果保险人不加选择地满足各种人身危险转嫁的要求,就可能使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