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合的八种模式
简论刑法中法条竞合的类型与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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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i法 中法条竞合 的类型与适 用原 则
侯 俣 熙
( 1 0 0 0 8 8
摘
中国政 法大学
北京 )
要 :法 条 竞 合指 一个 犯 罪 行 为 同 时触 犯 数 个具 有 包 容 见 解 者 。
关 系 的具体 犯 罪 条 文 ,依 法 只 适用 其 中一 个 法条 定 罪 量 刑 的情 三 、 法条 竞 合 的 处 理原 则 况 。 法条 竞合 是 因法律 规 定 出现 的 一种 特 殊 竞合 模 式 ,法条 竞 1 . 存 在 争议 的 原 因 合 的类 型 也 多样 ,在 实务 中 出现 法条 竞合 应 该 如何 适 用 ,都 是 在实务 中困扰法律工作者 的难题就是对 出现法条竞合情况 亟待 解 决 的 问题 ,根据 现 有 理 论 ,本 文 通 过 实务 工 作 对 此 问题 下 的处 理 原则 问题 ,因为 我 国法 律 在 制 定特 殊 法 条 的时 候 出 现 了轻 法 定 刑 的 现象 ,而在 国外 的刑 事 立 法 中 ,特别 关 系 存 在两 试 做论 述 。 种类 型 :一 是基本 类 型与加 重类 型 ;二 是基 本类 型与减 轻类 型 。 关 键词 :法条 竞合 ;包 含交 叉 ;处理 原 则 不仅如此 ,加重类型必然是违法加重或者责任加重乃至二者均 因法 律 的 特殊 规 定 ,法 条 中 出现 一 种特 殊 的竟 合模 式 即法 加 重 ;减 轻类 型也 必 然是 违 法 减轻 或 者 责任 减 轻 乃 至二 者 均 减 条 竞 合 ,法 律 的规 定 导 致 实 务 中在 适 用 法律 上 产 生 了 一定 的争 轻 。所 以在德 国 、 日本立 法 完 全是 按 照 罪刑 相 适 应 原则 设 置 特 议 ,关 于 同一 种行 为类 型 是 按 照 哪一 法 条 进行 定 罪 ,现实 中存 别法 条 的 。 重法论 的学者如张明楷教授认 为: “ 我 国刑法分则设置特 在 较 大 争议 ,理论 界 也 说 法 不 一 ,笔 者 从事 了一 段 时 间 的实 务 章 法 ’的 ,存 在 特 别法 条 原 本 应 当规 定 重 工 作 ,工 作 中也 存 在不 少 类 似 情 况 ,为 找 到 解决 问题 的方 法 , 别 法 基本 上 是 没 有 ‘ 根 据 许 多 现有 理 论 ,笔 者 试 阐述 自己 的观 点 ,表 述 自己在 实 务 法定 刑实 际 上却 规定 了轻 法定刑 的现 象 ” 。 但 周 光权 教 授 不 认 同 张 明楷 教 授 的观 点 ,认 为 我 国刑法 设 中遇 到此类 问题 的解 决方 式 。 置 并 非没 有 章 法 ,只是 因为特 别 法 所规 范 的行 为 比较 常 见 ,而 法 条 竞 合 的 涵 义 法 条 竞 合 又 称 法规 竞 合 、规 范竞 合 、法 律竞 合 ,是指 由于 且 一般犯 罪 数额 较大 ,如 果起行 点 较低 会扩 大打 击面 。 法 律 对 犯 罪 的综 合 规 定 ,一 个 犯 罪行 为 同时 触犯 数 个 相 互存 在 有 的学 者 批评 重 法 论 的 “ 没 有 章法 的特 别 法惟 轻 ” ,认 为 着的整体或者部分包容关系的 《 刑法 》分则条文 ,只能适用其 我 国的 立法 是 一 种 典 型 的立 法 ,也 就 是一 种 大 多 数 的立 法 ,考 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适用 的情形。典型的如 《 刑法 》第 虑 的一般 正义 要 求 ,能 够 使 多数 案 件 时公 平 合 理 的 , 即使 个 别 1 2 7 条( 盗 窃枪 支 弹药罪 ) 与第 2 6 4条 ( 盗 窃罪 )、 第1 4 0 条 ( 生 案件存在放纵犯罪的情形 , 也是符合刑法的制定理论和效果 的, 产 、销 售 伪 劣 产 品 罪 )与 第 1 4 1 — 1 4 8 条 ( 生 产 、销 售 假 药 、劣 刑法本身就是最为严厉 的处罚,只有达到一定的标准才适宜动 药等 特定 伪劣 产 品罪 ) 、 第2 2 4 条( 合 同诈 骗罪 ) 同第 2 6 6 条( 诈 用 刑 法 的威 慑 力 ,只要 对 多数 人 产 生威 慑 力 就 起 到 了刑 法 的 作 用 ,刑 法不 是 面面俱 到 ,典 型立法 也优 于特 别立 法 。 骗罪 )、第 2 6 6 条 ( 诈骗罪 )同第 2 7 9 条 ( 招摇撞骗罪 )等。 从法 律 规 定 可 以看 出法 条 竞 合 的条 款 不 在 少 数 ,也 是 实务 2 . 不 同学者的处理 原则 张 明楷 教 授认 为 ,一个 行 为 同时符 合 同一 法 律 的普 通 条 款 中较 为常 用 的 条款 。但 尽 管 存 在 法 条竞 合 ,对 于一 个 犯 罪 行 为 来说 ,只 能 构 成一 罪 。 为 了稳 、准 、狠 地 打 击 犯 罪分 子 ,更好 与特 别 条 款规 定 的犯 罪 构成 时 ,应 依 具 体情 况 与 法 律 规定 ,分 地保 护 国家 和 人 民 的合 法权 益 ,对 法条 竞 合 的条 文如 何 确 定 罪 别 适 用 特 别法 条 优 于 普通 法 条 、重 法 条 优 于轻 法 条 的 原则 。在 名这 一 问题 ,颇有 研究 的必 要 。 法律 明文 规定 按 重 罪定 罪 量 刑 和法 律 虽 然没 有 明文规 定 按 普 通 二 、法条竞合 的类型 法条规定定罪量刑 ,但对此也没作禁止性规定 ,而且按特别法 ( 1 ) 特 别关 系 :一定 的 刑罚 法规 ,对其 他 法 规处 于特 别 关 条定 罪 明显 不 能做 到 罪行 相 适 应 时 ,按 照重 法 条 优 于轻 法 条 的 系 时 ,依特 别规 定优 于普 通 规定 的原 则 ,此 时仅 适用 特别 规定 , 原则 定罪 量刑 。 内 有 两种 情 况 :一 为 普 通 刑法 和 特 别 刑 法 的关 系 ;二 为普 通 刑 不赞 成 重 法 论 的学 者 认 为 不论 何 种 情 形 ,均 应 坚 持特 别 法 法本 身上 的特 别 关系 。 条优先 ,因为特别法条的效力始终要优先于普通法条 ,因为它 ( 2) 补充关系:基本 的法条与其补充的法条竞合 时,依基 们 的效 力 不 是 由法 条 的 轻重 来 决 定 的 ,特 别 法条 是 因 适应 时代 本规 定优 于补 充 规定 的原 则 ,只应 受基 本 规定 的支 配 。 的变化和大众的观念改变而制定 的,其具有存在 的意义 ,特别 ( 3 )吸收 关 系 :乃一 犯 罪事 实 之 内涵 ,当然 包含 另 一犯 罪 法 条轻 于 普 通 法条 在 法 理上 是 可 以存在 的 ,对 于制 定 法律 的人 事 实 之 内涵 者 ,则 后 者 已包 含 于前 者 ,故 为前 者 所 吸 收 。 吸收 来说 ,其 必要 经过 各 种 复杂 的考 量 ,如 果 随 便适 用 不 同原 则 , 与立 法 者 的精神 相违 背 。 之情形如下 :①实害行为吸收危 险行为。例如行为人以加害生 很 同意使 特别 法 条丧失 其制 定 的意义 , 笔 者认 为 二 者 的 观 点在 实 践 中都 存 在 其 适 用 的空 间 ,但 在 命 恐 吓 他 人 ,而 该 当 于恐 吓 罪 ,其 后 ,果 真将 他 人 杀 害 ,则 又 该 当于杀人罪 ,此时仅论 以杀人罪 即为 已足。②高度行为 吸收 实 践 中也 存 在 其理 论 的漏 洞 ,也 是 二者 相 互 之 间无 法 说 服 对方 低 度 行 为 。例 如 既 遂 罪 吸收 阴谋 、预 备 、 未 遂罪 。在共 犯 则 正 的原 因 ,例如 ,诈骗 罪 5 0 0 0 元 入刑 ,合 同诈 骗罪 2 0 0 0 0 元 入刑 , 犯 吸 收从犯 、教 唆犯 ,教 唆犯 吸收从 犯 。又 重行 为 吸收 轻行 为 , 那 么很 多 学 者 认 为 同样 是诈 骗 ,如 果采 用 合 同 的方 式 即使诈 骗 例 如 伪 造 货 币行 为 吸 收行 使 伪 造 货 币行 为 。③ 必 然 附 随行 为之 了 5 0 0 0元则 不 够罪 ,而采 用普 通 的方 式则 要 受刑 法 的处 罚 ,这 吸收 。例 如伪造 文 书 、有 价证 券 罪 吸收伪 造 印章 、印 文罪 。 是 一 种不 公 平 。所 以无 论采 用 何 种 适用 原 则 总会 出现 不 公 平 的 ( 4 ) 择 一关 系 :不 得两 立 的两 个刑 罚规 定 ,只能适 用其 一 , 现 象 ,笔 者认 为这 必 然 是法 律 规 定 中 出现 的漏 洞 ,而 非 有 的学 而 排 斥 他 者 ,例 如 为他 人 处 理 事 务 ,意 图 为 自己利 益 而 为违 背 者 所 说 的法 律 规定 没 有 任何 不 适 宜 ,笔 者 认 为 当特 别 法 与 普通 其 任 务 的 行 为之 背 信 罪 ,与 意 图 为 自己不 法 所有 ,侵 占 自己持 法 存 在包 容 关 系 时 ,除 法律 另 有 规 定应 该 严 格适 用 特 别 法 优 于 有 他 人 财 物 之侵 占罪 ,由于 侵 占行 为 当然 含 有 背信 的性 质 ,则 普 通 法 ,这 时 特别 法 是 严格 的从 普 通法 中分 离 出 来 的 ,如 果采 如 该 行 为 已 合 于侵 占之 具 体 规定 时 ,只能 择 侵 占罪 处 罚 。德 、 用 重 法优 于轻 法 的原 则 有 可 能导 致 特 别 法 的完 全 架 空 ,不 符 合 日学 界 多 数倾 向于 否 认 择一 关 系 之存 在 ,但 是 台湾 的刑 法 学界 法 律 规定 的本 意 。 当特 别法 与普 通 法存 在 交 叉 关 系 时 ,笔 者认 因认 为 择 一关 系乃 不 属 于特 别 关 系 、补 充 或 吸 收关 系 ,但 仍 同 为 这 并不 是 真 正 意 义上 的特别 法 与 普 通 法 , 即使 适 用 重 法 优 于 时有 数 法 条 可兹 适 用 之 际 ,依 刑 法立 法 之 目的 而选 择 其 一 最适 轻 法 的原 则 也 不 可 能导 致 法条 的架 空 ,因此 此 种情 况 笔 者 认 为 当者 加 以适 用 , 以免 有 一罪 两 ��
八种竞合模式

一、海尔模式典型的由制造业介入的产融结合。
这是一种可直接充作金融资本主导下的产业资本化企业集群,它正在成为可以在国际范围同外资展开全方位、多视角的竞合的大跨国集团公司。
它有品牌、服务、顾客偏好技术,尤其是相当优越的客户资产等,以至堪称一流的企业核心能力。
“多重竞合”是海尔发展重点1999年4月份,海尔在美国南卡州的生产制造基地的奠基,标志着海尔集团拥有了在海外第一个“三位一体本土化”的海外海尔。
2001年6月19日,海尔集团并购了意大利一冰箱工厂,这是继在美国之后,海尔在欧洲也初步实现了“三位一体”本土化模式。
2002年1月8日,海尔通过与日本三洋公司竞合的方式成功进入日本市场。
通过渠道互换的办法,2002年5月,三洋海尔株式会社经销的海尔品牌家电全面进入日本家电市场。
2002年2月20日,海尔集团与台湾的家电集团声宝集团竞合。
2004年11月23日,苏宁电器与海尔宣布成立海尔苏宁经营推进公司。
2005年06月海尔、国美的强强联合,共创三赢(经销商、制造商、消费者)发展。
海尔借三洋在日本的渠道,可快速将旗下产品导入当地市场,而不会造成重复投资在相同产品研发与制造上,而通过资源集成,双方彼此又在不同产品上互通有无,将可快速扩增全系列产品线阵容。
海尔和五星的结盟是看中了五星在华东的市场地位,还有借助五星的渠道来实现海尔在华东地区的份额扩张.这是双方将多年维持的买卖关系提升到管理合作关系的一种尝试。
海尔-国美空调以“为客户找产品”为理念,创造出大量高附加值的健康高效空调,不仅受到经销商的青睐,频引大单,也带来市场份额迅速猛增。
海尔的竞合论•竞合是21世纪企业国际化战略的趋势。
竞合的基础是优势互补;•竞合的方式是资源互换;•竞合的结果是双赢发展。
二、中信模式这是由金融资本介入工商实业产业形成的金融主导下的产业资本化企业集群。
中信、中保等进入实业产业的战略行动都是这样的案例。
他们正在大举向实业产业渗透,但其每一较大举动几乎都有同外资的竞合交错、关联,同时,亦产生一些磨擦和矛盾,最终以竞合关系而相处之。
竞合的八种模式概要课件

动态型竞合案例分析
总结词
动态型竞合是指企业之间根据市场变化和竞争态势不 断调整自身策略和关系的竞合模式。
详细描述
动态型竞合案例通常发生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企 业需要根据市场变化和竞争态势不断调整自身策略和关 系。这种竞合模式有助于企业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抓住 机遇、提高竞争力等。例如,某快消品企业在不同市场 区域与当地经销商或竞争对手建立合作关系,根据市场 变化不断调整合作方式和策略。
VS
详细描述
互补型竞合案例通常涉及不同领域的企业, 通过合作将各自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整合, 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这种竞合模式有 助于企业拓展市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实现共同发展。例如,某手机厂商与移动 通信运营商合作,共同推出定制手机,实 现资源互补,满足消费者需求。
竞争型竞合案例分析
总结词
竞争型竞合是指企业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寻求合作,通过共同应对外部威胁、提高市场地 位和降低风险等手段实现共赢的竞合模式。
详细描述
合作型竞合案例通常发生在具有战略合作伙 伴关系的企业之间,通过长期合作实现共同 发展。这种竞合模式有助于企业提高创新能 力、开拓新市场、实现资源共享和降低风险。 例如,某科技公司与高校合作,共同研发新
技术和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转化型竞合案例分析
要点一
总结词
转化型竞合是指企业之间在竞争与合作之间不断转化,以 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客户需求为目的的竞合模式。
详细描述
替代型竞合案例通常发生在具有相似产品或服务的企业 之间,通过相互替代或互补的方式满足市场需求。这种 竞合模式有助于企业扩大市场份额、降低成本、提高效 率和实现资源共享。例如,某电商平台上多个品牌之间 既存在竞争关系也存在合作关系,各品牌通过提供类似 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
《民事责任竞合》课件

民事责任竞合的立法完善
CATALOGUE
04
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责任竞合的规定较为分散,主要涉及合同法和侵权法等领域。
立法现状
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竞合情形下,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请求权,导致当事人无法获得全面救济。
立法问题
制定专门的民事责任竞合法律,统一规定竞合情形下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立法建议一
特征
1. 同一法律事实同时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 多个民事责任之间存在相互排斥的关系,不能同时追究。
3. 当事人只承担一种民事责任。
03
数个民事责任之间存在排斥关系
这些民事责任之间不能同时并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来追究。
01
多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
民事责任竞合必须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同时产生多个民事法律关系。
涉及法律条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分析过程
在本案中,医院因医疗事故侵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患者家属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但只能选择一种责任形式进行追究。
01
02
03
04
THANKS
感谢观看
某消费者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使用不到半年出现了严重的画面闪烁问题。经过检查,发现是电视机内部某个元件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选择起诉电视机制造商,要求赔偿损失。
总结词:交通事故导致的责任竞合
总结词
医疗事故导致的责任竞合
详细描述
某患者在一家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时,因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手术失败,患者遭受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痛苦。家属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案例分析
CATALOGUE
05
总结词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责任竞合
法律竞合的适用规则(2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法律规范的适用。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竞合现象较为普遍,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规范,实现法律的公正、公平和效率,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竞合的概念、类型、适用规则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竞合的概念法律竞合,又称法律冲突,是指在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权利义务而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现象。
法律竞合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法律规范之间的竞合:指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这些规范在性质、效力、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矛盾或冲突。
2. 法律规范与政策之间的竞合:指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涉及的法律规范与国家政策之间存在矛盾或冲突。
3. 法律规范与习惯之间的竞合:指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涉及的法律规范与当地习惯之间存在矛盾或冲突。
三、法律竞合的类型1. 完全竞合:指在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在性质、效力、适用范围等方面完全一致,但具体规定的内容不同。
2. 部分竞合:指在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在性质、效力、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部分一致,部分不一致。
3. 竞合与排斥:指在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在性质、效力、适用范围等方面相互矛盾、相互排斥。
四、法律竞合的适用规则1. 首先适用特别法规则:在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特别法,即针对特定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制定的专门法律规范。
这是因为特别法往往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 后法优于前法规则:在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如果两个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存在矛盾,应优先适用后法。
这是因为后法往往反映了新的立法意图和社会需求。
3. 宽严相济规则:在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法律规范之间的宽严程度,优先适用宽严相济的法律规范。
这是因为宽严相济的法律规范更能体现法律的公正和人性化。
乳制品八种竞合模式

可是农夫对下面的分公司、办事处的掌控不够,农夫的销售架构和基层管理很乱。
所谓“农夫上半身嘴硬,下半身腿软”。嘴硬是指它发出的声音大,广告、策划出色;腿软指它的通路短板。它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嘴上,可是四肢无力,和别人白刃战时,往往吃大亏。饮料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传统渠道为主导的行业,渠道不稳定,再强的品牌也是死路一条,无论如何,农夫的渠道只要还受制于娃哈哈,就不会有成就行业霸主的一天。
“天才”的农夫山泉需要的是一套严谨的踏实的以绩效(注意不是销售指标)为导向的销售系统
重新评估现有渠道和娃哈哈渠道之间的冲突 重新评估现有的考核体系 建立通路营销的观念
乐百氏模式
这是已被外资并入其麾下的一族。 充当外资大公司的“打工者”。俗话说,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其前途看发展。
公司简介
达能的背景
回顾与思考
乐百氏集团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和其对配送中心的准确定位是密切相关的。乐百氏将配送中心的建设看作为配合深度分销、提升核心竞争力而进行的重点工程,在建立之初,乐百氏对配送中心的建设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要面向市场,把服务放在第一位,让客户和分公司满意;二是要控制好费用,努力降低物流成本。这两个要求明确了乐百氏集团配送中心的定位,同时为各个配送中心的建立和运作提出发展的目标,使得各配送中心都朝着这个方向进行着不懈的努力。
根据合资方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态度。外资进入中国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尚未进入中国但想通过合资手段进入中国的,这时他可能会做出某种让步;第二种是已进入中国多年欲进一步扩张的,其合资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消灭竞争品牌。因此,国内企业在合资前一定要弄清楚,究竟是你在利用外资还是外资在利用你?或者双方都有好处? 多方选择合资伙伴,宁愿多花点时间选择,也不要草率成亲,在短暂的蜜月过后,最后很可能只是苦涩的结局。
法条竞合的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法条竞合是指在法律规范中,存在多个法律条文对同一行为进行规范,导致行为人可能同时触犯多个法律条文,产生竞合的情况。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条竞合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处理法条竞合问题,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条竞合的概念、特征、类型以及适用法律原则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条竞合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法条竞合是指在同一法律规范体系中,存在多个法律条文对同一行为进行规范,导致行为人可能同时触犯多个法律条文的现象。
2. 特征(1)存在多个法律条文:法条竞合的前提是存在多个法律条文对同一行为进行规范。
(2)同一行为:法条竞合的核心是同一行为触犯多个法律条文。
(3)竞合关系:法条竞合表现为多个法律条文之间的相互竞合关系。
三、法条竞合的类型1. 数量竞合:同一行为触犯多个法律条文,但法律条文之间没有相互竞合关系。
2. 交叉竞合:同一行为触犯多个法律条文,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相互竞合关系。
3. 级别竞合:同一行为触犯多个法律条文,法律条文之间存在不同等级的竞合关系。
四、法条竞合的适用法律原则1. 优先适用原则:在法条竞合中,应当优先适用法律条文对行为进行规范。
2. 罚则竞合原则:在法条竞合中,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选择适当的罚则。
3. 法条解释原则:在法条竞合中,应当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合理解释,以明确法条竞合的具体情况。
4. 刑法适用原则:在法条竞合中,应当遵循刑法的基本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
五、法条竞合的适用法律实例1. 数量竞合实例:甲同时触犯了《刑法》第238条和第263条,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
根据优先适用原则,应当优先适用《刑法》第238条,认定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2. 交叉竞合实例: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涉嫌《刑法》第267条和第275条,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
根据交叉竞合原则,应当根据甲的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选择适当的罚则。
《民事责任的竞合》课件
完善建议及理由
01
02
03
统一立法规定
建议在民法典中设立专章 对民事责任竞合进行统一 规定,以提高法律适用的 明确性和统一性。
明确适用原则
确立“受害人为中心”的 民事责任竞合适用原则, 以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 法权益。
增加限制条款
对民事责任竞合的适用范 围进行限制,避免滥用竞 合制度损害行为人的合法 权益。
特征
多个民事责任同时并 存。
这些民事责任之间存 在相互冲突。
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民 事责任进行承担。
产生条件
同一民事主体
多个民事责任由同一民 事主体承担。多个法律事实导致多个民事责任的法 律事实必须是不同的。
多个民事责任
这些民事责任必须是相 互独立的,而不是从属
的。
相互冲突
这些民事责任之间存在 相互排斥的关系,导致 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
承担。
类型划分
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的竞合 :如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竞合: 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基于不同法律事实产生的竞合: 如多个侵权行为导致多个侵权责
任的竞合。
CHAPTER
02
民事责任竞合的表现形式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总结词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出现,两种责任相互冲突。
但禁止竞合可能限制受害人的 选择权,使其无法获得最大的 赔偿,因此需要平衡各方利益 。
有限制的选择竞合
有限制的选择竞合是指允许受害 人选择一种或多种民事责任形式 ,但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范围
。
有限制的选择竞合既保护受害人 的利益,又避免责任人承担过重
的赔偿责任。
但如何合理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 任范围,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法条竞合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法条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同时触犯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条文,而这些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导致无法直接适用某一法律条文。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法条竞合案件,成为法律适用的重要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法条竞合的法律适用,分析法条竞合的概念、类型、处理原则以及具体适用方法。
二、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又称法律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同时触犯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条文,而这些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导致无法直接适用某一法律条文。
法条竞合的法律适用,即如何处理这种竞合关系,实现法律适用的公正与效率。
三、法条竞合的类型1. 同一法律事实触犯两个法律条文,这两个法律条文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2. 同一法律事实触犯两个法律条文,这两个法律条文之间存在法律竞合关系。
3. 同一法律事实触犯两个法律条文,这两个法律条文之间存在法条竞合与法律竞合的竞合关系。
四、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1. 法条竞合的优先适用原则: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优先适用法律条文的规定。
2. 法条竞合的从一重处罚原则: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从一重处罚,即选择处罚较重的法律条文。
3. 法条竞合的从一轻处罚原则: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从一轻处罚,即选择处罚较轻的法律条文。
4. 法条竞合的从同处罚原则: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从同处罚,即同时适用两个法律条文。
五、法条竞合的具体适用方法1. 优先适用原则: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优先适用法律条文的规定。
具体操作如下:(1)比较两个法律条文的处罚规定,选择处罚较重的法律条文。
(2)如果两个法律条文的处罚规定相同,则优先适用先出台的法律条文。
2. 从一重处罚原则: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从一重处罚,即选择处罚较重的法律条文。
具体操作如下:(1)比较两个法律条文的处罚规定,选择处罚较重的法律条文。
(2)如果两个法律条文的处罚规定相同,则从一重处罚。
3. 从一轻处罚原则: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从一轻处罚,即选择处罚较轻的法律条文。
具体操作如下:(1)比较两个法律条文的处罚规定,选择处罚较轻的法律条文。
法律适用上的竞合(2篇)
第1篇一、概念法律适用上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法律关系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导致法律适用出现冲突的现象。
竞合的出现,使得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面临如何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的问题。
二、成因1. 法律规范的多样性:我国法律体系庞杂,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冲突的规定。
2. 法律规范的滞后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某些法律规范可能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3. 法律规范的交叉适用:某些法律规范之间可能存在交叉适用的情况,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4. 法律解释的差异:对于同一法律规范,不同法官可能基于不同的法律解释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后果。
三、类型1. 同位法竞合:同位法竞合是指在同一法律位阶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在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时产生冲突。
2. 异位法竞合:异位法竞合是指在不同法律位阶之间,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在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时产生冲突。
3. 空间法竞合:空间法竞合是指在不同地域范围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在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时产生冲突。
4. 时际法竞合:时际法竞合是指在同一法律规范生效期间,新旧法律规范在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时产生冲突。
四、解决方法1. 确定适用原则:在法律适用上,应遵循以下原则:优先适用上位法、优先适用新法、优先适用特别法、优先适用经济法、优先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
2. 确定适用范围:对于涉及多个法律规范的案件,应确定适用范围,即明确哪些法律规范适用于本案。
3. 综合考虑法律后果:在法律适用上,应综合考虑法律后果,选择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规范。
4. 司法解释:对于法律适用上的竞合,法官可以行使司法解释权,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以解决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5. 立法完善:针对法律适用上的竞合,立法机关应加强对相关法律规范的修订,以减少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五、结语法律适用上的竞合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对于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竞合的概念、成因、类型和解决方法,有助于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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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尔模式 二、中信模式 三、长虹模式
五、光明(乳业)模式 六、梅林模式 七、农夫山泉模式 八、乐百氏模式
四、燕(京)青(啤)模式
一、海尔模式
• 典型的由制造业介入的产融结合。这是一 种可直接充作金融资本主导下的产业资本化 企业集群,它正在成为可以在国际范围同外 资展开全方位、多视角的竞合的大跨国集团 公司。它有品牌、服务、顾客偏好技术,尤 其是相当优越的客户资产等,以至堪称一流 的企业核心能力。
♀长虹与GE的合作能在更广阔的领域内
使长虹走向世界、GE进入中国,二者联姻是 最好的桥梁。
长虹与盛大整合各自优势资,在产品
规划、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渠道销售、运营 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深入合作,进一步领导家 庭互动娱乐及3C(电脑、通讯、消费电子)融合 新潮流,最终构建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型家 庭娱乐中心。
● TQM(全面质量管理): 名牌 战略阶段(1984~1991年) ● OEC(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多元 化战略阶段(1992~1998年) ● SST(索酬、索赔、跳闸): 国际 化战略阶段(1998年至今)
海尔的发展战略演示图
二、中信模式
• 这是由金融资本介入工商实业产业形成的 金融主导下的产业资本化企业集群。中信、 中保等进入实业产业的战略行动都是这样 的案例。他们正在大举向实业产业渗透, 但其每一较大举动几乎都有同外资的竞合 交错、关联,同时,亦产生一些磨擦和矛 盾,最终以竞合关系而相处之。
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福成(右)与福建惠泉啤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汉川(左)举杯庆祝
燕青恩仇录
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 战略并购和战略联盟的方式参与全球的竞争,并 并购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 跨国公司为了巩固强势地位,解决生产能力过剩 以及盈利问题下降的问题,通过扩散分工协作, 快速的进入区域一体化乃至经济一体化经营阶段, 正在以跨越公司购并重组,正是从国内经济一体 化向世界全球一体化的方向演变,同时又反过来 推动了战略并购和战略联盟的发展。这种情况下, 靠合作竞争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经营哲学。
啤酒王国
• 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大国啤酒市场已经饱和,AB、 SABMiller等海外啤酒商正纷纷在华扩张业务。 AB上周在哈尔滨啤酒的控股权之争中战胜南非 SABMiller,注资7.57亿美元入股这家中国第四 大啤酒公司。 • 世界排名前五位的啤酒企业都在中国啤酒厂 有股份。最大啤酒公司AB已与中国四大啤酒商中 的两家建立合作关系。SABMiller持有中国第二 大啤酒生产商华润啤酒49%的股份。
• 战略理念
狼群来了,与狼共生共赢! 敢于直面国际竞争者 ,开创性 地直面市场
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
拆墙论
明天中国企业怎么样,取决于今天 怎么做。中国企业必须拆掉两堵 “墙”,一个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 “墙”,从你死我活的竞争发展成 合作双赢的竞合关系; 另一个是企业内部员工和员工之间 的“墙”,把职能关系变成市场关 系
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
海尔----国际市场布局理念
• ▼ 三个三分之一
国内生产国内销售三分之一 国内生产海外销售三分之一 海外生产海外销售三分之一
• ▼三位一体
海尔在海外建有技术开发中心、生产基地和贸易公 司,实现设计、制造、营销的“三位一体”本土化模 式,美国海尔、欧洲海尔、中东海尔、东南亚海 尔……一个个本土化的海尔正在世界各地诞生。
♀长虹与泰国
签署协议,使得长虹 能够借助泰国的优惠 政策和出口鼓励政策, 将自己的家电产品迅 速打入泰国当地及周 边国家市场。
四川长虹将以家电渠道为基础优势,协助 中国电信进行社会化渠道的发展以及业务
发展的代理合作。中国电信也将以自身的 渠道为基础优势,支持长虹进行相关产品 的展厅展示。
攀钢与长虹建立
■行业巨头的楔入
2000年,青啤将触角延伸到北京,收购了五星 和三环两家啤酒企业。2001年3月18日与20日, 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和燕京啤酒 (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相继挂牌成立。燕京 啤酒以投资控股方式与无名啤酒、三孔啤酒的强 强联合,是燕京啤酒市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 分。通过这两家企业和在2000年8月份投资控股 的燕京啤酒(莱州)有限责任公司,燕京啤酒实 现了华北市场与华东市场连成一片的战略结构部 署。 由此,燕京啤酒不仅构建了自己航母编队中的 山东舰队,而且,也报了青啤进攻北京的一箭之 仇。与三家企业合作不久,燕啤即夺得山东市场 近30%的市场份额。
战略联盟关系,是 中国家电产业链与 钢铁原材料供应链 异域资源整合运动 的先河。
四、燕(京)青(啤)模式
• 这是一类民营化(机制)色彩已相当浓厚 了的国企上市公司,它们有的不乏有资金 支持(如燕京),品牌亦发展到一个相当 高(或原本就很高)的水平;而有的(如 青啤)则是大名鼎鼎的凸现品牌能力持有 者,但二者尚未真正进入金融层面以正面 迎对跨国公司之竞合实力;当然,这种能 力直至今日,仍带“国家资本”色彩。
青岛啤酒成长记
1903年8月,青岛啤酒厂由英、德商人创办,时名“日 尔曼啤酒股份公司青岛公司”。2003年是青岛啤酒百年 华诞,作为历史最为悠久的啤酒企业,青岛啤酒是国际 市场上最具知名度的中国品牌之一。1993年改制为股份 公司,并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发行H股和A股。在“彭 作义时代”,青岛啤酒开始加剧扩张步伐,相继并购近 50家啤酒企业,提升了啤酒企业的竞争水平,即由价格 战转为资本战。现在17个省建立了生产基地,产能已超 过了300万吨。根据2002年与AB公司签定的《战略性投资 协议》,2003年7月,青岛啤酒在香港向AB公司定向发行 的强制性可转换债券转换成6000万H股,AB公司对青岛啤 酒的持股比例已近10%。青岛啤酒借助AB向全球化迈出了 一大步。
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荣智健
三、长虹模式
• 与这种情形相类型的企业集群一般亦有金融作 后盾,但这是国家而非民间资本支持的半产业化 资本的竞合关系。长虹亦有包括营销、品牌、相 当高顾客忠诚度的客户群资产,但其凸现优势的 核心能力则主要是其核心技术。
•大面上看亦属同类 的像中石化这样的 “中”字头“大国 企”,其官方色彩 即较之长虹等浓多 了,核心能力也差 不了。
• ▼三融一创
融资、融智、融文化,创世界名牌。
国际化战略阶段之一
★随着海尔国际化战略的推进,海尔与国际著名大
公司之间也从竞争向多边竞合关系发展。
★坚持“先难后易”、“出口创牌”的战略,搭建
起了一个国际化企业的框架。
★建立竞合关系,实现优势互补、
互换市场、资源共享、双赢发展。
国际化战略阶段之二
★实施创造有价值的订单,不打价格战的发展思路, 整合全球资源的国际化、本土化并上升到竞合形 式的发展战略 。 ★创造新的物流、商流、家居、金融 市场,并创造新的竞合模式。经过整 合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进入创造新资 源阶段。整合全球供应链资源和全球 用户资源,具备别人没有的资源优势, 吸引众多世界名牌成为海尔物流、商 流的用户 。
“多重竞合”是海尔发展重点
1999年4月份,海尔在美国南卡州的生产制造基地 的奠基,标志着海尔集团拥有了在海外第一个“三位一 体本土化”的海外海尔。 2001年6月19日,海尔集团并购了意大利一冰箱 工厂,这是继在美国之后,海尔在欧洲也初步实现了 “三位一体”本土化模式。 2002年1月8日,海尔通过与日本三洋公司竞合的 方式成功进入日本市场。通过渠道互换的办法,200 2年5月,三洋海尔株式会社经销的海尔品牌家电全面 进入日本家电市场。
“多重竞合”是海尔发展重点
2002年2月20日,海尔集团与台湾的家电集团声宝集 团竞合。 2004年11月23日,苏宁电器与海尔宣布成立海尔苏 宁经营推进公司 。 2005年06月海尔、国美的强强联合,共创三赢(经 销商、制造商、消费者)发展 。
“多重竞合”是海尔发展重点
海尔借三洋在日本的渠道,可快速将旗下产品导入当地市场, 而不会造成重复投资在相同产品研发与制造上,而通过资源集成, 双方彼此又在不同产品上互通有无,将可快速扩增全系列产品线 阵容。 海尔和五星的结盟是看中了五星在华东的市场地位,还有借 助五星的渠道来实现海尔在华东地区的份额扩张 .这是双方将 多年维持的买卖关系提升到管理合作关系的一种尝试 。 海尔-国美空调以“为客户找产品”为理念,创造出大量高 附加值的健康高效空调,不仅受到经销商的青睐,频引大单,也 带来市场份额迅速猛增。
青啤“一统鲁啤”的格局已非常渺茫, 后院难以安定
• 山东啤酒市场容量很大,同时啤酒企业众多, 竞争也十分激烈。作为山东老大,同时也是 全国前三强的青啤,曾一度有“攘外必先安 内”的计划,打算通过大规模的收购兼并, 将山东啤酒行业纳入自己的管控之下。但经 过数年来与山东省内外各啤酒企业的博弈, 加之大形势的变化,时至今日,青啤“一统 鲁啤”的格局已非常渺茫,后院难以安定。
中国企业面临的 八种竞合模式
加入WTO后,我们的对手都变成了国 际化的公司,但所有到中国来的外国企业并 不一定是为了要与你决战而来的,它是看着 中国市场来的。所以如果过去说与狼共舞, 我想现在应该改一句话:与狼共生共赢!
——张瑞敏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副理事长管益忻日前 撰文指出,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企业将面 临八种竞合新模式。他分析,入世对于中国 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转折, 而正日益深化着的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资本 化前进步伐,更加空前急速地、深刻地改变 着中国经济。本土化的竞争更加迅猛地迈向 国际化;国际化的并购与战略联盟活动使内 外资混合并轨的步伐加快;各产业的集中化 速度加快、集中度幅度增大;中国相当一部 分前卫企业在走过产品运作、资本运作两个 阶段后,正在向产融结合的第三阶段跨越; “成分论”的逐步淡化和“国民待遇”的渐 续推行,以及民间资本的崛起,正在使企业 改制、制度创新以至治理机制纳入新的轨道。 在这一大背景下,中国企业面临的竞合关系 将呈现如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