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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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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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规范

1,1.1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1,1.1.1 高处作业的分级

1) 作业高度在2 米至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作业高度在5 米以上至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作业高度在15 米以上至30 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作业高度在30 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1,1.1.2 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为6 级(风速10.8 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c)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d)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e)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g)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a) 在坡度大于45 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b)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c)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d)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e)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1,1.2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2)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女工怀孕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 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 度~70 度为宜,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挂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需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带并应有人监护。

5) 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不得使用。安全带拴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

6) 安全帽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9),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领带。

7) 安全网安装后,必须有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接时应避免火星落入网里。

8) 在吊蓝内作业时,应对吊蓝和拉绳进行检查,吊蓝所承受的负荷应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要挂在主绳的扣件上,并有专人监护。吊架所用钢丝绳的粗细应根据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滑车,应符合吊架的计算负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制动闸必须灵敏可靠。

9)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防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要符合安全要求。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及时加设栏杆,因工作需要移开栏杆时,必须加设盖板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10)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11) 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易滑鞋等进行高处

作业。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12)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13) 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生产部负责人需亲临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1,1.3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 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要制订安全措施,并认真填写“高处安全作业证”。

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 在危险化学物品制备、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

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1,1.4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 一级高处作业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中的a)、b)项由作业车间负责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中的c)、d)、e)项由设备部审核后,报动力部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由安环部审核后,报副总审批。

2) 作业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部门,一份交动力部留存。

3) 对作业期较长的项目,作业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特别是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4) 因发生事故,紧急处理故障,必须登高作业,来不及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时,必须经班长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并由班长指定专人监护,方可登高作业,且在当班交接班记录中记录清楚。

5)公司组织的其它活动,如贴刷标语、打扫卫生、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作业时,亦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6) “高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审批,凡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审批部门领导负责。

7) 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监护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公司内,外部高空作业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凡在公司内,外进行高空作业的公司任何人员,都适用于本规定。 一.一般注意事项 1.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称为高空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 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的禁止高空作业。 3.在进行高空作业均需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梯子,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后,方可使用。 5.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穿戴好公司发放的工作服,防滑橡胶绝缘鞋,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清理高空作业周围区域的物品杂物及 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密切注意作业状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监护人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 7.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中,严禁工具袋或工具、等由高空掉落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等。 8.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或向上投掷抛送物件。 9.使用吊篮时,吊篮应平稳缓慢的上升或下降,吊篮底部两端应分别至少有一根绳索,地面至少有两名人员分别拉住绳子以保持吊篮平衡。 10.在高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现场必须有专人看护,不允许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严禁氧,乙炔瓶放在动火作业点正下方 11.进行立体作业时,在上下作业层应设防护网,上、下作业人员位置应叉开,避免坠落物体伤人。 12.生产部门及车间必须把高空作业或外出高空作业项目及维修项目通知公司安全部,公司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特性,制作高空安全防范措施报告,宣传落实到作业人员 13.高空作业各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就是现场安全责任人,高空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业。 14.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和落实措施,对任何产生的违章予以制止。 15.在起吊重大型工件,超过距地面2米以上前,应需设备维修部门专职人员对起重设备,吊车,行车,起吊绳索等进行全面保养整修,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起吊操作。 16.遇雨雪天气,光线不足,风力大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安全部门应通知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禁止私自进行高空作业,禁止夜间高空作业。 17.无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横梁、构件是行走或作业。 18.严禁在高空作业台面上大脑跑跳。 19.高空作业时,直接对话不清时,必要时可用对讲机保持工作上下联系。 二.梯子(登高作业) 1.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牢固完整,使用的梯子应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处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随工作人员及携带工作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档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高空作业票证样本

□ 一级高处作业 □ 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注: 1.作业部门审批: ①一级高处作业:2m ≤作业高度<5m ;②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以及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及架空管道上方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2.安全部门审批: ①二级高处作业:5m ≤作业高度<15m ;②三级高处作业:15m ≤作业高度<30m ;③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以及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上方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①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30m ;②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③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在降雨、降雪、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时或夜间进行的高处作业;在高温(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或低温(气温低于5℃)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在接近(距离10 KV 以下带电体低于1.7m 、距离20KV ~35KV 带电体低于2.0m )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4.其它选项见《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附后)。 5.本证由作业部门到施工地点所在部门办理,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由管理部门留存。 编号: XXX 有限公司 第一联:存 根

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 一级高处作业 □ 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注: 1.作业部门审批: ①一级高处作业:2m ≤作业高度<5m ;②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以及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及架空管道上方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2.安全部门审批: ①二级高处作业:5m ≤作业高度<15m ;②三级高处作业:15m ≤作业高度<30m ;③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以及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上方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①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30m ;②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③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在降雨、降雪、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时或夜间进行的高处作业;在高温(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或低温(气温低于5℃)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在接近(距离10 KV 以下带电体低于1.7m 、距离20KV ~35KV 带电体低于2.0m )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4.其它选项见《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附后)。 5.本证由作业部门到施工地点所在部门办理,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由管理部门留存。 编号: 第二联:作业人随身携带 XXX 有限公司

(完整)高空作业施工专项方案

通辽灵活性改造项目蓄热罐高空作业专项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9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原则、范围 (2) 二、工程概况 (2) 三、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2) 四、高空作业危险源的分析 (4) 五、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5) 六、高空作业的防控措施 (6) 七、高空作业施工措施 (7) 八、安全应急预案 (9)

一、编制依据、原则、范围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立式圆筒型钢制焊接油罐施工规范》GB50128-2014 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2014 2、编制原则 1)贯彻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按照电力工程施工程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质量,确保按期完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取得社会和建设单位信誉。 2)工程技术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3)文明施工 坚持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适用范围 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灵活性改造(蓄热罐)项目,罐体部位施工。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电厂深度调峰灵活技术应用(蓄热系统)工程建设地点: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机组自然冷却塔西侧 工程性质:改造工程 工程内容:蓄热罐罐体及罐体附件等安装工程施工。 三、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针对本工程施工时间长、施工任务重,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确保对各种工序施工安全进行有效地控制。项目部和项目分部,项目分部和施工队签订安全技术交底,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明确责任。建立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施工现场配

高空作业许可证

高空作业许可证 申请日期: 申请 本厂部门: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 现场安全负责人(含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申请单位( 可选) 承包商名称: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 现场安全负责人(含联系方式):__________ 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作业地点 □位于天花板或屋顶上方施工□踩于管线上或钢梁施工 高空作业□在楼梯上使用梯子施工□外墙清洗 方式□位于2M以上无固定平台及护栏之处所或开口旁需停留施工 □脚手架施工其他()安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隔离警示 设施其他() 作业前检查事项: □是□否□不需要 1 、施工现场已加设隔离或警告标志。 □是□否□不需要 2 、作业地点下方安全可靠。 □是□否□不需要 3 、梯子、施工架或平台等登高工具稳固性良好。 □是□否□不需要 4 、已准备足够数量安全带或装妥安全网。 □是□否□不需要 5 、施工梯架位置不会被门撞到或被其他设备、物体碰撞。 □是□否□不需要 6 、电气施工已完成安全检查。 □是□否□不需要7 、使用工具袋或其他防止工具掉落之措施。 □是□否□不需要8 、施工人员为男性,年满18 岁且不超过55 岁。 □是□否□不需要9 、确认所有高空施工人员知晓该区域安全事项(危险因素)。 10 、其他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 1、申请人(本单位施工区域指定人员)签名: 2、承包商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不得离开现场) 4、安全组主管/ 安全专员签名: 3、部门主管签名: 准予施工□不准施工□ 作业后 作业后检查事项: □是□否 1 、工作环境已清理、工具清点完毕并携出。 □是□否 2 、梯子、施工架已移除或拆除。 □是□否□不需要 3 、所有隔离措施已拆除且已恢复。 承包商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本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 (交回安全组/ 安全专员存档)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注1:承包商若有违反许可证之规定,本公司可依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手册规定事项,施以适当处罚。 注2: 本许可证期限内有效,逾期仍需作业得事先再提出申请。 注3:一式二份分送(1) 安全组/ 安全专员留存(2) 施工单位张贴现场 表单编号: 保存期限:三年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本规程适用于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2.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 事高空作业。 3.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4.在高处维护保养作业时,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挂安全带、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传递工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5.检修作业时的登高用具必须有专人把扶,检修升降平台必须有专人操纵,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6.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7.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禁止交叉作业。 8.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9.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遇有大雾、大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10.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同时作业时,应加强联系,防止物体落下伤人。 11.高空作业台、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工作前,应 仔细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已损坏或有严重缺陷者,严禁使用。对于安装修改或拆除脚手架的架子工必须提供资质证明. 12.禁止将起重、牵引装置的拉线固定在临时搭设的高空作业台架上,若固定在永久性台架上(如立柱、构架等),事先应经过核验。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使用防火毯接住火星和飞溅物不允许飞溅物落到气 体软管或气瓶上。

(完整word版)高空作业安全方案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2标段 施工现场 高 空 作 业 专 项 方 案 编制: 审阅: 审核: 审批: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2 标包含金海路站1 个车站,金海路站为宁奉城际终点站,车站位于东环路和金海路交叉口以南,沿东环路设置,为路中高架三层岛式车站,墩柱位于路中绿化带内。本站站前设单独线(单渡线),站后设双折返线、停车线以及出入场线,预留远期延伸条件。车站为单侧进展模式,两个出入口分设东环路两侧,通过天桥与主体连接。车站站台宽12m,车站总长121.5m,总宽20.4m,主体建筑面积3985.14 ㎡。附属设备用房单独设置在东环路东侧地块内,与1号出入口结合设置。设备用房共三层,面积3254 ㎡。 2 号出入口单独设于东环路西侧,紧邻现状河流。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5.《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6.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三、编制目的: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切实落实,加强本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的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四、本工程实际情况列表: 本工程中所有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五、高空作业危险源的分析: 2.1高空作业危险源识别 1、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坠落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导致伤者高空坠落原因不是由于物质不稳定而引起,而是伤者本人身体失稳造成坠落称为直接高空坠落,另一种是由于物质变形、移位、打击使身体失稳而导致坠落。 1.2直接高空坠落表现形式 (1)行走中被障碍物所绊而失足。 (2)在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坠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时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体失控坠落。 1.3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思想不集中或开玩笑、追逐、嬉闹。 (2)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1.4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滚动或不稳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形、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工作中梯子折断或在倾倒下导致人员坠落。 (5)触电、物件打击或其他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1.5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4)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梯子摆放不稳。 2、高空落物伤人事故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高空作业方案

一、编制依据、原则、范围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编制原则 1)贯彻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按照电力工程施工程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质量,确保按期完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取得社会和建设单位信誉。 2)工程技术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3)文明施工 坚持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适用范围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电厂深度调峰灵活技术应用(蓄热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机组自然冷却塔西侧 工程性质:改造工程 工程内容:蓄热罐罐体及罐体附件等安装工程施工 三、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针对本工程施工时间长、施工任务重,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确保对各种工序施工安全进行有效地控制。项目部和项目分部,项目分部和施工队签订安全技术交底,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明确责任。建立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施工现场配备两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2、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 全权负责本项目工程的生产、安全、质量、进度和经营合同管理,具有人、财、物的独立调配、使用、奖励权及对职工的处罚辞退权。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安全保证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督促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措施,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2)专业工程师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及保安等工作管理,对本项目工程生产安全承担一定义务。主要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施工中,抓好施工生产计划落实,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严把安全、质量生产关,抓好安全、质量工作,把安全质量生产责任制落实下去。 3)安全工程师 制定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划;负责安全综合管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具体安全措施;组织每周、每月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安全检查、督促,对危险源点提出预防措施,定期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等预留影像资料及签到表备案;关键工序及有线附近施工提出安全施工防护的技术交底。以及检查、督促落实。 4)安全员 负责现场的安全综合管理,呈报具体的安全计划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危险源点提出预防措施,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 3、高空作业施工工序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高空作业定义 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或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子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视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方可批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 4.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三、登高前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栓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钩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栓挂必须符合要求。 2.安全帽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 3.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一70度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子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梯子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爆裂等不安全因素立即修理或报废。 4.在石棉瓦、瓦棱板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加设其他防护措施。 5.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6.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室外雷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 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不得将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防止落下伤人。各种不适宜登高的病症人员不准登高作业,酒后人员、年老体弱、加班疲劳、视力不佳人员也不准登高作业。 8.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工鞋(劳保鞋)。安全带和安全绳应保持干燥整洁。使用完毕后,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接触明火、酸碱等腐蚀品。防止与锋利物品接触,严禁曝晒。 9.使用高空作业个人防护用品时,应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方可使用。且要求使用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 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 4.1高处作业定义: 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

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4.2.10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1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4.2.12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室外、露天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车间主任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3高空作业证审批 4.3.1.特级高空作业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方案,填写高空作业证,经车间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核同意,事业部部长签批,并报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高空作业。 4.3.2三级高空作业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填写高空作业证,经车间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生产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高空作业。 4.3.3.一、二级高空作业由作业负责人填写高空作业证,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经车间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车间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高空作业。 4.3.4.高空作业完成后,车间主管安全负责人负责进行验收,应确保现场合格,并签字确认。 4.3.5部门车间应严格按照许可证上项目要求,明确责任人,高空作业区域、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遵守安全施工规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处作业要设防护栏杆,支持安全网和安装防护门,操作人员要系安全带。 4、高处作业物料要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进、凡有坠落可能的,要及时撤出或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5、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施工,消险后再进行高处作业。 6、任何人不允许移动和擅自拆除安全标志,确实因工作需要须经工长批准后移动和拆除,之后重新安装好。 7、冬季施工要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防是毒、防火安全措施。 8、高呼上作业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处于良好状态。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横档间距以3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在梯上作业,如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9、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0、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1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范围较为广泛,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系挂安全带等各项安全专项措施。为明确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施工以前,由工程负责人和安全员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前要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2、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作业。 13、操作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14、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危险性较大,对此类人员应通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15、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清除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和废料等都要及时运走,不得任意向下丢弃。各施工场所,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件,都要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复评审) 《草案》 2012-07-22公布 2012-09-01实施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高空服务业分会

目录 总则()工作机构()取得《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申请和受理()企业实地核查()审定和发证()集团公司的证书()审查要求()证书和编号()证书()编号()收费()工作人员守则()附则()附件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证书实地核查办法()

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复评审)总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空服务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充分发挥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高空服务业分会(以下简称高空分会)的行业自律作用,依据国家标准《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高处作业吊篮》和相关政府的政策法规,做好《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证书》)复评审工作并更换颁发《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证书,制定本管理办法。 高空服务业是指在基准面米以上(含米)采用高处悬吊设备及其他高处作业设备作业的服务型行业。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高空服务业的会员单位。 会员企业通过初次评审取得《安全生产证书》,经三年有效运行,由高空分会复评审合格后,更换颁发《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安全生产证书》到期后未取得《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的会员企业不应从事高空作业。 工作机构 高空分会负责《安全生产证书》复评审并更换颁发《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高空分会设立安全生产证书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负责组织起草《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证书》复评审);跟踪国家标准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国家标准《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证书》、《高空服务业安全资质》管理办法的宣贯;组织对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企业的有关材料;经高空分会核准后,发放证书。审查部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号室 邮政编码:

(完整版)高空作业考试试题答案

高空作业考试试题 班组:姓名:分数: 一、单选题,共三十五题,每题2分 1. 凡坠落高度基准面()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A.2m B.2m及2m以上 C.3m及3m以上 2. 2到5米作业是()级高空作业。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A.3. 高处作业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m。 A.1 B.2 C.3 4. 脚手架搭设、拆除等高处作业时,不得穿()。 A.皮鞋 B.球鞋 C.布鞋 5.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或其他隔离设置。 A.安全门 B.防护棚 C.防护栏杆 6.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悬空作业主要指的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内,从事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主体和相关装修施工的悬空操作,不包括()。 A.混凝土浇注 B.吊车上的操作人员 C.模板安装、拆除作业 7. 引起高处作业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通常分为九种,其中当阵风风力达到()级以上时为客观因素。 A.4 B.5 C.6 8. 手用工具不应放在工作台边缘是因为( )。 A.取用不方便 B.会造成工作台超过负荷 C.工具易于坠落伤人 9. 施工人员到高处作业时()。 A.当无上下通道时,可以攀爬脚杆上下 B.必须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杆上下 C.禁止攀爬脚杆上下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0. 浇筑柱砼或板砼时,离地面2米以上时,操作人员()。 A.可以站在模板或支撑板上作业 B.应该站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C.可以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模板上作业 11. 30米高空做业坠落半径()。 A.3米 B.4米 C.5米 12. 在()以上高处作业时,应按照高处作业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A.2m B.3m C.4m 13. 拆除()模板时,为避免突然整块坍落,必要时应先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 A.墩柱 B.墙体 C.承重 14. 高空作业安全带应如何使用( )。 A. 低挂高用 B.高挂低用 C.挂设位置与腰部平齐 15.高空作业施工平台防护栏杆高度宜为( )。 A.1米 B.1.2米 C.1.5米 16.高空作业安全平网应()设一道。 A. 2米 B.3米 C.7米 17. 高度超过()的层次以上的交叉作业,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设双层安全防护棚。 A.18m B.20m C.24m 18. 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的第一步应该是( )。 A.观察伤者有无意识 B.对出血部位进行包扎 C.进行心脏按摩 19. 在下列确认患者有无意识的方法中,不宜采用的是( )。 A.在患者耳边呼叫 B轻轻拍打患者肩部 C.用力敲打患者头部 20. 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以下( )表述是错误的? A.吹气时,要用手捏住患者的鼻子 B.每分钟14-16次 C.每分钟吹气次数不得超过10次 21. 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时,在以下 ( ) 情况下可以停止进行。 A.操作人员疲劳的 B.患者有一定反应 C.呼吸和心跳均得到充分恢复 22. 发现人员触电,应(),使之脱离电源。 A.立即用手拉开触电人员

高处作业许可证(2017版)

高处作业许可证 施工单位(部门):NO: 上海********有限公司1/ 2

10 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1 六级以上大风以及暴雨、雷电、浓雾等恶劣天气情况时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12 高处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抛掷物品 13 高处作业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14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特别注意工具/材料遗留在高处而掉落伤人 15 其他需采取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行政人事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区域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安全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附件1、此证适用于登高作业时使用。 2、此证统一由施工单位(部门)申请,一式两份,登高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公司安全部门各持一份。 3、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确认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并进行下一级的申请工作。因安全措施未落实导致事故的,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登高作业时间、地点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必须从新审批。 5、施工单位监护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对登高作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下班和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影响施工区域生产活动或通行。 6、登高作业后,作业人员、监护人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现场,特别注意工具、材料遗留在高处而掉落伤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登高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8、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登高作业审批制度,按要求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视其后果,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上海********有限公司2/ 2

高空作业 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施工方: 本工程为建筑住宅室外亮化工程,主要工作都在高空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主要项目有:脚手架搭拆、塔吊上安装、屋面工程等,基本贯穿了施工的整个过程。为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结合我司历年来高处作业施工经验,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方案。 一、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性技术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通过力学计算,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设。 (2)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设施使用完毕需拆除时,设警戒区,派专人监护。拆除时先上后下,禁止上下同时拆除。(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高处作业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4)高处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的选用熟练工人,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卡,并在实物上作标记。项目部组织人员半月进行一次劳保用品检查,做记录;班组长班前班后检查;个人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发现有损坏,立即更换。 (5)高处作业人员应配有工具袋,工具、螺丝、焊条、及零星废料头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完工后,随人及时带回地面。高处处禁止摆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以防坠落。 (6)高处作业中的走道、安全通道要保证畅通,物件、余料、废料不得任意乱置,更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基准面距地面二米(含2米)以上,且有垂直坠落可能的作业,均为高空作业。 凡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 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进入高空作业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不 准穿光滑的硬底鞋。 4、所有需要使用安全带执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正确安全穿戴安全带和如何实现100% 系挂的培训,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伤;梯子、跳板、 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严禁冒险作业。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绳100%的系挂到可靠的锚点上,不准将安全带绑在活动或 不牢固的地方,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防护栏或者警界线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 通行”等警示语,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 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坠落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 9、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 以防附件伤人。 10、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作业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松紧及 绞绳,串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禁止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 11、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 行人进入危险区域。 12、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 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作业时,应加强联系,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297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预防高处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检修)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内所有单位(包括相关方)高处作业。 第三条定义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第四条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 1、一般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含30m)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分类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第五条以下情况视为高处作业: 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设备、架空管道、汽车上或高度在2米及以上临边进行作业时均视为高处作业。 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第六条职责划分 1、安保处职责 (1)安保处是本制度的编制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2)参与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核,对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不予批准。 (3)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作业。 (4)对外委高处作业,审核其施工资质,其他要求执行公司统一标准。 2、高处作业所属单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培训。 (2)负责确定高处作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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