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母树林抚育规程(GBT16621-1996)
森林抚育作业规定新版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保障森林抚育成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森林抚育作业应当严格遵照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以下简称“作业设计”)实施。
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四条编制作业设计应当遵循下列技术标准。
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还应当符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的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二)《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三)《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四)《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五)《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
第五条作业设计应当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重点针对急需抚育的林分,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和措施。
第六条作业设计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实施。
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审批,集体林和国有林场的作业设计审批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确定,审批单位批复的作业设计文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国有森工企业的作业设计由森工(林业)集团森林经营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批复的作业设计文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审批单位批复作业设计要以现地核实为基础,确保作业设计质量。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作业设计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备案作业设计的审查。
批准后的作业设计,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抚育对象和方式第七条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含省级)明确规定不允许实施抚育的森林外,均可作为森林抚育的对象。
母树林营建技术(优.选)

母树林营建技术【标准号】gb/t 16621-1996【中文名称】母树林营建技术【英文名称】the techniques used in silviculture for seed production stand【发布日期】1996年11月27日【实施日期】1997年07月01日【正文】gb/t 16621─1996前言母树林是主要的林木良种生产基地。
为了规范母树林营建工作,提高母树林建设质量,保证种子遗传品质,在总结了二十多年母树林建立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最新的科研成果,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两部分,正文部分规定了采用的定义、母树林选建、营建、经营管理、设计方案及技术档案的具体技术内容;附录部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选建母树林林分技术要求、主要造林树种母树林盛果期最终每公顷保留株数、母树林设计方案及常用表格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木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西北林学院负责起草,由林业部种苗总站良种处、中国林科院林研所协作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大兴、张懿藻、管长岭、游应天、黄铨、王江、刘晓春。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选建与营建母树林的条件、方法和经营管理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主要造林树种的母树林。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母树林seed production stand优良天然林或种源清楚的优良人工林,通过留优去劣疏伐,或用优良种苗以造林方法营建的,用以生产遗传品质较好的林木种子的林分。
2.2 优良木superior tree在林分内生长健壮、干形良好、结实正常,在同龄的林木中树高直径明显大于林分平均值的树木。
2.3 劣等木inferior tree在林分内生长不良、品质低劣、感染病虫害较重,在同龄的林木中树高直径明显小于林分平均值的树木。
2.4 中等木intermediate tree在林分中介于优良木和劣等木之间的树木。
《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标准解读-山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管理-林科...

2. 目的树种( objective tree species)
适合本地立地条件、能够稳定生长、符合经营目标的 树种。 新增术语,使经营目标多样化以便更贴近自然,符合 自然生态系统。支持林下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 森林抚育作业环节中的树种选择工作。 目的树种的选择主要以乡土树种为主,实际操作中根 据树种生态特性、生长立地和功能类型进行分类。
新增术语!
解读:目标树的树种应该是立地适生的和与森林经营的产品目标一致的树种,且应该是实生个体,萌生 的林木原则上不选择为目标树;优势度应该是处于优势木或主林层的个体;干形通直完满且没有两分枝 的稍头,根据树种或当地的用材标准,至少应该有6-8米以上完好的干材;冠型一般要求至少有1/4全 高的冠长,且根据不同的树种有不同的具体指标,
山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管理培训班 2016.06.27 国家林业局干部管理学院
《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 国家标准解读
刘宪钊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CAF),北京100091 lxz9179@
内容
前言:多功能林业的理念和发展 重点介绍新旧《森林抚育规程》的差异点和改进内容 1、规程涉及的重要术语和定义 2、森林抚育规程的总则(目标和原则) 3、林木分类与分级 4、各种抚育方式的作业要求、控制指标和作业规范 5、生物多样性保护 6、作业设计 7、作业施工与检查验收 8、档案管理
树种的培育和经营周期:由其目标直径的分析和设计确定,与树种的生长速度有关;树种 对光需求的阳性到阴性生长特性会影响林分的空间配置,从而影响森林整体生物量生长和积 累的水平。(理解的角度1. 最好的立地最珍贵的树种;2.碳汇;3. 大径材培育
森林的水源涵养和保持水土功能:与组成树种的落叶量和落叶分解特性、根系类型和根系 数量等特性有关,这些特性通过影响土壤空隙度、土壤微生物含量或土壤腐殖质积累速度和 数量等而影响到森林的保水保土能力。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一、种子与苗木(一)种子(1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 —1999 );(2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 —1999 );(3 )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 —1988 );(4 )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 —1993 );( 5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 —1993 );( 6 )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 —1993 );(7 )林木引种(GB/T 14175 —1993 );(8 )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 —1996 );(9 )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 —1996 );(10 )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 —1996 );(11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 —1999 );(12 )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 —1999 );(13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 —1999 );(14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 —1999 );(15 )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2 —1988 );(二)苗木( 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 —1999 );(2 )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 —1985 );(3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 —1992 );(4 )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5 )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 —1996 );( 6 )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 —2010 );(7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二、森林培育技术(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 —2001 );(2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2 —2001 );( 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 —2001 );(4 )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T 18337.4 —2008 );(5 )防沙治沙技术规范(GB/T 21141 —2007 );(6 )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GB/T 24255 —2009 );(7 )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规则(GB/T 23231 —2009 );(8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效益监测评价(GB/T 23233 —2009 );(9 )退耕还林工程质量评估指标与方法(GB/T 23235 —2009 );(10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评价技术规程(LY/T 1818 —2009 );(11 )人工造林质量评价与指标(LY/T 1844 —2009 );(12 )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Y/T 1606 —2003 );(13 )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建设技术要求(LY/T 1626 —2005 );(14 )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数据管理规范(LY/T 1872 —2010 );(15)森林生态站数字化建设技术规范(LY/T 1873 —2010 );(16 )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T/Y 1687 —2007 );(17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 ─2008 );(18)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 )。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4〕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为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提高森林抚育质量,规范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森林抚育特别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修订了《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局2014年9月29日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森林抚育政策实施成效,促进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工作。
其他森林抚育作业检查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级抽查三级管理。
第四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组织、专业实施。
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抽查;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省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林业)集团、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下同)、县级单位(县、国有林场、团场、林业局等,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省级核查验收、县级自查工作。
检查验收工作由具有林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承担。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以现地检查为基础,内业检查与外业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核实作业面积、作业设计质量和作业施工质量,同时检查了解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全面反映森林抚育成效。
(三)严格规范、责任到人。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及其组织、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定程序和技术标准实施。
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检查核查工作规定和廉政纪律,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客观、公平、公正评价森林抚育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下列文件是森林抚育检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其最新修订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2019年厚朴母树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

第一章项目概述1.1 项目提要1.1.1 项目名称:福建省武平南坊国有林场2019年厚朴母树林项目作业设计1.1.2 项目主管单位: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1.1.3 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武平南坊国有林场1.1.4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马秋华1.1.5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1.1.6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武平南坊国有林场南洞工区(武平县东留镇南坊村)1.1.7 项目建设目标:新建厚朴母树林5.3334hm2,厚朴种子生产能力达50kg以上。
为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场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林木良种培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林木良种品种结构,推进中药材良种化建设,建立“产、研、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1.1.8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通过母树选优、疏伐、割灌除草等母树创建措施,建成厚朴母树林5.3334hm2,基地宣传牌1块。
1.1.9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1)2019年8~9月:完成作业设计编制、采伐办证等审批手续;(2)2019年10~12月:完成项目建设及绩效评价。
1.1.10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4.8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01万元,占总投资的95.8%;工程建设其它费用0.2万元,占总投资的4.2%。
1.2 作业设计依据(1)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的通知(闽林场局〔2019〕53号);(2)龙岩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关于下达2019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的通知(龙林场处〔2019〕37号)(3)《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4)《母树林营建技术标准》(GB/T 16621-1996);(5)《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林计发〔2003〕207号);(6)《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7)《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8)《福建省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小班区划调查用表》;(9)《营林生产劳动定额》(DB35/T 874-2008);(10)《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
【经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

【关键字】经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篇一:国家林业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国家林业局文件林资字[XX]227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积极推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导各地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本区域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二、各地要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准则,以本《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编制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各地要选择不同森林类型的经营单位,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并率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其他单位提供借鉴。
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纲要》,请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国家林业局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一、总则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我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规范和引导森林经营主体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纲要。
2、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森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编制的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生产顺序和经营利用措施的规划设计。
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和林业主管部门经营管理森林的重要依据。
巫溪县大宁河风景区原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试点示范专项计划项目巫溪县大宁河风景区原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目录第一章总纲 (1)第二章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5)2.1 项目建设背景 (5)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8)2.2.1 项目建设是构建三峡水库库岸生态屏障的需要 (8)2.2.2 项目建设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需要 (9)2.2.3 项目建设是促进长江南水北调取水点选点区建设的需要 (11)2.2.4 项目建设是保护大宁河流域风景区景观的需要 (13)2.2.5 项目建设是构建三峡和谐库区的需要 (14)第三章项目区基本概况 (16)3.1 项目实施地点位置 (16)3.2 项目实施地域的自然环境概况 (16)3.2.1 气候概况 (16)3.2.2 地质概况 (17)3.2.3 土壤概况 (18)3.2.4 生物多样性情况 (19)3.2.5 土地利用情况 (22)3.2.6 水土流失情况 (23)3.3 社会经济概况 (24)第四章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26)4.1 功能分区 (26)4.2 建设规模和内容 (28)4.2.1 生态屏障区 (28)4.2.2 生物多样性保育区 (37)4.2.3 沿消落带生态恢复区 (40)4.3 森林防火 (43)4.3.1 防火措施 (43)4.3.2 防火林道建设 (44)4.3.3 防火设施与装备 (44)4.4 森林病虫害防治 (44)4.4.1 防治措施设计 (44)4.4.2 人员、设施、装备设计 (45)第五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46)5.1 投资估算依据 (46)5.2 投资估算 (46)5.3 资金筹措方案 (48)第六章项目建设效益分析 (49)6.1 生态效益分析 (49)6.1.1. 改善生态环境 (49)6.1.2 保护生物多样性 (49)6.1.3 减少土壤流失 (50)6.1.4 涵养水源 (50)6.1.5 净化空气 (51)6.2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51)6.2.1. 直接经济效益分析 (51)6.2.2 间接经济效益分析 (52)6.6 社会效益分析 (52)6.3.1 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机会 (52)6.3.2 提升当地居民的环境质量 (53)第七章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54)7.1 加强组织领导 (54)7.2 落实建设责任、健全奖惩制度 (54)7.3 作好宣传,提高认识 (55)7.4 依靠科技支撑 (55)7.5 加强技术培训 (56)7.6 把好资金管理关 (56)7.6.1. 制定资金使用制度 (56)7.6.2 建立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 (57)7.6.3 建立完善的报帐制度 (57)7.6.4 进行资金审计和监督 (57)7.7 加强检查和后期管护 (57)7.8 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维护工程健康发展 (58)7.9 加强项目档案建设 (58)第一章总论1.1 项目名称巫溪县大宁河风景区原生态保护工程试点示范1.2 项目建设单位巫溪县旅游局、巫溪县三峡水库管理局1.3 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2年,即2010-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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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树林营建技术
(GB/T16621-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选建与营建母树林的条件、方法和经营管理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主要造林树种的母树林。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母树林 seed production stand
优良天然林或种源清楚的优良人工林,通过留优去劣疏伐,或用优良种苗以造林方法营建的,用以生产遗传品质较好的林木种子的林分。
2.2 优良木 superior tree
在林分内生长健壮、干形良好、结实正常,在同龄的林木中树高直径明显大于林分平均值的树木。
2.3 劣等木 inferior tree
在林分内生长不良、品质低劣、感染病虫害较重,在同龄的林木中树高直径明显小于林分平均值的树木。
2.4 中等木 intermediate tree
在林分中介于优良木和劣等木之间的树木。
2.5 优良林分 superior stand
在同等立地下,与其他同龄林分相比,在速生、优质、抗性等方面居于前列,通过自然稀疏或疏伐,优良木可占绝对优势,能完全排除劣
等木和大部分中等木的林分。
2.6 劣等林分 inferior stand
与同等立地、相同林龄的林分相比,生长、材性、抗性处于劣势,优良木和中等木林冠郁闭度在0.2以下的林分。
2.7 中等林分 intermediate stand
介于优良林分和劣等林分之间的林分。
2.8 林分 stand
内部结构特征基本相同,而与周围森林有明显区别的一片森林区段。
3 选建母树林
3.1 林地选择
3.1.1 位置:母树林应在优良种源区或适宜种源区内,气候生态条件与用种区相接近的地区;地形平缓,背风向阳,光照充足,不易受冻害的开旷林地。
排水良好,海拔适宜,交通方便,周围100m范围内没有同树种的劣等林分,面积相对集中,天然林在7hm2以上,人工林4hm2以上。
3.1.2 土壤:选择高地位级或中等地位级的林地,生产力低的Ⅳ、Ⅴ地位级的林地,不能选作母树林。
3.2 林分选择
3.2.1 林龄:应选择同龄林,对异龄林的年龄控制在2个龄级以内。
一般以中幼龄林最佳(红松天然林可选近、成熟林)。
3.2.2 郁闭度:在0.6以上。
年龄小的林分,郁闭度宜大些;年龄大的林分,郁闭度宜小些。
3.2.3 起源:不论是天然林或是人工林,都要选择实生的林分。
3.2.4 组成:首先选择纯林,如选择混交林,目的树种不少于70%,天然红松林和红皮云杉林不少于50%。
3.2.5 选择优良林分,其林分技术要求见附录A。
3.3 母树林选择步骤
3.3.1 踏查:根据建立母树林的任务,深入现场全面踏查,了解林况地况,确定母树林候选林分。
3.3.2 标准地调查:在候选林分中,设置标准地进行调查,标准地总面积占候选林分的3%-4%。
对林相整齐、每块地形变化小的林分,调查面积可减少到1%-2%。
标准地要均匀分布在林分内,面积在0.1hm2左右。
标准地立木的胸径、树高、枝下高、冠幅、冠长要每木实测,林龄用标准木年龄,立木的干形、皮型、冠型、郁闭度、健康和结实状况实行目测。
标准地的自然因子(地形、坡度、坡向、海拔、植被、土壤)都要调查记载。
3.3.3 母树林区划:母树林确定之后,要作好区划,标定母树林的周围界限,面积过大的林分,要区划经营区,面积10-20hm2,修建必要的区划道,绘制母树林区划平面图,计算母树林的面积。
4 营建母树林
4.1 立地选择
4.1.1 区域:在适生范围内,能正常生长发育,并能大量结实的地
区。
4.1.2 造林地选择海拔适宜、地势平缓、交通方便、土壤肥力中等、光照充足、周围100m范围内无同种树的劣等林分或近缘种林分的地段。
4.2 材料选择
4.2.1 种源:有种源结论的树种,在优良种源区选择;无种源研究结论的树种,在本地或相邻地域选择。
4.2.2 林分:在优良种源区内,选择优良林分作为种植材料选择的对象。
4.2.3 采种母树:在优良(适宜)种源区优良林分内,选择优良木作为采种母树,尽量选择多个林分采种,同一林分优良木之间,应距离50m以上。
采种母树的株数不少于50株。
4.2.4 孤立木、病虫为害木、品质低劣木,不准用作采种母树。
超级苗木选择:无力进行林分、单株选择采种时,若种源清楚、良好,可选超级苗作为新建母树林的材料。
选择标准为均值加2个标准差以上。
4.3 育苗:种植材料可分株单采、单育,也可单采混育,或使用优良材料的嫁接苗。
育苗方法与生产性育苗相同。
4.4 造林
4.4.1 苗木选择:用超级苗(或I级苗)造林。
4.4.2 整地:细整地、施足底肥,并采取必要的保墒或排涝措施。
4.4.3 密度:初植密度为一般造林密度的30%-50%。
4.4.4 幼林抚育:及时松土除草,防治病虫害,适当施肥,促进幼树生长。
5 母树林经营管理
5.1 母树林疏伐
5.1.1 原则:留优去劣,照顾结实,适当考虑均匀分布。
5.1.2 方法:采用均匀疏伐、定株环状疏伐或自然式疏伐等。
在中龄林中,如有2-3株优良母树集中在一起,可作为母树群保留。
5.1.3 对象:伐除枯立木、风折木、病腐木、被压木、形质低劣的不良母树和非目的树种,逐步伐去不宜留作母树的中等木。
5.1.4 强度:疏伐后留下来的母树树冠能充分伸展,不得衔接,树冠距离相隔1.0m左右,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5,最终保留株数应分别树种确定(见附录B)。
5.1.5 间隔期:视树冠伸展情况而定,一般3-5年疏伐一次。
5.2 松土除草:及时铲除妨碍母树生长的灌木、下草等,结合松土除草埋青培肥。
5.3 施肥:施肥前先诊断土壤肥力,结合树种在各生长发育阶段对养分的需求,确定其施肥种类、数量和时间。
也可用固氮植物间种绿肥。
5.4 保护:母树林四周要开设防火线,每年及时清除防火线上的杂草和灌木。
在交通要道口设置保护母树的宣传牌。
母树林内禁止放牧、狩猎、采脂、采樵修枝。
采种时,要改进采种方法、工具,建立保护母树的采种制度,防止损伤母树。
5.5 病虫鼠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并重,做到治小治早治了。
5.6 花粉管理:在母树林开花撒粉期,遇有阴雨天气时,应采取人工辅助授粉。
选择多个单株收集一定量的优良花粉,混合4-5倍滑石粉,在雌花达到授粉适宜期,用喷粉器于微风无雨时(清晨)喷洒。
5.7 子代测定:母树林应进行子代测定,为评价和筛选提供依据。
5.8 结实量预测预报:在母树林内设置固定标准地,定期进行物候相观测、结实量调查和种子产量预报。
5.9 做好种子采收工作,严禁抢采掠青。
6 母树林设计方案
6.1 方案内容
6.1.1 建设的目的和依据:目的要明确,依据要充分。
6.1.2 建设地点、自然概况和建设单位现状:建设地点包括基地的地理、气候与立地条件;建设单位现状主要反映其承担建设的能力。
6.1.3 建设任务与投资:分年度分树种提出生产任务,进行区划设计,分项目提出投资预算与来源。
6.1.4 经营技术措施:包括母树林各项经营措施实施的时间、技术要求与达到标准,以及固定标准地的设计与定期观察。
6.1.5 必要的图表:母树林区划设置图应标定出母树林的周界、隔离带的设置、每个经营区的面积、标准地的主要林分因子和位置等。
设计方案的基本格式见附录C。
6.1.6 效益概算。
6.2 母树林设计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7 技术档案
7.1 档案内容: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和有关审批文件。
母树林设计方案的文字说明及选建和营建母树林的全部原始材料。
母树林疏伐及经营管理技术设计,种子产量预测,历年种子产量、质量与物候观测资料。
母树林经营中的各项经济技术材料。
常用表格见附录D。
7.2 建档要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原件保存、分类编码、归卷建卡、建立制度、查阅方便。
7.3 档案利用:定期分析,提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