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森林抚育政策实施成效,促进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工作。其他森林抚育作业检查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级抽查三级管理。

第四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组织、专业实施。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抽查;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省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林业)集团、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下同)、县级单位(县、国有林场、团场、林业局等,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省级核查验收、县级自查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由具有林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承担。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以现地检查为基础,内业检查与外业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核实作业面积、作业设计质量和作业施工质量,同时检查了解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全面反映森林抚育成效。

(三)严格规范、责任到人。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及其组织、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定程序和技术标准实施。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检查核查工作规定和廉政纪律,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客观、公平、公正评价森林抚育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下列文件是森林抚育检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其最新修订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一)《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

(二)《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

(四)《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

(五)地方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等。

第二章县级自查

第六条县级自查包括外业检查和内业检查。外业检查必须对全部抚育作业小班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第七条县级自查应当采取抚育作业小班完成一个、检查一个的要求,加强抚育作业中间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承担抚育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林场、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等森林经营主体)在完成抚育作业任务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省级核查验收

第九条省级核查验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县级单位的核查验收申请和自查报告,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林业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实施。

第十条省级核查验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廉洁自律、恪守职责。

(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年以上(含2年)从事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经历。

(三)熟练掌握森林抚育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规范,熟悉森林抚育各个工序和环节的操作要领。

(四)熟悉森林抚育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办法,能够运用有关标准对抚育质量进行准确评定。

第十一条省级核查验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和方法、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以实地检查为基础,对县级自查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客观评价本省森林抚育质量。检查县级样本数应当不少于承担抚育任务县级单位总数的20%,检查抚育小班面积比例不低于全省计划任务量的%。

第十二条省级核查工作完成后形成省级核查验收报告。省级核查验收报告与县级自查报告一并构成拨付补贴资金的依据。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于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经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

第十三条省级核查验收报告原则上应当于下达计划后次年7月31日前上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

第十四条国家林业局委托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对其所属森工企业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省级核查验收。

第四章国家级抽查

第十五条国家林业局根据省级单位上报的省级核查验收报告,会同财政部开展国家级抽查工作。

第十六条国家级抽查工作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林业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实施。国家级抽查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廉洁自律、恪守职责。

(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含3年)从事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经历。

(三)熟练掌握森林抚育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规范,熟悉森林抚育的各个工序和环节的操作要领。

(四)熟悉森林抚育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办法,能够运用有关标准对抚育质量进行准确评定。

第十七条国家级抽查的样本组织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省级样本为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全部省级单位。

(二)按照承担森林抚育补贴任务的县级单位总数的10%—15%确定县级样本。

(三)县级样本中应当包括省级已核查和未核查的县级单位,其中已核查县级单位数量不少于省级已核查县级单位总数的30%,至少抽查省级已核查的县级单位1个。

(四)县级样本分别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简称天保工程区)和非天保工程区抽取。

1.县级样本抽取比例:

(1)县级单位总数不超过30个的抽取15%;

(2)县级单位总数超过30个的抽取10%,最多不超过10个。

2.按照国家林业局确定抽样起始号和间隔号,采用机械抽样法抽取县级样本。具体方法为:根据省级天保工程区和非天保工程区年度抚育任务权重,确定天保工程区县级单位和非天保工程区县级单位抽查数量。将天保工程区或非天保工程区县级单位按上报面积从大到小排序(任务相同的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序),按照起始号和间隔号循环抽取(遇重复县级单位,则抽取下一个县级单位,间隔号不变),直至满足县级样本数及组成要求。

3.按照省级单位上报完成面积的1%—%确定各省级单位抽查面积,依据县级样本完成面积权重,将各省级单位抽查面积分配到县级样本。如抽取县级样本完成面积总和小于省级单位抽查面积时,不再另行抽取县级样本,抽中的县级单位全查。

(五)按照国家林业局确定抽样起始号和间隔号,采用机械抽样法确定抽查小班样本(或乡镇、林场样本)。具体方法为:将受检县级单位小班(或乡镇、林场)按上报面积顺序排序,根据起始号、间隔号循环抽取受检小班(或乡镇、林场)(如遇重复小班,则抽取下一小班(或乡镇、林场),间隔号不变),直至实抽面积满足受检县级单位应查面积。受检县级单位检查小班数不少于3个,如属省级已核查的单位则其中至少应当包括2个省级核查的小班。

如因灾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对个别小班(或乡镇、林场)进行现地检查,应及时请示国家林业局同意后,另行抽取一个面积相同的小班(或乡镇、林场)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国家林业局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抽查工作人员名单、到达和检查时间、受检县级单位名单通知受检省级单位。

第五章检查内容及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森林抚育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作业面积。根据上报完成面积,通过现地核实确定其实际作业面积,通过质量检查评定其合格面积。核实面积是指现地核实确定的实际作业面积,包括合格面积和不合格面积;合格面积是指作业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核实面积。

(二)作业质量。重点检查是否按作业设计和技术规程作业,是否存在采大留小、采好留坏、应采未采、乱开天窗、无证采伐、超证采伐、越界采伐等问题。

(三)作业设计质量。重点检查作业设计中调查因子是否与现地相符,主要设计指标是否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要求,抚育方式是否符合当前林分特点且正确反映实际需要,作业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文本格式是否规范等。

(四)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作业设计审批、公示公告、合同管理、检查验收、业务培训、档案管理、政策兑现、监测标准地等。

第二十条抚育对象应当符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森林抚育方式包括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割灌除草、浇水、施肥等。采取综合抚育措施的,按照所采取各种抚育方式的标准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森林抚育质量控制指标按《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第三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标准详见附表中的“间伐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割灌除草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综合抚育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评价得分85分(含)以上为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小班:

(一)作业地点与作业设计不符;

(二)抚育方式与作业设计不符;

(三)抚育对象错误;

(四)无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作业;

(五)主要控制指标不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抚育作业设计质量综合评价标准详见附表中的“抚育作业设计质量综合评价表”。作业设计质量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85分(含)以上为合格。

第六章检查验收的程序和方法

第二十五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确保检查验收高效、规范开展。

第二十六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检查验收机构、受检单位要主动做好检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一)组织检查人员培训。对承担检查验收的技术人员进行补贴政策、技术标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二)组织确定检查样本。国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县级受检单位,受检小班由检查工作组到达县级受检单位后按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现场抽取。检查样本不得提前公开。

(三)受检省级单位应当准备好以下资料备查:

1.森林抚育任务分解下达文件;

2.核查验收报告、汇报材料和有关档案资料等;

3.省级核查县级单位小班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4.制定出台的技术规程、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等;

5.主要树种(组)材积表、树种出材率表等。

(四)受检县级单位应当准备好以下资料备查:

1.森林抚育任务分解下达文件;

2.自查报告、工作总结等;

3.自查合格小班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4.作业设计文本及批复文件;

5.施工作业合同、公示公告等;

6.抚育间伐所需的采伐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检查工作组开展检查验收的工作流程:

(一)听取受检单位关于森林抚育工作情况汇报,包括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完成、组织管理、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二)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并保存备查。

(三)开展外业调查。

(四)内业数据处理。

(五)向受检省、县级单位反馈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六)汇总分析,撰写检查验收报告。

第二十八条检查工作组外业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面积与作业地点核实。采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定位作业小班地点。采用1:10000地形图调绘、GPS实测或罗盘仪导线测量面积。实测作业面积与上报面积误差在±5%之间时,认可小班上报面积,否则以实测作业面积作为核实面积。

(二)间伐小班调查。采用实测标准地的方法推算小班检查因子。

1.标准地布设:根据小班作业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面积为—公顷的标准地。小班面积公顷以下的设置1个标准地,—公顷设置2个标准地,公顷以上设置3—5个标准地。

2.因子调查:测量并记录各项调查因子,填写附表中的标准地每木调查表,并记录标准地中心点GPS定位数据。

(三)割灌除草小班检查。检查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灌木、杂草是否割除,是否保护珍稀物种及有生长潜力的幼苗、幼树。

(四)补植检查。检查补植树种、补植株数、种植点配置、成活率等是否符合要求。

(五)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检查。检查更新等级、幼苗幼树生长、目的树种株数比例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修枝检查。检查修枝对象、修枝高度、修枝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林分卫生条件是否得到明显改善。

(七)抚育剩余物处理检查。检查是否按照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要求进行了场地处理,抚育剩余物是否分类运出或平铺、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

第二十九条检查工作组在外业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内业工作,整理资料,汇总数据,填写附表中的森林抚育调查表,并按附表中评价表规定的标准对小班作业质量、作业设计质量等进行评价。

第三十条检查验收工作组还要对受检县、省级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和方法参见相关附表。

第三十一条检查验收工作中现场检查调查表和评价表要分册装订,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受检县级单位和受检小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受检单位或小班无法接受检查时,受检单位应向检查工作组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检查工作组核实确认并报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另行抽取受检单位或小班进行检查。

第七章检查验收成果分析及应用

第三十三条检查验收要对森林抚育任务完成(面积核实率)、抚育作业质量(核实面积合格率)、抚育作业设计质量(作业设计质量合格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指标和计算方法如下:(一)面积核实率=(∑检查小班核实面积/∑检查小班上报面积)×100%;

(二)核实面积合格率=(∑检查小班合格面积/∑检查小班核实面积)×100%;

(三)作业设计质量合格率=(∑检查合格作业设计小班个数/∑检查作业设计小班个数)×100%。

第三十四条检查验收机构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后要及时提交检查验收报告。检查验收报告的内容包括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结果、主要成绩和典型经验、发现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相关图表数据等,并分级填写汇总附表中的统计表。其中,检查验收的主要指标要按照受检单位、权属、林种、布局、区域分别分析形成专项报告。

第三十五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程序审定检查验收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查验收的管理,主动接受基层和社会的监督。承担检查验收的机构要加强工作制度建设,确保检查人员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不得干扰或影响检查验收工作正常进行。对在检查验收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七条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省级检查验收参照本办法执行,各省级单位可以依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报送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2年5月20日印发的《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2〕136号)同时废止。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

国家林业局 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林造发〔2014〕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为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提高森林抚育质量,规范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森林抚育特别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修订了《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局 2014年9月29日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森林抚育政策实施成效,促进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工作。其他森林抚育作业检查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级抽查三级管理。 第四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组织、专业实施。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抽查;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省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林业)集团、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下同)、县级单位(县、国有林场、团场、林业局等,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省级核查验收、县级自查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由具有林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承担。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以现地检查为基础,内业检查与外业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核实作业面积、作业设计质量和作业施工质量,同时检查了解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全面反映森林抚育成效。

2010年森林抚育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和平县2010年森林抚育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河林办[2011]8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0年森林抚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建设单位概况 和平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上游,东经114°41′~115°16′,北伟24°09′~24°42′之间。属中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夏冬较长,春秋偏短,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温暖湿润,季风明显,年平均温度19.6℃,极端最高温度38℃,极端最低温度-4.5℃,大多数年份日照1700小时以上,年降雨量1536-1693毫米,且多集中在4~9月。 和平县林业局是独立核算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基本建设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挪用、骗取和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现有工作人员190多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43人,技术员31人,技术力量强,各项管理制度规范。

(二)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 1、全县总面积219944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80183.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81.9%,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154114.2公顷,未成林地13686.4公顷,疏林地134.5公顷,灌木林地7826.5公顷,无林地4411.2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 72.5%。 2、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情况 总目标:2010年完成我县8750亩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任务,提升生态功能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森林健康发展,年度目标与总目标相同。 3、资金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内容 2010年度上级下达我县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粤财农[2010]86号),建设规模8750亩,建设年度2010年。 4、专项资金申报的可行性,预期投入及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根据我县的生态地理位置和实地调查情况,我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论证,认为项目可行,必要性明显,项目实施后具明显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有利于林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资金预期投入7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0年度森林抚育工程项目总投入7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下拨,由于我县是山区贫困县,县财政相当困难,故没能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和平县林业局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财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森林抚育政策实施成效,促进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工作。其他森林抚育作业检查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级抽查三级管理。 第四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组织、专业实施。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抽查;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省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林业)集团、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下同)、县级单位(县、国有林场、团场、林业局等,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省级核查验收、县级自查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由具有林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承担。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以现地检查为基础,内业检查与外业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核实作业面积、作业设计质量和作业施工质量,同时检查了解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全面反映森林抚育成效。

(三)严格规范、责任到人。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及其组织、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定程序和技术标准实施。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检查核查工作规定和廉政纪律,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客观、公平、公正评价森林抚育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下列文件是森林抚育检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其最新修订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一)《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 (二)《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 (四)《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 (五)地方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等。 第二章县级自查 第六条县级自查包括外业检查和内业检查。外业检查必须对全部抚育作业小班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第七条县级自查应当采取抚育作业小班完成一个、检查一个的要求,加强抚育作业中间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承担抚育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林场、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等森林经营主体)在完成抚育作业任务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省级核查验收

基于我国森林抚育技术体系现状及完善对策的研究

基于我国森林抚育技术体系现状及完善对策的研究 摘要:我国自2009年开始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开始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但是同时也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一是我国关于森林抚育技术虽然有很多研究成果和检测资料,但是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二是在实践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针对这两个问题,提出更加完善的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森林抚育技术;理论与实践;生态建设 自从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来,我国每年在环境上的投入逐年递增;治理沙漠、清理水污染,到如今的治理雾霾等等都是一系列举措。而对于森林的抚育更是国务院极度重视的一项工程,因为这对我国是否能做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森林抚育的工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便是2009年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与此配套的诸如《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等单行规定让这项工作的进行有了更加具体的准则和依据,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由于我国森林赋予技术体系才刚刚起步,开始实行的时间也比较晚,因此其中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仍然有问题,仍需要一些相应的政策来对其进行完善。 一、森林抚育技术体系现状 (一)理论研究的表层化 正是由于我国对于生态问题的认识不足,以前总是在走先开发再治理的老路子,使得很多人对于森林抚育工程的认识度低。对于森林还是停留在木材的使用上而非是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环节。对于观念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因此这方面还是要加强宣传。 人们对于森林抚育技术的认识度低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技术还不够完善,正是由于技术力量的薄弱造成在进行的过程中没有一个良好的效果,在人们无法看到良好效果的情况下就无法对森林抚育技术的成效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目前各地方对于森林抚育技术的方案实践操作性太低,内容空、假、大,技术指标也单一,不能按照客观实际来进行。还有地方为了完成指标任务,用割灌

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莲花山林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的通知》(财农[ ]95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赣财农[ ]134号)精神,我场将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3203亩。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莲花山林场地处鄱阳县的北部,位于东经117°4′21.45″——116°58′9.73″,北纬29°42′7.17″——29°33′6.12″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平均海拔402米,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属黄山余脉,自然条件较好,森林植被较好,是个典型的低山高丘林区。林场现有林地面积16.8万亩,森林覆盖率87.4%,年平均温度16.7°c冬夏温差较大,平均降水量1700毫米,全年日照时数3250小时,无霜期平均为275天,气候具有自然时间中等,昼夜温差较大,降雨量均恒的特点,适宜森林生长。 (二)社会经济情况 莲花山林场有6个分场,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670人,其 中城镇人口1210人,农村人口6460人。全场生产总值5459万 2 2020年4月19日

元,农业总产值710万元,林业总产值280万元,工业总产值446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元,林农人均收入2900元。 (三)森林资源状况 林地面积16.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9.6%,有林地面积16.5 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11亩,竹林面积3182亩,公益林面积73690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82635亩:其中林地面积79665亩,森林覆盖率87.4%。林种有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一般用材林,经济林,以防护林为主。 二、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必要性 林场现有中幼林面积160749亩,占林地面积96%,其中幼龄林面积134074亩,中龄林面积26675亩,从起源看,人工中幼林面积33534亩,天然中幼林面积127215亩。长期以来,由于对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森林生长郁闭度较高,影响林木生长质量,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森林功能的发挥,森林存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近些年来,造林的积极性不高,在家劳力少,投入大,导致砍树容易,造林难,林地次生灌木多,加上气候状况的变化,森林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立足森林资源现状,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综合功能是推动 3 2020年4月19日

【工作通知】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通知

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管理,规范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确保森林抚育作业质量和成效,根据《XX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编制作业设计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是森林抚育工作的基础,科学、规范编制作业设计是森林抚育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规程》和《XX 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实施细则(试行)》等技术标准,委托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规范编制。要以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符合抚育条件的林分认真开展外业调查。作业设计应当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增强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和林分发育阶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切实把抚育任务落实到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确保作业设计科学有效、操作性强。 二、科学制定抚育措施 要按照提高生态功能、促进林木生长、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优先选择密度大、结构不合理、卫生条件差的中幼龄林作为抚育对象。要根据林分特点和生长现状,提出既符合林分实际需求、又切实可行的抚育措施。设计抚育方式时,要综合采用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割灌除草、修枝、灌溉、培埂扩穴、施

肥、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抚育措施,避免无效作业,从而实现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林地生产力的目的。灌溉、培埂扩穴、施肥暂不单独作为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方式,应当与其他抚育方式结合,作为综合抚育措施之一。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天保工程区的森林抚育政策,对特殊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国家一级公益林)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抚育活动。不得以商品林抚育标准对公益林进行抚育作业设计,不得以森林抚育为名砍伐天然乔木幼树生产销售“山棍”,确保天然林资源自然恢复生长。 三、提高抚育经营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不同林种、不同树种在不同立地条件下抚育间伐、定向培育等可持续经营技术的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森林抚育试验示范,研究适合我省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森林抚育模式,推广多种森林经营模式,办好一批森林经营示范林场(乡镇),发挥样板示范作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森林抚育精细化管理、科技化支撑、专业化施工、机械化作业的有效形式,努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逐步实现对森林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 四、强化抚育质量监管 开展森林抚育对提高森林质量、带动就业增收、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和促进绿色增长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抚育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要从技术指导、施工监管、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的质量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各级林业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使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和林农群众掌握森林抚育的政策、技术规程

2020年秋季营造林、森林抚育自查验收报告

2020年秋季营造林、森林抚育自查验收报告关于上报《含山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及森林抚育示范片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总结》的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全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自查验收工作,目前秋季自查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汇总统计工作业已完成,现将《含山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及森林抚育示范片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表随文呈报,请予审查。 附件:1、《含山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森贴项目及森林抚育示范片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总结》; 2、相关统计表格 2020年10月9日含山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造林绿化工作为中心,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积极开展成片造林、森林长廊示范段建设、创建省级森林村庄、义务植树、森林抚育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省市下达我县造林绿化工作人工造林任务5500亩,其中:成片造林4000亩,四旁四边零星造林15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森林抚育25000亩,其中:中央财政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5000亩,省级森林抚育20000亩。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成片造林4051.5亩,上报完成成片造林3922.6亩;完成四旁四边植树50万株;完成退化林修复201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5%;完成省级森林抚育20536亩,占计划任务的102.68%;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50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创建省级森林村庄4个。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林建设、义务植树活动,全县共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0万株。 二、主要做法(一)明确目标。按照省、市下达的2020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判,及时印发《含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全县林业发展计划任务的通知》(含政办秘〔2020〕11号)、《含山县2020年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工作,细化了建设目标,将全县营造林计划落实分解到责任载体单位,明确各载体责任单位将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沟渠路段,挖掘和拓展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和宜林地、低质低效林、坡耕地、抛荒地等适宜造林空间,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靠前指挥,号召全县上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打好植树造林和营林“攻坚战”,严格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按和部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强化宣

河南2015级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河南省2015年度省级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河南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我省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切实抓好省级森林抚育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大力加强以中幼龄林抚育为重点的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增强森林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国有林区富余职工与集体林区林农的就业和增收。 二、工作原则 2015年省级森林抚育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源相对集中原则。要求森林资源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集体林单片面积原则上要在50亩以上。 (二)专业队抚育为主原则。集体林抚育应以经过培训的抚育专业队为主进行施工,国有林抚育应由国有林场职工组成抚育专业队伍进行施工,确保抚育成效和质量。 (三)抚育方式合理原则。为提高森林抚育成效,各单位抚育作业要以实地踏查为基础,合理确定抚育方式。同一林分需要采用两种及以上抚育方式时,要同时作业,避免分头作业。天保区的国有林抚育以定株为主的疏伐和卫生伐为

主,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进行,严格控制采伐蓄积量不超过500m3的原则。 (四)抚育时间适宜原则。间伐一般在树木落叶后和萌芽前的冬春休眠期进行;割灌除草应在生长旺盛的春夏季节进行,不得在秋冬季节进行。 三、任务和范围 (一)抚育任务。2015年省级森林抚育任务共235.244万亩。其中省级工程抚育171.044万亩,补植20.2万亩,幼林抚育44万亩。集体林151.84万亩,国有林31.01万亩。共涉及142个县(市、区)和23个国有林场。 各单位抚育任务详见《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营造林明细计划的通知》(豫林计〔2015〕5号)。 (二)抚育对象。抚育对象为幼龄林和中龄林。林种包括防护林、特用林、用材林,以及竹林和生态经济林(含生物质能源林、木本油料林和干果类树种等)。 四、工作要求 (一)抚育方式。主要包括抚育采伐(含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割灌除草等。竹林抚育方式主要包括劈山、垦复等;生态经济林的抚育方式主要包括扩穴、除萌、定干、整形、补植等。对于新造生态林造林后的第2年至第3年根据造林成活率和保

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协议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协议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 乙万:************** 为加强森林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依据《***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森林抚育实施协议如下:一、实施地点与面积 甲方将****林场,共亩,其中:透光伐完成24个小班、面积2525.25 亩;修枝完成2个小班,面积234.9亩;割灌完成2个小班,面积239.85亩的中幼林抚育委托乙方实施(小班、地点、面积、四至界线详见作业设计)。 二、实施时间 乙方负责在20XX年XX月底前完成。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亩补贴95元。 四、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次设计小班抚育措施主要有透光伐、修枝、割灌、剩余物活理等。 1、透光伐。按照确定的保留株数,主要伐除过密的和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的 林木。为保留林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郁闭度不低丁0.6,抚育采伐后树冠问 应保有间隙。 2、修枝。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进行。一般采取平■切法,重 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 3、割灌。在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活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作业时,注重 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

鼎城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自查验收报告

鼎城区2012年度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县级自查验收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厅湘财农[2012]60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区共实施10000亩森林抚育试点项目。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客观检验试点工作成绩,发现问题,总结经验,2013年3月、6月,我区认真开展了该项目的县级自查验收工作,现将自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作业设计执行情况 为保障我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区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2]60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湘林办造[2012]7号)和《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要求,我们于2012年11月编制了《鼎城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根据实际情况,作业设计报请市局作了适当调整,并上报市林业局审批后施工。设计作业施工面积1万亩、83个小班,其中抚育间伐5895亩、小班42个,割灌除草4105亩、小班41个。涉及我区钱家坪乡、黄土店镇、尧天坪镇、长茅岭乡、大龙站镇、长岭岗乡、双桥坪镇、周家店镇、黄珠洲乡、中河口镇等十个乡镇及国有花

岩溪林场和区茶场。根据检查验收,抚育试点严格依照批复的作业设计施工,各项工作按照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执行。 鼎城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工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二、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厅下达的计划和批复的作业设计,我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应完成任务1万亩、小班83个,其中抚育间伐5895亩、小班42个,割灌除草4105亩、小班41个。经检查验收,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1万亩、小班83个,计划完成率100%。其中,抚育间伐完成5895亩、小班42个,计划完成率100%,割灌除草4105亩、小班41个,计划完成率100%。根据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我区分抚育类型建立了监测标准地。试点工作各项建设任务较好完成。 三、施工作业质量

森林抚育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森林抚育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自查办法(试行)》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20XX年森林抚育补贴建设项目在我县牦牛林场和半扇门林场的施业区内,共3个作业区、5个林班,23个小班,设计有效面积10000亩。经我县自查,实施的23个小班森林抚育质量全部合格,合格面积10000亩,面积合格率100%。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组织管理: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天保中心、办公室、财务股、林政股、林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小组负责完成该项工作。 (二)技术培训:为确保自查质量,自查验收队组织自查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技术培训,重点加强了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和《中幼龄抚育补贴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等有关办法、规程的学习。并指导业务人员进行了gps定位仪、测高仪、围尺的实地测量培训。 二、自查依据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森林抚育规程》;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自查办法(试行)》; 三、自查方法 以抚育小班为检验单位,采用实测样地的方法计算小班调查因子(小班面积、树高、胸径、树种组成、株数、?闭度等),根据小班作业情况布设样地,样地规格为(30m×40m),每个小班设置5个样地,并记录样地中心点gps定位数据,共布设115个样地,样地调查面积为13800平方米。 四、抚育试点组织管理情况 为切实抓好20XX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各林场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抚育试点项目的组织领导、监督协调;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查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验收和成效监测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坚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制度,严格按照森林抚育工作的相关要求和作业设计,进行施工作业。局领导小组坚持不定期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查进度、查质量、查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指导基层单位一手抓森林抚育,一手抓资源保

林业围栏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 我单位林业服务中心2011年度公租房工程现已竣工验收合格,已具备竣工备案条件。现将该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三类民用建筑,共含 2 个单体,位于林业 服务中心,结构类型砖混结构,建筑地下 0 层,地上 5 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合理使用年限工程总造价 781342.60 万元,其中水电造价万元,安装造价万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的主要功 能,由勘察, 由设计,由施工,由监理。 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工程于年月日立项批文,文号,于年月日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于年月日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 于年月日取得施工许可证,证号。(√)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三、对参建各放的评价: 四、工验收情况: 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个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了验收组人员签署的一致意见: 现竣工验收会上所提的需整改问题,已在我们督促下整改完毕,现请予备案。 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名) 法人代表:(公章) 年月日篇二:关于申请解决护林网围栏的报告 关于申请解决护林网围栏的报告 化隆县林业局 兹有金源藏族乡多西村,位于金源乡政府东北方6公里处,地处脑山,缺乏经济来源,生活条件普遍极为艰苦。一九七二年,在当时人民公社的指导下,开展了植树造林大会战,本村也不例外,同全乡人民一起,在村西河滩空地(扎乡滩)进行了大规模地植树造林活动,造林面积达350亩,约种植苗木19万多株。并且安置护林点,安排护林员长期守护。几年后,整个河滩一片绿树丛荫。到了1980年,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许多兄弟村社都放松甚至放弃了林木防护。乱砍乱伐,不到两三年的功夫,整个河滩林地,一片荒滩秃岭。但本村在新的村委会的领导下,不但没有放松、防弃树林防护,反而加强了防护措施,运用开工资选派护林员到闲置人员轮流防护等措施。几十年如一日,一直沿续到现在。三十年来经过林业局和乡党委政府批准处理成材杨树上万多株。给村民带来直接经济收入达二百多万元。对村民修缮房屋,改善居住条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本村在处理成木的同时,不断栽植苗木,填补空缺,扩大种植面积,现已超过400亩,共有苗木,成木23万多株。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不断的改变,村内青壮年人口都外出打工,原有的石砌防护墙,多处坍塌,而且苗木栽植面积多处已超出了墙外,已经失去了作用。选派人员长期守护难度较大,因此,经村委会商议确定,只有运用铁丝网围栏,才能达到最佳的防护效果。但400亩林园,围栏长度达4268米,需要投入几万元的资金。单靠本村现有的经济条件,是在没有办法解决,

甘肃省森林抚育管理办法

甘肃省森林抚育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甘肃省森林经营水平,确保森林抚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林造发〔2010〕20号)、甘肃省林业厅、财政厅《关于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森林抚育工作,通过对中幼龄林采取科学合理的抚育措施,达到促进林木生长,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的目的,为今后深入探索森林经营技术模式和管理机制,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奠定基础。 第三条森林抚育的范围:涉及全省除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地区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以外的防护林、特用林以及用材林中的中幼龄林。自然保护区禁止森林抚育作业。 第四条森林抚育的对象:防护林和特用林按《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的规定执行;用材林按《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森林抚育抚育任务优先安排国有林(包括公益林、商品林)。抚育方式优先安排卫生伐和幼龄林透光抚育,且任务安排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推进。

第六条按照甘肃省《关于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财农[2010]12号)精神,森林抚育工作应优先安排林区林业职工、林区群众参与,以增加林区职工和群众收入。 第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组织领导,科学设计,合理安排,积极推进。要加强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第八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森林抚育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森林抚育工作。 第九条各实施单位要在省政府下达的采伐限额内优先安排森林抚育任务。限额不足的,在新增采伐蓄积不超过本地区已批复采伐限额10%的前提下,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其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林业厅批复后实施。同时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采伐管理的相关要求,采用多种方式,事先做好采伐限额和采伐作业的政策宣传和公示工作。 第二章作业设计 第十条作业设计编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必须由丙级以上(包括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十一条作业设计审批。县属林业局(总场)作业设

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莲花山林场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95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赣财农[2012]134号)精神,2012年我场将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3203亩。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莲花山林场地处鄱阳县的北部,位于东经117°4′21.45″——116°58′9.73″,北纬29°42′7.17″——29°33′6.12″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平均海拔402米,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属黄山余脉,自然条件较好,森林植被较好,是个典型的低山高丘林区。林场现有林地面积16.8万亩,森林覆盖率87.4%,年平均温度16.7°c冬夏温差较大,平均降水量1700毫米,全年日照时数3250小时,无霜期平均为275天,气候具有 自然时间中等,昼夜温差较大,降雨量均恒的特点,适宜森林生长。 (二)社会经济情况 莲花山林场有6个分场,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670人,其中城镇人口1210人,农村人口6460人。2011年全场生产总值5459万元,农业总产值710万元,林业总产值280万元,工业总产值446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元,林农人均收入2900元。 (三)森林资源状况 林地面积16.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9.6%,有林地面积16.5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11亩,竹林面 积3182亩,公益林面积73690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82635亩:其中林地面积79665亩,森林覆盖率 87.4%。林种有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一般用材林,经济林,以防护林为主。 二、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必要性 林场现有中幼林面积160749亩,占林地面积96%,其中幼龄林面积134074亩,中龄林面积26675亩,从起源看,人工中幼林面积33534亩,天然中幼林面积127215亩。长期以来,由于对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 营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森林生长郁闭度较高,影响林木生长质量,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 森林功能的发挥,森林存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近些年来,造林的积极性不高,在家劳力少,投入大,导致砍树容易,造林难,林地次生灌木多,加上气候状况的变化,森林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立足森林资源现状,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综合功能是推动森林的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内容,也 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要求,立足我场森林资源现状, 以提高森林质量以及增加职工和林农收入为核心,开拓创新、强化管理、严格监督,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林业建设相适应的森林经营模式,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为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稳步集中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抚育试点工作,任务安排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抚育设计, 施工和检查验收。

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实施细则--正式稿

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 实施细则 (试行) 2016年12月31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 重庆市林业局发布

序 森林抚育是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科学管理和经营的重要手段,是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森林健康和生境状况,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充分发挥森林各种生态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我市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和推进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为提升森林质量和增强森林各项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庆市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生态区位十分重要,通过森林抚育,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为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据2014 年林地变更调查结果,全市林地面积超过433.3万公顷(6500万亩),森林面积超过353.3万公顷(5300万亩),其中中、幼龄林面积超过246.7万公顷(3700万亩)接近森林面积的70%。从林地现状分析,部分林分密度过大,林木个体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同时,马尾松纯林面积大,病虫害危害严重。因此,大部分林分需要开展森林抚育工作。 为规范森林抚育操作行为和技术标准,提高森林抚育设计质量,规范森林抚育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2015年7月3日颁布的《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结合我市五年来的森林抚育试点经验,我们组织技术力量编制了《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实施细则(试行)》,并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市森林抚育工作。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 (2) 第三章分类与分级 (4) 第四章森林抚育技术 (6) 第五章调查设计 (19) 第六章设计资格要求与设计文件审批 (22) 第七章作业施工与检查验收 (23) 第八章监测与档案管理 (25) 第九章附则 (26) 附录Ⅰ (27) 附录Ⅱ (29) 附录Ⅲ (30) 附录Ⅳ (33) 附录Ⅴ (34) 附件:森林抚育设计外业调查记录卡片 (36)

(完整版)森林抚育总结报告

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2010年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建设总结 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始建于1956年,是湖南省重点国有林场,全国百强森林经营示范国有林场。现经营总面积15.2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87.97万立方米(其中近成过熟林蓄积67.77万立方米,亩平蓄积量14.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0.07%,现有总人数662人,其中在编职工429人,离退休233人。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财农[2010]56号)安排,我场2010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任务5000亩,经过我场充分准备、精心施工,项目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现就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场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技术标准,抢抓时间,精心组织,迅速推进项目实施,已顺利完成项目任务。经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共完成森林抚育面积5000亩,任务完成率为100%,任务落实在林场4个分场9个林班51个小班,共10个作业区,其中山关分场2个作业区面积177亩,广黄分场4个作业区面积2412亩,柏市分场3个作业区面积2287亩,严湖分场1个作业区面积124亩;项目任务按抚育方式分为:除草割灌1543.5亩,除草割灌、修枝2003亩,抚育间伐1453.5亩;按树种分为:杉木4614.5亩,马褂木222亩,樟树145.5亩,桤木18亩;按龄组分为:幼龄林4397亩,中龄林603亩。 2、任务质量情况

作业设计率100%,资料建档率100%,质量合格率98.4%。(具体情况见自查验收一览表) 3、资金使用情况 (1)、计划资金: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3.0245万元,其中直接生产成本58.0245万元,间接成本5万元。计划资金中国家投资50万元(其中间接成本5万元),单位自筹13.0245万元。 (2)、实际使用资金:目前已经使用资金59.524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94.45%。其中直接生产开支58.0245万元,直接生产开支中,除草割灌资金12.348万元,除草割灌、修枝资金24.036万元,抚育间伐资金21.6405万元;间接费用开支1.5万元。间接费用中,设计费用1万元,档案管理0.5万元,间接费用中验收等暂时没有开支。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抓领导,明职责,在组织上充分保证。 成立主管林业副县长为组长,林业局、财政局、黄丰桥国有林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林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下设林场场长罗立平为组长,纪检书记郭文平为副组长,营林股、财务股及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确定主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实施抓,推行任务到场,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监管到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确保了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 2、抓程序,严质量,在技术上严格到位。 (1)科学规划。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工作试点的实施意见》(湘财农[2010]56号)文件的要求,我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场中幼林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林内柴草状况及林木生长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和坚持与优材更替、

森林抚育合同

2014年度中幼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合同 甲方:海州区农林水利局 乙方:岗埠农场 为加强森林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依据《森林抚育规程》及《江苏省中幼林抚育(试点)实施办法(施行)》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中幼林抚育实施协议如下: 一、实施地点与面积 甲方将汪庄大渠(4号小班,270亩)、叶荡灌渠(12号小班,120亩)、前三总(25号小班,53亩)、西条河(30号小班,100亩)、条河崖(37号小班,150亩)、马河北堤(19号小班,600亩)、马河南堤(110号小班,440亩)、丁庄大渠(114号小班,281亩)等林地,共计2000亩,抚育类型为(割灌修枝、卫生抚育、定株抚育)的中幼林抚育委托乙方实施(小班、地点、面积、四至界限详见附图). 二、实施时间 中幼林抚育乙方必须在 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补助标准及付款方式 按每亩150元标准补贴.项目实施开始预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验收合格1月内,按照实施作业面积一次付清,最终付款面积以勾绘验收合格面积为准, 四、作业内容及技术标准 本次设计小班抚育措施主要有生长伐、割灌、除草、修

枝、除蘖、卫生伐、定株抚育等. 1、生长伐.中龄林中进行.主要是调整林分密度,伐除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加速优良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 2、割灌、除草、修枝.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 除草主要有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等。对抚育林地内的育材树木采取修枝作业,使其正常生长,修枝的要求是用小手锯或修枝剪进行修枝,修枝切口要平滑,贴近树干,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作业时,注意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3、除蘖:根据萌生条着生部位的不同去除根株萌蘖和根蘖,根株萌条:从伐桩上或根颈处的萌生条;根蘖:从树根上产生的萌条,是根上的不定芽形成的根蘖条。 4、剩余物清理.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予以处理. 5、甲方派专人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抚育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及时掌握实施主体的抚育质量和进度. 6、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操作的实施单位,甲方有权及时制止,并勒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取消

森林抚育合同

森林抚育合同 2014年度中幼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合同 甲方:海州区农林水利局 乙方:岗埠农场 为加强森林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依据《森林抚育规程》及《江苏省中幼林抚育,试点,实施办法,施行,》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中幼林抚育实施协议如下: 一、实施地点与面积 甲方将汪庄大渠,4号小班~270亩,、叶荡灌渠,12号小班~120亩,、前三总,25号小班~53亩,、西条河,30号小班~100亩,、条河崖,37号小班~150亩,、马河北堤,19号小班~600亩,、马河南堤,110号小班~440亩,、丁庄大渠,114号小班~281亩,等林地~共计2000亩,抚育类型为(割灌修枝、卫生抚育、定株抚育)的中幼林抚育委托乙方实施(小班、地点、面积、四至界限详见附图). 二、实施时间 中幼林抚育乙方必须在 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补助标准及付款方式按每亩150元标准补贴.项目实施开始预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验收合格1月内~按照实施作业面积一次付清~最终付款面积以勾绘验收合格面积为准~ 四、作业内容及技术标准 本次设计小班抚育措施主要有生长伐、割灌、除草、修 枝、除蘖、卫生伐、定株抚育等. 1、生长伐.中龄林中进行.主要是调整林分密度,伐除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加速优良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

2、割灌、除草、修枝.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下木生长旺盛、与林 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清除妨碍 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 除草主要有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等。 对抚育林地内的育材树木采取修枝作业~使其正常生长~修枝的要求是用小手锯或 修枝剪进行修枝~修枝切口要平滑~贴近树干~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三分 之一,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作业时,注意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 力的幼树、幼苗,以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3、除蘖:根据萌生条着生部位的不同去除根株萌蘖和根蘖~根株萌条:从伐桩 上或根颈处的萌生条,根蘖:从树根上产生的萌条~是根上的不定芽形成的根蘖条。 4、剩余物清理.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 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予以处理. 5、甲方派专人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抚育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事前指 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及时掌握实施主体的抚育质量和进度. 6、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操作的实施单位,甲方有权及时制止,并勒令整改,整 改不到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取消 项目补助. 7、抚育工程实施完毕,甲方组织技术人员对乙方的抚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若 验收不合格~责令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8、乙方积极向甲方报告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出现问题协助甲方尽快处理和解决. 9、乙方做到安全生产,出现事故,将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10、乙方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森林抚育施工主体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 11、抚育工程结束,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获得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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