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继承公证所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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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房产继承公证流程详解(3篇)

房产继承公证流程详解(3篇)

第1篇一、引言房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方式取得的房产权利进行确认和证明的过程。

在我国,房产继承公证是房产继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能够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将详细解析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帮助读者了解相关程序。

二、房产继承公证的条件1. 房产所有权人已去世;2. 存在合法继承关系;3. 继承人身份明确;4. 房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性条件。

三、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1. 准备材料继承人需准备以下材料:(1)房产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2)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房产证;(5)其他与继承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咨询公证机构继承人需向当地公证机构咨询,了解房产继承公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公证机构将告知继承人所需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流程。

3. 提交申请继承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公证机构提交房产继承公证申请。

公证机构将审核材料,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 现场核实公证机构将派公证员对房产进行现场核实,确认房产现状与房产证记载相符。

5. 调查核实公证机构将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关系、房产来源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房产继承的合法性。

6. 制作公证文书公证机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制作房产继承公证文书。

7. 公证收费继承人需缴纳公证费用。

公证费用根据房产价值、公证机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8. 领取公证文书继承人缴纳公证费用后,可领取房产继承公证文书。

9.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需持房产继承公证文书和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1. 房产继承公证是房产继承过程中重要的一环,继承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

2. 房产继承公证过程中,继承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伪造。

3. 房产继承公证需在房产所有权人去世后一定期限内办理,超过期限可能影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4. 房产继承公证过程中,如发现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性条件,继承人需先解除相关限制,再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公证继承房产手续流程(3篇)

公证继承房产手续流程(3篇)

第1篇一、概述公证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公证机关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一种法律行为。

在中国,公证继承房产手续流程较为繁琐,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二、继承开始的条件1. 被继承人死亡,这是继承开始的前提条件。

2. 继承人存在,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人。

3. 继承人具有继承能力,即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三、公证继承房产手续流程1. 准备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3)房产证:被继承人的房产证。

(4)其他相关材料:如离婚证明、收养证明、遗赠扶养协议等。

2. 咨询公证处继承人可前往当地公证处咨询,了解公证继承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3. 提交申请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公证处提交继承申请。

4. 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继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继承条件。

5. 继承人发表意见公证员将召集继承人进行谈话,了解继承人的意见和意愿。

6. 公证员制作公证文书公证员根据审查结果和继承人意见,制作公证文书。

7. 继承人领取公证文书继承人领取公证文书后,可持该文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8.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携带公证文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9. 领取新房产证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继承人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四、注意事项1. 继承人需在法定继承期间内提出继承申请,否则可能丧失继承权。

2. 继承人需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不得隐瞒、伪造。

3. 继承人可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法院判决。

4. 继承人需按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免影响继承权的实现。

5. 如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继承人应先依法办理遗嘱继承,再办理法定继承。

五、总结公证继承房产手续流程较为繁琐,继承人需提前做好准备。

在办理过程中,继承人应积极配合公证机关和相关部门,确保继承权的顺利实现。

办理继承遗产公证的手续(2篇)

办理继承遗产公证的手续(2篇)

第1篇一、概述遗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继承人的身份、遗产状况、继承份额等进行证明的活动。

办理遗产公证可以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纠纷。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继承遗产公证的手续。

二、办理条件1. 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 遗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

3. 遗嘱或法定继承关系证明:包括遗嘱、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4. 公证机构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1)继承人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遗产证明: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遗嘱或法定继承关系证明:提供遗嘱、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公证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 办理继承公证申请(1)继承人持以上材料到公证机构领取《继承公证申请表》。

(2)填写《继承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所有材料。

3. 公证机构审核(1)公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公证机构将通知申请人领取《继承公证书》。

4. 领取《继承公证书》(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公证机构领取《继承公证书》。

(2)领取《继承公证书》后,继承人可以依法进行遗产继承。

四、办理时间1. 办理继承公证的时限:公证机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继承公证书》。

2. 特殊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公证机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五、注意事项1. 继承人需如实提供材料,不得隐瞒、伪造、篡改事实。

2. 继承人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3. 如有特殊情况,继承人可向公证机构咨询。

4. 继承人在领取《继承公证书》后,应妥善保管,以免遗失或损坏。

六、收费标准1. 遗产公证收费标准:根据《公证收费标准》执行。

2. 特殊情况:如涉及多个继承人、遗产价值较大等情况,收费标准可能有所调整。

总之,办理继承遗产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继承人应严格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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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继承公证所需的资料
1. 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
1)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一份
3) 继承权公正书原件一份,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一份,或法院生效法律
文书原件一份
4) 若为央产需要到中央办(蓝岛)开具央产变更通知单原件一份
5) 遗赠需要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公正手续和资料
1) 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和
被继承人的结婚证等身份证明。
2) 被继承人(死者)的死亡证明(需要由医院或注销户口派出所出具)
3) 房屋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或收据等
4) 《证明信(一)》由被继承人(死者)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5) 《证明信(二)》由被继承人(死者)配偶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6) 《证明信(三)》由被继承人(死者)子女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3. 办理此项公正要求所有合法继承人均到场
4.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5. 公正收费
按受益额比例。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2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 0.9%(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20万元-50万元(含)部分 0.70%
 5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 0.50%
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0.30%
 1000万元以上部分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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