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汇总
浅谈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一)

浅谈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一)论文关键词:证券市场证券监管证券中介机构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性和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使得证券监管正成为全球日益瞩目的焦点。
文章针对中国证券市场现行监管体制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
证券市场监管是为确保证券市场高效、平稳、有序的运行,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各种手段,对证券市场运行的各环节和各方面进行组织、规划、协调和控制的总称。
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有助于克服各种证券市场缺陷,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尤其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透明与效率,促进证券市场的机制运行和功能发挥,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全和效率,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一)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监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尽管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明确了证券会在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地位,由于证券市场监管主体较多,目前我国政府部门涉及证券业务的行政部门除了中国证监会之外还包括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管理权力方面容易造成了部门之间权力重叠,导致了中国证监会缺乏权威性。
证券监管权力的分散导致监管主体多元化的问题不利于监管的快速反应以及效率的提高。
另外,中国证监会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存在时滞效应,往往是在证券市场发生重大风险后,证监会才做出相应的反应,并且为了维护市场准则的良性运行,市场的涨跌成为了证监会最为关注的内容,导致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目标不明确。
(二)证券发行市场监管存在缺陷目前,在我国实行的是带实质性审查的核准制,其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新股发行定价的行政色彩浓,偏离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在证券发行中,实质审核、证券承销的通道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证券监管机构的过度干预。
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后,同样执行实质性审查,监管机构“内部掌握”的发行标准仍然存在。
在当前我国企业经营机制与效益状况的制约下,争取发行额度变成一种资金成本,相对最低的圈钱行为,这也是诱使企业进行种种包装、伪装、夸大预测收益的直接动因之一,进而导致了发行企业所提供的信息质量低下,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国内证券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
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证券市场监管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不透明、市场操纵等现象频发,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加强证券市场监管,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1、内幕交易问题突出。
内幕交易是指未公开信息被知悉的大股东、高管、内部人员等突击交易,通过获取未公开信息获取巨额利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问题突出,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大股东利用自身地位获取内幕信息,再以各种手段进行非法交易,给正常的投资交易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2、信息披露不透明。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本要求,投资者依赖信息披露来获取相关信息,从而做出投资决策。
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披露内容不真实等问题,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准确、充分的信息,加大了投资风险。
3、市场操纵问题频发。
市场操纵是指投机者通过发布虚假信息、集中控盘、散布谣言等手段操纵证券价格,谋取非法利益。
近年来,市场操纵行为频发,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得市场价格波动异常,投资者难以正常操作。
1、加强内幕交易监管。
要建立完善的内幕交易监管制度,加大对大股东、高管等内部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备、公开披露和交易申报等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2、规范信息披露制度。
要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审核制度。
要加强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
3、加强市场操纵监管。
要完善市场操纵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市场操纵行为监测和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市场操纵行为,对违规者给予严厉处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4、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维护整个市场秩序。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当前,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管缺失、市场交易异常、内幕交易等方面。
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是当前监管面临的重要问题。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失职失责情况,监管规则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市场交易异常和信息不对称现象也比较严重。
市场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投资者利益受损。
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公平公正。
监管科技应用不足以及监管部门监督不足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监管科技应用不足已经成为一个较大的问题,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科技的应用力度。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现状仍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与完善。
1.2 问题的严重性在当今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证券市场监管不严重会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市场乱象丛生,甚至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由于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市场交易异常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
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性和不透明性。
监管科技应用不足更是制约了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力度。
监管部门监督不足更是让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及时得到查处和制止。
这些问题不仅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会破坏市场的健康发展,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严重的不稳定因素。
解决国内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的严重性迫在眉睫,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和改进。
【字数已达要求,此处修改内容】2. 正文2.1 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是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
监管部门的存在并不等于有效监管。
一些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导致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情况,容易导致市场乱象和违法行为的泛滥。
监管部门在监管能力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
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监管部门需要具备强大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才能有效监管。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监管问题也日益凸显。
近年来,不断曝出的各类违规行为和丑闻事件,让市场监管问题愈发备受关注。
证券市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问题的存在不仅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也会阻碍市场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者的风险管理。
下面我们将就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频发。
诸如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然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监管体制不够完善。
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并不畅通,监管职责不清晰,监管工作效率亟待提高,监管手段和手段相对滞后。
这些问题都导致了监管漏洞和盲区的存在,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3.监管技术和手段滞后。
当前的监管技术手段和手段相对滞后,很难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市场操纵行为和欺诈行为,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4.投资者教育亟待加强。
投资者教育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但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一些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和相应的理财知识,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
5.监管部门人才储备不足。
目前监管部门的人才储备还不够充分,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以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复杂化。
二、对策1.建立健全监管体制。
应当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2.加强监管技术手段建设。
应当加大对监管技术手段的投入,引入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对市场的监控能力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提高监管力度。
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加大对违法分子的处罚力度,让市场有一片清净的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4.加强投资者教育。
应当加大对投资者教育的投入,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和理财知识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减少不法分子的机会。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在我国,证券市场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体经济的融资和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透明、市场操纵等现象屡见不鲜,这给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稳定带来了诸多挑战。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 信息披露不透明。
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投资者难以获取真实的、全面的信息,造成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2. 市场操纵现象突出。
市场操纵是指通过恶意炒作股票价格,控制和左右证券市场交易,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操纵严重损害了正常交易秩序,导致市场失衡,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
3. 监管体制滞后。
由于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总体设置不够完善,而且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监管工作不力,对市场乱象的监管和处置不够及时和有效。
4. 执法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证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监管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威慑力,违法成本低,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增加了市场风险。
5. 投资者权益保护不力。
证券市场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如欺诈发行、内幕交易、造假等,对投资者权益造成损害,而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又相对狭窄,难以有效维权。
以上问题给证券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
二、问题原因分析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
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而且,监管流程不够畅通,导致对信息披露不透明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市场操纵现象突出的原因,也源于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于市场操纵违法行为处罚不足以形成有效的威慑。
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不大还取决于监管部门的监管技术手段是否跟得上、监管流程是否畅通等。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1. 引言1.1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工作。
我们也不可否认,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和分析。
在证券市场中存在着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监管部门在监管力度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监管模式相对单一,对新型违规行为的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监管技术手段不够先进,对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两点对策建议。
第一,应该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提高监管效果。
第二,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强化监管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2. 正文2.1 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管机构监管力度不足。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分散,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监管力量分散,导致监管缺乏效果。
二是监管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规不够完善,法制建设滞后,监管规则不够明确,容易被规避。
三是监管手段不足。
监管机构缺乏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对于证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发现和打击手段,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还表现在对市场风险的预警能力不足、监管对新型金融产品监管不到位等方面。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的预防和惩处效果,加大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力度,建立起更为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提高监管技术手段和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证券市场监管的效力和专业水平。
2.2 监管模式存在的不足1. 监管机构之间的分工不清。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由多个机构共同参与,包括中国证监会、银监会、证券业协会等,但各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监管盲区和监管脱节现象频发。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完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保护投资者权益,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 内幕交易问题突出内幕交易是指未公开信息被利用进行证券交易从而获取利润的行为。
在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问题一直存在,并且频繁发生。
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内部人员利用其所掌握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 市场操纵行为泛滥市场操纵是指投资者和机构为了谋取私利,通过捏造或散布虚假信息,制造股价波动,以达到人为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也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 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对外公开披露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经营计划等信息。
不规范的信息披露将给投资者造成误导,损害其利益,导致市场不稳定。
4. 监管部门执法不力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监管部门执法水平不够高效,对于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及时、不彻底,导致市场乱象丛生。
二、解决对策探析1.加强内幕交易监管要严格禁止内幕交易行为,加大内幕交易的违法成本,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监测和检查,建立健全的内幕交易监管制度。
2. 加强市场操纵行为监管应完善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制度,加大对市场操纵行为惩处力度,提高市场操纵的违法成本,加大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 规范信息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信息披露的审核和监督,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降低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的扰动。
4. 提高监管部门执法水平加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效率,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投机炒作、违规融资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市场的不公平和不稳定,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
要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方面的监管。
完善信息披露的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管,及时研究、发布相关政策,加大对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
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测和调查,建立健全的内幕信息检测机制,加大对内幕交易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增强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护。
建立内幕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合作,形成协同监管的力量。
要加强对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
加大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市场操纵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加强对市场操纵行为的监测和预测,及时发布警示信息,预防和遏制市场操纵行为的发生。
对于市场操纵行为的违法者,要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威慑。
第四,要加强对投机炒作行为的监管。
加强对投机炒作行为的监测和识别,及时发布风险警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加大对投机炒作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保护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理性投资能力,减少投机炒作行为的发生。
第五,要加强对违规融资行为的监管。
加强对违规融资行为的监测和审查,严格控制违规融资行为的发生,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违规融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和追责,形成风险防控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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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证券监管体制摘要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 市场存在大量导致资源配置低效率的市场失灵问题, 使得市场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因此, 政府的管制是不可少的。
必须合理界定监管机关的职能空间, 明确其职权的合理限度;重视行业自律, 发挥市场参与者的自律作用;在证券监管中,法庭的力量应当受到充分的重视;监管过度必然会抑制创新, 成为导致证券及金融创新供给不足的重要力量; 监管不足又可能放大证券市场的运作风险, 损害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因此,监管过度与监管不足都是不可取的 , 改进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质量非常必要。
关键词 :证券市场监管;监管质量;监管制度建设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尽管中国证监会对我国证券市场有明确的监管原则和目标,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一政府监管职能错位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监管相比, 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存在明显的职能错位, 这也是目前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最大问题。
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的着力点应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上, 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萌芽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 证券市场肩负着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任。
因此, 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也是遵循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的路径而进行的。
(二监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目前,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建设仍滞后于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在立法方面, 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系统考虑。
虽然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 已初步形成了中国证券法规的基本框架。
但许多现行的法规和条例互相矛盾。
如, 《证券法》第 76条规定:国有企业不能炒作上市公司股票,但证监会在其后又规定三类企业可以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股票。
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的区分有一定难度, 因此信贷资金不能流入股市的规定很难实施。
同时, 随着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 又出现了许多现行法规和条例无法解决的新问题。
如, 为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带来的“ 大小非” 在无企业基本面支持下的疯狂减持套利问题, 有关企业收购和资产重组的法律问题等, 现有法规均未给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接近国际惯例的明确规定;缺乏与《证券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誉评级法》、《信托法》、《投资咨询法》、《投资者保护法》等,《公司法》缺乏有效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条款,与国际惯例不符合;在诸如国际化、同股同权、信用期货、场外市场地位等问题上的法律仍是空白。
证券法规体系不完善, 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操作性差、法律手段弱化等问题, 给依法监管证券市场带来一定困难,影响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自律监管的作用有限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 自律监管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自律组织能灵活、高效、低成本地处理证券市场问题, 能较好地补充政府监管的不足,完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目前, 我国有许多证券机构被称为自律管理组织,如深、沪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但实际上没有有效履行自律管理职能。
首先, 自律组织单一,自律效果有限。
由于证券业协会没有明确的职能分工,对会员缺乏约束力,尚不能承担自我管理的任务。
据统计, 在目前近千家券商和中介机构中, 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的仅有一百多个。
其次,作为自律监管唯一的承担者——证券交易所, 并不是有效的自律监管机构。
一方面, 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之间并不存在结构性的分工, 相反,两者间存在竞争性,这显然会影响自律监管的有效性。
另一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不完全是券商利益的代表, 也不完全是证券市场管理机关监管意图的执行者。
现阶段的自律组织, 形式上由两个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组成, 但实际各方彼此独立,地方证券业协会隶属关系各异, 难以协调工作。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大多属官办机构, 机构负责人多是由政府官员兼任, 有悖于《证券法》规定的自律组织是通过对自身会员的约束、相互监督起到对政府监管的补充作用的精神。
再次,实行自律监管的证券交易所与实行他律监管的证监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模糊。
目前的证券市场赋予了券商极为自由的运作空间和操作工具。
在利益的驱动下, 券商很容易利用资金和信息等优势对股票、债券价格进行操纵,通过坐庄炒作方式吸引散户跟风,从而达到谋取暴利的目的。
更有甚者,这种“ 庄家行为” 的恶性发展常常会引起集团利益的冲突, 导致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 最终不利于中小投资者, 使自律组织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使许多本应由市场进行的自律管理转由政府管理,导致市场和企业形成了对政府的过分依赖。
(四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
第一, 信息披露不充分。
表现在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较少,且准确度低。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只是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 而在随后的中报和年报中披露较少。
从预测的准确性看, 普遍存在过分乐观估计的现象, 预测指标与实际相差太大, 有的高达几倍。
上市公司大多是多元化经营企业, 其披露的信息多是汇总的数据, 投资者难以根据这种聚合的数据对企业进行评价, 难以预测其投资的风险和报酬。
因为聚合的信息可能会隐藏一些经营风险, 而这些风险可能招致企业的破产。
另外, 缺乏软性信息的披露。
软性信息是指不直接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而反映企业管理质量、人员素质等方面的信息, 如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研究开发情况等。
在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 软性资产将会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披露。
第二,信息披露不及时, 特别是对临时重大事件的披露及时性更差。
很少有公司在股价发生重大变化之前主动披露其重大信息。
公司往往根据自身利益需要而决定何时披露。
信息披露的延误, 无疑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了良机, 从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新股发行制度有缺陷第一,询价流于形式。
现在实行的询价制度, 有两种现象值得注意:一是询价不起作用。
第二, 发行过程有违公平原则, 过度向机构投资者倾斜。
第三,新股发行以资金量作为配售的主要依据,将大量资金吸引到认购新股的行列中。
加上新股发行在安排上并不过多考虑时间因素, 节奏时快时慢, 结果导致巨额资金在银行与股票一级市场之间无序流动。
(六惩罚制度不健全,经济违法成本低在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实施的过程中, 因经济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导致经济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 sT 啤酒花,因其未及时披露信息,被证监会处以 60万元的罚款,但投资者所受的损失高达 22亿元之巨,两者相差 3 666倍。
反观国外,网易刚上市时因疏忽将 100万美元合同误报成收入,被美国法院判赔偿中小投资者 435万美元,几乎被纳斯达克摘牌。
据悉,被纳斯达克摘牌的上市公司约有 7 000家,远超过现在挂牌的 5 000家,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 19年来,退市的公司屈指可数。
如果破坏规则的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默认, 投资者就不敢轻易相信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 失去投资信心。
其他企业也会受到负面鼓励, 抱有侥幸心理,导致证券市场的亚健康运行状态。
二、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几点建议(一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1.完善法律机关所制定的有关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应该不断地对证券立法作专题调研, 适时修改完善我国的《证券法》和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法律。
在证券法律的制定中,要充分考虑行政权力的对接与制衡,使它们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并对两者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矛盾, 通过全国人大的法律解释来统一。
具体做法:一是应抓紧制定《证券市场监管法》,弥补《证券法》在市场监管操作上的程序、方法、处罚等方面的空白,加强在监管政策制定程序、监管政策实施程序、处罚的对象和程序的规定。
二是应制定《证券监管机构管理规定》,明确证券监管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界定、人员配备、工作范围等,从法规上进一步规范各机构的权力与责任。
三是应制定《证券市场监管从业人员操守规范》,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
四是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
资者法律的执法效率要改变法院对证券市场司法不力的局面,需要大力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以此提高证券民事纠纷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与此同时,法院应该加强对行政机关制定的政策、法规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司法审查。
我国的法律规则应与 WTO 的规定协调起来,在行政诉讼法修订之前,可以考虑由全国人大颁布特别条款加以解决。
过去由证监会一方规定规则的局面,在今后应该转变为“有证监会主导、市场各方质疑、法院司法审查‘规则形成’格局”。
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执行质量与其内容的完善同等重要。
如果相关法律没有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作出有效规定时,对现行法律予以严格、有效的执行可以弥补法律内容上的薄弱,但是,如果法律的执行质量较差,即使保护投资者的法律内容完善,其保护投资者的预期目标的实现也会大打折扣。
因此,只有保护投资者法律完善且执行有效 2.加大司法部门的执法力度,提高保护投时,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从我国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来看,已经出台了相当数量的法律规则,但很多法律规则并没有被市场参与主体所遵守。
并且,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市场参与主体也不能得到有效地查处,法律上的放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市场行为的失控。
为此,我们应正视现实中的问题,司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保护投资者利益法律的执法效率,尤其是要加大对侵犯投资者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在处罚时对机构的处罚和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要并重,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要并重,充分发挥法律对潜在侵犯投资者权益行为的威慑力,并对投资者权利提供充分的法律救济。
(二确定行政监管的职能 1.从制度上保障证券监督机构的独立性证券市场的特殊性、证券活动的复杂性、证券市场失灵现象的广泛性和证券行业的专业性要求监管体制采取独立的监管主体。
实际上,随着证券市场国际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和规模扩张,设立独立、超脱、统一的政府监管机构具有鲜明的一致化的倾向。
各国对证券机构的独立性都有一定的制度保障。
2.避免证监会行政监管目标的多样化证监会应依法律法规监管市场活动,而不对市场的涨跌负责,市场的涨跌应由市场本身的机制和运行规律来决定,不应该由监管政策来控制。
监管的中心目标是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以此来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而不是对市场运行状况实施干预。
那种谋求对市场运行进行控制的思维,是传统计划经济的管理思维的延续,在今天应该予以抛弃。
严格执法,而不是主导市场涨跌;维护市场公平,而不是利用市场来为国企服务,增强执法的刚性和严肃性,逐步淡化中国股票市场政策化的局面。
(三完善自律性组织使其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 1.改善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独立性较差的问题第一,明确界定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定位与职能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