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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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思路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思路

试点论坛shi dian lun tan251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思路◎杨玉杰摘要:土地是农民的立身之本,也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资源,关系到工业化建设城镇化发展等方方面面的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理念下,农村地区的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在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下出现了诸多问题。

本文针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且提出相应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问题;改革措施随着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用途越来越广,因此只有不断创新管理制度才能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

在现行土地管理工作中,现行的管理制度在实施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土地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因此,需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才能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提供思路和依据。

一、我国农村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问题(一)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有待完善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使得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也使得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需要更多的征收土地用于相应建设。

但针对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措施未能落到实处。

农村土地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不仅关系到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关系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针对这样的现状,虽然针对农村土地保护的措施越来越多,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不完善,依然影响的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在土地权利遭受侵犯时也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

(二)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够清晰当前针对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主要以政府的管理为主,农村居民始终没有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加之法律政策的限制,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城市在进入的过程中受到诸多障碍。

加之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够明确使得农村地区的各项产业牵扯到农村地区的土地管理,多主体的管理制度导致土地管理权限不够明确,一些部门出现越位管理的情况,土地对农民的资产功能无法从根本上实现,进一步导致农村地区土地市场难以确立。

浅谈我国现行中小城市土地储备制度

浅谈我国现行中小城市土地储备制度

是比较成功的。 但是对于大多数中小城市来讲 , 受外部经济环境相 了 土地 市场秩 序 。
对不 发达及 落后 观念 等因素 的 影响 ,土地 储备制 度在 许 多 中小城 市发展 缓慢 , 推行过 程 中 出现 了许 多问 题 。据国 土资 源部 20 年 03
24 市规划 和 土地使 用规 划相 对滞 后 .城
国 土资源 局 , 助工 。研 究方 向 : 地资 源管 理 。 土
\2 1 皿卫 野圈 业
地储备制度应运而生。
2当前 中小城 市土 地发展 状况 .
正当方式有意抬高身价 ,这使得正 当竞拍的投资商不得不以高价
获得 土地 , 导致 了房 地产 价格 上涨 等一 系 列后 续恶 果 。另外 , 由此
自 19 年 8月上海 成立 中 国第一 家 土地储 备 中心 以来 , 国 由于~ 些 中小 城市 各种配 套设 施不 健全 ,导致 土地 出让 的最 终决 96 全 许 多城 市纷纷 效仿 , 储备 制度在 中国大地 迅速 蔓延 开来 。 多 定权过于集中 , 土地 许 再加上土地交易过程不透明 , 土地寻租行为也就由 中小 城 市也掀起 了 土地 使用制 度改 革的 热潮 ,根据 各 自不 同情 况 此产生了。同时 , 储备土地的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各种配套 为 更改 相继建立起土地储备制度。中小城市在推行土地储备制度的过程 的建设 等对 开 发商 的利润 影响 很大 , 了赚取 更 大的 利润 , 上 中表 现 出的层次 性 比较 明显 。少部分 城市 土地 储备 制度 的推 行 还 述 指标 的事 后 寻租行 为也 时有 发生 。上述 现 象和做 法 都严 重扰 乱
浅 谈 我 国现 行 中小 城 市 土 地 储 备 制 度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_面临的困境及改革思路_尚利娜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_面临的困境及改革思路_尚利娜

现代经济信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境及改革思路尚利娜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摘要:农村土地制度是中国农业中最重要的制度,同时也是经济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对农民的收入和预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认真分析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境,进而为土地制度改革提出新的思路,这对不断推进农村现代化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土地制度;家庭联产责任制;土地制度改革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166-02一、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1.产权不清晰——农民权益难保障,不利于土地的保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所有权与使用权双向分离的方式,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导致了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不清、集体所有权的实际空缺,为国家的干涉与官僚的腐败留下了漏洞。

村队在治理结构上存在扭曲,导致农民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同时,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土地的承包调整频繁、使用权的不稳定导致农民无法形成长期的理性预期,对耕地的使用存在掠夺式经营的问题,不利于土地的保护。

2.土地经营规模偏小——农业的规模化与集约化受制约土地的经营规模偏小且细碎化,不利于大规模的农业机械的使用,农民自身即使有投资的意愿,也缺乏投资对象和支撑力量,无法形成规模效应。

农业生产仍然停留在低效,粗放状态,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耕地抛荒现象严重,影响了耕地的使用效率。

3.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缺乏,农村土地流转缓慢实行家庭承包制后,为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农业产出,中央曾提出土地政策三十年不变。

然而,这种稳定的政策往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土地的合理流动。

土地流转缓慢,土地集中停滞不前,这严重违背了现代化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要得到优化配置。

农村土地具有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但是目前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

中国土地法

中国土地法

中国土地法简介中国土地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律对土地的使用、开发、转让、征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土地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

1. 土地管理制度中国土地法明确规定了土地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土地的归属、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转让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分为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

此外,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承包或租赁等方式进行转让。

2. 土地征收与补偿中国土地法对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进行了规定。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实施强制收回的行为,并对土地使用人进行相应的补偿。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并对遭受拆迁的农民或城市居民进行公正合理的补偿。

3. 农村土地制度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是土地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民对土地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居民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农民的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

4. 城市土地制度中国城市土地制度主要包括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城市土地市场等方面的内容。

城市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的方式进行,有利于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城市土地市场的建设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和优化配置,推动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

5. 城市土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国土地法强调了城市土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城市土地保护是指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监管等措施,保护城市土地资源的稳定和合理利用。

生态环境保护则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等手段,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6. 土地法执法与监管中国土地法依法设立了土地法执法与监管机构,负责对土地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土地法执法与监管机构具有执法权和行政管理职责,并通过监督、检查和处罚等手段,保障土地法的有效实施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浅议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摘要】农村土地产权是指以农村土地产权所有权为基础,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一切关于农村土地财产的权利的总和。

它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它是关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权能分割、界定及归属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体。

文章谈论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构成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农村中土地产权问题和产权制度的基础,其他一切权力是围绕着土地所有权分布的。

所有权是指对财产进行实际支配、控制的权利。

它是以对土地的占有为前提的,是实现使用和处分权的基础。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包括在一定年限内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力。

但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并不是无偿的,它需要通过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合同,履行职责,完成针对土地所规定的义务。

一、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1. 土地产权主体虚位我国法律确定了归属性质的土地产权,这是防止土地公有产权性质异化的法律保障,是十分必要的。

但尚未赋予农民对土地持有层面的土地产权,而仅仅是赋予带有债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农民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这就导致农民在土地产权主体上的虚位。

按现行体制,按照现行体制,“集体”分为三级,即乡、村、组。

“集体”究竟属于哪一级,各级权利如何分配,并没有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被需置的直接后果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缺乏真正的所有者,从而使“集体”的利益从无体现,农民的利益无法保障,因此,“三级所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不完整的产权,是导致土地纠纷的根源。

2. 土地收益权受限土地收益是指土地的收获物、土地本身增值或贬值、土地转让、转租等获得的益处。

收益权的完整与否,依赖于各种土地合约的条款、土地制度、法律制度及其非正式制度的限制。

土地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土地制度安排的关键,其运行机制的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运行效率。

影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原因分析

影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原因分析

影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原因分析摘要:土地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人们因土地的利用和归属等问题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和,它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是根据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所有权性质而定的。

我国目前的土地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从国有土地角度来看,除了法律规定的无偿使用外,中国公民使用的任何性质的国有土地都是有偿的;从农民集体的土地角度来看,农民使用集体土地是无偿的。

我国的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国家推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相适应的。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原因土地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人们因土地的利用和归属等问题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和,它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

土地所有、使用、保护、征用、税收、管理等六项土地制度为广义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使用制度和国家管理制度是狭义的土地制度。

我国目前的土地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也是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的核心,包括广义的土地制度的全部内容。

一、我国土地制度现状分析1.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的所有权,指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拥有的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土地所有制是指国家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确定的土地所有权从属情况,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点,也是土地制度的主题和基础。

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保护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工具。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指出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显而易见,我国的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国家推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相适应的。

1.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依照法律规定合理使用所占有的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制是指在一定土地所有制度下规定人们使用土地的程序、手段、和方式方法。

从所有权与使用权两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土地使用制度可大致分为两大类,即:所有权与使用权相结合,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是根据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所有权性质而定的。

从国有土地角度来看,除了法律规定的无偿使用外,中国公民使用的任何性质的国有土地都是有偿的;从农民集体的土地角度来看,农民使用集体土地是无偿的。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及改革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及改革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及改革当前中国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与问题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建立至今这段时期,正值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国经济取得奇迹般的增长。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生产总值(GDP)持续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2011年中国GDP总量为47.16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占全球的份额由1979年的0.98%增至2011年的8.4%。

与此同时,中国步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

中3国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增至2011年51.27%,城镇人口数千年以来首次超过农村人口。

面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中国土地管理工作始终处于两难境地。

一方面,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理应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解决13亿人口吃饭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作为头等大事对待,“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这是中国土地管理要处理好的第一要务;另一方面,“发展才是硬道理”,工业化、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土地是工业化、城镇化的物质载体,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其中包括耕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是我国今天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需要认真研究和破解的两难问题,处理好这一对矛盾,是对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和中国人民智慧与能力的严峻考验。

当今中国土地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学术界对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和对现行制度设计及其执行效率的质疑。

中国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实际上耕地面积逐年急剧减少,1996—2011年15年间减少1.24亿亩,减幅为6.4%。

1996—2005年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达178.36万公顷,占这段时期耕地减少总量的15.26%。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际上城乡建设用地逐年扩展,1996—2009年13年间扩展3.8万平方公里,增幅为13.33%。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政策期望农村人口减少伴随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实际上城市用地增长速度快于人口增长速度和农村人地逆向变化,2005年城市用地人口弹性系数为 2.09(合理限 1.12),1997-2008年12年农村人口减少13%,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4%。

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问题及改革探析

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问题及改革探析

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问题及改革探析摘要:我国地大物博,拥有的土地面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有名的,但是由于土地的总量大,在我国进行土地管理的时候遇到了许多的问题,我国的土地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当下土地制度下的制度问题以及功能的实施,为此,文章当下的土地管理效果进行评估,阐述了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分析。

关键词:土地制度;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中国学术界和业界共同认为1986年是中国大陆地区土地管理制度开始建立的关键性的一年。

因为这一年里发生了三件事: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名发布决定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

从此开始了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历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全国城乡土地统一管理。

这项土地管理制度建立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现状如何?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怎么改革?本人就此发表个人管见,以就教同行。

1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我国对于土地的管理制度化开始于1986年,在这一年,我国的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同时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础上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下文详细的介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下的土地管理的现状。

1.1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管理模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土地管理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内务部地政司对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的管理。

第二个阶段,我国政府将土地管理发展到一个分级管理的阶段,土地管理的只能分散到各个农村和城市的政府手中,农业部门主要开展对于农村土地的管理工作,交通部门主要从事铁路建设用地,交通部门主要管理交通建设用地,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对自身领域内的土地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管理。

第三个阶段是土地的统管时期,这一时期,行政统管部门行使对于全国土地的工作职能,对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可用土地进行了一致的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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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珍贵的自然资源,是一切劳动过程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工业生产的场所。

我国总土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耕地14.9亿亩、草地42.9亿亩、林地18.3亿亩,其它面积为67.9亿亩。

应当说我国国土辽阔,土地资源是丰富的,但是人口众多,人均耕地仅有1.2亩左右,远远低于世界人均耕地4.8亩的水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都成为经济社会化和土地利用变化最为频繁和快速的地区,流动人口增加导致的房屋、土地租赁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市场发展较快。

土地利用非农化速度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越来越普遍,随着体制改革,结构的调整与资产的重组,现在进行的结构调整就是通过产权的交易、转让,依靠资本市场来进行的。

本文先后阐述了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我国集体土地的五项征用原则;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使用权出让、出租、作价入股和划拨的形式。

并着重介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形式:一.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二.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三.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四.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

在最后介绍了目前我国闲置土地的认定方法及国家对其处置的方案。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一.中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内容我国土地目前的利用现状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珍贵的自然资源,是一切劳动过程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工业生产的场所。

我国总土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耕地14.9亿亩、草地42.9亿亩、林地18.3亿亩,其它面积为67.9亿亩。

应当说我国国土辽阔,土地资源是丰富的,但是人口众多,人均耕地仅有1.2亩左右,远远低于世界人均耕地4.8亩的水平①。

再加上长期以来,人们无法使用土地,对科学开发和利用土地问题重视不够,乱占滥用等现象很普遍,土地资源遭到破坏,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土地问题的矛盾将日益尖锐。

为了管好和用好土地,必须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以便更好地用法律手段调整土地关系,保护土地资源。

为了适应土地管理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土地的集中节约利用水平,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压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近年来开封市政府按照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开展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国务院加强耕地保护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的整治工作,并取得可喜成绩,这样,不仅提高了土地的集中节约利用效率,减少耕地占用,降低用地成本,减少闲置浪费,更能促进小康社会的建设。

土地的所有权制度土地的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保护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工具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我国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集体所有,即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所有权。

目前我国存在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即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和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显然,我国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国家推行的社会制度即公有制是相适应的。

土地的使用权制度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占有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

所有权的内容是由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组成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应视使用者使用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定。

一般情况下,农民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无偿的。

不仅如此,由于历史原因引起的非农业人口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是无偿的,比如宅基地,对于国有土地来说,除了法律规定的无偿使用者外,就连中国公民住宅使用的国有土地都是有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都成为经济社会化和土地利用变化最为频繁和快速的地区,流动人口增加导致的房屋、土地租赁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市场发展较快。

土地利用非农化速度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越来越普遍,随着体制改革,结构的调整与资产的重组,现在进行的结构调整就是通过产权的交易、转让,依靠资本市场来进行的。

二.我国集体土地的征用原则我国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在征用土地时,土地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②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基础,我国耕地具有明显的特点:人均占有耕地少、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退化严重、后备资源不足。

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还要占用一部分耕地,因此,在征用地时必须要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必须坚持精打细算,能少占土地就不多占,能利用荒地就不占用耕地,坚决反对征而不用、多征少用、浪费土地的做法。

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原则在征用土地时应反对两个极端:一是以节约土地为理由,拒绝国家征用;二是大幅度提高征地费用,以限制非农业部门占用土地。

因此,既要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又要保证国家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土地。

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由于中国土地辽阔,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补偿、补助标准很难确定,更不易统一,但补偿、补助要求适度。

所谓适度,是既不要因为征用土地而降低被征地生产单位的生产水平和农民个人的生活水平,也不要因征地而过大的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或超过当地的生活水平。

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有偿使用土地,是管好土地、促进节约用地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经济效益的经济手段。

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使用制度将实行双轨制,既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划拨两种制度长期并存。

依法征地的原则建设单位征用土地,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持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证书和文件,并按照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法定的审批权限,依法办理了征用手续后,才能合法用地③。

凡无征地手续或无权批准使用土地的单位批准使用的土地或超权限批准使用的土地,均属非法征地,不受法律保护。

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形式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而土地使用者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的行为。

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形式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议、挂牌交易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④。

出让的最高年限是由国务院规定,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定;使用者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金。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前不得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在我国土地使用者如果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不得出租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定租赁合同,其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必须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出租人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对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方式配置土地。

经国务院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国家将该幅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我国下列几种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须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⑴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⑵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⑶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用地⑤。

在这里需要说明,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但是对于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的,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取得的程序及有关规定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严密可行的工作程序,对于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失误、保证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征用集体土地一般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先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

凡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建设用地批准后直至颁发土地使用证书之前,应进行跟踪和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测绘部门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认土地权属界限,地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作为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为了进一步对国有土地的管理,体现市场经济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我国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外,都必须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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