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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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病房药柜中的注射药、口服药及外用药须分开放置,并有标识。

4、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标志,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5、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6、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班班交接并记录,保证随时可用,用后应及时补充。

7、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同时做好交接记录。

8、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同时做好交接记录。

9、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未经许可,原则上不使用患者自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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