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1.4.6分包管理及控制

1.4.6.1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1.专业分包必须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及建设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2.严禁违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专业分包必须符合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对承包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方可允许外部分包:(1)因设备、环境、地质情况等因素局限,部分工程项目自行完成条件不具备,或为降低经营风险的工程;(2)特殊或专业性较强,自行实施投入、产出效益比反差较大的单项工程;(3)工期压力较大,确需社会资源补充的复杂工程;(4)工程施工资源严重不足或公司内部无法调剂解决,确需外部分包组织实施的。(5)其他特殊情况。

3.专业分包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股份公司、公司公布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项目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补充或修改条款的,必须经子分公司审批;工程所在地政府、行业有强制性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二)分级管理原则

工程项目专业分包管理实行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公司负责分包工作的全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子分公司负责分包企业的竞标选用、合同审批签订和分包企业项目终结考评;项目部负责分包合同评审和履行、分包工程管理和分包企业过程评价。

(三)归口、专项管理相结合原则

经济运行管理部是公司工程项目专业分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包企业资格审查、竞标和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约管理和分包企业考评等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法律事务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及推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责对专业分包实施专项管理。

(四)审批许可、择优选用、考评备案原则

专业分包方案必须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专业分包企业选用必须采用资格审查、公开招(竞)标方式,择优选用信誉好、能力强、价格低的分包企业;按照“谁管理分包项目实施,谁评价”的原则,对分包企业实行过程评价和项目终结考评,并报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备案。

(五)动态管理原则

子分公司、项目部应严格专业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及监控,严格合同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必须建立专业分包合同管理台帐,专人负责,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六)量价控制、审批备案原则

专业分包结算必须坚持量价控制。过程结算开累数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单价以分包合同单价为准,量价未超合同的过程结算,由项目部审核、审批,报子分公司核备;否则应报子分公司审批,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结算。末次结算应在签订封帐协议,并报子分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结算时必须做到“三统一”、“四不结算”、“五不付款”。子分公司应将公司为合同主体的专业分包的竞标、合同签订、分包结算等资料按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七)风险控制原则

1.专业分包承包方式、结算方式和合同条款应与承包合同一致。对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数量、价格、范围、标准、方案变化等应在分包合同中做出界定和约定。

2.完善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体系,将分包企业纳入项目管理体系中,加强对分包工程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监控,防止发生工期拖延和质量、安全事故,严禁以包代管。

3.防止恶意索赔,严禁超验超支。

1.4.6.2 管理职责分工

(一)公司主要职责

公司是工程项目专业分包管理的管控层,负责分包工作的全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是专业分包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是专业分包管理的专项管理部门。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专业分包管理指导办法。2.负责子分公司专业分包的备案核查和执行过程的督导、检查。3.负责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推行,及其签订合法性、合规性的指导和监督。4.负责对子分公司专业分包控制价、分包费用结算的指导和监督。5. 负责定期通报专业分包企业考评结果。

(二)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部)主要职责

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部)作为公司的派出机构,代表公司对本项目专业分包实施全过程管控。

(三)子分公司主要职责

各子分公司是专业分包管理的主责层,负责分包企业的竞标选用、合同审批签订和分包企业项目终结考评。专业分包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专业分包管理的日常工作,应配备专职分包管理人员。(1)负责制定专业分包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负责项目专业分包方案的审核、审批。(3)负责专业分包企业资格审查、选用和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4)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部对专业分包企业的使用和管理。(5)负责组织本公司分包管理的综合检查。

(四)项目部主要职责

项目部是专业分包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分包合同评审和履行、分包工程管理和分包企业过程评价。(1)负责专业分包方案的编制及报批。(2)协助公司办理专业分包企业资格审查和选用。(3)负责专业分包合同评审、履约和专业分包工程全过程管理、监控。

1.4.6.3专业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

专业分包实行资格审查管理制度,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一)专业分包企业资格审查的内容

对专业分包企业资格审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对审查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补充。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部门核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分包企业《资质证书》;

(5)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企业法定发表人签发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相关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9)《分包企业资格审查申请书》。

(二)专业分包企业资格审查的资料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部、子分公司对分包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委托人及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应对委托内容予以详细说明。

(2)各类证照复印件专业分包企业应按第九条要求提交各类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分包企业公章。各种证照应包括副本中年度考核记录、变更记录等内容。不得将复印件再复印作为提交材料。

(3)业绩证明资料专业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与集团各子分公司合作的业绩,以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加盖证明企业(项目部)公章。

(三)审查管理

项目部对专业分包企业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要求专业分包企业提供相关证照原件,对分包企业实地验证考察。审查合格后,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和项目经理签认后,报子分公司复核、审批。

1.4.6.4专业分包企业的选用

(一)选用的基本规定

(1)专业分包企业选用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2)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可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3)专业分包方案经子分公司审批。4)专业分包企业通过资格审查,满足专业分包要求。(2)专业分包企业选用的主要方式:1)凡需进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公开竞标选择分包企业;专业分包招标每个标段不得少于3家分包企业进行竞标。2)对于社会资源较少的,安全风险高、社会影响大的,施工工艺特殊、施工难度大、科技含量高的,工期要求紧张等特殊原因的,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竞争性或意向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专业分包企业。

(3)专业分包合同文本1)专业分包合同原则上执行示范文本,但不能与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相抵触。2)专业分包合同对分包企业的约束性条款,不得低于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

(4)专业分包价格1)专业分包控制价。各子分公司应区别不同的专业类别,建立健全专业分包内部价格指导体系,规范专业分包价格控制行为。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测定专业分包工程价格(标底),专业分包

合同价不得高于标底价格。2)采用公开招(竞)标方式选择专业分包企业的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确定分包企业和分包价,当所有报价均高于分包工程标底价时,则需重新招(竞)标。3)分包工程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更改;分包合同中有合同价款调整条款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专业分包招标管理

(1)专业分包方案审批因工程需要进行专业分包时,依据合同或者经建设方同意,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类型和专业特点,在项目管理策划书中编制分包策划方案,经子分公司审批后实施。

(2)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公告发布

1)项目部负责编写分包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经子分公司审核后,由子分公司负责发布分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距开标时间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在公开招标信息网页上发布;招标公告挂网公示时间距开标时间应至少提前一个月;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拟签订合同文本;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对分包企业安全、质量、进度、物资、机械、变更索赔、风险包干范围、计量结算、工程款支付等主要约束性合同条款和要求,应与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相对应

3)招标文件中须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招标文件须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开标和评标1)专业分包招标由其评标委员会在子分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根据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子分公司、项目部须对开标全过程做

好记录。2)招标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作为评标专家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和其他评标委员由子分公司进行选派。3)评标委员会根据专业分包企业报名情况,召开招标评审会议,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报价等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与拟选定投标人针对分包价格、合同条件等内容进行洽商。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情况、评标结果和推荐评审意见,编写分包招标评标报告报子分公司主管部门。招标选用过程中的同意或反对意见都要记录在案。

(三)专业分包竞争性谈判管理

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专业分包企业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原则上在公司、子分公司纪委部门的监督、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公司和项目部的代表共五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1.2.制定谈判文件。项目部制定的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选用的标准等事项。

1.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专业分包企业名单。专业分包企业资质必须满足工程项目的要求,原则上不少于三家的专业分包企业参加谈判,由项目部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1.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专业分包企业分别进行谈判。

1.5.谈判小组要认真做好竞争性谈判记录,编写竞争性谈判纪要履约集体决策、党政会签程序,由项目部党政领导、相关人员签认。

1.6.项目部根据将竞争性谈判过程记录和纪要,编写争性谈判报告报子分公司主管部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同意或反对意见均应纳入纪要内容。

(五)专业分包企业的确定和分包合同签订

(1)中标专业分包企业的确定子分公司专业分包管理主管部门根据专业分包评标委员会的招标评审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子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确定中标专业分包企业。由公司或项目部向中标专业分包企业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进行公示。

(2)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1)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专业分包合同进行评审,合同评审实行项目部党政联合会签;项目部将合同评审记录和意见报公司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审核,报请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审批。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考试复习题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考试复习题 一、单选题25题 1.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工程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答案:D A.安装工程 B.物质供应 C.起重机械 D.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 2.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除可依法对()进行劳务分包外,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其它形式的施工分包。答案:B A.专业工程 B.劳务作业 C.非主体专业工程 D.物质供应 3.()负责年度合格分包商资质、业绩的审查和资信评价,按时上报合格分包商名录,并进行动态调整,配合省(市)级公司审查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录。答案:C A.地(市)供电公司基建部 B.项目管理中心 C.施工企业 D.监理公司 4. 施工企业建立(),督促或组织分包商按规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入场教育。答案:A A.施工分包队伍台帐 B.分包教育培训制度 C.工程分包管理信息 D.分包商年度资信评价制度

5.合格分包商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质量事件,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事件。答案:B A.四级及以上 B.五级及以上 C.六级及以上 D.七级及以上 6.按规定允许进行专业分包的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商应具有国家住建部及所属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委派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相应资格和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其中:送电线路基础工程的专业分包商具有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答案:C A. 一级及以上 B. 二级及以上 C. 三级及以上 7.参与土建(线路基础)工程的劳务分包商应具有相应的()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质。答案:D A.国家安监总局及所属部门 B.国家经信委及所属部门 C.国家发改委及所属部门 D.国家住建部及所属部门 8.从事()的分包商须同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答案:A A.输变电工程安装作业 B.消防工程 C.一般土建工程 D.房屋建筑工程 9.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对潜在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 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第十一条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滁州市喔泰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来安县自来水厂供水管网设施服务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鉴于来安县自来水厂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分包工程概况 1.1 分包工程名称:来安县老城区供水主管网改造 1.2 分包工程地点:来安县城 1.3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管网改造 第2条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佰零壹万捌仟叁佰叁拾捌元壹角玖分元,小写:人民币4018338.19元, 工程量清单附后。 第3条工期 3.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0年 10月 9日开工; 3.2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1年 12月 31日竣工; 第4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5条分包工程结算与价款支付 5.1 结算 5.1.1 分包人结算执行:依据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5.1.2 承包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政府规定应

缴纳的费用按照税务管理条例办理。 5.2 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量的确认以分包人实际完成的经承包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的计价依据,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3 分包工程价款支付 5.3.1 分包工程的价款支付,采取按照路段完工预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最终结算的办法。 5.3.2 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7日内,按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人工程量的80%支付。 5.3.3 工程按期交付,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剩余款项予以结算。 第6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6.1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6.2 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6.3. 对分包人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进度、计量检测、材料检验试验和材料及施工设备的应用等,实行全方位地监督、检查、验收和控制。 6.4.分包项目经理按承包人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6.4.1 分包人在主体施工期间不得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4.2 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竣工和保修。 6.4.3 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 6.4.4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由于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6.5 转包与再分包

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为改进和完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有效防经济纠纷和法律风险,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现状,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原则 1、合法自愿,合作共赢,兼顾企业和分包方利益的原则; 2、严密条款、统一文本、严格审批、事先控制的原则; 3、项目经理部规操作,法人单位严密监控,集团公司与工程公司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合同的签订 1、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原则上以法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加盖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由集团公司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加盖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子公司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含以集团公司资质承揽的工程由各子公司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加盖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揽工程的子公司与实际施工的子公司不一致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实际施工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加盖实际施工的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如果个别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求必须统一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名义对外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有关项目经理部必须向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有关程序取得集团公司法

定代表人的授权后,方可使用冠以“集团公司XX项目经理部”字样的印章对外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特殊情况或有特殊情况但未经集团公司批准的,严禁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及其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经理实际施工的子公司的项目部遇到上述情况,参照以上程序报告承揽工程的子公司并取得授权后方可进行。 2、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般采用以下三种合同形式: (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准许分包的单项工程,应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工程分包合同(示文本)》(见附件一)。 (2)劳务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明确不准分包的工程项目,应与分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具体操作方法为:①人工费:与分包方签订以人工费为主(含小型机具费、零星材料费和部分管理费)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劳务分包合同(示文本)》(见附件二);②主要材料费:如发生甲方供应材料或委托乙方代购材料,采用《劳务分包合同(示文本)》中附表2“甲方限额供应材料数量及单价一览表”确定的指标计算由甲方支付的材料费用;③机械设备台班费:如发生机械设备台班费或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施工的,甲方以租赁的形式另与分包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确定费用,合同文本采用《设备租赁合同(示文本)》(见附件三)。 个别工程项目,如果建设单位(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可另行签订能够适应有关检查的合同,但该合同不得作为结算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并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项目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项目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一、合同的签订。 分包合同应当采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示范文本订立。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二、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他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 2、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和综合进度计划,组织分包单位配合总包进行施工。 B、向分包单位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审核并签定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C、为分包单位创造条件:做好分包单位需用的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接通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水源、电源;修通道路;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疏通现场积水;安装夜间施工照明等。 D、负责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 3、分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参加总包组织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综合进度计划的工作,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送总包单位审核签认。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C、严格做好施工记录。工程竣工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按规定退还给有关方面。 D、配合总包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4、任务范围及施工责任划分。 5、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包括总包应向分包单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应向总包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 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 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

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 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 格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第十一条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第四章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1、工程部对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分包方的项目实 施过程质量控制。 2、工程部要对施工分包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 严格的审查,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在施工过程中,当分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 织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现场经 理和专业工程师审查签认。 4、当分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 设备时,现场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应要求分包单 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 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专业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 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6、现场经理应安排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

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 位进行跟踪检查。对未经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经理应拒绝签 认,并严禁分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现场经理和专 业工程师及时下达项目管理联系单,要求监理 单位监督分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8、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现场 经理应责令分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 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要 求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 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现场经理负责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 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 录整理归档。 10、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负全责。 施工阶段如有延迟误工的情况,现场经理要及

时查找原因并制定补救方案,上报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项目经理和现场经理的例行工作。现场经理务必与分包方和监理方密切配合,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和隐患。

房建主体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劳务班组承包协议 编号:______ 工程名称:凯力威·锦绣阳光一期1栋、2栋、9栋 工程地点:简阳市凯力威大道1号 承包范围:1栋、2栋、9栋(所有劳务) 发包方(简称甲方):简阳市实业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凯力威·锦绣阳光一期项目部 承包方(简称乙方): 简阳市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 简阳市凯力威大道1号 协议订地点:凯力威·锦绣阳光一期项目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劳务班组承包协议

工程名称:凯力威·锦绣阳光一期1栋、2栋、9栋 工程地点:简阳市凯力威大道1号 劳务承包: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劳务 承包范围:凯力威·锦绣阳光一期主体、钢筋、模板、粉刷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承包内容:图纸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劳务(具体内容详工程单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对双方进行约束。 1、一般规定 1-1乙方受本班组操作人员委托代表本班组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未签协议和协议内容以外乙方的任何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1-2 乙方以独立核算人的身份受操作人员委托,持所操作人员授权委托书,代表操作人员签定合同,并对其操作人员的行为负责。 1-3乙方应将本合同条款对其操作人员公开,并组织学习,让操作人员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本合同认可后签订委托书交甲方。 1-4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规定、文件、新颁布文件及甲方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规定。 1-5本合同附件(包括每一次的项目部会议纪要)及与本合同涉及工程相关的施工技术、工地管理、管理细则、管理手册、技术交底、班前交底等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乙方应亲自处理涉及施工的各种事宜,并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填报于《施工日志》中。 1-7 本工程项目乙方不得转包,应该直接组织和带领工人进行生产劳动,如果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2%的工程款作为处罚,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一并承担。 1-8 乙方不得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1-9乙方使用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就业证、身份证、特种工操作证、职业资格证等(使用外来人员的应当办理暂住证手续)。所使用人员若没有上述证件由甲方代为办证时发生的费用将在承包款中扣除。 1-10参加施工的人员应遵纪守法,讲究职业道德,服从甲方各有关部门在相关方面工作的管理,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工程劳务分包与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分包与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要报审!) 1 总则 1.1 为合理利用社会施工力量,规范工程劳务分包,控制分包成本,防范分包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是依据我国《建筑法》、《合同法》等制定的。 1.3 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本办法所称“分包”系指工程劳务分包。 2 分包权限和职责 2.1 分包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分包和所有劳务分包由项目经理部合约部门组织经公司经营开发部批准后,由项目部签订合同。 2.2 重点工程、分包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由公司经营开发部组织,项目经理部参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项目部组织实施。 2.3 公司经营开发部为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和保持,负责分包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2.4 项目合约部为项目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权限范围内的分包管理、履约检查、分包结算和组织分包业绩评价,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资料。 3分包管理工作程序 分包管理工作程序(见图3)

图3 分包管理工作程序 4 分包队伍资格评定与注册 公司成立工程及劳务分包资格认证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认证登记程序进行资格评定,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册。 4.1 认证登记条件

4.1.1 自愿申请在本公司登记资格认证并参与施工的工程及劳务分包队伍。 4.1.2 从事公路桥梁施工、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资质、资信度好、技术设备精良的企业单位。 4.1.3 承诺遵守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4.1.4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接受本公司统一招标,特殊情况下服从公司的统一协调调度。 4.1.5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 4.1.6 近三年内,完成在建工程合同履约率高,顾客评价良好。 4.2 认证登记所需资料 4.2.1认证登记资料: 1)认证登记申请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简历表及证书复印件;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5)主要设备清单; 6)资金状况(含固定资产部分); 7)近三年的施工业绩和所在项目评价表(新成立的不提供)。 4.2.2 各申报单位所需资料精装成册,报公司经营开发部审核。每年的11月20日前报送补充资料,公司将在每年的12月份对各单位的资格进行重新考核认证,并为各单位建立档案资料。 4.3 《合格分包商名册》管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工程局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局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局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工程局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

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ZTFB20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承揽一项工程,将主体工程分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现行建筑市场的习惯做法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和履约保证: (1)本工程分包主体工程实行包工不包料分包形式,乙方自带为完成本工程必须的小型工具和与本工程相配套的工程铲车。 (2)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元人民币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如果没有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其它问题,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返回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合同期间发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其它问题将酌情扣减直至全部扣除完结。 1、承包范围: (1)基础、混凝土、砌筑的全部主体工程。包括: a.各种孔洞的堵砌;施工暂设办公室、围墙、仓库等用工; b.屋面找平层、珍珠岩,炉渣等保温层和走台混凝土板面上及炉 渣面上找平层、保温层、走台屋面结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c.地下室(一层)地面土方、杂物、修整、清理、夯实、混凝土 垫层(随打压光)。土方开挖配合机械挖土所用人工清理、找平及局部土方修整、清理、土方防护。基础回填土局部不够自行解决填平、夯实、地沟土方;

d.砌砖及地沟盖板制作安装、地沟内抹灰、垫层;, e.屋面烟道、排气道、天沟处及女儿墙处砌砖; f.压顶、出屋面的混凝土配件砌筑、浇筑工程和抹灰; g.室外台阶、坡道、散水坡等; h.塔吊底座混凝土浇筑、搅拌机安装。 I.地面垫层和地热垫层施工 (2)与之相关联的工作 a.乙方配合甲方做好“三通”工作。施工现场水、电线路接通后, 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使用、维修和保护,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购买更换; b.包括所用搅拌机械的人工费,以及与基础、混凝土、砌筑工程有 关,上述条款没有提及到没有预见到的工程内容均由乙方承担。 c.乙方负责工程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制作及养护,并保证试块合 格,如试块不合格,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试块的送取工作。 2、工期: 自20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至20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 工,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工期顺延。 3、工程价格: 主体施工人工费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7元计算。 本合同承发包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原则是:地下室计算全部建筑面积;阁楼计算75%建筑面积;封闭阳台计算面积;室外台阶、坡道及其它室外悬挑构件(雨蓬)等不计算面积,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等结构、构件不计算面积。(工程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甲方每一层一验收,如果累计4次验收不到质量验收标准,乙方自愿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4元计算)。 第二条:图纸 本工程所需图纸由甲方提供

3.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局《经济类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集团直属项目经理部,下同)、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集团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经理是授权范围内分包合同签订的决策者。 第四条集团计划经营部负责集团施工合同范本的制定、完善和修改;指导、监督和考核所属各单位分包合同管理基础工作,检查集团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对集团分包合同管理进行有效控制。 第五条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本单位的分包合同签订手续及分包合同资料的保管,以及所属项目部的合同审批、建立合同台帐、检查、考核、重大合同全过程的参与及备案;负责分包合同内容、单价的监管;负责以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纠纷的协调。 第六条各项目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项目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资料报批、签订手续及合同资料的保管。 第三章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与合同管理要求 第七条签订分包合同的基本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主合同是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对工程分包的要求应遵循与主合同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授权委托制度 分包合同一般由投标授权的项目经理签字,如因工作需要由项目其他人签字的,必须实行授权委托制度。 第九条实行谈判权、审批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所有分包合同均须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批准后方可签字盖章。分包合同只有确认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合格的,才能由各单位给予合同编号并存档,做到各单位不审批,项目不签订;合同不编号,项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依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其中:专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项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发包人,是指公司。本办法所称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施工企 业。 本办法所称分包人,是指从承包人处分包专项工程的专业施工企业。 本办法所称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了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遵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交公 路发〔 2 011 〕6 85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 《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2011 年 第 11 号令),鄂交法〔2005〕330 号文《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分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湖北省交通厅、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鄂交基〔2005〕377 号文《关于严禁交通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通知》以及遴选文件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分包原则 第三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经公司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第四条 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 第三章 专业分包 第五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有专业分包计划, 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

主体结构工程承包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786-19 主体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主体结构工程承包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为加快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 确保_____年该项目能顺利交付使用,甲、乙双方经充 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_____广场” 主体结构工程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广场主体结构工程(以下 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_____交汇处(祥见初步规划 图),占地面积约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平 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全部主体结构工程(详见规划设计图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发包,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等全包干的方式承包。 四、本项目工程总造价:按中国建筑国营二级收费标准计费,约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五、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能通过中国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 六、施工期限: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日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总价以最后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将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冲抵甲方应付给乙方承建本项目的工程款,差额部分,双方届时另外协商,该地块位于_____,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

合同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合同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合同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总则 1.1 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 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 办法。 1.2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 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 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 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 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 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 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 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 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 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 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治理暂行方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及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治理,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是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综合治理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治理。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属地治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治理。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截了当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纳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要紧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治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照双方施工现场治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完整版)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1: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分包人应提供下列资料经承包人审核后复印存档: (一)企业资质证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分包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及分包项目经理的职称证

书、身份证;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安全资质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爆破作业相关人员证书等)。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六、分包人投入本工程的资源: (一)技术人员: (二)管理人员: (三)机械设备: (四)材料: 七、分包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分包合同价款的5—10%,在合同签定前七天交纳。) 八、分包人的质量保证金:(分包合同价款的5—10%,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由承包人坐扣。) 九、分包人的安全保证金:(分包合同价款的1—2%,在合同签定前七天交纳。) 十、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三)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四)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五)本合同条款;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甲方合同编号: 页脚内容1 关于印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2010修订)》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推进在建工程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司分包合同管 主题词:工程管理 分包合同 管理办法 通知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制发 校对: 内发90份

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股份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关于推行“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0修订版)》、《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包合同,是指为工程施工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包括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工程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劳务分包)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各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独立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国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国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行使分包合同管理的领导职责,对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分包合同进行宏观管理。 第七条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成立以区域管理机构总经理/专业(分)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为组长,商务经理为副组长,经营管理(含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机电物资、工程管理(施工技术)、质量保证、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分包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的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归口分包合同管理。 第八条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建立公司分包合同信息化管理网络,收集分包合同等相关信息。 3、负责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分包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000万元以下、劳务分包100 页脚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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