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管理条例

校园管理条例
校园管理条例

校园管理条例

校园是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地方,营造一个优美、有序的环境,对促进学校的两个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特制定本条例。

一、校园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1、要做好门卫工作,外来人员要凭证登记,学生凭校园卡入校;

2、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在相应位置;

3、校园内不准抽烟,丢烟头,避免火灾的发生;

4、保卫人员要加强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可疑人员要严格盘查;

5、消防、安全出现突发情况,按应急预案处置。

二、卫生管理。

1、校园卫生工作分工,学生公寓、教师公寓、教育办公楼分别成立保洁小组,由专任负责。校园内落实专任清扫,教室内平时由学生打扫。草坪、绿化地块划分到院系,定时打扫;

2、校园内不准乱扔垃圾、食品袋、饮料瓶、废纸等;

3、教育办公楼、宿舍定期检查卫生;

4、河道内要定时打捞漂浮垃圾,保持河道清洁;

5、食堂、超市落实经营者责任制。

三、教育楼晚自修后21:00要熄灯,防盗门要锁上,重点部位钥匙由专任专管。

四、废物管理。

1、废弃垃圾要放到指定地点;

2、宿舍、教室的垃圾要装袋,每天由垃圾清运车集中运走。

五、绿化区管理。

1、绿化草坪要及时剪割,树木要及时修剪;

2、绿化区要注意防虫、防涝、防旱;

3、绿化区要清理杂草、杂物、绿化带要整齐有序。

六、文明管理。

1、校园内师生的行为举止要文明,要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学习;

2、衣着要大方、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等进入办公学习区域,不准染异色头发,不留怪异发型等;

3、师生颖遵守上海市“七不”规范,礼貌待人,营造一个浓厚的有利学校的氛围,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健康氛围。

校园管理岗位职责、工作规范

为了校园及教学楼区、宿舍区有一个美好的教育、生活环境,制定校园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校园内道路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2.校园内厕所清洁、无臭味。

3.保持教师休息室内整洁,为教师提供备课及休息的良好环境。

4.保持楼区走道、护栏干净。

5.不断研究学校新的情况,提高校园卫生整体水平。

6.发现水、电、门窗、桌椅受损,及时报修。

7.适时关闭室内、外电灯、电扇等。

二、工作规范:

1.校园内道路每天巡查一次。

2.校园内主要干道每天有人清扫;非主要干道、人工湖旁每周清扫二次。

3.教学楼区每周巡查二次,学生宿舍每周抽查2~3幢楼的卫生情况;教学楼、宿舍区厕所每周各抽查3~4间。

4.每半个月与清洁小组长开一次会,检查清洁小组情况,布置工作。

5.清洁工每2个月开一次全体会议,检查总结工作,开展表扬和批评工作,对提高工作质量提出要求。

6.根据学校重大活动情况,随时组织清洁工重点突击临时工作。

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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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应环境优美,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校园、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设施的清扫、维护、检查等工作,其基本要求是净化、绿化、美化。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内容,它关系到班容班貌、校容校貌,也关系到师生的文明举止。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卫生责任区工作、检查评比工作、红领巾监督岗工作。 一、设立卫生管理组织 1、学校设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2、楼层负责人、班主任是各自卫生责任区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德育处、总务处负责。 二、卫生责任区工作制度 1、班级卫生 各班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德育处按学年划分安排。 楼层负责人负责对本楼层各班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区域班级相关责任人并落实整改。 班级卫生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级设一名劳动(卫生)委员,负责班级卫生工作。 班级卫生分室内卫生和室外卫生。 室内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窗、玻璃、黑板、桌凳、饮水机、清洁用具、电视机、电脑桌、教室门前楼道及不锈钢扶手等; 室外卫生是指班级卫生包干区; 班级卫生每天打扫三次,分别在早读前、午饭后、下午放学后由值日生完成。值日表必须上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办公室、功能室卫生 各办公室、功能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的教师及所定功能室的责任人负责卫生清洁和保持,坚持每天清扫、保洁。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功能室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 3、学校成立卫生检查组,由德育处和学生干部组成。采用常规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常规检查由德育处负责完成,抽查由检查组共同负责完成。 检查时间:常规检查每天一次,一般早读开始后。抽查每月至少一次,临时决定抽查时间。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后勤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专人检查,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公共区卫生、宿舍卫生、办公室卫生。各责任人和检查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公共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后勤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后勤部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宿舍、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后勤部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检查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 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公共区卫生: 公共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物品按类归档摆放整齐有序。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三)宿舍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及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被褥整齐, 无乱拉线乱搭物品。有一处扣1分) 5.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学校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 2.校内按规定悬挂领袖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学生日常行为守则等。 3.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 4.严禁宣传凶杀、暴力、色情等不良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 5.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营利性活动。 6.学校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7.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随处堆放垃圾。 8.各工作场所内的走道及阶梯,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9.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10.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1.凡阶梯、电梯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照明光线。 12.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3.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4.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适当地消毒。 15.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的工作,应遵守下列准则: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在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6.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从事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学校配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妥善使用。 17.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符合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乱放。 18.学校应设置几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处以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物品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19.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0.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立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和堆放杂物。 21.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学校校园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管理制度 一、校园规划完善,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相对独立。校园力求做到净化、绿化和美化。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责任到班、到人,定期检查评比。校园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无卫生死角。 三、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树木花草,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绿化覆盖率达三分之一以上。 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环境布置高雅大方,体现教育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按规定悬挂、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师生书画作品;校园内要张贴《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黑板报、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内容健康;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学校周围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学校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田径场管理制度 一、田径场属学校教学场地,严禁吸烟,携带口香糖,食品,饮料入内。 二、严禁各种车辆入内。以防压坏胶面或滴油腐触胶面。 三、避免长时间重压,禁止穿高跟鞋等穿刺,切割;防止剧烈的机械性冲击和摩擦,以免革性减弱和变形损坏。 四、跑道场地要保持清洁,经常冲洗,每季度至少要大洗刷一次。 五、严禁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入内,发令枪要妥善保管。 六、进入场地者必须穿运动鞋,足球鞋不能超过17毫米,跑鞋钉不得超过9毫米,铅球器材必须在规定区域使用。 七、严禁运动员在场内使用化学物质(例如:治疗肌肉用的药物等)。 八、严禁破坏性撕挖草坪纤维或用利器破坏草坪底基础。 九、如有不服从场地管理员管理者交学校政教部门处理。

中学校园卫生管理条例

中学校园卫生管理条例 撰写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仅供参考)

中学校园卫生管理条例 一、分区包干 校园环境实行分区包干,每个班级要有1/4的学生参与20分钟的劳动,制定卫生值日轮流表,对本教室和包干区坚持“每天二小扫,每周一大扫”(校园包干区划分表另发)。 二、教室“三化”要求 教室清洁卫生要做到“净化”、“美化”和“绿化”。除桌椅、门窗、地面整洁等常规要求之外,必须设立卫生角,卫生角要有卫生设备(毛巾、脸盆、喷壶、果壳箱等),扫帚一律放在讲台桌下。 三、公共场地要实现“六无” “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无杂物”“无污水”“无蛛网”,公地内的果壳箱由包干区责任班级负责清倒。 四、加强环保意识,在做好教室和公地清洁的同时,要重视校园环境的保持。 五、考试期间卫生工作规定 期中、期末考试期间,凡一个班级分成两个试场的,不仅要打扫本班教室和包干区,而且要打扫另一个试场及其班级包干区。 六、检查办法 每日各班卫生工作由各年级、学生会检查组进行值日打扫的固定检查和保持情况的突击检查。值日打扫须在下午第三节课钟前完成,次日上午早自修前完成。卫生检查评分当日公布,每周评比计入各班量化得分。 七、处理措施 第 2 页共 4 页

对于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乱涂墙壁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班级量化得分扣分。对于犯有以下行为的要从重处理。计入学生的品德评定。 1、从楼上往楼下吐痰、倒水、丢脏物、倒垃圾。 2、向窗外随意丢纸屑、果壳、脏物的。 3、将地面扫起的垃圾或脏水倒进果壳箱的。 4、乱倒垃圾、乱丢面包、蛋糕等食物的,在食堂乱倒剩饭、菜的。 5、故意污损墙壁、涂画黑板报、撕毁布告、标语的。 八、个人卫生 注重三点,一是指甲干净、不留长指甲;二是座位四周地面保持清洁;三是注意用眼卫生,保护好视力。 第 3 页共 4 页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学校就是教职工与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应环境优美,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校园、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设施的清扫、维护、检查等工作,其基本要求就是净化、绿化、美化。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就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内容,它关系到班容班貌、校容校貌,也关系到师生的文明举止。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卫生责任区工作、检查评比工作、红领巾监督岗工作。 一、设立卫生管理组织 1、学校设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2、楼层负责人、班主任就是各自卫生责任区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德育处、总务处负责。 二、卫生责任区工作制度 1、班级卫生 各班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德育处按学年划分安排。 楼层负责人负责对本楼层各班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责任区域班级相关责任人并落实整改。 班级卫生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级设一名劳动(卫生)委员,负责班级卫 生工作。 班级卫生分室内卫生与室外卫生。 室内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窗、玻璃、黑板、桌凳、饮水机、清洁用具、电视机、电脑桌、教室门前楼道及不锈钢扶手等; 室外卫生就是指班级卫生包干区; 班级卫生每天打扫三次,分别在早读前、午饭后、下午放学后由值日生完成。 值日表必须上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办公室、功能室卫生 各办公室、功能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的教师及所定功能室的责任人负责卫生清洁与保持,坚持每天清扫、保洁。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功能室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 3、学校成立卫生检查组,由德育处与学生干部组成。采用常规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常规检查由德育处负责完成,抽查由检查组共同负责完成。 检查时间:常规检查每天一次,一般早读开始后。抽查每月至少一次,临时决定抽查时间。 检查结果:每天公布一次。检查小组对卫生质量较差的班级提出整改要求与批评。检查结果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卫生、保洁标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45954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加强保卫工作,以保证师生和财产安全。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创安和防火意识。 三、学校必须建立“创安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校园内一切土地、房舍、动产、不动产、花草林木和公共设施等公物均应爱护,不得任意侵害和私人占有。使用和移动公物,须经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和移动。 五、加强学校门卫和来客登记工作,管好大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每天放学清校后要巡视,检查各班电器断电情况。 六、师生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一般不得在校玩耍,非本校人员未经同意不许进入校内活动。 七、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好值班表,值班老师准时上班,定时巡视,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要电话报警或报告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八、学校重要室、如财务室、多功能室、电脑室、图书室、实验室等要加固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蛀等工作。 九、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十、凡学校师生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写好报告经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活动归来也必须向局领导汇报安全情况。 十一、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学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了解情况,通知家长、上报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在学期间随意出校门。 十二、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条例,任何人不得滋事、打闹、起哄、冲击和干扰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三、要爱护消防器具和公用电线电器,加强易燃爆物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严禁违反安全用火、用电和行车操作等现象发生。严禁私人乱装电线电器,禁放鞭炮烟花,在室内燃烧纸张等杂物或大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四、注意公共环境的整洁美观。不得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烟蒂,不随地吐痰,乱倒残羹剩饭。 十五、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谨防事故的发生。 违反上述各项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条规给予惩处。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校园需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除上学、放学期间,校门一律关闭。 二、学生家长在学校大门处接送学生。周一8:00前、周五15:00后,家长可进入学校送放学生被褥和衣物。 三、实行家长预约接待制度。每周五下午15:00-17:00为校长接待时间,家长可以通过电话提前进行预约。 四、学校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校园;施工人员应佩戴学校发放的施工证进出学校。 五、门卫人员需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进行登记,写明进出校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酗酒、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及可疑人员严禁进校。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六、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需外出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七、放学后,学生因故需要返回学校,必须有家长陪同。若无家长陪同,门卫有权阻止学生进入学校。 八、学校门卫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到指定停车区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九、上学和放学期间,安保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在学校门前协助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障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原则)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至少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责任部门)市、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 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所属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市、区各级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环保、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校园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和校长责任)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安全保卫人员)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享受公安人员待遇。 高等学校设保卫处,建立校卫队,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处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中等学校设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科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小学校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第十条(校园治安)学校实行门卫制度。学校保卫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内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带进学校。 第十一条(学校设施安全)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

大学校园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校园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校校园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创造优美安定的校园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校门门岗管理,门岗校卫队员每天24小时值班。凡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我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未持有以上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 第三条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按照通行卡权限通行。海甸校区外来车辆仅限从东门进出,由乘车人员出示证件,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园内驾驶车辆禁鸣喇叭,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本校教职工的私人机动车统一办理出入证。凭证出入,并按物业管理停放校园和教工住宅区指定车库(场、位)。 本校师生员工的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停车在停车棚的,专人有偿看管。 第四条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征得学校宣传部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海南省人民政府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在进校采访前与学校外事办(港澳台办)及宣传部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五条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六条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散发。对张贴、散发反对我国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学校保卫部门及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七条在校园设置临时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装音响、广播、电视、通讯设施,举办讲座、报告等不得反对我国根本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八条在校内举行聚会、讲演等公共活动或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活动内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举行。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一切不文明行为。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第十条禁止无证无照人员在校园内进行商业活动,设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依法经营。禁止乱摆摊设点及叫卖。禁止未经学校批准的任何商业宣传广告、推销活动。禁止任何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经商活动。违者,学校保卫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十一条严禁在校道上打球、踢球及阻碍交通的活动。行人请走人行道,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第十二条人人爱护花果树木。严禁攀折花木、绿篱,践踏草坪绿化带。禁止发传单。禁止涂抹污染建筑物、损坏路牌、路标、电线杆和果皮箱等公共设施。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乱挂横幅、不得占用校园场地举办活动。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第十三条人人维护校园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烟蒂、纸屑。禁止在校园内放养家禽及家畜,教学区、学生区严禁驯养宠物或小动物等。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损坏和随意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准非火警火灾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禁止占用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第十五条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禁止私自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凡需携带违禁品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挥发性化学药品等进入学校,必须事先持有关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方可进入校园。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第十六条禁止在校园内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混乱,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休息。

中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办法.docx

Word 文档仅供参考 中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办法 市中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校园系指教学、活动、绿化、生活、生产、实习等教育用地。校舍系指教学、行政、生活、校办企业用房等教育用房。 第三条校园校舍管理实行谁办学,谁管理的原则。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校园校舍建设的指导 和监督工作。计划、财政、城建、规划、国土、房产、工商、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应按各 自职责 ,协助做好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第四条乡镇政府要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支持校园校舍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校园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和财产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变相侵占。 第五条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 ,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校舍房产证;绘制校园总平面图和校园规划图 ;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校园校舍档案。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完好。校舍出现险情 ,学校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尽快修复或拆除。 第七条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确需改变原校舍使用功能的,必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八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校园校舍出卖、转让、抵押、兑换、出租等,确需改变使用性质或转变产权关系的,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校园校舍面积达不到国家、省颁标准的学校,不得利用校园校舍进行办厂、经商等一 切非教育活动。 第十条学校应根据绿化的有关标准搞好校园的美化和绿化。学校在校园内栽种的林木,其产权、收益权归学校所有 ,砍伐时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Word 文档仅供参考

学校校园管理条例

大村小学校园秩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我校育人环境,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教育部、公安部、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有关精神,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的师生员工以及到校活动的所有人员。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是每一个师生员工的责任,除个人自觉遵守外,还应加强监督参与管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杜绝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门卫管理 第三条大门值勤人员是学校的形象,必须着装整齐,姿态端正,文明礼貌;值班人员要加强校门前的管理,经常保持校门内外和门卫室干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按时开关大门,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通行。 第四条本校师生员工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校微出入校门。其他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说明理由,经登记许可后方可进入校内。所有人员要积极配合门卫的证件查验工作,不准无故刁难门卫值勤人员,如有此现象保卫处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校门口长时间逗留、闲谈、打闹、寻衅滋事,门卫值班人员对以上行为人有权制止和劝走,对拒不听从劝告的,可交学校处理。 第六条骑自行车出入校门,进出大门时必须下车推行,机动车辆、电动车进出大门要减速慢行,并接受门卫检查。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物品出门,必须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验。携带公物出门的个人应出具学校准予出门的证明,证明上必须写清楚出门的物品名称、种类和数量;携带大件个人物品(如电脑等)出门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否则门卫有权扣留出门物品。 第三章交通管理 第八条进入校园的人员,要沿路靠右侧行进,不得逆行,不准在路面上从事妨碍交通的一切活动。 第九条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110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必须报学校方能出入。 (一)进出校内的外来人员的机动车辆、电动车必须,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出大门时,必须在所登记的大门查验出门。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内。 (二)机动车辆进入校区要靠右行进,限速15KM/h以下,禁止鸣喇叭,停车时须在停车位整齐停放。 (三)停留在校内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定要在规定位置有序摆放,巡逻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使车辆停放经常保持整齐状态。对于不按规定位置或混乱停放的要提醒纠正,经常混乱停放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校园内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校内学习开车和试刹车。 第四章校园秩序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占用公共用地。

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第一章校园管理 第一条为了保持整洁的校园环境,在学院内部张贴布告、通知、通告、广告等文件宣传品,必须放在学院所设置的宣传橱窗内。 (一)三号教学楼东侧的宣传橱窗用于学院张贴通知、公告、公示等宣传资料; (二)三号教学楼广场南、图书馆楼前、旧教学楼北侧的宣传橱窗用于张贴思想政治 宣传资料; (三)五号公寓南侧宣传橱窗用于张贴公告、布告、海报、广告、启示等资讯资料。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上述规定处以外的任何地方张贴各类宣传品。第二条严禁在校园内张贴或散发大小字报及反动宣传品;严禁外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张贴散发各类广告宣传品;禁止部门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张贴、散发广告宣传品。 第三条未经学院批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室外设点摆摊从事经营性活动。经学院批准引进或设立经营户,必须资质合法、证照齐全,并按指定地点经营,不准随意出摊或流动叫卖。 第四条经学院批准引进的商业经营单位和工程建筑单位、维修施工单位,必须与其主管单位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承包责任书》,并自觉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检查与监管。

第五条不准外部人员在校园内休闲散步、运动锻练、游玩闲逛和窜楼访室,禁止儿童在校园内玩耍。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践踏破坏草坪、攀折花木、随地吐痰、抛撒纸屑、污物、污水。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私自挪移、遮挡或损坏灭火器、消防栓、交通隔离墩、标志牌,以及环卫、体育等公用设备器材,严禁破坏和翻越围墙。 第八条不准在库房、档案室、财务室、教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会客。 第九条严格执行教学作息制度。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在熄灯时间后,不得进行文体娱乐活动,学生不得在宿舍外逗留。 第十条在校园内举办集会、讲演、讲座、报告及文体活动,属于大型活动的必须严格按照《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不属于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该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院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申请应写明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人数、范围、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秩序管理人员,学院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最迟在活动开始前1个工作日做出答复。 第十一条校园内集体和公共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分工与责任:全院性大型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场内、保卫处负责外围安保秩序;各系(院)、各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由组织单位负责,报保卫处备案,并协助做好安保工作。 第十二条教职工、学生成立学习、学术、文化体育等民间社团组织,组织者必须向学院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审批、报保卫处备案。审批备案必须说明成立组织的目的,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数、负责人简历。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活动,否则,按非法组织处理。

学校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xxx小学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一、管理组织 第一条:学校成立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导处、少先队负责同志及辅导区各片一名负责人任组员。 第二: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设计协调学校的校园环境布置、文件气氛、绿化工作、卫生工作,各办公室管理,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优化。 2、对各校的环境管理工作、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为各校的有关评先提供资料。 3、做好校园管理资料的整理、积累、归档工作。 第三条:定期组织活动 1、每期有重点设计规划几所学校的环境布置,并努力使之实现。 2、定期对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规划、交流、研讨。 二、校园环境设置要求 第四条:校园操场 1、校园操场平整,环境整洁,学生活动面积充裕,有一定体育活动器材,校园分布合理,有一定的绿化面积,校门到主体建筑有水泥走道。 2、有宣传画廊或墙报,并定期更换内容,校园在醒目位置展示。 3、车辆停放有秩序。 第五条:建筑物 建筑物无危险隐患,门窗墙体完好,坡璃明净无缺损,整体无积尘。 第六条:室内布置 1、教室有班风、学习园地、班务栏,其他布置简洁、合理,不致分散学生学习注意力。 2、教室桌椅摆放整齐,清洁工具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3、教室有照明灯具、插座,有广播喇叭、电视机、班班通等。 4、办公室教风上墙,办公桌摆放整齐,桌面整洁,作业本按规定位置摆放,洗手用具、清洁工具干净定位;有照明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设施。 三、卫生要求

第七条:校园卫生要求 1、校园各区域划分相应的包干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碎石、烟蒂等废弃物及死角。 2、运动场无杂物和障碍物。 3、绿化地带内无纸屑等废物,花草树养护良好。 第八条:室内卫生 1、教室、办公室内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痰迹,每天有值日。 2、室内墙壁保持洁白无脏迹,无积尘,黑板不破损,底槽无明显粉尘。 3、食堂卫生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厕所卫生做到:门窗、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便池经常冲洗,不堵赛,无积垢、臭气。 第九条:个人卫生要求 1、教师要穿着整齐,仪表端正,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抛瓜皮果壳纸屑,不抽流动烟,茶杯干净无茶垢。 2、学生要衣冠整洁,佩戴好红领巾或绿领巾,按规定要求穿校服。头发、指甲整齐干净,勤洗脸、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净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人人有良好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纸屑废物人见人拾。 四、检查评比 第十条: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校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比、考核。一般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年评比一次。评比结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评比。 第十一条:各校每天由师生组成的护导值日组,负责当天对校园环境及各班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日公布检查成绩,每月进行总结,纳入“班级常规管理评比”。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2010年1月起实施。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doc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 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 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 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 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 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 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 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

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 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 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 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 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 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 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

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

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强化学生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 __《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和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及校属各有关单位要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

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第五条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性现象和突发事件,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四防、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防患于未然。 第六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考核体系并落实到班级和宿舍,各院应有一名领导主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层层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是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 主管部门,其重要职责是草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文件,具体组织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条例

教学常规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进程,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大力推进“二期”课改,全面提升西渡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对西渡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学科教学计划 1、制定学科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 (1)教师制定学科教学工作计划前,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及有关文件,熟悉教材,领会教材编写意图,明确本年级本学科教学目标要求,了解本年级其他学科教学目标要求(整合与渗透),了解本学科其它年级的教学要求(巩固与铺垫)。结合本班、本学科教学、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2)学科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分析(认知基础、情感态度、学习习惯以及活动、操作技能等)、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改革的设想、实施计划的具体措施、教学进度表、重要的教学活动及各部分教学内容的课时分配。 2、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应注意的问题: (1)熟悉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应首先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钻研全册教材,掌握各部分内容的内在联系和基本的教学目的要求;分清教材各部分内容的重点;把握教材的难点、疑点、关键点,考虑教学中的实际困难和相应的教学策略以及应做好的准备工作等。 (2)重难点的确定:根据学生实际和教材特点,分条列项写清教学重难点,做到明确、具体。 (3)教学改革实施设想:教师要依据学科教学、学生学习现状,针对存在的具体的实际问题,确定教学改革的研究重点,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教改研究专题的确定力求“小”、“实”、“活”,体现一定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要忌大忌空;要分条列项写清实施步骤、方式、方法等方面的设想。 (4)实施教学计划的具体措施:完成教学计划的具体措施是教学计划的重点部分。教师应在深入分析学科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重难点以及学生实际情况之后,从如何提高自身素质、深入研究教材、开展教学专题研究、组织开展教学活动、进行质量监控、加强“双基”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特长、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等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做到: ①贯彻、践行新的教学理念。教师应在先进的教育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某些具体的途径、方式、手段等来达到预期的目标,体现教育改革的大方向,要注意

校园管理条例

校园管理条例 校园是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地方,营造一个优美、有序的环境,对促进学校的两个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特制定本条例。 一、校园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1、要做好门卫工作,外来人员要凭证登记,学生凭校园卡入校; 2、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在相应位置; 3、校园内不准抽烟,丢烟头,避免火灾的发生; 4、保卫人员要加强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可疑人员要严格盘查; 5、消防、安全出现突发情况,按应急预案处置。 二、卫生管理。 1、校园卫生工作分工,学生公寓、教师公寓、教育办公楼分别成立保洁小组,由专任负责。校园内落实专任清扫,教室内平时由学生打扫。草坪、绿化地块划分到院系,定时打扫; 2、校园内不准乱扔垃圾、食品袋、饮料瓶、废纸等; 3、教育办公楼、宿舍定期检查卫生; 4、河道内要定时打捞漂浮垃圾,保持河道清洁; 5、食堂、超市落实经营者责任制。 三、教育楼晚自修后21:00要熄灯,防盗门要锁上,重点部位钥匙由专任专管。 四、废物管理。

1、废弃垃圾要放到指定地点; 2、宿舍、教室的垃圾要装袋,每天由垃圾清运车集中运走。 五、绿化区管理。 1、绿化草坪要及时剪割,树木要及时修剪; 2、绿化区要注意防虫、防涝、防旱; 3、绿化区要清理杂草、杂物、绿化带要整齐有序。 六、文明管理。 1、校园内师生的行为举止要文明,要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学习; 2、衣着要大方、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等进入办公学习区域,不准染异色头发,不留怪异发型等; 3、师生颖遵守上海市“七不”规范,礼貌待人,营造一个浓厚的有利学校的氛围,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健康氛围。

校园安全条例

校园安全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的 事项,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有事外出时要安排一位校级领导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周;每学期开学前的两周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周。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量化,制定安全工作年度目标管理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书的内容应当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和活动课计划,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第七条学校应当聘请法制副校长。 法制副校长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并协助有关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安全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检查。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园管理制度; (二)安全防火制度; (三)危险品管理制度; (四)宿舍管理制度; (五)门卫管理制度; (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七)食堂管理制度; (八)医务室管理制度; (九); (十)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十一)学生参加社会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检查制度; (十三)其他安全工作制度。 第三章校园安全工作规范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十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十一条校园范围的房屋建筑、场地、活动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学校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一、管理总则 前言为加强和改进我校教学工作的管理,促进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教学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途径。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指导学生接受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主动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并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条本教学工作条例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要求,以及新的课程理念,并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制定的教学工作规范。建立与遵循教学工作常规,可以使学校的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效地克服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 第三条本条例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面向”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支持“顺应天性,呵护个性,舒展灵性,植养品性多元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条例遵循如下教育教学理论与策略: (一)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观念。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经验,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过程。 (二)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实施“先学后导,当堂训练”阳光教育模式,改变教学活动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状况,提倡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掌握终身学习必备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三)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等多元发展的教育评价制度,要鼓励教师积极开展考试内容的改革,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办法,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第五条本条例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行新课程标准,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运用,便于测评。 (3)机动性原则。本条例不是封闭和僵化的教条,而是开放的并将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的规则系统。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学校应在认真执行本条例的同时,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二、课程设计 第六条学校、教研组、教师均应根据课程计划,分别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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