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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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

如何加强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

如何加强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作者:孙丽敏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9期摘要:加强粮食企业财务管理, 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对建立现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的形势下,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已经成为粮食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如何做好当前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关键词:粮食企业财务管理一、当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企业财务管理模式陈旧,不适应粮食市场化改革的要求目前有的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仍旧停留在算补贴、算资金、管经费的微观层面上,财务管理的预测、分析、决策、监督等重要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适应粮食市场化改革取向、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企业财务人员在思想观念、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监督办法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上档升级。

个别企业会计信息有失真现象,企业资金使用效能不高,粮食企业筹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企业发展。

2.财务监管不强,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改制后企业被赋予的财务自主权增大,可是财务监管制度建设仍然滞后,没有科学的激励和惩罚机制。

许多企业不善于资金管理,费用开支非常大;一些企业负责人公款吃喝消费;还有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凭主观意志办事,导致经营决策失误,致使投资和结算资金无法收回,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3.内控制度不严,制约手续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改制不配套,没有按照《会计法》规定的要求,没有建立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制约手续不齐备,内部稽核制度未得到执行,会计基础工作非常薄弱,各业务环节缺乏强有力制约措施,监管责权不明,形成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不良现象。

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路1.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与粮食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督促主导企业建立健全的资产经营责任制,理顺经营管理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升决策水平和企业管理。

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

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

附件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处理(一)关于粮油库存成本的核算设置“储备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库存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中央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食、国家临时储存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的实际成本。

该科目可按政策性粮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设置“轮换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轮换计划轮换中央或地方储备粮油的实际成本。

设置“定向供应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按照政府指令,向军队、受灾人员、低收入人员、执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政策的农牧民以及为平抑市场粮价限价销售等供应的粮油商品的实际成本。

该科目可根据不同供应人群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设置“商品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库存的自营商品粮油的实际成本。

储备粮油和定向供应粮油应按历史成本进价,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国家对政策性粮油成本计价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1 —外购粮油存货成本具体包括:购买价款,以及达到入库储存状态前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及入库整理等各项费用。

其中,有关政策性粮油库存成本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应先将购买粮食所支付的价款通过“储备粮油”科目下设的“待核××粮油价款”明细科目归集,发生的收购、运输等入库前费用通过“待核××粮油费用”明细科目归集;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粮油成本后,将购进粮食价款和费用,转入相应的政策性粮油库存成本;企业实际成本支出与政府部门核定成本之间的差额通过“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和“储备粮油结算价差”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损益。

(二)关于储备粮油轮换储备粮油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费用包干方式进行的,企业轮出储备粮油,按销售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粮油轮换销售收入”。

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

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
借:储备粮油-待核省级储备粮油价款 贷:银行存款、备用金-粮食收购备付金、库存
现金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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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安徽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买的,应当按 竞价和市场交易合同及卖方开具的发货明细表 及销售发票等进行结算。
借:储备粮油-待核省级储备粮油价款 贷:银行存款、备用金-粮食收购备付金、库存现金 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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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购期间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 费、包装费、烘晒遇、运输途中的合理损 耗、粮油定额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 和按照规定可以计入省级储备粮油的成本。 我省目前是包干20元/吨。企业按照实际发 生金额借记“储备粮油-待核省级储备粮油 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 现金”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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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购企业应在“补贴收入”一 级科目下设置“最低收购价粮食保管 费用补贴”、“最低收购价粮食利息 补贴”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 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保管费用补贴及 利息补贴的计提和拨付情况。(对企业 05年、06年直贷仍有库存的最低收购 价粮食,还应继续计提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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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储存环节业务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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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企业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 受托轮换中央储备粮油的会计处理
1、企业接受中央储备粮油委托轮换时, 按双方约定的价款,借记“受托代销 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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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托企业轮出中央储备粮油后,按 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 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照 约定的售价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 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 商品”科目。
1、最低收购价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国家最低收购
价粮油收购预案等。
2、中央储备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财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储备粮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布日期】2021.12.17
•【文号】国粮财〔2021〕281号
•【施行日期】2021.12.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会计
正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的通知
国粮财〔2021〕2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指导粮食企业更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现将《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7日。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讲解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讲解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讲解哎呀,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听起来可能有点枯燥,但其实非常重要的事——粮食企业的会计准则和粮油业务的会计处理。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大上”?不过别着急,今天我们不搞那些复杂的专业术语,让你听得云里雾里的。

咱们就把这个话题轻松点儿聊聊,让你明明白白地知道这个事儿咋回事。

首先啊,粮食企业其实就跟咱们平时吃的米、面、油、糖那些东西有关系。

你想啊,每天我们在餐桌上看到的那点儿油盐酱醋,背后其实有一整个产业链在支撑呢。

从田间地头到仓库,再到超市货架,这些粮油产品不仅需要好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最关键的,还得有一套靠谱的会计系统来保障这些操作不会出问题。

你想想,如果没有清晰准确的账目,企业的资金、库存、销售啥的都会混乱不堪,那可就有点麻烦了。

咱们不得不提到会计准则了。

哎,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不是啥好玩的事儿,跟生活好像没啥关系,但其实它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粮食企业的会计准则其实就是一套规则,它规定了粮油企业怎么做账、怎么记录收入和支出,咋样计算成本,咋样处理货物的进出,这些全都要按准则来。

就像做饭一样,你得有菜谱,按照步骤来,不然结果很可能是“锅盖饭”了。

我们再来看,具体到粮油业务的会计处理上。

首先一个大问题就是库存管理。

你知道咱们吃的那些大米、面粉、食用油,不是一拿出来就能卖的,得有个进出库的过程。

而这个过程里面,怎么记录每一笔进货和销售,怎么计算每个环节的成本,这些都得按会计准则来。

比如说,你买进一吨大米,得按照“进货成本”来做账。

等到你把大米卖出去的时候,又得记录“销售收入”。

然后还得算算,你这一吨大米到底赚了多少钱,这些钱得归哪儿,哪个环节出问题了,得及时发现。

这样一来,整个账目就清晰了,你就能知道每一分钱从哪儿来,去哪儿了。

另外呢,咱们还得说说粮油的销售收入。

这部分其实是企业最关心的内容之一了。

说实话,不管是大米、小麦还是花生油,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卖出去,赚个盆满钵满。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08•【文号】国粮财[2006]85号•【施行日期】2006.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会计正文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2006〕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为配合粮食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经商财政部,我局结合粮食业务特点,对粮食企业所涉及的一些特殊业务的核算内容进行了必要补充,制定了《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六年六月八日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2006年6月)一、总说明为了统一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油(含饲料,下同)经营、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的粮油有关业务(包括粮油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补充会计科目设置及其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本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储备粮油”、“商品粮油”、“轮换粮油”、“代管粮油”、“政策性财务挂账”、“代管粮油款”、“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支出”科目,并对“其他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委托加工物资”、“存货跌价准备”、“待处理财产损溢”、“短期借款”、“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利润分配”、“主营业务收入”、“补贴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韭务会计处理的规定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韭务会计处理的规定
粮油 ” 科 目。
额通 过 “ 储 备粮 油结 算价 差 收入 ” 和“ 储 备粮 油 结算 价 差 ” 科 目核 算 , 计 入 当期损 益 。
( 二) 关 于储备 粮 油轮 换
粮食 企业 在商 品粮 油 验收入 库起 至 出库止 的整 个储 存 过程 中发 生 的 自然损 耗和 水分 杂质减 量 等正 常损耗 ,设 置 “ 粮 油损 耗 准备 ” 科 目核算 , 于 年度 终 了 , 按 照 国家规定 的粮 油损 耗 比例 按 仓 ( 货位 ) 计 提 粮 油 损耗 准备 , 借记“ 销 售 费 用—— 商 品损 耗 ” 科 目, 贷 记“ 粮 油损 耗 准备 ” 科 目。一个 独 立存 放单 位 ( 如 一仓 、 一 个货 位 ) 储存 的粮油 销售 完毕后 , 根 据实 际发 生 的粮 油损耗 借 记“ 粮油 损耗 准备 ” 科 目, 贷记 “ 商 品粮 油 ” 等 科 目, 对 实 际发 生 损耗 与计 提 数 额之 间 的差 额 ,
本” , 贷记 “ 储 备粮 油 ” 或“ 定 向供 应粮 油 ” 等 科 目。价 差盈 余 上交 财政 时 , 借记“ 主营 业务 收 入— —× × 粮 油销 售 收入 ” 科
目, 贷记 “ 其他 应付 款—— 应 上交 财政 价差 款 ” 科 目; 价差 亏
损按 财政 确定 的 弥补数 额 , 借记“ 其他 应 收款—— 应 收补 贴 款” 科 目. 贷记 “ 递 延 收益 ”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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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新会 计 准则 的有 关处 理
本 —— × × 粮 油 轮换 销 售 成 本 ” 科 目, 贷记 或借记 “ 轮 换 粮
油” 科 目。
( 一) 关于 粮 油库 存成 本 的核算 设置 “ 储 备 粮油 ” 一 级科 目, 核 算粮 食 企 业 库存 的用 于 调 节 粮食 供求 总 量 、 稳定 粮食 市 场 , 以及 应对 重 大 自然灾 害 或 突 发事 件 的 中央储 备粮 油 、 地 方储备 粮 油 、 最低 收 购价 粮

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

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
2、市场化粮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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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收购价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收购环节的核算 二、储存环节的核算 三、集并移库和销售环节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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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环节的核算
(设置会计科目)
委托收购企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应 在“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最低收购价 粮食收购价款”及“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 费用”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中储安徽 分公司收储公司或直属库拨入的收购价款 和收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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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企业在收购环节支付相 关的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装卸费等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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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验收合格后,收到中储安徽分公司 收储公司或直属库清算拨入的收购价款和收购 费用,按上述示例逐一做会计分录;或清算退 回中储安徽分公司收储公司或直属库收购价款 和收购费用做相反分录。同时将清算后企业实 际应得收购费用转入损益, 借:预收账款--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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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调整库存成本。按预案规定由中储粮总公司 收储公司或直属库包干使用的收购费用标准计算的收购 费用与委托收购企业应得收购费用的标准计算的收购费 用差额,调整最低收购价粮食成本进行数量金额核算: 借:受托代储粮油--**年最低收购价粮食-小麦(稻谷)
贷:受托代储粮油款--**年最低收购价粮食库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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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环节的会计核算
(设置会计科目)
委托收购企业应在“应收补贴款” (递延收益)一级科目下设置“最低收购 价粮食保管费用补贴”、“最低收购价粮 食利息补贴”两个一级明细科目,用来核 算企业预收或应收的最低收购价粮食保管 费用补贴及利息补贴(对企业05年、06年直 贷仍有库存的最低收购价粮食,还应继续 计提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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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一、粮油采购和销售
粮食企业在采购和销售过程中,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在采购粮油时,需要确认采购成本并计入库存,同时确认预付款项和应付款项,并在交易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确认取得的粮油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确认预付款项和应付款项的余额。

在销售粮油时,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并计入应收款项,同时确认发出的粮油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确认应收款项的余额。

二、粮油加工
粮食企业在进行粮油加工过程中,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在粮油加工过程中,需要确认加工费用并计入加工费用支出,同时确认生产的粮油的数量和质量,并计入粮油库存。

在销售加工的粮油时,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并计入应收款项,同时确认发出的粮油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确认应收款项的余额。

三、粮油质量损耗和报废
粮食企业在粮油质量损耗和报废过程中,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在粮油质量损耗和报废过程中,需要确认损耗和报废损失并计入损益,同时确认库存和固定资产的减少,并计入相关减值准备。

四、粮油库存
粮食企业在进行粮油库存管理时,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在粮油库存管理过程中,需要确认库存的数量和质量,
并计算库存的成本,同时确认库存的减少并计入损益。

此外,如果库存的减值迹象明显,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粮食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粮油采购和销售的确认、粮油加工的成本确认、粮油质量损耗和报废的会计处理以及粮油库存的管理。

只有合规执行会计准则的要求,才能确保粮食企业的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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