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格模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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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机械维修保养记录表

施工现场机械维修保养记录表

施工现场机械维修保养记录表

施工现场机械维修保养记录表

年月日

施工现场机械维修保养记录表

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部负责人 现场带班检查有关台账 项目部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建发[2011]235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公司质安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1次。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醒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考核 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 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200元。 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100元。 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新汶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

施工现场带班记录表格

附件一编号 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记录 带班检查单位名称:检查分公司(项目部): 带班领导签字:接受检查分公司或项目部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公司质安部、施工现场各留一份。

附件二编号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 带班领导签字:接受检查项目部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两份,公司质安部、施工现场各留一份。

项目部带班记录汇总表 注:1、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2、本表一式两份,公司质安部、项目部各留一份。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 注:1、企业负责人每人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40%。2、本表一式两份,公司质安部、项目部各留一份。3、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级带班检查月度计划,并每月25日前,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带班领导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可印制成记录表,以方便现场随身携带。记录本封面需有施工单位及工程名称、记录本编号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一式三份,公司质安部、项目部、监理单位各留一份。

附件六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4、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载荷15KN/㎡及以上,集中线载荷20KN/m及以上。 5、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6、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7、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安装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8、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9、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10、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11、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1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1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1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15、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16、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17、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18、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1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3.术语、定义 3.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3.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2企业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月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4.3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或会议。 4.4每周质量安全部门必须不得少于两天专项检查,分管副总经理参加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4.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处,监督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4.6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5.考核 5.1公司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负责人500元/次。 5.2企业负责人未参加每月和每周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或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500元/次。 5.3企业负责人每月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500元/次。 5.4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各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格

各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格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编号: NO: 设备名称: 使用部门维护人: 年月维护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异常情况 异常情况 记录 备注 注1:根据设备日常维护制度,用“?”表示该天进行维护,用“×”表示该天没有进行维护。 注2:异常情况栏,用“?”表示该日无异常情况,用“×”表示今日出现异常情况,并在异常情况记录栏内予以记录。 设备台帐 编号:BJJOD/JL/Q/E/S6.3-01 NO:1 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验收日期放置地点备注 1 Sgsb001 切割机MH110 2 Sgsb002 切割机400A 3 Sgsb003 电焊机BX1 4 Sgsb004 电焊机BX1 5 Sgsb005 角磨机VG100-2D 6 Sgsb006 角磨机S1M-100 7 Sgsb007 角磨机S1M-100 8 Sgsb008 电钻D6-10 9 Sgsb009 电钻JIZ-KP07-10A 10 Sgsb010 电钻Mod.60006

11 Sgsb011 电钻6013BR 12 Sgsb012 云石锯EON永远 110 13 Sgsb013 云石锯GDM12-34 14 Sgsb014 云石锯GDM13-34 15 Sgsb015 云石锯VG110 16 Sgsb016 云石锯VG110-2D 17 Sgsb017 气瓶 18 Sgsb018 氩弧焊机 CW-3000 19 Sgsb019 氩弧焊机 WS-400 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验收日期放置地点备注 20 Sgsb020 切铝机YJ-360ZC 21 Sgsb021 配电箱 22 Sgsb022 水平仪DSL01 23 Sgsb023 水平仪DSL01 24 Sgsb024 水平仪DSL01 25 Sgsb025 水平仪DSL01 26 Sgsb026 电锤GBH 4-32 DFR 27 Sgsb027 电锤GBH 4-32 DSC 28 Sgsb028 电锤GBH 3-28 E 29 Sgsb029 电锤GBH 3-28 E 30 Sgsb030 电锤日立DH45MR 31 Sgsb031 手电钻GBM 23-2 E 32 Sgsb032 手电钻GBM 23-2 E 33 Sgsb033 手电钻GBM 23-2 E 34 Sgsb034 手电钻日立D13 35 Sgsb035 手电钻威克士WORX WT101KE 36 Sgsb036 手电钻威克士WORX WT101KE 37 Sgsb037 吊车 38 Sgsb038 大型气泵 39 Sgsb039 空压机 40 Sgsb040 吊篮 41 Sgsb041 吊轮

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记录表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记录表工程名称曲阜丰泽园小区工程 时间2014-7-28 带班人刘训发职务项目负责人带班 工作 情况 检查脚手架搭设、临电安全问题 存在问题和需注意事项现场问题整改: 1、2#楼悬挑脚手架以上工程已到三层,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严重问题: ①未安装卸料平台。 ②未拉设钢丝绳加固。 ③悬挑以上未悬挂平网。 ④随层剪刀撑未跟上,且剪刀撑钢管加固中间缺扣件。 ⑤脚手架加固连墙杆未设挂连墙件标示牌。连墙杆缺少。 ⑥悬挑型钢上面脚手板应满铺至墙体,未满铺离墙30cm,应全铺至墙。 ⑦悬挑脚手架两端应设避雷接地,以防雨季到来出现安全事故。 ⑧塔机未设避雷接地。 ⑨安全网、密目网,应连接搭接一齐。 ⑩预留洞口、电梯井临边防护、塔机均未设安全标示牌。

2、5#楼现存在的安全问题: ①悬挑以上已施工4层,现四层未悬挂平网,应不低2层悬挂一层。 ②安全通道应转移西面重新搭设。 ③脚手架剪刀撑杆未设加固扣件。 ④外墙脚手架连墙杆缺少,未设放连墙件标示牌。 ⑤临边防护塔机、电梯井、预留洞口、未设标示牌及安全醒示牌。 ⑥悬挑硬防护未满铺至墙体内,现留30cm应满铺。 3、7#楼悬挑以上施工8层现存在安全隐患如下: ①悬挑脚手架硬防护,满铺木板未到位应满铺。 ②剪刀撑杆未加固扣件,平网、密目网有未连接处,剪刀撑未随施工层跟上。 ③外脚手架连墙杆加固未挂设连墙件标示,连墙杆缺少。 ④塔机无接地,临边防护、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均未设安全警示牌及安全标示。 ⑤7#楼配电箱、闸刀箱在外应做防雨棚。 4、8#楼已施工悬挑以上五层,现存在安全隐患以下: ①剪刀撑未随施工层跟上,缺少加固扣件。 ②外脚手架连墙杆缺少,未挂设连墙件标示。 ③悬挑脚手架硬防护铺方板未满铺至墙体,现预留30cm不宜。 ④随层平网、空调板部分的平网及硬防护均未设挂,有分离现象,应连接一体。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及表格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为了促使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落实到位,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有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项目专 职安全员跟班,与项目各工作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每班工作结束时,项目跟班专职安全员应确认各工作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项目经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实施全面负责。 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每月现场带班不得少于3次。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安排表每月安排一次,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分发给各带班人员执行,并在项目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公示。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带班期间,项目部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带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实施现

场监督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遇到重大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或预案。 三、带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带班领导”)应当及时将带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带班领导应当认真填写现场带班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因身体原因或遇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带班的,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或委托其他带班领导带班。项目经理在带班期间因身体原因或遇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带班的,必须向公司安全部请假;带班期间,带班领导擅白离开施工现场的,按旷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带班领导不在岗的,承担事故的主要领导责任,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四、项目部从业人员应当遵章守纪,服从带班领导的指挥和管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五、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安排表及交接班记录等资料由项目部专 职安全员负责保存,存档备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表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有关术语 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以及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和监督施工过程,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二、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制度,明确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检查方式、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在节假日和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 2、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企业(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负责人应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且每一个工地每月至少带班检查一次。 企业所属工地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较差的施工现场,应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5、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见附表1),并分别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留存,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备案。 三、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

领导带班记录表

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工程土建七标领导带班记录表 中水十四局与中铁四院岩土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 年月日

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质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项目领导及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项目领导带班安排项目领导按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分管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必须指定其它领导代替其带班。项目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安质部统一安排并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规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序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的原则处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带班要求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工程土建七标项目经理部 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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