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一、课程管理1、课程设置学校的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方案。
课程方案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2、课程安排教务处应根据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表。
课程表应充分考虑教师的教学任务、学生的学习负担和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
课程安排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保证课程之间的衔接和平衡。
3、课程调整在教学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课程,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课程调整应遵循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内容和学时。
二、教学计划管理1、教学计划制定教务处应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组织各教学部门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2、教学计划执行教学部门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教务处应定期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教学计划修订教学计划应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和教学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修订教学计划应由教学部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组织论证后报学校审批。
三、教学运行管理1、教学任务安排每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应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将教学任务下达给各教学部门。
教学部门应将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任课教师,并通知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2、教材选用教材选用应遵循适用性、先进性、科学性的原则。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
教务处应加强对教材选用的审核和管理,确保教材的质量。
3、教学大纲编写各课程应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式等。
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编写,经教学部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4、课堂教学管理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课堂教学,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管理制度

教务处管理制度教务处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中负责管理教务事务的机构或部门所遵循的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涵盖了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质量保障、学生事务管理、教师发展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教务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权益。
教务处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课程管理:教务处负责制定和管理学校的课程计划。
包括确定课程的设置、编排课表、安排教师授课等。
教务处还负责课程评估,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和课程质量的提高。
2. 教学质量保障:教务处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制度。
这包括制定教学评估指标和标准,组织教学评估工作,对教师进行教学督导和培训等。
教务处还负责收集和分析教学反馈信息,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
3. 学生事务管理:教务处负责处理学生事务,包括学生的注册、选课、成绩管理、学籍管理等。
教务处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并处理学生的申诉和纪律处分等事宜。
4. 教师发展和评估:教务处负责教师的发展和评估工作。
这包括教师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教师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规划等。
教务处还负责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以提供教学改进的建议和支持。
教务处管理制度在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教务处的规章制度可以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教务处管理制度的实际应用。
假设某学校要进行全面的课程改革,教务处可以负责制定改革计划,并协调各学院和教师的行动。
教务处可以制定新课程的设置标准和要求,并确保课程之间的衔接和转换。
教务处还可以组织教师培训,帮助他们适应新的教学方法和要求。
同时,教务处还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对新课程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改革的效果和质量。
总之,教务处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对于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执行相应的管理措施,教务处能够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工作制度细则模版

第 1 页 共 5 页 教务处工作制度细则模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务处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涉及的具体操作细则、流程、制度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或调整。 第四条 教务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如违反细则规定,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五条 教务处应该将本细则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公示,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教学计划; (二)负责学院各级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安排、成绩管理、考试监控等; (三)负责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 (四)负责学生课程选择和学籍管理; (五)负责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改革工作; (六)负责学生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的评定与统计; (七)负责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 2 页 共 5 页
第七条 教务处的工作原则包括: (一)公平公正。对待教师和学生的态度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二)高效运转。教务处要加强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服务为主。教务处要以服务教师和学生为主要目标; (四)持续改进。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创新,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 (五)依法办事。教务处的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 教务处工作人员应秉持专业精神,尊重教学科研,注重学术道德,不得参与或宣传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九条 教务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课程安排 1.教务处应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制定每学期的课程安排; 2.课程安排应充分考虑教师的任教能力和学生的学习需求; 3.课程安排应提前向教师和学生公示,以便他们安排学习和教学的时间。 (二)成绩管理 1.教务处应组织考试并监督考试过程; 2.教务处应及时审核和公布成绩,并提供成绩查询服务; 第 3 页 共 5 页
教务处管理制度

教务处管理制度 一、教务处的功能及重要性 教务处作为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其主要功能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排课安排、教材选用、考试管理等。教务处的规范运行对于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秩序的维护、课程安排的合理性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教务处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为了保障教务处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应包括各项工作的流程、标准和责任的明确划分,以及相关的监督机制。同时,制度的实施需要的是全员参与和执行力的保证。
三、教学计划的制定与调整 教务处要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为学生提供全面、科学的课程安排。同时,在制定教学计划的过程中,也需要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的调整,确保教学计划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四、课程的排课安排 排课是教务处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排课安排,能够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保证教师的教学负担合理分配,并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在排课安排中,教务处需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如教师的授课能力、学生的学习需求等。
五、教材选用与管理 教材的选用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教务处需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学习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材选用标准。同时,教务处还需要对教材的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教师按照教学计划使用教材,并及时更新教材内容。
六、考试管理 考试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检验。教务处需要制定严格的考试管理规定,包括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在考试过程中,教务处还要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七、学生成绩管理与考勤制度 教务处需要建立学生成绩管理制度,包括成绩的录入、分析和公布等。通过科学的成绩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帮助。此外,教务处还需要制定考勤制度,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八、教师评价与培训 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务处需要制定教师评价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和培训。同时,教务处还需要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教务处工作规章制度

教务处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为规范教务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教务处工作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教学工作要求,拟定全校教学发展规划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2. 组织制定和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3. 负责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课程设置和调停课等工作。
4. 组织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 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成绩、考务等工作。
6. 负责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设备管理工作。
7. 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8.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务处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勤奋敬业,积极主动地为全校教学工作提供服务。
3. 熟悉教学业务,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推进教学工作的发展。
四、教务处工作流程1. 教务处工作计划: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始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2. 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教学质量监控:教务处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通过听课、检查教案、查阅试卷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4. 教学评估:教务处组织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进行评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5. 学籍管理: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成绩、考务等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6. 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教务处负责教材的选用、编写和出版工作,组织建设在线课程、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源。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教务处是大学中负责管理和组织教学工作的重要部门,为了保证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教务处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课程管理、考试制度、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等内容。
一、课程管理1. 选课学生选课应按照学院公布的选课通知进行,遵守选课时间和流程要求。
选课时,学生应根据个人的培养计划和必修课程要求进行合理选择,并确保选课结果符合学院规定的学分要求。
2. 课程安排教务处根据学院提交的教学计划,负责制定每学期的课程安排。
教务处会考虑到学生的专业方向和课程时间冲突等因素,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和教室分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顺利上完所有课程。
3. 课堂考勤每门课程的考勤是学生的学习记录和参与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生应按时到达课堂,并完成考勤签到,缺勤现象需要事先向教师请假并提供证明。
教务处会定期审核考勤情况,并向学院报告。
二、考试制度1. 考试安排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学院要求,制定每学期的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等信息将提前在学校官网和学生信息系统上发布。
学生需要按时参加考试,并遵守考场纪律。
2. 考试评分教务处组织教师按照考试成绩评分细则,对学生的答卷进行批改和评分。
评分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学生可以通过学生信息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单并申请成绩复议。
三、学分管理1. 学分修读要求每个专业设置了一定的学分修读要求,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培养计划合理安排学分修读。
教务处会根据学生的学分修读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学生是否满足毕业要求。
2. 学分认定学生在校外交流、创新创业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积累的学分,需要经过教务处的认定。
学生需要按照学院制定的相关流程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申请学分认定。
四、学籍管理1. 学籍注册每学期开始前,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籍注册。
学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选课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学籍异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休学、复学、转专业、退学等情况,这些学籍异动需要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教务处管理制度
教务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教务处的工作,提高教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一)教务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的教学工作。
教务处设有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由校领导任命并督导其工作。
三、教务管理(一)课程安排和调整1.教务处负责制定学年、学期的课程安排,确保教学进度和课程质量。
2.教务处接收和处理任课教师提出的课程调整申请,确保调整符合教学需要,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二)学生选课1.教务处负责编制课程时间表和选课指南,指导学生进行选课。
2.教务处设立选课系统,学生根据指南和时间表进行选课,如有疑问可向教务处咨询。
(三)考试安排1.教务处负责制定学年、学期的考试计划,并及时通知学生和教师。
2.教务处统筹考试场地和监考人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成绩管理1.教务处负责学生课程成绩的登记和管理,确保成绩的准确和公正。
2.教务处负责向学生发布成绩通知,并提供成绩查询的途径。
四、教务处工作流程(一)教学计划制定1.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需求,编制学年、学期的教学计划。
2.教务处与各学院、系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定教学计划的具体安排。
(二)选课管理1.教务处设立选课系统,学生根据教务处的指导进行选课。
2.教务处负责向学生发布选课通知,并提供选课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考试管理1.教务处制定考试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考试场地和监考人员。
2.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通知和考试成绩的记录和发布。
(四)成绩管理1.教务处负责收集和登记学生的课程成绩。
2.教务处审核成绩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及时通知学生和教师。
五、教务处的监督和评估(一)教务处的工作由校领导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每学年结束前,教务处需要提交工作报告和学年总结,校领导组织评估并提出工作要求。
六、附则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核心,而教务处则是大学教育管理的中心部门。
教务处是保证教学质量和稳定实施教学计划的部门,其职责之一就是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下文将从课程管理、教学评估和学生管理三个方面来探讨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
课程管理课程管理是大学教育中最基本的管理工作之一。
要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就必须有系统、全面、科学的课程管理制度。
为此,教务处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学校的教学管理体系得以完善。
教务处应该建立健全的课程认证和审核机制,确保每个开设的课程都能够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也要以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前提,制定各类课程的教学计划。
此外,教务处还要建立完善的课程建设和修订机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效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学校的教学水平。
教学评估教学评估是大学教育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通过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找出改进的方法,为教育教学提供科学依据。
对于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来说,教学评估尤为重要。
针对教学质量的评估,教务处应建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包含对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评估,并且通过评估结果来指导教师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
此外,教育处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学生学习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
这些评估将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学生管理学生管理是教务处的重要职责之一。
它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的学习环境。
为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实施,教务处需要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教务处应该制定学生考试管理制度,包括对考试时间、地点、规则等方面的规定,以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
此外,教务处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学生出勤管理制度,以保障学生在课程中的出勤情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
对于学生发生违纪行为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教务处需要制定相关的制裁措施和纪律处分制度,以维护校园纪律和学生的自律性。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为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教学计划管理规定1、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各专业应根据学校的总体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实践教学环节等内容。
2、教学计划的修订教学计划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应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充分论证,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二、课程管理规定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等类型。
2、课程标准每门课程应制定明确的课程标准,包括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
课程标准应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编写,并经教学团队讨论通过。
3、教材选用教材选用应遵循适用、先进、优质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
教材选用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课程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三、教学运行管理规定1、教学任务安排每学期末,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要求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和教学资源。
2、课表编排课表编排应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负担和教师的工作强度,合理安排课程的时间和地点。
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调停课管理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应提前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停课。
四、教学质量管理规定1、教学检查教务处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包括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学文件、教学进度、教学效果等。
2、教学评价建立健全教学评价制度,包括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等。
教学评价结果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3、教学质量监控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各种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务处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教务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教,规范管理;(二)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中心;(三)公开、公平、公正;(四)科学、合理、高效。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教学计划制定:(一)教务处应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年度教学计划;(二)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学时分配、教学进度等;(三)教学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第五条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应遵循教育规律,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二)课程设置应体现学科交叉和综合,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三)课程设置应结合学校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实际情况;(四)课程设置应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第三章教学实施与管理第六条教学实施:(一)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任务;(二)教师应遵循教学大纲,保证教学质量;(三)教师应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四)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第七条教学管理:(一)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秩序;(二)教务处应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确保教学质量;(三)教务处应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档案,为教学评估提供依据。
第八条教学评估:(一)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二)教学评估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议、专家评审等;(三)教学评估结果应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教学资源与设施第九条教学资源:(一)教务处应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障教学需要;(二)教务处应积极争取和利用校外资源,丰富教学内容;(三)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资源管理制度,确保资源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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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闽工院〔2008〕教39号) 一、教务处内部岗位职责 1.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职责: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计划,提出教务处工作计划,检查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处内会议,研究和决定提交学校领导讨论的重大事项;参加上级组织的综合性会议和与分管工作相关的会议,并负责传达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人事管理、考核晋升、评优评奖等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分管工作,抓落实。分管综合科、教材中心。 副处长职责:对分管的工作负责,根据教务处工作计划,抓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方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决定与分管工作有关的、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之外的重要事项,或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参加上级组织的与分管工作相关的会议,并负责传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副处长I:负责招生、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管理和学科竞赛等工作,分管招生办公室、教学实践科。 副处长Ⅱ: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运行与考务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分管教学研究科、教务管理科。 2.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科长职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落实教务处工作计划,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分工与考核;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方案,组织起草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本科室工作有关的、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之外的一般事项,或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报分管处长决定;承担一定的具体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分管本科室的某方面工作,承当一定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处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3.科员、干事、工人岗位职责 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完成工作,超出政策、规章制度规定的,有义务提出建议和措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草拟与本岗位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2
二、教务处组织原则 1.全处职工应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应该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本岗位的工作和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 2.全处职工要树立服务意识,对来处办事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热情接待,在政策和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事要及时办理,超越管理规定范围的事要给予解答,并逐级上报。 3.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对于不接受领导和拒不完成学校、处、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又屡教不改的,或表现不好又未履行岗位职责的将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予以解聘或不予聘任。 4.处领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处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5.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独立解决,对于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分管副处长或处长请示和报告。 6.个人对组织集体决定的事情,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执行集体决议,也不得在公众场合发表不同言论,影响处内团结。
三、教学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教学管理机构既是学校教学的“指挥部”又是师生的“服务部”。教学管理工作既具体、琐碎、繁杂,又强调目的性和时效性,因此,对教学管理人员有很高的素质要求,包括: 1.政治思想要求 教学管理人员肩负着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神圣使命,在政治思想上应发挥表率作用。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岗位;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本职本岗位工作直接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必须准确领会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道德品质要求 教学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面向各系师生,教务管理人员的作风和品质每时每刻都在感染、影响着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因此,教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处处为人师表,时刻注意寓教于言、寓教于行、寓教于事,待人热情礼貌,办事公正廉洁,为人谦虚谨慎,自觉做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要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要相互帮助、团结协作;自觉树立服务育人的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勇于进取。 3
3.业务知识要求 教学管理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行政学、行为学、社会学、系统论和控制论等多学科知识,其本身有着丰富的知识内涵和内在规律,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好教学管理有关的知识和原理;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对象是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教师和正在求知的大学生,要求教务人员应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以便沟通与交流;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信息科学与技术手段不断被引入到教务管理,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应及时学习并掌握最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现代化管理手段。面对具体、繁杂、不断涌现出的教学管理问题,要能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和判断,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行政能力要求 教学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计划性、关联性、严密性和协同性强。教学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行政能力,包括:较强的计划与决策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思考判断能力、预见想象能力、改革创新能力、语言文字能力;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鉴别评审能力、科学运筹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督促检查能力、果敢行为能力、坚韧自控能力。 按岗设人,即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岗位、安排人员,使人员编制与工作任务、责任大小相适应,做到人员精干、规模适度。 优化组合,即将能力上可以优势互补,性格上能够相互协调的人员进行组合搭配,使内部的协调能力和团队效益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德才兼顾,即以德为重,论才定职,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 教务处会议制度 1.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会议的导向、决策作用,使教学教务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2.教务处会议分为:处务会议、行政会议和全处大会,处务会议是教务处集体决策的重要会议,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是: (1)分析研究近期教学工作情况和动态,决策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决定教学改革(建议)方案和教学工作计划; (3)研究决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建议)规划,教学计划(建议)方案; (4)研究决定实验室建设(建议)规划和实习基地建设(建议)规划; (5)研究决定教学工作量计算(建议)方案和教学经费分配方案; (6)研究决定招生计划(建议)方案和各系专业招生分配名额(建议)方案; (7)研究决策教学管理文件规定之外又带有特殊性的重要问题; 4
(8)讨论决定本处或提请学校颁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 (9)听取和决定各科室报请处领导明确的重要事项; (10)讨论决定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教学委员会会议的研究议题; (11)讨论决定召开教学(主任)工作会议的议题; (12)讨论确定提交全处大会决定的重要议题以及评先评优等; (13)研究处内机构设置、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 (14)分管副校长或处长认为应紧急召开的处务会议。 3.处务会议由处领导或各科室负责人提出议题,议题必须经过认真研究,并附相关方案或建议,各科室负责人提出的议题的必须经分管研究审定,提前报综合科汇总,由处长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和出席会议人员名单,科室提出处务会议议题填写“教务处处务会议议题”,并附相关方案、依据或资料。 4.处务会议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决定,若讨论的议题事关重大又争议较大可暂不作决定,待进一步收集材料或请示上级领导后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通过表决的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来作决定。 5.对处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贯彻落实,任何人都不得找任何理由违背集体决定,推逶不办。综合科应根据会议要求写出会议纪要,定期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处长汇报执行情况。 6.处行政例会是处内定期举行的科室以上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交流各科室前段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讨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传达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7.全处大会是处内组织的全体职工参加的会议,主要内容是安排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成绩,公布重要决策,组织评选推优和考核工作,传达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组织业务学习活动等。全处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与政治学习合并举行。 8.处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行政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两个会议可合并召开。 9.处务会议由处长主持,全体处、科负责人参加,综合科科长列席并负责记录和会议服务工作,其他列席人员由主持人决定,由综合科负责通知。 10.行政例会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其他处领导主持,在校的处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综合科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进行签到登记。 11.处务会和行政例会结束后,由综合科负责及时整理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回复《处务会议议题》。会议记录要规范完整,字迹清楚。会议纪要和回复《处务会议议题》须经会议主持人审查签字,只通知相关科室与人员。会议记录和纪要按规定归档。
五、教务处关于专项工作材料收集整理规定 5
为了保证有关档案材料收集的完整性、连续性与统一性,特就各专项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作如下规定: 1.材料收集整理内容 (1)开展该项工作的通知文; (2)为做好该项工作而召开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签到表; (3)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会议分发的材料; (4)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5)信息报道(含会议纪要、录象、录音、照片等材料); (6)该项工作完成后的工作总结; (7)其他相关材料。 2.材料收集整理分工 (1) 专题会议、科室开展的教学管理专项工作材料由各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2) 综合性教学会议、校级教学管理专项工作材料由综合科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3.材料收集整理要求 (1)各科室自行整理、汇总上列材料,并存档(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2)向综合科发送电子文档; (3)制作存档材料清单,及时将清单(一份)和该项工作总结交综合科; (4)会议材料按下列顺序收集整理并装订:封面、目录、会议纪要、会议通知、会议签到; (5)其他专项工作材料按下列顺序收集整理并装订:封面、目录、总结(结果)、通知(专项工作安排)、工作过程材料、其他相关材料(含上级文件、通知等)。
六、教务处关于校内接待工作要求 1.提倡把温暖送给教师,把关心带给学生,要热情接待教师和学生。对教师、学生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出解释。如果对能解决的问题设置障碍,拖拖拉拉,不及时处理,要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或借解决问题之机,索要好处者要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2.应及时处理系(部)、教研室、实验室和教师提交的报告和请示,学校已有明文规定的应在当天处理。对学校现有文件未明确规定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在一周内报分管处长或提交处务会研究后答复。与学校现有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或影响到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任何个人不能随意表态和签字,谁表态、谁签字、谁负责。